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

書信函6.91K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老院養老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

老年人入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由老人家屬或所在單位護送,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入院應預交醫療押金1000元及3個月生活管理費。

二、已經填寫“養老院入住申請表”;已經按照“養老院入住須知”提供老人相關材料;同意“養老院入院老人管理制度”

三、根據“養老院服務等級分類表”確定老人服務等級為級。

四、外出請假,私自外出,或食用院外食品,發生事故等,後果自負。

五、老人患病需要檢查、住院者,由家屬接回檢查、住院治療。

六、老人在院期間,樓內、院內跌倒發生骨折或者突然死亡(猝死、突發性心臟病、腦溢血及其他無法預料的'原因)院方應及時通知家屬,由家屬負責解決,除此以外,院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老人在院期間,因病死亡,後事料理由家屬負責。

入院老人簽字:

送養人簽字:

養老院

年月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電 話:

郵編:

地 址: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電 話:

郵編:

地 址:

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理療科設備出租業務,同時有責任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之外的免費技術支持、維護等軟性服務,務必讓甲方有一個良好的使用環境,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時的幫助。

二、租用設備清單:

(應包括設備名稱、指標、單位、數量、單價、總價等)

三、租用期限及費用:

四、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機器,並且保證所有器材運行良好;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租賃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調試,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培訓甲方指定的設備使用人員;

(3)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應派專人對機器進行使用和維護。甲方務必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蠻操作,粗魯對待;更不可私自拆卸(憑易碎紙標籤判斷),否則如有損壞或機身表面嚴重損傷者,按維修價格或復原所需費用收取賠償費;

(4)因設備質量原因造成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由於甲方使用、保管不當造成醫療損害而致糾紛或醫療事故的,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責任的認定,以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法院的認定標準為準;

(5)合同期滿,甲方享有對設備的優先租賃權。

五.結算方式;

(具體結算辦法,滯納金的產生)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對合同條款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承租方、租賃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書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承租方

租賃方:

(簽名)(簽名)

(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3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經協商自願簽定本協議。

一、入院試住條件及試住期限

1、經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審核通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年滿六十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非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為了保護各入住院名的權利,更好適應敬老院的生活,本協議約定從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個月為試住期。試住期滿後,對於符合試住期條件的院民,另行簽訂正式的`入住協議。

二、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居住生活、文化娛樂、健康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和場所,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2、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為乙方提供相應服務。

3、凡不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的院民,經勸導無效,而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權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4、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間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權利義務根據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下列款項、物品由甲方按規定統一管理使用。①上級部門下撥的“

人頭”經費;②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向敬老院捐贈的物品、款項;③院民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捐贈的款項物品。

7、乙方所在村組的耕地、經濟林、牲畜由甲方協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項統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彌補平時零用和去世後的後事費用。不便動的貴重資產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壽材等。

8、乙方去世後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組入葬的,為避免影響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對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關親屬在乙方死亡後5個小時內將遺體接走,否則甲方有權按照敬老院的規定處理遺體。甲方根據乙方遺囑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喪葬費用由丙方、丁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辦理入住手續,簽訂入住協議。

2、服從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義務勞動,外出須向管理人員請假。

3、遵守公共道德,講文明、懂禮貌、不打人罵人,愛護公物、視院如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做有損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説有損敬老院聲譽的話。

4、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煙頭,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不説粗話、髒話。

5、閒雜物品不得帶入敬老院,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內裝置其它設備。

7、乙方患突發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決定本人遺物處置的權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丙方、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丁方有探視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辦理乙方入住擔保時,丙方、丁方須提供詳細住址、

通訊電話及村民小組證明等資料。

3、同意乙方去逝後回村安葬,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院民死亡後5小時內將遺體接走,並按照乙方遺囑予以處理後事,逾時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費用、責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擔。

4、乙方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應及時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三、各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衞,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説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説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間如果發生衝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損害,由院民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誌。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親屬,丙方、丁方及乙方親屬應積極配合治療,辦理有關手續。對於有親屬的院民,由親屬出面在醫院的相關告知書上簽字,如果親屬拒絕配合或者拒絕簽字的,則由甲方工作人員代簽,如因醫療行為發生意外或者其他損害,與甲方無關。(院民有親屬的,應當簽訂一份《代簽院民住院文件委託書》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羣體的宗旨,在對於社會中的弱勢人羣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範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後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願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範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説服,若經勸説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藉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牀位費照收)

六、入院後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註),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並徵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徵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後事按乙方後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註: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係: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願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共同遵照執行。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5

甲方: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為了更好的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為老人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楚雄海亞醫院與________養老院共同 “服務,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探索醫養結合模式,建立以養老機構為依託,以老齡人羣為服務對象,以醫院為服務載體,專業醫師和護理團隊為基礎的“為老服務”網絡。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協議,並共同守約執行。

雙方合作後,醫院將為敬老院中所有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摸清老人的健康狀況,全面監測、分析、評估老人的健康數據,及時為有健康問題的老人進行指導、諮詢和危險因素干預,制定針對性的綜合診療方案。

一、甲方義務

(1)為乙方提供服務相關醫療場地及懸掛醫院標示區域。

(2)為乙方提供老人相關醫療等資料,以便乙方更好的`進行醫療。

二、乙方權利

(1)需要甲方提供老人生活醫療等相關資料。

若乙方臨時因緊急情況無法安排相關工作,甲方應於以理解。

三、乙方義務

(1)協助甲方做好相關工作,服務老人。

(2)聽從甲方的合理安排。

(3)該院還將專設醫生每週定期到老院進行巡診,同時為老人提供醫療,保健,心裏疏導,臨終關懷等服務。

(4)如果遇到老人的病情比較嚴重,專業性比較強,醫院將指派相關科室的專家到敬老院出診。如果敬老院的老人出現突發疾病,特別是危、重症,醫院將為老人開通綠色通道,接老人入院治療,先治療後結算。

(5)醫院在義診保健服務範圍內不收取酬勞。

(6)經醫院治療好轉或痊癒的老人送回養老院。

四、情形變遷時,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訂立補充條款。

五、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履行相關責任及義務。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6

協議編號:_______(根據本機構情況編號)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

年齡:_______

性別:_______

籍貫: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

郵編: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_______

親屬(擔保人)姓名: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係: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郵編:_______

協議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範》、《__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己方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瞭解,自願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瞭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瞭解並理解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第四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配套設施的義務。配備相應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二)根據體檢情況,甲方確定乙方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生活照料服務(詳見護理及收費標準)。乙方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居所進行調整。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老人突發疾病,須儘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説明病情。對需搶救的,甲方大夫有緊急處置權;如需送醫院搶救,可撥打120救護車(費用由乙方或丙方負擔),之後以適當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關係人。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監護人的責任。

(六)甲方不對乙方在院區外的行為負責。

(七)如電話聯繫不到丙方或乙的近親屬時,甲方可以特快或掛號信的方式聯繫,回執時間視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對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務要求,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提供老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脾氣秉性、飲食愛好、生活習慣、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損壞公物按價賠償。外出要請假。

(二)遵醫囑。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

(四)外出及返回時應進行登記。

(五)與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處。

(六)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繫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第六條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為乙方選用藥品或可能影響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託甲方服務人員協助,應向甲方醫生出具有效病歷或醫療單位的證明,經甲方醫生同意後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藥品中斷,甲方不負責向丙方催藥,丙方應對乙方因此產生的後果負責。

(五)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應自覺進行登記,一切安全責任由丙方負責。

(六)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第七條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建有來客探視登記制度,外人入內及離開時均需自覺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仍應進行登記;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還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四)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説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l、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5、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顧甲方的勸告和警示。

7、其他應當向甲方説明的情況。

(五)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誌。

(六)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

(七)甲方組織乙方查體,乙方拒不參加的,後果自負;

(八)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轉診期間視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甲方不承擔不可抗力對乙方造成傷害的責任。

(十二)乙方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時,應服從甲方對護理等級調整。如不服從安排視為自動出院,若因此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甲方不承擔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發的身體傷害。

第八條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財務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牀位費每月_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_______元;

3、護理費每月_______元;

4、交納押金_______元;

5、冬季取暖費每月_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_______元;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_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連續天以上不在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牀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內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收費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乙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第九條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發現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影響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務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不足可附頁)

甲方:_______(蓋章)

委託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_______

丙方:_______(親屬或擔保人簽名)

姓名: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年__月___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醫院

乙方:_____________養老院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推進本市養老服務業改革進程,提高養老服務質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合理、合法、守信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時間

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不可抗力或雙方不可控制事件、無法預見事件導致不能履行職責,協議自然終止。

第二條、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項目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勞務,佔股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佔股______%。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四條、甲方義務

1、保障120綠色通道24小時暢通,免費接養老院患者至我院就診。

2、養老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間,適用我院對“享受民政救助人羣”的優惠政策。

3、養老院患者門診就診結束或出院時,無特殊情況,由甲方安排車輛將患者免費送回。

4、依據乙方需求為養老院患者提供出診服務,免收120車費。

5、依據乙方需求為養老院患者提供轉診服務,免收本院至養老院路段120車費。

6、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慢病綜合干預。每年為建檔人員提供免費體檢。

7、為養老院提供醫療諮詢服務。

8、依據養老院患者的病情,合理進行分診。

第五條、乙方義務

1、協助民政部門按時結清醫療費用。

2、為甲方的義診、義檢提供必要的場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3、在甲方的指導下對敬老院患者進行日常護理、康復訓練、使患者遵囑服藥。

4、遵循分層轉診的原則,以本院為首診醫院。

5、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定點醫療服務。

6、本協議生效期間,乙方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醫療服務協議。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條、其他

1、如果某條文與當時的政策法規相悖,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影響整個協議效力。

2、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由雙方協商解決。

3、協議簽署期間發生的醫療糾紛應按法律法規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____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存檔一份,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委託人: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

委託人: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8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為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不斷適應和滿足轄區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甲方委託乙方對養老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網絡運營管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運營管理的養老管理服務中心為:______。

2、名稱:_________養老服務中心。

3、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互聯網運營下對養老院設施設備管理、財務等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規,防止出現變相不正當運營等行為。若因乙方違悖法律法規行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限期整改意見,乙方應當按照書面意見進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意見_______個月內不能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甲方有責任協調社區居委會協助配合乙方在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平台上開展各項運營相關工作。

3、甲方應配合乙方,為乙方在網絡平台建設上提供素材和資料。

4、甲方需按時支付乙方網絡運營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據實際情況為甲方搭建養老院網絡運營平台,並提供相應的運營團隊支持,保證其正常運行。

2、乙方依據養老院資料中的數據進行網絡數據庫建設。

3、乙方應在網絡平台上為養老院進行公益宣傳和活動告知的等。

4、合作期間乙方具有對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實地考察。

5、乙方應當為養老院建立服務對象個人信息情況檔案,各項服務資料完善,並做好甲方提出的相關統計數據的整理備案工作。

第五條:報酬

自甲乙雙方合作開始後甲方應每年支付乙方網絡運營管理費用_______萬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干擾乙方進行網絡運營管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整改、賠償等措施,甲方也有權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第七條:爭議處理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處理。需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期滿後,若雙方均有繼續合作的意願,雙方需另行簽訂新協議。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9

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原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合股經營宗旨: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合股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項目和範圍);

共同經營一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保證雙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責任。甲乙雙方應積極應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係。

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另一方所有;若則雙方都願意繼續經營此店,則雙方無條件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並續簽協議或延長期限。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二、店實際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元整。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整,佔股權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整,佔股權___%。

雙方出資期間:簽訂協議後3天內50%到位,裝修過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權負責店的前期裝修、啟動、正常營業等日常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店鋪正常營業的總投資預算方案、結算清單。

四、甲、乙雙方都不得違反雙方認可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共同研究制定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任何一方違反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應賠償對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五、分紅方法

雙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個人承擔的税金由個人自己申報交納。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六、違約處理

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切損失。

七、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及時把虧損補上。

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3個月不把虧損額補上,則不補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

若連續虧損3個月以上,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乙方有權享有與甲方同等權力參與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九、甲、乙雙方對店鋪財務共同協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財務監督權。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店鋪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業務經營方式,利潤分配等。

十、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院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則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並按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0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丙方

姓名:

性別:

與乙方關係:

住址:

手機號:

鑑於:

1、甲方是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付款義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4、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為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入住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1200元/月)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1500元/月)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20xx元/月)。

第二條服務地點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礬山鎮礬礦花圃五巷9號

第三條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衞生等服務。

2、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

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第四條收費

1、養老服務費用

(1)根據本合同第一條乙方所選擇的服務項目,乙方入住養老院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 元,計每年 元。

(2)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3)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採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3)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儘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4)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繫人;

(5)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同時儘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繫120。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負擔,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2、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範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後果由乙、丙方承擔。

(4)按照本合同約定,丙方自願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

丙方:我已認真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及附件,自願在乙方無力支付相關費用時承擔連帶責任。

(簽字或者蓋章):

日期: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1

甲方: 得祿鄉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養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監護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

身份證號:

丙方; 村委會

為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 生活環境,滿足農村五保供養人員“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結合得祿鄉的實際 ,特簽訂此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在徵詢多方的意見後,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及監護人的同時採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儘量為供養人員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2)為供養人員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導及精神的安撫,引導供養人員積極鍛鍊身體,從容地應對困難,學會快樂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營養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

(6)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

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

(7)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

(2)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3)在入住期間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發急病、意外傷害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

(6)監護人對供養人員的生活、健康狀況有知情權;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根據本合同要求的內容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後要自覺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協助甲方搞好管理,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供養人員在住院期間,監護人有責任來探視以及照顧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務人員,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指揮;

(7)供養人員外出,須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或許經得甲方工作人員的允許,外出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8)監護人家庭住址、聯繫方式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供養人員入住的宣傳動員、審核申報,送檢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

(2)入住前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基本情況;

(3)應經常與甲方和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或善後事宜;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及供養人員的監護人,同時儘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繫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監護人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去世的善後處理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繫,甲方應協助丙方及監護人進行善後處理。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繫等。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繫,或者雖然取得聯繫但丙方及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則表示乙方、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後處理,如遺體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後,乙方所有財產歸集體所有;

3、特殊情形的約定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在供養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範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甲方不負責任。

4、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5、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擾亂他人正常生活、打架鬥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等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方會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協商補充,作為協議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丙方:。

(簽字或者蓋章):

日期:

監護人: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2

為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協議主體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贍養義務人、親屬、原單位或其他擔任入住老人擔保人的單位或個人):_______

姓名(法人名稱):_______

身份證號(機構編號):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

地 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手機號: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開辦的閤家樂家政服務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付款義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長,則保證責任期限相應延長;

4、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5、乙方進院後,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務。甲方會照顧好老人的生活活動,讓其舒心過日子。乙方當團結院民,服從管理,不打架、吵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對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時,需要説明有無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間生病,需進行治療,其中涉及的治療費、護理費等開銷需乙方支付,乙方無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方有義務將乙方的健康情況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請假。如外出不請假者出現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進院應提供醫院的體檢證明和身份證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應無條件帶走。後事與甲方無關。

9、乙方在每月16號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費、護理費等一切費用共計 _______元。若乙方不能承擔,丙方需要負無限連帶責任。對於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時間入住期間,甲方按照日均費用的一半進行退換。

10、乙方入住期間為:至 _______。若期限屆滿,需要繼續入住,可以續簽協議。

10、本協議自三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附:乙方入住續簽期間:

1、至_______ 。

2、至_______ 。

3、至 _______。

以上協議如乙方、丙方無意見將按此協議進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年___月__日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3

1養老院入住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瞭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瞭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瞭解並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範》,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餵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淨。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髮,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卧牀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儘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説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繫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衞,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説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説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誌。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繫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繫轉院。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牀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牀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簽名)_______________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簽名):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養老院入住協議書

甲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敬老院(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院民(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丁方)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

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為切實做好五保供養工作,維護五保供養、託養對象合法權益,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五保供養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強敬老院建設,增添必要的設施設備,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集中供養五保對象入住安全;

2、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的相關規定,建立五保、託養對象集中供養專帳,按時將五保供養金、管理服務經費劃撥敬老院,定期與不定期地檢查敬老院帳目;

3、建立五保、託養老人集中供養的管理運行機制,與丁方建立五保供養、託養聯繫制度;

4、處理敬老院管理、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5、按照規定配備敬老院管理服務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應的'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健康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和場所,保障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2、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為入住者提供相應服務。積極發展院辦經濟,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3、對入住者實行試住一個月制度,凡不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經乙方勸導無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養對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養;

4、不接收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間患重大疾病,應及時通知丁方。有義務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協助丁方為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下列款項、物品由乙方按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①上級下撥的五保供養金;

②社會各界人士、社會組織、單位向敬老院捐贈的物品、款項;③院民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社會組織、單位捐贈的款項物品。

7、為保證院民有購買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養老保險金歸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發放零花錢。

8、乙方根據丙方入住時的身體狀況建立健康檔案。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交入住乙方的書面申請和一週內經區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表,簽訂入住協議。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務的權利,有參與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權利,並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組的耕地、經濟林、宅基地等歸所在村民小組集體所有;

3、遵守院內各項管理制度,外出必須向管理人員請、銷假。遵守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參加敬老院組織的義務勞動;

4、講文明禮貌,不打人罵人,不説粗話髒話,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講團結互助,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影響他人生活。講究清潔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共同維護居住環境;

5、維護集體榮譽,不做有損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説有損敬老院聲譽的話。愛護集體財產,不得損壞公共財物;

6、閒雜物品不得帶入敬老院,貴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員代為保管,凡自己保管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7、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間內安裝其它設備或改變電源線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飯和取暖;

8、在院生活時,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動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傷亡,乙方概不負責,一切後果自負。患突發性疾病應服從乙方安排,生前有權決定去逝後回原居住地以及遺物處置的權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擔。

10、去逝後決定由處理後事。

四、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探視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意作為丙方供養期間的擔保人;

2、丙方去逝後,必須實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及時安排人員根據入住者去逝後要求處理安葬等事宜。逾時不到者,由此所造成開銷、責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擔。若親屬要求乙方為其舉辦喪事,其費用由親屬承擔。

3、對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及時接回原居住地供養;

4、丙方去逝後,如有現金或銀行存款,應用於喪葬費用,剩餘部分,則歸敬老院所有;

5、協助做好入住五保對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願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户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後由安葬,並承擔相應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敬老院(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丙方:院民簽字(捺印)

20xx年X月XX日

丁方:村(居)委會(蓋章)

20xx年X月XX日

3托老院入住服務協議書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協議訂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鎮夕陽紅托老院(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崔旭東

地址:磐石市石嘴鎮河東街 聯繫電話: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簡稱乙方):姓名: 年齡: 性別: 身體狀況:

身份證號: 生活來源: 原工作單位:

丙方:入住人員家屬或本市擔保人(簡稱丙方)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老人關係: 身份證:

工作單位: 常住地址:

常用電話: 緊急電話:

為解決日常生活起居和護理上的困難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託甲方給予托老院入院護理和服務。現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陽紅托老院,為明確三方的權利和義務,互相配合,經三方自願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費標準及結算方法

入住費用為每月 元整(人民幣),包括牀位費、伙食費和護理費。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護費用及其他附帶費用不包括在內。

結算方法為每半年交費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時一次性交清六個月所需的全部費用,以現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時間按天計算,如有病事假超過5天按每天每人返還7元伙食費。牀位費、護理費不予退還。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的要求,為入住人員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復護理及所需的服務,並視老人的身體狀況和要求、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生活。

2、乙方入住時,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身體體檢,建立健康檔案。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自理能力確定護理等級,並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護理等級隨着乙方身體狀況的變化而科學的調整)。

3、乙方入住後,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變化需要臨牀治療時,甲方直接為乙方提供住院等醫療服務,並不再收取醫藥費。

4、乙方入住後,甲方發現並確認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嚴重不符,或確認乙方有其他傳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礙方面的疾病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進行。如乙方隱瞞上述病情,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負責。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立即為乙方辦理退院和結算手續,最遲不超過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後超過三天仍未為乙方辦理退房手續,甲方可將乙方送至丙方並扣除所需費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認為需要轉院治療時,乙方(或丙方)應積極配合,因配合不及時耽誤乙方治療,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擔。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時交納有關費用,甲方在經多次催促無效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執行,並不再承擔對乙方的護理義務。

7、如乙方入住後不服從甲方規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覺時從牀上摔下,丙方確認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間、樓梯、走廊、廁所、浴池等地方摔傷,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傷亡等,後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負責。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傷害(如毆打工作人員,毆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連帶清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如實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並提供相應的診斷及治療資料,不得隱瞞病情。

3、按期交納所需的費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動離院處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務。

4、乙方不得攜帶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若有遺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入住後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醫療服務時,應按甲方規定範圍進行(具體見免費醫療範圍)。

6、凡因護理等級改變而調整收費標準時,應以甲方等級收費規定為準,乙方或丙方應及時支付。

7、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丙方應代為賠償。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應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體情況的病歷及有關體檢單。

2、乙方在入院期間,經診斷患有傳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覆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適宜集體居住的疾病時,丙方應及時領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關於乙方突發疾病或病情嚴重的通知時,應及時將乙方送上級醫院治療,因丙方耽誤時間而導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負責。

4、丙方在乙方沒有經濟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納入住費用時,要負責乙方入住的全部費用。

5、乙方故逝後,丙方應及時處理善後事宜。

6、丙方作為乙方的監護人,有權利監督甲方履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為入住人員提供服務,丙方有權利向有關部門投訴。

7、乙方的權利義務可由丙方代簽。

三、事件處理原則

(一)對於乙方自備攜帶的日常醫用藥品及保健品,需報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服用。未經批准擅自服藥的,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障礙以及長期卧牀不起的老人,其家屬及老人必須理解並配合院方所採取的各種防護措施,以防止老人誤服藥、墜牀、電擊傷、燙傷、器械傷、溺水甚至自殺等意外事件發生,否則後果自負。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識清醒的老人,因個人原因摔傷,墜牀、自服過量藥、燙傷、電擊傷、器械傷、溺水、鬥毆甚至自殺的意外事件,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四)入住老人原則上不準使用個人電器。如確要使用磁療器、按摩椅、電熱毯等均按用電量另收費用,且丙方必須證實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電器的能力。如因此發生的電傷害,電起火,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賠償由丙方賠償。

(五)乙方未經批准,自行擅離外出造成的走失、摔傷、意外車禍、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和無理要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約定:

(一)乙方的身體狀況,科學確定護理等級,根據護理分配居住樓層和房間,護理等級和房間不同收費標準不同,如乙方因身體健康狀況或經濟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樓層和房間的,應在本條款的最後特殊註明,註明後視為自動接受哪個樓層對應的護理服務等級,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特殊註明:乙方要求入住 樓 房間,本人簽名

(二)乙方入住後,必須團結室友,不得因個性、生活習慣、個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響團結,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對本院提任何無理要求。確須因團結因素更換房間或牀位,由院方合理調配。如院方無法滿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還剩餘費用。

(三)其他特殊情況另籤特殊護理協議。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視為丙方違約,其他違約責任由丙方負責。

(二)乙方違反協議二條(二)項中的義務視為違約。

(三)丙方違反協議二條(三)項中的義務視為違約。

其中:

1、違反(三)項中2款情形“丙方及時領回”,應雙倍承擔延期領回產生的各項費用(含期間產生治療費用),因延期領回發生死亡事件等後果,由丙方自負全責。

2、違反(三)項中3款情形,出現甲方無法聯繫或無法通知丙方情況(包括緊急電話無法接通),甲方已採取適當合理的急救和治療等措施所產生費用,應由丙方負責。

3、違反(三)項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費用,則應額外承擔應交費用的30%滯納金。如拒絕承擔全部費用,立即無條件將乙方領回。

4、違反(三)項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時處理善後或惡意挾屍要挾勒索,則甲方有權申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後按正常風俗習慣安葬死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一次性雙倍補償。

(四)乙方入住服務期滿或中途無力支付費用或拒絕支付費用,且丙方拒絕將乙方領回,經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視為丙方惡意滯留乙方在甲方處,丙方應雙倍承擔滯留期間費用。

(五)甲方未按國家標準盡職服務,出現惡意、故意侵害乙方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免責條款

(一)如遇乙方突發疾病或突發意外事件,甲方無法聯繫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緊急電話未開通,甲方根據病情及事件情況採取合理必要並符合常規,常理的措施情況後,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責。

(二)護理服務期間或入住期間,發生自殺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責。

(三)因突發疾病、吸食不當,經搶救無效的,甲方免責。

(四)私自外出或請假未按時歸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責。

七、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特別提醒丙方需反覆閲讀此協議後簽字),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九、此協議附有附件兩份,是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無能力簽字、閲讀、理解本協議,丙方簽字視為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陽紅托老院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