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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標準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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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準協議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標準協議書3篇

標準協議書 篇1

甲方(公司):紅旗電力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為使員工在孕期能夠安心休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乙方待崗休假,具體事項如下:

一、甲方自20xx 年6 月7日起給予乙方放假,乙方同意自20xx 年6 月7日起開始待產休假,休假期限至乙方分娩日為止。

二、放假期間,甲方按照大連市基本工資標準1100元向乙方支付月工資,同時保留工齡工資。

三、放假期間,甲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為乙方交納保險及公積金。

四、員工在法定的產假期間工資按照生育保險標準執行,工資由保險公司支付,社保及公積金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於產假前交至公司財務部。

五、如果在休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仍舊續簽的,雙方另行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如要離職,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待崗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捏造、*謗、誣陷甲方,有任何問題都應當通過正常途徑予以請示彙報,不得存在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七、乙方在休假待崗期間,如變更住址及通訊方式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

八、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的通訊地址送達的任何資料,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的法定送達地址及聯繫方式為: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標準協議書 篇2

甲方(投資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就甲方辦理銀期轉帳業務(甲方_________卡與甲方期貨保證金帳户之間互轉)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作為期貨市場投資者,向乙、丙方作出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貨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期貨交易所規則限制其投資期貨市場之情形,且甲方資金來源合法;

2.甲方已經詳細瞭解期貨市場的一般知識,對有關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期貨交易所規則及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有清楚的認識;

3.甲方申請辦理銀期轉帳業務時,必須與在乙方開立的期貨保證金帳户上的姓名保持完全一致;

4.甲方保證所使用的_________卡和期貨保證金帳户皆屬申請人本人所有,甲方在乙方和丙方分別開立帳户時,應確保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若因所提供的資料不實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

5.開户後,甲方必須注意對其期貨保證金帳户密碼和_________卡密碼的使用與保密。凡使用甲方以上任一密碼在其帳户做的轉帳業務,均視為由甲方親自操作。因甲方的錯誤操作或被他人竊取密碼所做的委託,其後果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密碼,以確保密碼安全。甲方可採用丙方提供的(_________)電話委託系統或乙方網上交易系統進行銀期轉帳操作。(_________電話銀行必須由甲方本人持身份證在丙方指定銀行櫃枱開通)。甲方認可乙方或丙方提供的銀期轉帳系統的可靠性,甲方確認其資金劃轉結果以乙、丙雙方核對無誤的記錄為準。甲方聲明對本協議各條款所涉及的`各項條款、規定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並予以確定。

6.甲方通過銀期轉帳系統轉帳時,因發生交易所休市、電腦故障、通訊故障等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以及自然災害、電力中斷等乙方、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事件,造成轉帳有誤,乙方、丙方可協助查找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甲方通過銀期轉帳系統轉款時,必須有足夠的資金。即甲方從期貨保證金帳户轉入活期儲蓄帳户的金額,客户有持倉時,最高不得超過其期貨保證金帳户上的可用資金餘額的75%,否則均視為無效委託,因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在持倉時需要從保證金帳户轉出超過可提取資金餘額75%的資金,請與期貨公司聯繫。甲方從_________卡轉入期貨保證金賬户的金額,不得超過其_________卡賬户上餘額,否則視為無效委託,日限轉帳次數為5次。

8.因期貨交易的特殊性,甲方在辦理銀期轉款時,有責任主動查詢其期貨保證金帳户及_________卡帳户資金結果內容,若有疑問應在《期貨經紀合同》規定期間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否則視同甲方對其資金結果予以確認。甲方在劃款時,必須在期貨保證金帳户上保留不少於_________元的資金餘額,若甲方要求銷户(期貨保證金帳户)則以支款憑證和銷户申請書原件到乙方處辦理撤户手續。

9.甲方辦理銀期轉帳業務的時間為_________交易所正常交易時間。具體為週一至週五8:45-1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10.甲方如遺失_________卡、身份證等證件,應及時向乙方、丙方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若由於甲方未及時掛失而導致遭受損失的,該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11.丙方在甲方需大額提款時,按人民銀行大額現金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12.甲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閲讀了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的乙方、丙方免責條款,並願意受所有條款包括免責之約束。

第二條 乙方作為專業期貨公司,向甲方作出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期貨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期貨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經濟利益;

3.乙方負有為甲方保密的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應縣級以上公、檢、法機關和期貨監管部門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任何資料。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並願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之約束;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解釋銀期轉帳的操作,並對其中的問題負責解答。

第三條 丙方作為乙方代理銀行,向甲方作出如下聲明:

1.丙方(_________)電話銀行的銀期轉帳的資料以乙方、丙方電腦記錄為主。但因通訊、供電中斷、電腦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丙方有義務協助查找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2.丙方負有為甲方保密的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應縣級以上公、檢、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人民銀行監管部門的要求,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任何資料。

3.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願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之約束。

第四條 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交易所規則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交易所規則辦理。但本協議其他條款和內容繼續有效。

第五條 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由當事人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採取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

第六條 根據有關法規政策,乙方、丙方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協議書 篇3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協議書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