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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承諾書範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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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具有完全自願的特點。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承諾書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鋪承諾書範文合集五篇

商鋪承諾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保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准。

八、未經物業處安保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以防火災。

九、商鋪使用人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和擅自用電。

十、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開具《動火證》後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鋪使用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他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鋪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用電、用水管線的,或安裝新路線的',應事先向物業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負責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六、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將對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十七、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將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整改並給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將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理,不交罰款第三次將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新市區公安消防大隊進行處理。

十八、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商鋪使用人一份,物業服務中心一份,存檔一份。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小區物業服務中心

乙方:

(簽章)

(簽章)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諾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開封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防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准。

八、未經物業處安防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以防火災。

九、商鋪使用人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和擅自用電。

十、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開具《動火證》後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鋪使用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他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鋪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用電、用水管線的,或安裝新路線的,應事先向物業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商鋪使用人負責商鋪內消防設施設備維護。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負責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六、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將對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十七、物業服務中心安防部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將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整改並給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將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理,不交罰款第三次將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消防支隊進行處理。

十八、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商鋪使用人一份,物業服務中心一份。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商鋪承諾書 篇3

南陽市偉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偉城·鳳凰城 物業服務中心: 本人是偉城·鳳凰城 號商鋪的(業主/租户),現以自裝形式對(所屬/所租)房屋進行裝修,用於開設 特報知貴處。

在此,本人慎重承諾: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偉城·鳳

凰城《業主手冊》、《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以及裝修管理的所有規定,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本人 所開火鍋店,將自行安裝油煙處理淨化系統;以及獨立污水管道;所有涉及户外部分施工(如招牌、户外燈光、地磚、牆面、橫幅等), 均會事先報物業審批,

並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施工、經營。 自行裝修的質量問題及有關事宜一律由本人自行負責,如因私自改動房屋結構和違規搭建,以及不按承諾執行,一經政府主管部門查實,或有住户投訴,由此所造成的後果、費用和相關責任均由本人自己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人(業主): 日期:

承諾人(租户): 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承諾書 篇4

為了加強對餐飲商户的管理,保護相鄰單位和居民生活環境,做到既維護居民環境權益,又維護好餐飲商户依法經營的權利,本商户願作如下承諾:

一、本商户(商鋪户號)用於經營的餐飲內容為,為無油煙操作,不會對相鄰商户和住宅業主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本商户從事餐飲經營期間,不使用明火,不排放油煙;不擅自安裝油煙排放設施。

二、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封閉可能會對相鄰商户和住宅業主有影響的門窗、排風扇等,在經營場所設置明顯的標識,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8時內高聲喧譁、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三、不在商鋪以外區域進行經營活動。

四、不將殘渣、廢物和餐廚垃圾直接排入小區生活污水管網,產生的污水採取隔油、殘渣過濾等處理措施,達到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後排入城市污水管網。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造成相鄰單位和居民投訴的,按照物業公司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如未按時完成整改,物業公司有權做停水停電處理,因此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將由本商户自行承擔。若本商户使用權發生變更,需在變更後5日內到物業服務中心備案,原商户有義務告知新商户該承諾書內容及協助物業服務中心與新商户簽署承諾書。

商鋪業主:

經營單位(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

承諾日期:年月日

商鋪承諾書 篇5

本人承諾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社區相關管理規定。 承諾保證店內環境衞生,自願做好門前三包工作。

承諾將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所用。

承諾不會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承諾在小區內不會亂張貼宣傳品及非法設置廣告。

承諾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不會擅自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承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