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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書信函2.23W

股東各方: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房地產項目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 ,項目暫定名為“。項目用地面積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的合作投資形式及利潤分配如下:

1

1、甲方負責以自己公司的名義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以及項目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等一切相關法律手續,負責本項目的建設開發運用。

2、該項目前期投入預計15000000.00元(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人民幣。

3、乙方投入的資金及利潤佔該項目總投資金額及盈利的30%股份。

4、乙方本次對本項目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如本項目在建期間如需增加資金投入,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股份比例對本項目增加資金。

5、付款方式為

6、乙方對本項目享有的利潤分配為:

第三條 甲乙雙方分別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作為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依法依規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企業法人登記、持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符合國務院規定的註冊資本、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2、甲方負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及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辦理施工許可證、本項目建設開發(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臨時供水供電的水電等費用),以及房屋銷售等一切相關事項,包括辦不限於行政費用、建設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承擔相應費用。(憑相應票據確定收支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本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的款項用於本協議約定的項目合作開發事項。甲方不得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乙方依約提供的款項用於其他用途。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住對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本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及因本項目產生的人工工資,車修燃料及生活雜支等費用憑票入帳)。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提供投資資金導致本項目無法建設開發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

款利率支付逾期違約金。

3、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向乙方分配利潤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五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篇3]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 )

地址:

乙方: (身份證: )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自願在梘渡自然村羅子山的山嶺上投資,將原有的一個老磚廠擴建成一個大型節能環保建材廠。現將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建材廠名稱:興盛建材廠。該廠主要以經營牆體磚為主。

二、經兩股東充分協商討論由李圖強擔任建材廠法人代表。

三、甲乙雙方以現金方式共同投資總額為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4000000元),各股東分別投資貳佰萬元整(小寫:2000000元整),各佔50%的股份,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註冊資金壹佰萬元,啟動資金叁佰萬元主要用於建材廠前期的開支:租地、購買機械設備、廠房建設等。如有剩餘,作為建材廠開業後的流動資金。

四、資金的財務管理:

1、建材廠投資成立後,資金由法人代表臨時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的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建材廠建成開業後,資金將開立建材廠帳户統一收支,由財

務統一(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人員)處理,建材廠帳目應做到日清月結,財務人員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六、責任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且出資額未繳納足的,須在1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建材廠建廠時的一切損失,須向建材廠和受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轉股和退股約定

1、轉股:股東自投入資金簽定協議後一年內不得轉讓股權,一年後如有股東確要轉讓股權,經另一方同意方可進行轉讓股權,此時另一股東有優先受讓權。

2、退股:股東投入資金後一年內不得退股,如有退股的不退還資金。一年後若要退股按磚廠實際價格的60%退出,40%作為磚廠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2年6月8日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篇4]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書

股東各方:

甲 方:李**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 方:王**

身份證號:

住 址:

丙 方:陳**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各以其出資額所佔百分比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公司由甲、乙、丙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人民幣;

其中:

(1)甲方出資元,佔公司%股份;

(2)乙方出資元,佔公司%股份;

(3)丙方出資元,佔公司%股份;

該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費用清單見詳細表單),剩餘部分(元)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

(開户行:賬號:),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全部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如若有其中任何一方對資金使用有異議的,使用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有異議方有權要求使用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要有完善的財務制度。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其中兩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其中兩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及時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篇5]

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該公司主要經營 ,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範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

2、經營範圍: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 個,分別為:

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 元。

甲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萬元,佔註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户。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 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 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

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餘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乙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丙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

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二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丁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戊方: 身份證號:

地址:

己方: 身份證號:

地址:

庚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辛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經本協議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及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原則,就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擬設立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 公司(以工商機構核准名稱為準)。

2、經營範圍: 等(以營業執照核准範圍為準)。

3、註冊資本: 人民幣 萬元(以工商註冊登記為準)。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由 方或 方指定人員擔任。

二、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1、本協議各方確認,公司在工商局設立登記的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為: 各合作方簽署:

甲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乙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丙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丁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戊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己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庚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辛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公司 %的股權;

2、本協議各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完成出資,否則視為逾期出資方違約,逾期每日違約方應按未足額出資金額的 %向公司支付滯納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權利義務

1、總經理:由各股東選舉推薦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掌管公司印章,其他合作方可隨時配合監督甲方開展公司管理和經營活動。

2、公司設執行董事及監事各一名,其中執行董事由 方擔任,監事由 方擔任;執行董事、監事及公司各主管人員職責詳見公司章程。

3、現金管理:單項支出在 元以下(含本數)的款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員直接審批決定;單項支出在 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款項,提交股東會審批決定。

4、公司財務報表:每公曆月5號前,各方應配合財務人員整理公司上月的收入與支出,列明應收未收款項及對外支出費用明細,財務人員須製作財務報表呈報給股東會審核。

四、成本核算

本協議各方同意並確認,將下列明目列入公司的經營成本:

1、聘請公司運作人員的人力成本及物業租賃等成本。

2、公司採購費用、生產成本、運輸費用等經營管理成本。

3、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的各項税款及向政府部門繳納的費用。

4、公司其他經營成本。

五、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1、結算日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公曆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各股東於每年1月15日前對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進行結算,並對除去成本税費及預

留髮展基金後的利潤進行分配。

2、利潤分配:除去成本開支後,若結算日期前存在盈利,預留利潤 %作為發展基金,其餘利潤按所持公司股權比例分配。

3、虧損承擔:合作各方以各自工商登記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六、增資擴股、繼續投資

1、如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註冊資本和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同時股份比例根據增資後的各股東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

2、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視為該股東自動放棄增資權利,由其他任一股東增資或幾位股東共同增資,股份比例根據增資後的各股東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

3、公司後續發展及經營所需資金可以採用融資方式引入,若其他方投資後加入本合作的,則公司股份屆時按各方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但股東會決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條增資擴股、繼續投資及融資事項為公司重大事項,需經公司股權比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七、退出與轉讓

1、本協議各方共同聲明,考慮到本協議各方合作的互相信任與團結對公司經營發展的重要性,為確保公司持續運作及合作對方之利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其份額或要求退出公司,否則視為違約方放棄所享有公司的一切權益,且違約方應向公司支付不低於 萬元的違約補償金。

2、公司成立滿 年後,如公司任一股東需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必須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各方確認,出現以下股東嚴重違約情形時,視為該違約股東提出並同意以其工商登記的實際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轉讓其個人持有的全部股權,其他股東按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自動受讓該股權,違約股東應配合辦理股權轉讓和工商變更等手續。股權轉讓時間界定為當期股東會結束當日,違約方自願放棄自該日之次日起其名下全部股份的分紅權,該股份分紅由受讓股東享有。本條所指股東違約情形如下:

(1)在公司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臨時會議時,若任一方無故拒絕出席又不指派代表出席,經公司兩次書面通知後該違約方仍然拒絕改正的;

(2)在公司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臨時會議時,雖然出席會議,但拒絕在股

東會議相關文件上簽字的。

4、本協議各方中的任何一方,無論任何原因將其股份或出資額全部轉讓之後,則不再具備公司股東身份,同時該方及該方指定人員即自願辭去其在公司的全部任職,公司即同意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八、公司解散及結算

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虧損達人民幣 元時過半數股東書面同意解散公司;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九、合作期限

本協議各方合作期限自各方簽署本協議之日始,至工商部門發放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載明的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止。公司營業期限延長的,若無相反約定,各方合作期限相應地自動延長。

十、保守商業祕密

1、本協議所涉及的投資數額、合作方式等信息均為商業祕密,合作各方應共同保守,如有違反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法律責任。

2、本協議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經營狀況信息、生產狀況信息、財務狀況信息、人事狀況信息、以及公司重大決策及計劃等各種信息。

3、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公司經營期間以及退出公司後五年內,不得自行或者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不得將公司資源和客户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十一、違約責任

1、本協議各方應當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當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造成損失而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2、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應當按照註冊資本總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造成損失而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十二、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協議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或補充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

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附件,但內容衝突部分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各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十三、附則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各當事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裁決。

2、合作各方確認同意,若本協議條款與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記文本存在衝突,均以本協議約定作為各方權利義務的最終依據。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涉及函件往來,以本協議列明地址為準,一方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當及時通知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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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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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方: 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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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方: 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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