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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協議書(15篇)

書信函2.86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保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環保協議書(15篇)

環保協議書1

低碳(Lw carbn),意思是指較低的温室氣體!現在社會各處都呼籲需要低碳環保,因為整個地球温度已經開始逐漸上升,影響人類生活,如果再進行無止盡的破壞,那麼人類降會迎來可怕的災難… 隨着生活的日益改善,人們的生活的條件也有了很大的改變,從最初的自行車轉變為摩托車,汽車等高級代步工具,從表面上看的確是方便快捷了許多,可為害也隨之而來!我們都説一切事物都含有兩面性,有利有蔽,人類在取得方便的同時,給予地球的為害也悄然的發生了! 汽車的尾氣,工廠排放有害氣體等這些無控制的排泄,都在一天天給大氣臭氧層施加壓力,最重導致災難性的全球變暖,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存面臨着生死存亡, 一些些報道和我們親眼所見的事例都表明,全球性“暖室效應”已經嚴重危害到人類的生存環境和健康安全,即使人類曾經引以為豪的高速增長或膨脹的GDP也因為環境污染、氣候變化而“大打折扣”。

20xx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温室氣體排放。為了促進各國完成温室氣體減排目標,議定書允許採取以下四種減排方式:

一、兩個發達國家之間可以進行排放額度買賣的“排放權交易”,即難以完成削減任務的國家,可以花錢從超額完成任務的國家買進超出的額度。

二、以“淨排放量”計算温室氣體排放量,即從本國實際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數量。

三、可以採用綠色開發機制,促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減排温室氣體。

四、可以採用“集團方式”,即歐盟內部的許多國家可視為一個整體,採取有的國家削減、有的國家增加的方法,在總體上完成排減任務。 這説明國家乃至整個世界都開始關注這類問題,而我們作為一個普通人也應當做個“環保衞士”守護地球!

生活中環保無處不在,譬如用過的舊電池,一次性筷子,這些很容易被我們所忽略。一顆電池如果隨地丟在某處,更確切的説是土壤裏,它可以破壞土壤的成份直接影響到樹木的生長,而一次性筷子的泛濫的使用加劇了樹木的砍伐,這便導致二氧化碳無法被樹木儘可能的吸收,從而大量的衝向臭氧層。 其實,我們想要做到低碳環保並不難。除了有效的處理廢舊電池和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我們還可以講從超市或者菜場帶回來的方便帶進行多次使用,隨手關掉待機電源,如果是出行8公里以外乘坐軌道交通可比乘坐汽車減少1700克二氧化碳排放,開車購買物品一定要有準備的去買,一次買好,也可以種植一些盆栽和吊蘭等等,數不勝數的點滴都在為低碳環保做貢獻同時也更節約了時間和金錢,豈不是兩全其美麼?何樂而不為呢? 低碳環保需要大家的支持與幫助,你我的一份微薄之力換來的是無盡的美好生活,生活因你而精彩!

環保協議書2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衞管理責任,規範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衞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範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並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並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後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並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佔地(綠地)、佔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誌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並處理乾淨殘餘氣體(包括長期閒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築物和設備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並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於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採取封閉式,並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餘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後,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築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紮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於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台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誌。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繫,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並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籤,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後,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並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採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鹼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後,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籤,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後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誌、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後,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紮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稜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籤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並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後,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繫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紮,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採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誌,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採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佔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乾淨,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裏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衞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並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於不能及時整改,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向乙方説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環保協議書3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環境保護領域技術研發達成合作,特制定本協議。

一、合作內容為充分利用合作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適應環保高新技術市場的新發展,甲乙雙方就環保領域技術研發項目戰略合作,實現共贏。

二、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充分發揮乙方在環保領域豐富的設計研究經驗和人才優勢,將國內外環保技術和先進工藝應用於項目研發中。

2、本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資助乙方項目經費_______萬元,不追加,不縮減。

三、合作時間本項目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結題申請,並報送全套資料。甲方應在_______個月內組織驗收或鑑定並完成審批。項目完成時間以甲方批准項目鑑定證書或驗收表的日期為準。

四、合作費用

1、根據項目進度,甲方資助的經費分_______次撥付給乙方,首次撥付不超過項目資助金額的_______%;末次撥付不低於項目資助金額的_______%。資助經費未撥付前,由乙方自籌資金開展項目工作。

2、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預付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3、項目進行至________年____月時,經甲方檢查,若項目進度達到本合同中項目實施計劃相應的要求,甲方於檢查後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4、項目進行至________年____月時,經甲方檢查,若項目進度達到本合同中項目實施計劃相應的要求,甲方於檢查後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5、項目完成後,甲方於項目資料歸檔後_______個月內將項目資助經費的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撥付給乙方。

五、保密約定風險提示: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雙方對各自的商業機密、技術成果都有嚴格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許可,不得將與合作項目相關的信息泄露給第三方。雙方在項目合作中的具體承擔任務由雙方依據項目情況,具體協商。

六、知識產權乙方將項目成果用於申報科技成果鑑定、評獎、申請專利、發表論文時需註明由甲方資助字樣,若獲得批准,應將有關資料提交一份給甲方。科技攻關或產品研究項目的成果應優先在本市內實施和轉讓。乙方因實施本項目引起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中途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所撥經費不得追回。因經費問題導致研發項目擱置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果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3、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環保協議書4

甲方:濟南鑄造鍛壓機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處理程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並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範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並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後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並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瞭解並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偷竊、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設備、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衞檢查無誤後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後,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設備為完好設備,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並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並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後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環保協議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渤海鑽探工程有限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結合____施工作業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在施工作業中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近兩年來的安全環保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等。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施工作業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並督促乙方落實。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告知其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針對風險制定的防範與保證措施。

5、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6、甲方有權對不具備相應資質、不遵守規章制度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乙方施工作業隊伍提出停產、停工要求。

(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安全環保要求的施工作業現場。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

4、甲方有義務及時、如實報告事故,並啟動相應應急處置預案,全力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5、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遵守其現場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2、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配備專(兼)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

3、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具體設備設施名稱應在協議中明確),並定期對設備設施、作業工具等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定期將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到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4、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定期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5、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行業標準要求,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6、乙方有義務在項目開工前,針對作業過程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識別和評估,並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和完善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有關的制度規程,及時向員工進行交底培訓。

7、乙方有義務就可能危害或涉及到甲方的現場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以“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的形式向甲方進行告知。

8、乙方有義務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環保監管,針對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指派現場監管人員進行過程監督,督促落實各項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應急要求。

9、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安全基礎台帳,做到底數清楚、責任明確,並實施動態監控。

10、乙方有義務主動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環保例會,並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環保例會,彙報其安全環保工作情況,認真落實甲方的有關安全環保工作要求。

11、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統一的生產調度和指揮。

12、乙方有義務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對本單位安全環保管理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查處“三違”行為,認真整改事故隱患。

13、乙方有義務針對施工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職責,配齊配全應急物資和設施。

14、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和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並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15、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三、作業責任分工

甲乙雙方應按照作業項目的施工流程,具體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責任,尤其是對於風險性比較大、易造成事故的聯合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具體明確:

(一)甲方在

作業過程中應負責

施工,具體要求為:

(二)乙方在

作業過程中應負責

施工,具體要求為:

其它補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制定)

四、責任追究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三)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確定雙方的責任。

五、其它

(一)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提交地方政府仲裁或提交法律訴訟解決。

(二)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者,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協議有效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授權代表:____授權代表: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環保協議書6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公司

丙方:有限責任公司

為保證甲乙雙方在建設工程勞務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雙方權益和經濟安全,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近期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約x萬元(以甲乙雙方最終確定金額為準),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支付至經乙方書面認可後提供的賬號上或現金髮放給收款信息乙方應當如實申報,須經甲方核實無誤,並報丙方送備案。

二、甲乙雙方同意由丙方保全應支付給x有限公司x項目工程款,用於保證甲方有足額款項支付乙方應結算款項。該保全款項為x萬元,其中%為丙方應付進度款,另%為除質保金外結算款,在達到丙方應付甲方條件且甲乙雙方就應付金額達成一致後才支付。

三、乙方還應積極做好除工資外欠付的材料商、租賃商、管理人員、分項工程勞務分包商的維穩工作,甲方全力配合。甲乙方不得因此造成對丙方的不良影響,否則丙方不予認可對乙方的保全責任。

四、如果甲乙雙方協商不成需走法律程序,則丙方按照權威部門裁定的書面結果進行支付。

五、丙方不對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經濟糾紛進行的實質審核。

六、丙方僅承擔未按照上述約定支付保全工程款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不對其他任何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丙各執x份,三方簽字蓋章且甲乙雙方提供書面保全申請後生效,丙方支付保全款項後失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環保協議書7

甲方:崑山凱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對象名稱:乙方交貨於甲方之所有物料(原材、鐵件、鐵件電鍍品、包材等)

為了適應當前國際市場和顧客對非環保材料立即禁止使用或逐步禁止使用的要求,建立綠色夥伴關係,本着為確保雙方長期穩定合作的目的,甲乙雙方達成協儀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時提供每種產品的有害物質的SGS測試報告(鉛、貢、鎘、六價鉻、PBBs、PBDEs)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產品成分表及環境管理變更確認書。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必須符合歐盟20xx/95/EC指令ROHS要求,且滿足凱基環境物質管控標準及滿足我司終端客户的環保要求禁限物質包含:Lead(Pb鉛)、Cadmium(Cd鎘)、Mercury(Hg汞)、Hexavalentchromium(Cr6+六價鉻)、PBB(多溴聯苯)、PBDE(多溴二苯醚)、無滷要求及其化合物;附件為<凱基環境物質管控標準>

三、若乙方提供給凱基的原物料在凱基檢測到環境物質有超標,乙方無條件提供近一個月的第三方環測報告以示證明,如乙方因任何原因無法提供時,則由凱基將物料送第三方環測,所有測試費、人工處理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若凱基客户發現凱基提供的產品包含上列環境禁止物質而造成客户損失,要求凱基索賠,凱基追查送交檢測,檢測報告證明若是由乙方原物料的原因造成,則凱基送交檢測相關費用及凱基由乙方材料生產庫存產品所受損失費用及凱基客户索賠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依凱基及凱基客户要求。

五、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定確認的仲裁機構裁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並不因為某一方簽約人離職等原因而改變其效應。

七、本協議如乙方不予以回籤並未做出任何説明,甲方視同默認同意本協議之規定。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凱基一份、乙方一份)

無法滿足,請説明原因:

甲方:崑山凱基電子有限公司

乙方:

受權管理者簽名及蓋章:

受權管理者簽名及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環保協議書8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雁鴻小區二標段工程施工項目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健康安全環境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上崗資格等進行審查。

2、甲方應提供本單位HSE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成乙方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監督約束本單位職工在進入乙方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並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貫徹落實。

3、乙方必須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乙方應為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保證合格的安全環保生產條件。

5、乙方應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特殊工種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規為參與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設備辦理保險,併為施工人員配發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7、乙方應當要求甲方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雙方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和相關規程。

8、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彙報安全環保情況,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

三、生產組織與協調

1、施工作業過程的生產組織由乙方全面負責。乙方在施工作業開始前應成立安全環保領導小組,明確項目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及職責,確保安全環保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發生事故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項目開工前,組織對項目施工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並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以及有關規程和制度,並在施工作業中落實。

3、乙方應根據項目風險識別和評估結果,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報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備案;乙方應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習,落實應急責任。

4、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或委託地方政府對參與項目施工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施工前應組織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參與項目施工人員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5、乙方應定期對施工機械設備、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必須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6、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作業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等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工業動火等作業由乙方負責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7、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8、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9、乙方在購置、使用、運輸、貯存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時,必須按規定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10、乙方應定期組織安全環保例會,並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環保例會,彙報其安全環保情況,認真落實甲方的有關安全環保工作要求。

11、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或個人進行施工。

四、其它補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制定)1、嚴格落實雁鴻小區二標段工程項目《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手冊》相關內容。

五、事故處理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總包方應立即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並同時通知建設方。建設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

六、違約責任

1、工程未經過驗收交付,甲方提前動用相關設施引發事故時,由甲方承擔責任。

2、由於乙方原因引發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害、經濟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爭議解決辦法與承包合同爭議解決辦法相同。

2、本協議作為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承包合同同時生效或終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四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環保協議書9

一、協議單位: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協議目的:

甲方將 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承擔,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環保責任,確保作業安全和不污染環境,雙方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簽訂本協議。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與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章。

2、甲乙雙方都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級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種要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3、雙方要明確該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4、乙方所有人員在入廠(場)前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廠(場)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簽訂《人員安全承諾書》,同時根據工期和所承包項目情況,按每人500元交納安全保證金,工程結束後無違章者如數返回,如有違章,在其中扣除。

5、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應持有總經辦保衞科簽發的入廠證,嚴禁攜帶煙火進廠。

6、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煤制油化工公司下發的現場管理十個標準及我公司各項規定。

7、乙方作業前必須按規定辦理下列手續:

(1) 如需動火作業,必須向動火區域所屬單位申請《用火作業許可證》,特、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必須由甲方生產廠長、安全管理部門簽發。

(2) 如需動土作業,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如需破路、佔用道路必須按規定辦理《佔道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3) 如需使用電器設備或工具作業,應到甲方相關部門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寫清用電量、用電計劃、時間等,任何單位或個人決不允許隨便接用電源。

(4) 如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由有限空間所屬單位落實各項措施,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後方可作業。

(5) 作業中如需拆卸與系統連接的設備(包括管線、法蘭、閥門等)時必須辦理《拆卸作業許可證》。

(6) 作業中進行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需進行15米以上(含15米)的高處作業時,乙方應與作業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明確雙方的責任後,方可施工作業。

(7) 在生產區域如需進行除上述特殊作業以外的其它作業,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

(8) 作業如需使用風、水、蒸汽等要報生產部調度批准後使用。

(9) 作業如需使用消防栓(水),必須到工程部(機動部)、安全健康環保部、生產部辦理使用手續,批准後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10) 運送材料、機具的車輛如需進廠,需向總經辦保衞科提出申請,辦理車輛進廠證。機動車輛原則上不準進入生產裝置區和罐區,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進入時,必須到區域所屬單位辦理《裝置進車票》。

(11) 如需要運出一般固體廢物和工業危險廢物到廠(場)外,由乙方所在單位負責到相應管理部門辦理貨物出廠(場)審批表,經批准後按規定要求存放;如需外運工程廢物出廠(場),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出廠(場)審批表。

8、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 不準在生產廠區或禁煙區內吸煙或用明火為生活提供方便。

(2) 進入生產廠區人員,嚴禁攜帶手機、呼機、手電筒、收錄機等非防爆小電器,隨身帶的小電器可交甲方門衞保管,出廠時取回。

(3) 機動車輛在廠(場)區進行運輸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行車路線、速度行駛,進入生產廠區行駛必須配戴防火帽。

(4) 在生產裝置區域檢修作業,作業人員不得亂動設備、閥門、儀表和電氣開關等設備、設施。

(5) 作業場所用電器、機械設備及工機具的防爆等級要符合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並有專人負責,防雨設施和接地保護應符合規定。

(6) 工程廢物要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並及時運走。

(7) 易燃易爆物料應設專用倉庫,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8) 所有作業場地不允許隨便佔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確因施工需要佔用消防通道時,應提前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繫,辦理《佔道作業許可證》後方可實施。

(9) 危險作業區域(大型設備吊裝對接、設備試壓、探傷作業、爆破作業等)應按規定正確劃定警戒區域,設立警示標誌及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警戒。

(10) 作業時,乙方應劃定作業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落實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並禁止拋扔工具、材料和雜物。

(11) 嚴禁在作業現場隨意排放三廢。含油或超標污水須引進含油污水系統;對作業過程產生的揚塵和噪聲污染須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消除對環境和人員健康的影響。

(12) 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中應包括應急處理程序、指定集合地點、逃生路線和在事故中清點人數的辦法等;應對其員工進行應急培訓,並保存培訓記錄。

(13) 乙方要經常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接受甲方有關職能部門及所在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9、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的處理,按公司獎罰規定執行。

10、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處理:

(1)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違章或個人安全意識不強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發生事故由乙方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

(2) 乙方應向安監、技監、環保、建設部門報告所有與乙方現場工作有關的事故和未遂事件。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直接和間接原因、管理或計劃的缺陷、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整改時間表。

1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據有關法規、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與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13、本協議書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各持二份。

1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後,乙方應速辦理離廠手續(安全保證金、許可證押金的清退要在工程結束後半月內結清),本協議書即行終止。

15、補充條款:(可另附專項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環保協議書10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清潔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寧波環保局檢測中心生化大樓外牆清潔

工程地點:柳汀街559號

工程內容: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 協議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1、外牆表面不可留有污垢,不可留有水印。牆面周圍縫隙、邊角以及其他死角處須清潔徹底。

2、清潔時不得損傷外牆和其他財產,如有損傷須照價賠償,垃圾須及時清理。

五、 協議價款

單價:6元/平方;共計:平方;合計:元(人民幣)

金額(大寫):元整。

六、 安全協議

1、承包方須保證必須的安全施工條件,包括配置必須的安全施工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同時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機構。

2、承包方須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給其員工繳納必要的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管理措施。

3、承包方須保證整個施工過程的安全,須與發包方保持信息溝通,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通知發包方,經與發包方協商一致後方可繼續施工。

4、因承包方施工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有承包方負責。

5、承包方工作人員進入發包方局內,應遵守發包方員工基本行為規範。

七、 工程質量

承包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時完成工期,有效的清除牆面污漬。

八、 付款方式

1、竣工驗收後發包方依據承包方提供的發票信息採用電子轉賬或其他方式付款。

2、驗收合格後付款。

九、 簽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方(簽字/章):承包方(簽字/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環保協議書11

(討論稿)

成員單位:

鑑於:

1.本協議締約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簽訂本協議的合法主體資格,且各方相互確認彼此履行本協議的資格和能力。

2.本協議締約各方簽訂本協議旨在成立江蘇省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並規範聯盟運作。

締約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組建江蘇省環

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聯盟名稱、組建原則和組建宗旨

1.本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名稱

江蘇省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或“本聯盟”)。

2.組建原則

2.1 高度聚焦

聯盟緊密結合《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已經把環境保護相關技術列入優先領域。結合我國現階段的環境問題具有點源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業排放疊加、各種新舊污染與二次污染相互複合的特點,由於目前國際上尚無系統有效的技術和成功經驗可供借鑑,通過聯盟合作攻關,突破共性環保核心技術,做大做優環保產業,依靠自主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解決我國複雜的生態和環境問題,為實施國家和地方節能減排戰略目標提供有效物技術支撐。

2.2 平等自願

各聯盟成員的法律地位平等,在遵守聯盟章程和協議的前提下可自願參加或退出聯盟。

2.3 統一規劃

根據聯盟需要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行業發展需求,聯盟統一規劃技術開發任務,集中自願進行攻關,避免聯盟內部的重複勞動。

2.4 合理分工

聯盟成員按照技術創新鏈條的不同階段按照優勢互補進行合理分工,承擔聯盟的開發任務。一般情況下,技術原創性研究和小試研究以參加聯盟的科研院所為主導,工程類公司參與;中試、工業示範和大型工業化裝置以生產企業為主導,科研院所和設備製造企業參加;融資機構提供企業的投融資服務和支持。優化高產能技術-產業創新鏈條,以推動產業技術和產業化能力升級。

2.5 權利義務對等

聯盟成員按照約定分享權益和承擔義務,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共擔風險、共同發展的長期、穩定的產學研利益共同體。

2.6 開放性

聯盟是開放性的組織,聯盟成立後根據理事會的決議可以定期吸收具有技術、資金、設備製造、產品生產等優勢單位加盟。

3.聯盟的技術開發原則3.1 聯盟技術開發選定的課題,應充分融合聯盟成員優勢和國內外環境保護產業技術發展現需求。

3.2 技術開發水平要確保技術的先進性、研發的前瞻性和在領域內的權威性。

3.3 技術開發要統籌考慮近期(3~5年)、中長期(5~15年)以及遠期(15年以上)的計劃,要重點聚焦近期內能對環保產業發展具有顯著促進效應的技術成果。

4.組建宗旨

聯盟以國家戰略產業和區域支柱產業的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多樣化、多層次的自主研發與開放合作創新相結合,以形成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圍繞優化環保產業技術創新鏈,運用市場機制集聚創新資源,創新環保行業產學研結合機制,實現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在戰略層面的有效結合,共同致力於突破環保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提升我國環保產業整體水平。

聯盟以共同的發展需求為基礎、以重大環保產業技術創新為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聯合研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聯盟的技術創新目標、任務和聯盟成員的任務分工

聯盟的總體目標是在政府相關政策的導引下,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下,建設以國家需求和市場為導向、強化以環境保護龍頭企業為主體、跨行業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平台,整合行業科技資源,融通行業的技術研發,組織瓶頸技術創新攻關,加快研究成果共享與轉化,優化我省環境保護產業鏈,推動環保產業整體升級,提高我省環境保護行業國內外際競爭能力和市場佔有率。

為了有序地推動聯盟的健康可持續地發展,聯盟將工作目標劃分為中長期目標和近期重點任務。

1.聯盟中長期目標

聯盟計劃利用15 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各成員的共同努力,達到以下目標:

1.1 通過聯盟整合行業科技資源,提高環境保護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聯盟將從環境保護行業需求出發,以國家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生態文明社會的戰略目標為導向,以提升環境保護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通過開放式的聯盟形式加強合作創新,整合行業科技資源、促進信息、儀器設備、中試設備等資源共享,提高行業科技創新的整體能力。遵循市場機制法則,加強以環境保護龍頭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創新平台,突破環境保護行業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和前沿技術,促進區域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產學研合作各方的共同發展。

1.2 建設技術創新資源的共享平台

聯盟內部通過有效的資源融合,可有效挖掘內部先進儀器、設備等技術研發的基礎資源、業內環保信息資源和人才資源的創新潛能,實現聯盟內的科技資源共享,減少重複投資和重複建設;加強科學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聯繫協調、建立協作網,根據各單位的優勢和專業領域特點,確立一批對聯盟成員單位開放的實驗室和中試基地,對聯盟成員單位實行優惠或免費使用,保持共享科技資源的高利用率,有效提高科研人員對關鍵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試驗精度;結合重大項目實施、國家科技專項資助,聯盟成員自籌及社會資本等方式,逐步建成高水平公共技術平台和試驗基地;建立聯盟的網站,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聯盟成員單位的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並面向整個行業開展服務。達到技術創新要素的優化組合、有效分工、合理銜接以及科技資源共享,高水準地提高環境保護行業科技資源利用率。

1.3 建立新的技術轉移和擴散機制

通過建立和完善聯盟合作攻關機制,加速創新成果產業化。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化多元成果轉化機制,加快推廣一批既能拉動內需、又能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自主創新環境保護技術和產品,共同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提高環保行業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環保產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環保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以創新技術商品化的運作方式,強化利益激勵與風險共擔的關聯機制,對勇於承擔開發風險的受用方,優先獲得創新技術的知識產權;對於已形成的專利技術,在向該技術受用方實際應用時,由專利權所有方與受用方共同協商專利技術轉移的相關問題。

1.4 形成合理的人才交流與培養機制

通過建立合理的人才管理機制,實現盟員單位科技人才的聯合聘任、人才培養和人才交流,發展成為培養高層次環保科技創新人才高地和吸引留學和海外人才的重要基地;建立科學的獎勵機制,採取聯盟創新技術受用方提取一定比例的成果轉化獎勵基金或集資建立該基金,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進行獎勵,激發科技人員的持續創新潛能的發揮。

2. 聯盟近期重點任務

按照聯盟中長期目標,結合當前環保市場的技術需求和聯盟成員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確定聯盟未來3-5 年內的重點任務包括:

2.1 建立“聯盟技術開發基金”,集成創新典型環保關鍵技術。以做大水處理與水環境修復產業,做優大氣污染控制、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等產業開展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同時積極爭取承擔江蘇省及國家資源與環保領域關鍵共性及重大前沿技術的開發。

2.2 在國家科技部等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爭取承擔“十二五”國家重大環境保護產業化技術項目。通過聯盟促進科技成果的快速有效轉化,促進聯盟成員間的技術合作與共同進步。將聯盟建設為環境保護產業重大技術創新、創造自主知識產權和產生重大技術標準的重要平台。

2.3 在現有成員科技平台基礎上,建立聯盟水處理與水環境修復、大氣污染控制、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技術研發共享實驗室和技術交流平台,成為聯盟內環境保護企業之間交流、合作的平台,促進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共同解決聯盟內企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面臨的各種技術難題。

2.4 儘快形成一批行業技術標準。

2.5 凝練環境保護技術創新突破點

在水污染控制與水環境修復共性技術研究方面,重點發展高負荷生物脱氮除磷、高效厭氧好氧生物處理、高鹽度及難降解有毒有機廢水處理等,以及源水處理及中水處理技術、流域水環境污染控制系統技術、污泥處理及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等。在大氣污染物控制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方面,重點發展電廠脱硫、可資源化脱硫脱硝、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脱硝等。在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共性技術方面,重點研發重點行業固體廢棄物資源化新技術等。在環境監測技術方面,重點開發大氣污染源和空氣質量連續監測系統、水污染源和水環境質量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在循環經濟示範技術方面,重點開發化工、製藥、冶金、電力、紡織和建材行業的循環經濟及節能減排核心技術。聯盟通過3~5 年的建設和發展,聯合開發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行業有重大影響的環境保護共性技術,使江蘇省在全國環保市場佔有率達40 %以上。

三、聯盟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理事長單位

理事長單位由理事單位推薦並選舉產生。理事長單位主要負責協調、組織和服務。理事長單位作為聯盟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代表聯盟與政府管理部門簽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等文件。聯盟成員對外簽署的其它文件可就具體事項出具授權委託書,由聯盟理事長單位簽署。

2.理事會、專家技術委員會和聯盟祕書處

聯盟設立理事會、技術委員會和聯盟祕書處,其負責人第一屆任期一年;以後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聯盟理事會為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技術委員會既是聯盟理事會的諮詢機構;祕書處為聯盟理事會和專家技術委員會的常設機構。

3.理事會的組成、職責和議事規則

3.1 理事會的組成

聯盟理事會由聯盟成員單位(聯盟首批發起單位見附件2)和相關組織部門的主要領導或其指定代表人員組成,設名譽理事長若干名,理事長一名,常務副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五名、理事二十名,祕書處依託單位可增派一名理事(第一屆聯盟理事會組成人員見附件3)。理事會第一屆任期一年,以後每屆任期三年。

3.2 理事會的職責

3.2.1 維持聯盟穩定運行,制訂和修改聯盟章程;

3.2.2 批准和取消聯盟成員資格;

3.2.3 選舉聯盟理事長、技術委員會主任、祕書處祕書長;

3.2.4 聽取和審議技術委員會、祕書處的工作報告;

3.2.5 根據技術委員會的建議,決定聯盟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任務,協調資金籌措、使用、成果轉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項;

3.2.6 審議、批准和修改聯盟內部管理條例;

3.2.7 決定聯盟組織的變更和終止;

3.2.8 決定祕書處內部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3.2.9 審議財務預、決算報告;

3.2.10 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3.3 理事會議事規則

理事會以會議作為其決策方式。理事會每年定期召開,經四分之一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必要時可增加、提前或延遲,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召開通訊會議。理事會由理事長或受理事長委託的副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須有理事會成員2/3 以上(含本數)代表出席方為有效會議。理事會形成的決議,應由出席理事會成員2/3 以上(含本數)同意方能有效。但以下事項須經出席理事會的成員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3.3.1 修改聯盟章程及有關專利許可的協議及相關約定;

3.3.2 決定聯盟“技術開發基金”的使用;

3.3.3 聯盟的終止、解散、分立、合併;

3.3.4 其他規定的需理事會成員一致通過的其它事項。

3.4 聯盟理事長

聯盟理事長由理事會推薦並選舉產生,第一屆任期一年,以後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最多連任兩屆(不含第一屆)。理事長任職期間如遇工作調離原派出單位等情況,應自行辭去其職務,由該派出單位另行推薦接任理事長人選,經理事會通過後,方可接任。持續時間至本屆理事會換屆選舉。

4.技術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和議事規則

4.1 技術委員會的組成

聯盟技術委員會及各專業專家技術組由理事會聘任,是聯盟的技術決策諮詢機構,主要由聯盟成員單位推薦的技術人員、行業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第一屆專家技術委員會組成人員見附件4)。

4.2 技術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

4.2.1 負責制定聯盟的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項目,並積極爭取國家立項和資金支持;

4.2.2 對項目進行論證、監督、評審,根據環保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制定聯盟內項目滾動計劃;

4.2.3 指導項目負責人提出制訂與該項目有關聯的技術戰略方針;

4.2.4 審查各課題技術方案,檢查和評定項目及課題的執行情況。

4.2.5 技術委員會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形成共識後向理事會提出建議;

4.2.6 定期召開聯盟成員單位之間的技術交流會,構建其交流、合作平台,協助聯盟內的企業解決其發展中遇到的各種技術難題。

5.祕書處的組成、職責和管理機制

5.1 祕書處的組成

聯盟祕書處由各聯盟成員單位主管科研(技術開發)部門的一名負責人組成,聯盟祕書處依託單位可增派一人,祕書處設祕書長一人,由祕書處依託單位派出。

祕書處是理事會和專家技術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聯盟日常事務和項目的協調、管理工作。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代行其管理職能。

聯盟祕書處的辦公地點由祕書長單位負責提供,所需公用辦公經費由聯盟理事會根據祕書處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提供並給予切實保障。

5.2 祕書處的職責

5.2.1 執行聯盟理事會和技術委員會做出的決議,負責組織、管理、協調聯盟內的各項工作;

5.2.2 負責理事會的籌備和召開,向理事會作《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及財務報告,負責制定《下年度工作計劃(草案)》;

5.2.3 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5.2.4 負責協助聯盟技術委員會和各成員單位向各有關部門申報聯盟技術創新項目,積極爭取國家對聯盟的大力扶持和資金投入;

5.2.5 負責受理聯盟外企、事業單位加入聯盟的申請,對其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5.3 聯盟祕書長

聯盟祕書處設祕書長一名,副祕書長六名,實行祕書長負責制。祕書長由宜興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選派,副祕書長由常務副理事長和各副理事長單位選派。祕書長向理事長和技術委員會主任負責,祕書長及祕書處工作人員薪酬由各理事單位自行負責。

四、聯盟理事

聯盟吸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環保技術、產品及設備研發、製造、服務及使用的企、事業單位成為聯盟理事,享受聯盟理事權利,承擔聯盟理事義務。各聯盟理事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聯盟與聯盟理事之間不形成債權債務關係。首批聯盟理事會成員已在第三部分的“理事會構成及職責”中明確規定。凡承認並遵守本章程的非聯盟單位,經理事會成員提名,單位提出申請,由理事會決議通過,可成為聯盟理事會理事單位。

1. 聯盟理事的基本條件

1.1 擁護聯盟章程,遵守有關協議內容;

1.2 在環保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致力於推動環保行業技術進步;

1.3 理事會全體成員2/3 以上(含本數)通過。

2.聯盟理事的權利

2.1 參加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和決定聯盟發展的重大事項;

2.2 向理事長提議召開理事會;

2.3 委派代表參加技術委員會和聯盟祕書處工作;

2.4 優先享有與聯盟內成員相互協作的權利;

2.5 參加聯盟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信息溝通與技術交流、培訓等活動;

2.6 依據聯盟的有關協議,實施聯盟成員的權利;

2.7 退出理事會的權利。

3.聯盟理事的義務

3.1 擁護、遵守聯盟章程,能按照章程中確定的有關要求進行資金投入,且按照各自的特點在產業鏈上協作,推動成果轉化;

3.2 致力於推進聯盟建設,完善聯盟運行機制及知識產權管理細則;

3.3 保守聯盟重要技術的祕密,維護知識產權;

3.4 根據各聯盟成員的優勢,願意開放實驗室和中試基地等科技資源,對聯盟成員單位實行優惠或免費使用;

3.5 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實現聯盟成員單位間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的共享交流;

3.6 結合重大項目實施、國家的專項資助,自籌等方式,逐步建立聯盟的高水平技術研發平台和產業化基地。

4.聯盟新理事的加入

4.1 申請加入聯盟的企、事業單位,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4.1.1 加入聯盟的書面申請;

4.1.2 本單位的介紹材料和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4.1.3 本企業在聯盟有關技術領域研發、製造的工作情況的書面報告。

4.2 加入聯盟的程序

4.2.1 經理事會成員提名;

4.2.2 向祕書處提交加入聯盟申請書;

4.2.3 由祕書處審查相關資料,提交理事會;

4.2.4 由理事會遵照以上相關原則決定。

當申請者獲得批准後,簽署《“江蘇省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協議書》,即成為聯盟的正式理事,由理事會向其頒發聯盟理事證書。

5.聯盟理事的退出

聯盟理事退出聯盟時應提前25 個工作日向祕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祕書處在收到書面申請後於5 個工作日內向理事會通報。

6.聯盟理事的除名

聯盟理事嚴重違反協議及其有關規定,或長期(一年以上)不履行成員義務,經祕書處核實,提交理事會審議決定,由理事會2/3以上(含本數)通過並書面同意方可生效。如果被除名的是聯盟發起人,由理事會2/3 以上(含本數)通過並經聯盟其他發起人一致書面同意方可生效。除名一年後方可重新申請加入。

聯盟理事除名或退出後有關知識產權的問題,按照聯盟的有關協議及規定辦理。

五、聯盟成員

聯盟吸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環保技術、產品及設備研發、製造、服務及使用的企、事業單位成為聯盟成員,享受聯盟成員權利,承擔聯盟成員義務。各聯盟成員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聯盟與聯盟成員之間不形成債權債務關係。

1. 聯盟成員的基本條件

1.1 擁護聯盟章程,遵守有關協議內容;

1.2 在環保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致力於推動環保行業技術進步。

1.3 理事會全體成員2/3 以上通過。

2.聯盟成員的權利

2.1優先享有成為聯盟理事權利;

2.2定期列席參加理事會會議,參與討論聯盟發展的重大事項;

2.3定期參加技術委員會和聯盟祕書處組織的聯盟有關工作;

2.4優先享有與聯盟內成員相互協作的權利;

2.5參加聯盟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信息溝通與技術交流、培訓等活動。

2.6依據聯盟的有關協議,實施聯盟成員的專利;

2.7退出聯盟的權利。

3.聯盟成員的義務

3.1 擁護、遵守聯盟章程,具有推動成果轉化的行為和思想;

3.2 致力於推進聯盟建設,完善聯盟知識產權管理細則;

3.3 保守聯盟重要技術的祕密,維護知識產權;

3.4 參加聯盟成員單位間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的共享交流。

4.聯盟新成員的加入

4.1 申請加入聯盟的企、事業單位,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4.1.1 加入聯盟的書面申請;

4.1.2 本單位的介紹材料和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4.1.3 本企業在聯盟有關技術領域研發、製造的工作情況的書面報告。

4.2 加入聯盟的程序

4.2.1 向祕書處提交加入聯盟申請書;

4.2.2 由祕書處審查相關資料,提交理事會;

4.2.3 由理事會遵照以上相關原則決定。

當申請者獲得批准後,簽署《“江蘇省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協議書》,即成為聯盟的正式成員,由理事會向其頒發聯盟成員證書。

5.聯盟成員的退出

聯盟成員退出聯盟時應提前25 個工作日向祕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祕書處在收到書面申請後於5 個工作日內向理事會通報。

6.聯盟成員的除名

聯盟成員嚴重違反協議及其有關規定,或長期(一年以上)不履行成員義務,經祕書處核實,提交理事會審議決定,由理事會2/3以上通過並書面同意方可生效。除名一年後方可重新申請加入。 聯盟成員除名或退出後有關知識產權的問題,按照聯盟的有關協議及規定辦理。

六、聯盟的經費管理

1.聯盟經費前期應以爭取政府支持為主,後期以聯盟成員投入為主,以聯盟配套資金、社會募集、銀行貸款、爭取政府配套資金支持為輔。聯盟經費主要用於技術項目研發和公共辦公等。

2.聯盟經費由理事會委託祕書長依託單位設立單獨賬户進行管理,專款專用,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決算管理,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聯盟經費使用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和盟員共同認可的第三方的審計。聯盟的合法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3.公用辦公經費的來源及管理和使用。公用辦公費用由成員協商繳納,原則上企業應多繳,大學、科研院所少繳或免繳。公用辦公費主要用於聯盟的會議、公共費用等支出。

4.項目研發經費的來源及管理和使用。

由聯盟首批發起單位共同出資設立開發基金,主要用於關鍵技術開發與工程化應用、重要示範線及相關公輔設施的配套建設、半工業試驗與工業試驗的驗證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費實行課題制管理,承擔任務的聯盟單位,按照課題任務書實行全面預算、過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項目經費必須單獨核算,每年以財務報告形式報聯盟理事會審查,並接受第三方審計。

通過共性技術的轉化和實施,可提取一部分成果轉化收入,以逐步壯大開發基金,資助會員單位以競標的形式,開展環境保護行業共性技術的創新。提取比例及具體執行方案由聯盟理事會另行商討制定。

5、政府資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積極爭取的國家補助經費和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主要用於科研攻關內容的完成和部分關鍵設備的設計和研製。政府資助資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支撐計劃經費管理辦法進行,經費管理實行預決算制度,專款專用。

七、聯盟的項目管理

聯盟在國家、地方科技部門等指導下,由理事會統一組織,按照理事會會議制度決定重要事宜,以技術創新項目為載體,實行資源和成果分享、優勢互補、風險共擔,並以多樣化、多層次的合作形式明確必要的責、權、利。

1.聯盟項目申請和立項程序

1.1 聯盟項目的來源

聯盟將積極爭取承擔國家和地方資源環境領域關鍵、共性及重大前沿技術的開發;承擔“十二五”國家重大環境保護產業化技術項目。根據聯盟的主要任務,聯盟技術創新項目滾動計劃將緊緊圍繞環保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支撐技術和前沿技術進行規劃和編制,適當兼顧各成員企業“做大做優”需要進一步延伸產業鏈的共性關鍵性技術開發和集成創新。既要勇於創新開發能夠支撐我國環保產業急需的先進產業化技術,還要十分重視能夠引領了國際環保產業發展的原始創新技術的開發,同時要兼顧提高聯盟成員企業綜合競爭力需要的集成創新和系統化優化技術。

1.2 聯盟項目的申請和立項程序

為把聯盟技術創新項目真正落到實處,凡申請列入項目或課題均必須在成員單位優先立項並取得一定的進展,各成員單位根據《國家支撐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提交立項申請,技術委員會負責對項目或課題進行評估、論證,提出專家建議和意見。並形成提交理事會審查、批准的相關材料,由祕書處準備召開理事會進行審查和批准。凡經聯盟理事會批准的項目或課題都必須按計劃實施。重點項目和重大課題要積極爭取列入國家支撐計劃或國際其他重大科技計劃。

政府項目可由理事會授權祕書處按市場方式組織招標確定項目承擔方,也可由祕書處根據技術委員會的評審意見確定項目主要承擔方,其他有意願的成員可以不同方式加入。

聯盟基金項目,指聯盟內部設立研究課題對某一技術進行重點攻關,項目由技術委員會論證提出,並向理事會提交項目論證報告,理事會決定經費匹配數目、籌款方式,並以擇優和招標等形式確定承擔單位,簽訂課題合同,促進與聯盟中的成員合作。

2. 聯盟項目的實施

項目實行總負責人制,項目總負責人把握整體方向,組織專家制定總體內容、計劃,經費安排,協調各參加單位的研發工作,定期向技術委員會和理事會彙報,並接受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3.聯盟項目的驗收

國家項目與課題的驗收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聯盟內部項目與課題驗收以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及時驗收。

八、聯盟收益分配原則和知識產權管理

1. 在聯盟項目啟動時,由各承擔單位與項目組織單位共同簽署知識產權協議,事先約定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和推廣應用時的利益分配原則及後續進入聯盟的成員單位或退出聯盟的原成員單位在知識產權共享方面應遵循的基本原則,避免聯盟的知識產權和聯盟成員單位已有技術的知識產權受到侵權。參與國家項目的各承擔單位須對知識產權的共享原則做出承諾。

2. 在理事會決策對外適用許可或轉讓後,任何成員都不得設置影響技術成果的轉移和推廣,以保證創新技術儘快佔領了國內外市場,並在市場競爭的推動下,使聯盟的創新成果得到不斷的改進和完善。

3. 按照成員對聯盟和具體項目的貢獻大小以及公平、客觀的原則,確定成員各方利益分配關係,協商、調整和確定利益分配比例和方法。在具體項目協議中,應明確知識產權(專利、技術祕密、著作權等)相關條款,事先約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歸屬以及推廣應用時的利益分配規則。

4. 對於以國家補助經費為主做牽引而開發的低污染、高效化生產、節能、降耗等共性技術,將向聯盟外企業輻射和推廣,充分體現國家利益。聯盟成員具有優先使用權,向聯盟外其他單位輻射和推廣時,須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當使用聯盟開發基金、共同開發的技術向聯盟外輻射和推廣時,將採取有償轉移方式,所形成利潤歸聯盟所有,促進聯盟持續創新開發的良性循環。

5. 對於利用聯盟共性平台技術開發的環境保護產品技術及工藝技術,所形成的知識產權在向其他企業輻射和推廣時,須經聯盟和技術依託成員單位同意後,採取有償方式轉讓。

6. 聯盟研究項目所產生的專利、技術祕密、非專利技術成果以及與技術開發內容有關的著作權屬於項目責任方和合作方共同所有,其排名順序按責任方和合作方的實際投入及具體貢獻程度商定。在完成技術成果後,合作各方一致同意,才能申請專利。合作各方共同申請專利前,應簽署“共同申請專利和確認專利權益的協議”明確申請專利的費用以及專利年費分擔內容,申請人排名按約定的單位排名執行;一方書面確認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方可申請專利,其申請費及專利年費由申請方承擔。

7. 聯盟研究項目產生的專利、技術祕密以及非專利技術成果向聯盟外許可或須經理事會審議,以書面形式執行。其所獲收益,各方按實際投入及貢獻大小商定分配的比例。

8. 聯盟項目承擔各方可以在本單位和控股企業中無償地使用本項目產生的專利、技術祕密以及非專利技術成果,合作開發方均有在本單位的使用權。該使用權指將本項目開發的技術成果或產品應用於本單位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中使用。

9.聯盟各方均有保護聯盟知識產權及技術祕密的義務。聯盟項目啟動之前需簽訂技術保密協議,技術保密不得與聯盟協議中相關規定矛盾。在聯盟項目開發產生的技術成果中,對於符合技術祕密保護條件的技術,包括專利申請前技術,合作各方均應提出,經共同認定後成為合作各方的技術祕密進行保護。

10. 當聯盟內某一成員單位主動退出聯盟時,該單位將自動放棄與聯盟的締約關係,也不再享受其在聯盟內對歸屬聯盟的知識產權的共享條件。

11. 關於知識產權管理相關條款的修改,由聯盟成員提出並經聯盟理事會討論通過方可生效。

12. 凡是涉及知識產權的爭議須由理事會協調處理。

九、聯盟的解散和清算

聯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撤銷時,由祕書處提出終止動議。

聯盟終止動議須經理事會表決且全體一致同意後通過。聯盟終止前,須在國家和地方相關單位及有關機構指導下成立專門組織,處理善後事宜。

十、違約責任

1.任何協議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經聯盟理事會決定,可從聯盟中除名,並由聯盟理事長或聯盟理事會指定的其它聯盟成員代表聯盟追回其承擔聯盟研發項目中政府資助資金和聯盟配套資金,給其它聯盟成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聯盟成員被除名時,其不再享受本協議約定的聯盟成員權利,但仍應承擔保守聯盟及聯盟成員技術祕密的義務;對已經許可聯盟其它成員在聯盟項目中使用的知識產權,相應聯盟成員仍有權按原有條件繼續使用;對其已投入聯盟的各類資金不予退還。

十一、爭議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應通過相關各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聯盟理事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向聯盟常設機構祕書處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本協議及其解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經協議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須經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

環保協議書12

總包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內 容:昆鋼龍旺軒和園(官莊一期B區)經濟適用房6#、7#樓主體土建工程

作業時間: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進場時間:年 月 日

為確保作業過程中雙方人員的安全,防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經雙方協商,就施工過程中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職責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條款:

一、 甲方:

1、在項目作業前向乙方交待清楚作業現場的基本情況和安全環保注意事項。

2、根據安全規程要求,凡涉及風、水、電、氣等管網、線路設備,必須斷開並設置明顯的標誌牌和安全警界。

3、為乙方提供作業中需用水、電、風、汽(煤氣、空氣、蒸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4、發現乙方在作業中因某種原因造成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確保作業安全。

5、管好自己的人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乙方作業範圍。

6、制定現場安全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和考核。有權制止乙方的違規行為,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7、對乙方施工、安裝等資質進行審核、確認,涉及特種設備施工和安裝時,督促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 乙方:

1、具備相應作業資質的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同甲方簽定安全環保協議,對所承擔的項目制定作業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證網絡,並在簽定安全環保協議時將作業項目安全措施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交納保證金人民幣元 (大寫: 元整),帳户上須持續保持 元。作業前對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交底。總包方須與分包方簽定安全環保協議,內容可參照本協議。分包方的資質、安全管理網絡須報甲方和乙方備案。

2、施工人員在遵守自己安全管理規定的同時,還必須嚴格執行昆鋼控安[20xx]92號文件,《關於印發〈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規定(執行)〉的通知》。

3、必須確認作業現場已處於安全狀態後,方可進入現場作業,並僅限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工作。

4、在作業現場使用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設有現場安全負責人,佩戴標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危險區域必須採取設置安全警戒線、安全警示牌、安全圍欄、安全網等安全措施,並作經常性的督促檢查。交叉作業應做好相互協調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發生相互傷害事故。凡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停工,待隱患消除後方可恢復作業。

5、作業人員應遵守相應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到其他作業方或甲方生產、作業場所逗留。

6、作業所用的材料、備件、工具等物應按指定地點擺放,不得阻塞安全通道。

7、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控制和減少污染物(廢水、廢氣)的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

8、作業過程中產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物(如一次性飯盒、建築垃圾等)及時收集、清運,做到工完場淨。

9、在物料運輸過程中,必須採取措施,防止物料潑灑,污染環境。

10、作業過程中不得擅自佔用或損壞綠化帶,否則,所造成的綠化損壞賠償由乙方承擔。

11、作業所需使用的水、電、風、汽(煤氣、空氣、蒸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範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12、必須服從甲方有關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13、作業過程中加強聯繫,落實安全責任制、聯繫制、確認制,按“三不傷害”進行作業。

三、 檢查與考核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加強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使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及本協議要求,對違反者及時制止。

甲方在作業過程中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及本協議要求的行為,有權制止,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四、違約責任

違反本協議造成自己人員傷亡及其它損失,責任自負。若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及生產、設備、環境污染等事故損失,由責任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安全環保部門、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安全環保管理部門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昆鋼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 乙方:雲南省玉溪市旭達建築裝飾

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環保協議書13

總包方:

分包方:

根據國家、陝西省有關環保法規、標準及中建股份有限公司環保有關管理制度、規定、就本工程有關環保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環保管理目標

1、陝西省環保優秀項目。

2、西安市創國衞優秀項目。

3、中建股份環保優秀項目。

第二條:工程項目環保管理指標

1、施工揚塵達到陝西省文明工地標準。

2、現場及生活廢棄物實行分類整理,分類率達到100﹪。

3、不排放沒有經沉澱的污水,污水沉澱率達到100﹪

4、節水節電。

5、不製造聲、光、氣體污染,

6、不製造垃圾,不污染公路及公共設施。

第三條:雙方職責

1、總包方責任

⑴、總包方負責制定項目環保計劃,成立項目環保保證體系,全面領導項目

⑵、總包方負責環保責任區域劃分,並提出廢棄物、噪聲、揚塵、污水處理等控制措施、處理辦法。

⑶、總包方負責項目環保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指令。對重大隱患、嚴重違章的有罰款權力。

⑷、總包方負責召開項目環保管理工作會議,對環保相關工作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2、分包方職責

⑴、分包方成立文明施工、環保領導小組,並嚴格執行項目環保工作規定。⑵、接受陝西省級、西安市環保、城管及上級部門的環境監查。產生後果的承擔其經濟及法規責任。

⑶、生活、施工過程中,分包方各自承擔本生活區、施工區的施工揚塵、噪聲、水污染以及廢棄物的分類處理及清運工作,負責本施工範圍內的施工車輛清洗工作。做好環保工作的日檢,檢查記錄存檔備案備查。

⑷、分包方負責制定本責任區域的環保工作管理辦法,並保證該辦法的落實,達到陝西省、西安市環保的有關標準。

⑸、分包方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環保工作教育,並做好教育記錄。

⑹、分包方服從總包方的環保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參加每週的環保工作聯合檢查,並按要求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四條:責任劃分

因不執行或不採取環境保護措施,而造成環境管理目標不能實現,由違章方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五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包方職責組織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總包方有權加罰分包方。

第六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分包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環保協議書14

單位名稱(簡稱“甲方”):單位名稱(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渤海鑽探工程有限公司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結合施工作業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在施工作業中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近兩年來的安全環保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等。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施工作業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並督促乙方落實。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告知其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以及針對風險制定的防範與保證措施。

5、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6、甲方有權對不具備相應資質、不遵守規章制度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乙方施工作業隊伍提出停產、停工要求。

(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安全環保要求的施工作業現場。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

4、甲方有義務及時、如實報告事故,並啟動相應應急處置預案,全力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5、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安全環保、技術資料與信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告知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遵守其現場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2、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配備專(兼)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

3、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具體設備設施名稱應在協議中明確),並定期對設備設施、作業工具等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定期將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到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4、乙方有義務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定期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5、乙方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和行業標準要求,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6、乙方有義務在項目開工前,針對作業過程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識別和評估,並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和完善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有關的制度規程,及時向員工進行交底培訓。

7、乙方有義務就可能危害或涉及到甲方的現場危險源及其風險削減控制措施與應急措施、警示標識及相關規定等內容,以“相關方作業告知書”(具體見附表)的形式向甲方進行告知。

8、乙方有義務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環保監管,針對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指派現場監管人員進行過程監督,督促落實各項風險控制削減措施及應急要求。

乙方有義務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安全基礎台帳,做到底數清楚、責任明確,並實施動態監控。

10、乙方有義務主動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環保例會,並及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環保例會,彙報其安全環保工作情況,認真落實甲方的有關安全環保工作要求。

11、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統一的生產調度和指揮。

12、乙方有義務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對本單位安全環保管理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查處“三違”行為,認真整改事故隱患。

13、乙方有義務針對施工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職責,配齊配全應急物資和設施。

14、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和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並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

15、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進行的事故調查處理。

三、作業責任分工甲乙雙方應按照作業項目的施工流程,具體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責任,尤其是對於風險性比較大、易造成事故的聯合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具體明確:

(一)甲方在作業過程中應負責施工,具體要求為;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負責施工,具體要求為。……

四、其它補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制定)

五、責任追究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在其所負責從事的作業活動中,因自身違章或自身所管轄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三)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確定雙方的責任。

六、其它

(一)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提交地方政府仲裁或提交法律訴訟解決。

(二)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者,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協議有效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環保協議書15

編號:SV-PB-09-010 甲方: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甲方和乙方為了確認由甲方訂購,乙方供應的產品(包括原材料、輔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裝材料)是否滿足歐盟ROHS指令要求,達成以下協議:

指令的具體要求進行變更,並告知乙方。

二、乙方必須保證定期(報告在一年期限內)向甲方提供指定物質含有濃度的測試報告(SGS檢測報告)和相應的授權使用證明。若乙方(包括乙方的原材料購入方、供方)製造使用的材料、部品、製造方法、工藝流程等發生變更,必須與甲方聯絡,並重新提供相關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檢測報告和授權使用證明。

三、若乙方沒有按第二條約定及時提供測試報告或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所提供的測試報告不真實,則甲方 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供貨合同)。

四、甲方對第一、二條乙方提供的測試數據、資料、報告保密,但若政府機關或甲方的顧客詢問甲方產品含有的指定物質,提出提供資料要求時,甲方可以公開第一、二條乙方提供的測試數據、資料、報告。

五、乙方違反第一條的保證或提出的產品、保證書、測試數據、資料、報告內容不真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萬元整,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的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含有不合格化學物質的貨物的價款,甲方因該貨物不合格而支付給貨物接收方的違約金,賠償給貨物接收方的經濟損失,因客户拒收或退貨而支付的運費,因貨物不合標準而支付給有關政府的罰款以及甲方該批貨物貿易的預期利潤,甲方有權扣留應付乙方的貨款以抵償違約金或經濟損失、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構成原雙方買賣合同(供貨合同)的一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原買賣合同(供貨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名): 授權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加貼ROHS標識(包括至產品的最小包裝上),甲方可以根據國內外的法規、標準和客户要求,對相關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XXXXXX T 86-755-XXXXXXXX F 86-755-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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