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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協議書6篇

書信函1.6W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水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用水協議書6篇

用水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供水人:

合同編號:

用水人:

簽訂地點: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 。

(三) 用水量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具,註冊號為 。

二、供水期限:

供水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期限屆滿後,若有一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向對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續簽本合同。

三、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臵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 質量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

四、用水計量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 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 計量表; IC卡計量表;或者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

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

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政府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規定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費。

2、水費結算採取方式。

五、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 。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

(二)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

六、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 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_ 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七、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三)有權向供水人提出進行計費水錶複核和校驗。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六)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災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致使合同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經有關政府部門證實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可能的減少對方損失,否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擴大損失。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十、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的違約金。

2、由於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它用水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 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淄博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用水協議書 篇2

供水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裝飲用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一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飲用水規格、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裝飲用水規格為:3加侖和5加侖兩種。

2、桶裝飲用水價格:

(1)3加侖:/桶

(2)5加侖:/桶

三、服務及要求:

1、甲方送水工作人員在乙方工作場所內,應自覺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及環保要求。要愛護乙方財物,不得損壞,如有人為損壞,甲方要照價賠償。

2、乙方用水每滿乙方使用;每滿 桶,甲方免費提供一台 飲水機(冷熱水功能)給乙方使用。飲水機所有權歸 方所有。

3、甲方為乙方提供增加週轉桶的,應按 元/桶的價格支付週轉桶押金。

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電話通知,應在的送水點。

5、甲方應定期對乙方飲水機進行免費保養和消毒,辦公樓飲水機每半年應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車間飲用水每季度消毒清洗一次。

6、飲水機使用期一年內,對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飲水機損壞,如當天無法完成維修的,應於次日免費提供備用飲水機給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可適當收取維修費用。

四、質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衞生標準,因衞生不達標導致乙方人員傷害的,由甲方負責。

五、付款方式:

乙方於每月額,核對無誤後甲方出具正式發票,乙方於收到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以轉帳的方式一次性結清。如協議終止,甲方應按收回週轉桶數量將押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有損壞,按 元/桶進行結算。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漳州藍田鶴鳴山水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用水協議書 篇3

飲用水供應合同

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為原則,就乙方向甲方供應桶裝飲用水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飲用水品牌、數量、價格

1.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使用乙方生產的南灣牌飲用水,甲方不得單方改用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用;

2.乙方向甲方所供南灣牌飲用水規格均為桶裝4加侖/桶,單價3元/桶(不含運費)。

二、品質保障

1.乙方為甲方所供飲用水質量,符合國家標準DB411279----20xx,且能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QS認證)、產品檢驗報告;

2.在保質期內若非由於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所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對其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三、包裝、運輸及相關服務

1.如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飲用水桶用於週轉,甲方向乙方交納水桶押金為20元/桶,如有損壞、丟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幣20元/桶的標準賠償乙方;

2.如需甲方送水到雞公山風景區(山上),則純淨水單價為5元/桶(含運費),每次不低於200桶;

3.乙方保證全年不間斷對甲方服務,送水時間甲方提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

四、 價款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後,實施轉賬月結。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終止條件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由於乙方經營不善,不能再提供東盛牌飲用水;

〈2〉乙方產品質量下降,達不到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員工如飲用乙方產品出現身體不適,經市級以上(含市級)衞生防疫部門採樣檢驗,確係乙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水費達 以上時;

〈2〉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使用其它品牌或與其它品牌飲用水共用。

3、 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違約責任

若非由於上述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解除合同原因而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並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 3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交導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證明

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合作中產生的糾紛,應以本合同為依據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水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複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説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水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

各自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 合同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之內容。

三、 本施工合同為**鎮**村村內管網改造工程,乙方應完

成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 村內管網改造,包括對管道溝(水錶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開挖、管道鋪設、管道溝回填、水錶井、截門井、排氣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築、管道沖洗、打壓。

(二) 村內入户段工程(水錶井以下至入户牆外壹米)。

包括水錶井以下部分至入户牆外壹米的土方開挖、管道溝回填等。該村合同户數為**户。

四、 乙方負責提供村內供水管網至入户牆外壹米的農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種管材管件及材料費的籌集(該材料費由區財政補貼給甲方,待工程完工後由甲方撥付給乙方 元)。甲方負責提供改水中發生的居民差價;管道施工費用;主幹管、分支幹管破路、開挖、回填費用;水錶井以下部分至入户牆外壹米的土方開挖、管道溝回填等。甲方出資費用總計為 元。

五、 乙方在施工當中應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聽從駐地監理要求,如有違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費等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 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撥付給乙方工程費款 。

七、 施工期間,沙河鎮政府應同該村村委會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由鎮政府委託該村協調具體施工事宜。

八、 施工期間,乙方應注意施工安全,如發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簽訂合同後,應立

即組織施工人員進場進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務,應寫出書面原因。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用水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一、主體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二、客體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需要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接受甲方的供水,並向甲方支付相應供水費用。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電力供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為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乙方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2.供水性質系 用水,執行 供水價格。

3.用水量為 噸/月(按最大負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質量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乙方提供不間斷供水。

2.乙方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3.甲方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4.甲方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

三、內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計量與水價

1.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計量表;_________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前述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計費水錶時,甲方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

(3)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 ,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具,註冊號為 。

2.供水價格

(1)甲方依據乙方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價格為 元/噸。

(2)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1)持續供水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不間斷供水。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向乙方供水的,應當支付乙方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的違約金。甲方未及時恢復供水或拒不支付違約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質量穩定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質量、水壓、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水質量不符、水壓水量降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要求改變供水方式的,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及乙方損失。

(3)水費結算

甲方按照規定每月 日抄驗水錶並按合同約定單價結算水費,水費結算採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或者改變結算方式時,應當提前 日通知乙方。

(4)價格調整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政策和自身生產成本因素決定是否調整供水價格,價格調整按照相關文件執行。甲方調整供水價格時,應通過書面、媒體或其他方式在水費結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乙方的,按調整前結算水費。

(5)校準

對乙方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甲方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甲方應當無償更換,甲方可根據用水人上______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甲方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6)維護和搶修

①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乙方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計費水錶以及其他附屬設施損壞時,甲方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因甲方原因搶修不及時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②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在未來一年內無法恢復供水的,甲方應主動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③甲方由於水資源供應緊張或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進行檢維修時,而採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在未來一年內無法恢復供水的,甲方應主動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責任、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1)繳納水費

乙方應當於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繳納水費的,應按逾期金額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繳納滯納金。逾期 日仍未繳納水費和滯納金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驗水錶

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抄驗水錶,因乙方表井佔壓、損壞及其他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驗水錶時,甲方可根據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乙方在 日內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甲方不退還多估算的水費。

(3)用水變更

①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同約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辦理變更手續、私自改變用水性質或向其他用水方轉供水以及向合同約定範圍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乙方應當按該部分水費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補交水費差價。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減少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乙方承擔工料費。當乙方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當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的,應更換結算水錶。乙方不辦理相關手續拒絕換表時,甲方可參照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私自不得遷移、更換用水計量裝置。乙方若要遷移、更換用水計量裝置,必須向甲方書面申請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視作不具備用水條件,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遷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應向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未辦理過户手續的,甲方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給就愛放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維護管理

①乙方應當對其產權範圍內供水實施進行維護管理,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嚴重損壞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在日內自行維修或者邀請甲方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和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故意損壞供水設施或者致使計量表失準,甲方有權參照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屬甲方管理範圍內的供水設施,但遇到對人員或設備有嚴重威脅時除外,事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四)不可抗力

(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受戰爭、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免除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尋找一項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這種不可抗力的後果。

(3)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十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對方審閲確認。

(五)合同轉讓

除非事先得到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與更改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調解解決。 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決。

2.在協商和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本合同無爭議部分的正常履行。

(八)合同解釋

對本合同條款含義雙方發生歧義時,由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合理原則及交易慣例共同解釋。解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

(十)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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