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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

書信函1.8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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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

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1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合夥人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風險告知: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的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人脈優勢、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特色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水、飲料、點心、水果、簡餐、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轉讓、轉向時止。

第五條出資額、期限

1.前期共投資金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收益相關情況約定如下:

甲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乙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丙方以現金___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按實際投資金額比例獲取收益,後期如需追加投資,經合夥人會討論通過,各合夥人按各自股份份額相應追加。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六條工資、獎金、紅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全職參與酒吧經營管理的合夥人發放工資,發放標準按所從事崗位和職務另行制定;兼職或非全職合夥人不發放工資,視具體情況可報銷費用。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每季度向部分合夥人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貢獻度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紅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紅利,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折舊損耗、需繳納的税費等費用,結餘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扣除下月週轉資金後以合夥人的分紅比例為依據,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再增加合夥人人數,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不享有入夥前的企業利潤。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相關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為合夥總負責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夥人會報告工作;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體規章;

5.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合夥人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8.支付合夥債務;

9.組織召開合夥人會議、執行紀律;

10.本合同或合夥人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陳逢源、張俊文分別為財務會計和出納,任期一年。財務制度、審批制度和財務人員管理權限為另行制定。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累計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分紅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對核對財務帳目的權利;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企業的利益;

2.積極為合夥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3.執行合夥人會議的決議、遵守合夥企業的章程、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工作安排;

4.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5.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此行為,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按當時的經營狀況清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等報酬費用;2.合夥所欠税款;3.合夥的債務;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債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違反達兩次以上,經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對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衝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合夥人(甲):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吧經營合夥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了綜合利用自身資金、管理、創意等各種資源,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一間酒吧,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酒吧名稱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吧。

酒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經營項目、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類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茶、各種特色小吃等。

三、合夥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為期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_____年。

四、出資:

本酒吧總資本合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1、甲方以現金收購原合夥人出資,及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

乙方以原酒吧份額,及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

丙方以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摺合股本________),丙方出資只參與經營利潤分配,不參與實際財產、現金的清算分配;承擔個人份額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各合夥人的出資,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保管。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後清算返還。

五、盈餘、工資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勞;如需另外徵召僱員時三方協商解決。

2、盈餘: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淨利潤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紅一次。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因合夥人違法、或個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夥,責任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全部損失。

3、轉讓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實際經營執行人為丙方,丙方應認真管理、按時到崗、做好經營業務及賬務管理,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八、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酒吧利益的活動。

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各合夥人按出資比列承擔。

十、爭議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有爭議時,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訴至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

如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