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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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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動車買賣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1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車輛登記是准予上道行駛的行政管理措施,非所有權登記。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以佔有作為機動車財產所有權公示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建議人大常委會盡快做出立法解釋。

關鍵詞: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建議立法

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機動車保險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義,決定着當事人對車輛風險的承擔或利益的得失。而對機動車買賣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理論與實踐中有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買賣雙方當事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後,車輛所有權方為轉移。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交付時起,所有權轉移。意見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決結果迥異。

我們贊同第二種意見。

一、現行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登記的性質為準予上道行駛登記。

XX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亦規定了已經註冊的登記的機動車,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的證明、憑證。以此規定表明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不以註冊登記為條件的,恰恰相反機動車准予上道行駛登記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憑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在先,上道行駛登記在後。

事實上XX年6月,《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就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機動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與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因此,現行的車輛登記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將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時間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沒有法律依據。

二、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機動車在民法上是動產的'一種。目前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對汽車的買賣中所有權何時轉移沒有特殊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一條規定,表明財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如果法律沒有特殊規定或者當事人也沒有特別約定,財產所有權從交付時起轉移。依合同法,所謂買賣合同就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法》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規定,完全與民法通則的規定相同。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動產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有兩項: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對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做出了更為明確的答覆。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XX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報送了《關於如何認定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請示》。該請示中涉及的案件大致情節是: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前,被告就其所有的汽車與第三人達成了買賣協議,並且在第三人支付款項後將汽車交付給第三人,雖然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登記,但第三人接受該車後在工商管理的汽車交易市場上辦理了交易手續,並將該車投入運營,原告起訴後,要求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扣押被告以賣掉的汽車。對法院是否可以對該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產生了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雖然被告與第三人就該車達成了買賣協議並且被告交付了車輛,但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登記手續,買賣行為無效,車輛仍屬於被告所有,原告提出的財產保全措施有道理,法院應予支持。另一種意見認為,目前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既然被告收受了第三人支付的車款並將汽車交付給第三人,該車的財產所有權應當已轉移到第三人,如果法院扣押第三人的汽車,就屬於扣押案外人的財產,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故法院不應當支持原告的財產保全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答覆: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需進一步研究後才能做出規定,但請示中涉及的具體案件,應認定機動車所有權從機動車交付時起轉移。

最高人民法院王治平在《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的理解與適用》一文中指出:雖然法研[XX]121號認為請示中涉及的具體案件,應認定機動車所有權從機動車交付時起轉移,但由於請示中涉及的案件並沒有特殊性,因而發研[XX]121號的結論並非不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則是對當事人約定認可,該批覆指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

故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及最高人民法院《覆函》和《批覆》的精神,我們認為: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三、澄清一些模糊的認識

機動車買賣的登記過户為生效要件,未登記過户的買賣行為,合同未生效,車輛所有權的沒有轉移。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車輛轉賣未過户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覆》即持這種觀點。

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此處所稱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制定的法律。債權與物權是民法中反映財產關係的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兩者之間有着密切的聯繫,是從不同角度對財產關係的折射。物權反映了靜的財產關係,債權反映着商品的交換關係。因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涉及產權變動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11條第七款的規定,屬於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車輛轉賣未過户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覆》僅是部門規章,不屬於法律特別規定。沒有法律約束力,故我們認為在法律作出規定以前,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四、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儘快立法或作出立法解釋。

目前對於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間討論較多,而對機動車所有權以何種方式作為公示方式更科學、更合理討論較少,對前者研究關係到現有問題的解決,對後者的討論則有利於立法者今後立法的參考。我們認為:

(一)在民法上機動車是動產,但並非一般動產具有特殊性。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不僅關係到機動車車身滅失風險的轉移更為主要的是機動車作為一種高速運輸工具,車身是一種危險源,隨時能給他人帶來人身財產的損害。在發生損害時,涉及到誰來承擔賠償責任這是一般動產所不具有的特點。機動車作為一種危險源,國家有責任掌握其所有權狀況。以佔有作為公示方式,在連環購車合同中,車輛已交付,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的情況下,該車發生交通肇事;在審理時會涉及到買賣合同是成立或有效認定無疑增加了訴訟成本和審理的難度。

(二)現在不動產(主要是房屋)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已經被人們普遍接受,作為動產的汽車有時其價值並不亞於一般房屋的價值,以佔有作為公示方式缺乏社會公信力。

(三)在人們較為普遍的認識中,機動車行車證是一種所有權憑證過户手續是一種變更所有權的登記。雖然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但其影響會長期普遍存在,我們認為有必要以登記作為機動車所有權公示方式。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對機動車所有權以何種公示方式更科學與合理進行多方面的進一步研究,儘快做出立法解釋。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2

售車方(甲方代表):

購車方(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定本二手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涉及的車輛如下:

廠牌型號: 車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該車登記日期:年 月, 檢驗合格期年 月,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

1.車輛必須過户,過户由 方辦理,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甲方無條件提供過户所需要的相關證件並協助辦理車輛過户。

2.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違章和事故,以及所產生法律後果和經濟賠償責任,自乙方提車之前由售車方負責承擔,乙方提車之後由購車方負責承擔。

3. 辦理過户時如遇發動機號、車架號、相關證件不符導致不能過户,購乙方有權退車。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和賠償。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車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機動車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 元(大寫: 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保證該車合格證等手續齊全,車輛能夠正常辦理登記註冊,且甲方有權處分該車輛。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車輛及車輛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該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且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涉及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非盜搶及詐騙車輛,如有上述情形,甲方負全部責任,甲方退回乙方全部購車款,並賠償乙方損失及購車款30%的違約金。

四、甲方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後,甲方在天內無條件提供該車輛登記註冊的一切相關手續並協助乙方辦理登記註冊,如在以上期限內因該車輛手續不全導致該車輛無法完成登記註冊的.,甲方需退回乙方全部購車款,並賠償乙方損失及購車款30%的違約金。

五、從該車輛正式登記註冊在乙方名下之日起,即乙方取得該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後,該車輛無論發生任何事宜,包括債權、債務、交通事故、違章等都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按手印後成立並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年 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大寫

買方應於某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某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某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時間: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5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 證件號碼:

一、甲方有壹輛 車出售(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 ,車架號為 ,乙方自願購買,車輛成交價為人民幣元( )。

二、隨車證件(有證打“√”,無證件打“×”)。

1、行車證( ) 2、附加費證( ) 3、營運證( )

4、汽車登記證( ) 5、保險證( )

三、本次交易純屬甲乙雙方自願,錢、車交付兩清,雙方簽字按印後即生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將賠償違約金 元人民幣。

四、乙方接車後,行車過程中一切費用、債權、債務、事故、違章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接車前一切債權、債務、事故、違章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若需辦理過户變更手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 承擔,過户時甲方必須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或單位企業代碼證書。過户期間如車檔或車手續有問題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全由甲方負責。

六、本合同簽訂後,購車款一次付清。自此車、款兩清。

七、其它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6

為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售車方簽定以下協議:

售車方(以下簡稱甲方):(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劉政賢的長安微型普通客車,車牌號湘J95577,發動機號356ML5907,車架號LS4BCB1DX3A192900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20xx年09年25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20xx年9月25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幫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乙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户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 □□□□□□□□—□ 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 □□□□□□□□—□ 經辦人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 滬 車輛類別

廠牌型號 顏 色

初次登記時間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 年 月

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證號 (徵税、免税)。

車船使用税納税記錄卡繳付截止期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 年 月(證號 )

車輛保險險種 1 2 3 4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置

其它情況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户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 等款項。

過户手續費約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由 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户手續、車輛交付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 %人民幣 元(大寫 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拾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户□/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交付給 方,由 方負責辦理手續; 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 方負責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3、自過户、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 日內,應將過户、轉籍後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 方支付清 方過户手續費。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税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3、乙方應瞭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户、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 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 %(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户、轉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户、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風險承擔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第八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項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8

買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證照種類:__________號碼電話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證照種類: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機動車,,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的機動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機動車狀況車牌號碼出廠日期已行駛公里數車輛類型廠牌型號登記日期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有效期從至最近一次年檢時間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價款機動車價格: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税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一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__________

2、付款時間: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驗收時間:__________

2、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持本人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户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户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

2、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並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託權問題,造成甲方與

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變更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_。

第十一條几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並遵守機動車交____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簽字後生效。

5、授權銷售機動車委託書。

6、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7、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條款:附件一授權銷售機動車委託書請將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機動車委託書》粘貼於此處附件二乙方身份證複印件請將乙方身份證複印件粘貼於此處附件三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1、機動車行駛證

2、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養路費繳會憑證

4、車輛年檢證明

5、税訖證明

6、其它材料: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備案機關________年____月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相關證明文件

包括: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4)税訖證明;

(5)車輛年檢證明;

(6)養路費繳費憑證;

(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 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聲明、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文件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相關證明文件包括:(1)機動車行駛證;(2)機動車登記證書;(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4)税訖證明;(5)車輛年檢證明;(6)養路費繳費憑證;(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聲明、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文件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買賣協議書 篇11

買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賣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名下的一輛機動車賣給甲方,該車的車號為_____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___;產地為___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貼);底盤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該機動車的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首付購車款_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剩餘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乙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應付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該筆定金在雙方簽訂合同後,該合同生效當日支付,當雙方辦理完機動車過户手續以及付完所有款項後退還該定金。

第五條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購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乙方給退車退款。

第七條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一條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