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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文明交通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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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機關文明交通倡議書

文明禮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社會進步的標識。構建和諧文明家園,創造優美人居環境,不僅是人民羣眾的心聲,更是每一位市民應盡的職責。永泰作為中國優秀旅遊縣,目前爭創省級文明、衞生、園林城市(“三城聯創”)和馳名全國生態文明縣城,交通文明是一扇“窗口”,是每一位永泰人道德品質的體現。縣委、縣政府提出了“致力綠色崛起,建設美好永泰”號召,檢察機關應該走前頭、作表率。為進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文明意識和窗口形象,我們向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發出“文明交通從機關做起”的倡議: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學習、知曉、宣傳交通文明禮儀,要以自身的規範行為和良好素質感染和引導其他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文明駕駛、遵章守法的城市交通氛圍。做到“三個倡導”:

——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

——倡導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倡導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開車打手機、佔用人行道(無障礙通道)、不繫安全帶、向車外拋灑垃圾、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

——倡導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倡導堅決抵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

創建文明城市,構建和諧社會,人人有責,人人受益。交通文明需要我們共同營造。為了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車的和諧、車與車的和諧、人與環境的和諧,讓我們帶頭模範遵守交通文明禮儀和交通法規,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爭做和諧交通的文明使者,營造文明、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以實際行動為爭創永泰文明縣城貢獻力量!

中共永泰縣人民檢-察-院總支部委員會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機關青年工作委員會

2012年8月13日

機關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

全市機關公務用車駕駛員朋友們:

一個和諧的社會,首先是一個文明的社會,而交通文明是體現社會文明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為進一步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全市機關駕駛員要率先垂範,模範帶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爭做“文明出行”的表率。為此,我們向全市機關駕駛員提出倡議: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帶頭維護好機關單位良好形象,做文明守法的倡導者和實踐者。

二、杜絕公車私用,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回單位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公務工作需要外,在單位封存停駛。

三、開文明車,禮讓為先。無論是駕駛私家車出行,還是機關公務用車出行,都應遵守“四不”承諾,即酒後不駕車、實線不變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

四、行文明路,遵守法規。駕駛機動車時,自覺做到不闖紅燈黃燈、不接打手持電話、不亂使用遠光燈、不拋灑物品、不開鬥氣車霸王車、不超速不超員;駕駛非機動車或步行時,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時刻能夠服從交-警的管理和指揮。

五、做文明人,率先垂範。牢固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從我做起,從身邊的人和事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文明出行”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

倡導關愛生命、文明出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做到文明交通我先行,帶動和引領全社會自覺文明出行,真正把我們美麗的家園打造成一個安全暢通、温暖和諧的幸福城市,為創建平安周口、文明周口做出應有的貢獻。

周口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5年5月

機關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3]

全區機關工作人員:

一個和諧的社會,首先是一個文明的社會,而交通文明是體現社會文明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為進一步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機關工作人員要率先垂範,模範帶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爭做“文明出行”的'表率。為此,我們向全區機關工作人員提出倡議:

一、開文明車,禮讓為先。無論是駕駛私家車出行,還是政府公務用車出行,都應遵守“四不”承諾,即酒後不駕車、實線不變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

二、行文明路,遵守法規。嚴格做到“八不”規範,即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道路上亂丟東西,不在機動車道上候車,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與自行車搶道,不妨礙汽車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人,率先垂範。牢固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從我做起,從身邊的人和事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文明出行”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

四、行文明事,參與勸導。積極參與參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動,踴躍認管文明交通路口,在城區主要路口(路段),利用早晚交通高峯時段,引導行人、非機動車正確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通過,敢於制止和勸導不文明的交通違法行為。

倡導關愛生命、文明出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做到文明交通我先行,帶動和引領全社會自覺文明出行,真正把我們美麗的家園打造成一個安全暢通、温暖和諧的幸福城市,為創建平安博山、文明博山做出應有的貢獻。

博山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委員會

博山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

機關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4]

為進一步提高福州城市交通文明和福州城市窗口形象,推進福州市直機關在“文明交通”中持續走前頭、作表率,福州工委、福州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近日向市直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發出《“文明交通從機關做起”倡議書》。

《倡議書》倡議全體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學習、知曉、宣傳交通文明禮儀,以自身的規範行為和良好素質感染和引導其他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文明駕駛、遵章守法的城市交通氛圍;並做到“三個倡導”:

一是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交通信號等六大文明交通行為。

二是倡導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公交)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向車外拋灑垃圾、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六大交通陋習。

三是倡導堅決抵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六大危險駕駛行為。

《倡議書》號召全體機關工作人員帶頭模範遵守交通文明禮儀和交通法規,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爭做和諧交通的文明使者,努力營造文明、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以實際行動為維護福州文明城市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