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幼兒家長承諾書

書信函9.33K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作為幼兒家長,我一定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諾,並嚴格遵守落實:

幼兒家長承諾書

1、切實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一定與老師當面交接孩子,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長時間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説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2、堅決不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

3、教育引導家庭每個接送孩子的成員遵守交通規則和幼兒園的各項要求。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幼兒。

4、通過言傳身教等多種形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堅決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注意交通信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5、不捎帶其他幼兒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兒,不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排除安全隱患及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

6、接送幼兒時,為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覺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7、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性能完好。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

8、雨雪、冰凍、大風、霧霾等特殊天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幼兒園,按規定的線路走(大二、大三、中四離園時出西樓門),避免擁擠傷害到孩子。

9、若發現本園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積極向幼兒園舉報。幼兒園舉報電話:1896358****

承諾人(班小朋友的監護人)簽字:

2015年12月11日

某幼兒園幼兒家長安全承諾書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樂學習的保證。為強化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聯絡,明確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兒園與幼兒及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承書:

一、家長要注重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會他們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家長或監護人應告知幼兒園固定的聯繫電話,積極主動與幼兒園、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幼兒園的管理規章制度,聽從老師的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共建平安和諧校園。

(一)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入園。

(二)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攀爬走廊欄杆、窗户,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鬧,不滑樓梯,不玩危險性遊戲,不有意在樓梯及過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不得觸摸,應及時報告老師、

幼兒園派人修理。

(五)幼兒户外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園,嚴格遵守刷卡、請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及出走,離園期間不滯留校園內玩耍,按時回家。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時走人

行道,主動避讓過往行駛車輛。

(二)上下學不乘坐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報廢車、拼裝車,無牌無照車輛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得駕(騎)機動車輛上下學。家長髮現非法營運車輛或車輛超員以及校車駕駛員被更換時,要拒絕讓孩子乘,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運政部門舉報。

(三)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亂吃零食,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物,不購買及食用“三無”食品及黴壞變質食品。

(四)嚴禁攜帶火種入校,森林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山,並自覺加入到“珍愛森林、

保護家園”行動中來,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項,學生和家長共同承諾,幼兒園強化教育和監督。

幼兒園(蓋章) (承諾人)幼兒姓名:

所在班級:小班 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

幼兒園教師對家長承諾書

新學期、新氣象、新的挑戰賦予我們的是新的責任。教育事業是神聖的,教師的職業道德是崇高的,教師的責任是重大的。為了提高教師自身的思想道德素養,全面提升我園工作人員的師德水準,我們全體教工向社會、家長、幼兒鄭重承諾:

1、為人師表,使用規範的職業用語;不歧視幼兒,不説傷害他人自尊和心靈的話。每天面帶微笑,親切和氣地對待每一位幼兒和家長。勤奮好學,精益求精。堅持不斷的學習,刻苦鑽研,更新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素質和水平,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2、關愛幼兒,尊重幼兒的人格和個性。不對幼兒體罰和變相體罰,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幼兒的活動權利。

3、廉潔從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無償的為家長提供滿意的服務,自覺維護教師形象。為人師表,廉潔自律。尊重每一位家長,熱情禮貌地接待,不指責訓斥家長,不把教師的責任推給家長,婉言謝絕家長的禮物和宴請,與家長保持正常的關係;保持家園聯繫。

4、自覺遵守園內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教育教學常規,認真制定活動計劃,做好課前準備,組織好每一次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化水平。

5、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對待工作認真負責,不分份內份外,不計較個人得失,樂意為幼兒、為他人、為集體奉獻自我。團結協作,互相關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損我園聲譽和家長利益的事;儀表端莊,舉止文明,不穿戴與教師身份不符的服裝。

6、遵紀守法,嚴格自律,不做違犯法規和法紀的事;與時俱進,更新教育觀念,不安於現狀,積極進取。

7、做好家長學校工作的管理與落實,有目的的開展各項家園活動; 主動與家長進行溝通,聽取家長對幼兒園管理、保教、服務等各方面工作的寶貴意見和建議,拓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家長的合理需求。

8、為家長繳款付費提供方便, 熱情回答家長提問,耐心宣傳財務政策,做好各類收費的解釋工作;按時公佈奶費、代辦費等經費的使用情況。

9、認真晨檢,熱情親切瞭解詢問幼兒身體狀況。對於幼兒生病情況,要早發現、早治療、早解決。

10、按規定做好幼兒的.各項體檢工作,及時向家長公佈結果,建立個案,並制定相應的措施;定期宣傳有關兒童保健衞生的知識。

11、為幼兒的健康成長和生活、活動需要,及時提供物質上的保證;對園內的各項設施設備定期做好保養和維修工作,保障幼兒在安全、舒適、愉快的環境中身心健康成長。

以上承諾請廣大家長、上級領導及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中心國小幼兒園對家長承諾書

尊敬的幼兒家長:

你們好!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我們和家長一樣視孩子為寶貝,為了孩子們能夠平安、健康的成長。幼兒園始終堅持“一切為了孩子,精誠服務於家長”的辦園宗旨和“辦特色,出精品”的辦園目標,以提高幼兒保教質量為中心,注重幼兒素質培養及潛能開發。

中心國小幼兒園活動場地充足,走道樓梯均採用防摔傷地面,園內配備監控錄像,幼兒活動既舒適又安全。班級配有先進的計算機及投影機,電子白板教學設備及液晶電視、dvd、電子琴、多媒體舞蹈室等現代化教學設施,每位幼兒都配備單獨午休牀、被褥、水杯、毛巾等。同時,新幼兒園配有室內大型幼兒樂園供孩子輕鬆遊玩。

園內師資力量雄厚、保育人員齊全。現有教職工人,均接受過幼兒保育培訓。2012年9月新進6名幼師專業畢業的幼兒教師,她們有着較強、較新的幼兒教育新理念,更為中心國小幼兒園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同時我園還配有專職保安、保育員。相信有這些優秀的幼兒教師,中心國小幼兒園一定能讓每個孩子快樂健康成長。

幼兒園班級開設舞蹈、美術、洪恩英語等多門課程。尊重幼兒的學習興趣、倡導幼兒主動學習、樂於學習、學會學習、快速學習,給孩子今後的學習奠定好學和會學的基礎。

“每天進步一點點”是幼兒園全體教師前進路上不變的信念,“不論孩子是多麼頑皮,我們都像寶貝一樣疼愛。”這是我們的承諾。“蹲下來説話,抱起來交流,牽着手教育”是我們執着的追求。我們堅信:中心國小幼兒園必將成為幼兒成功人生的黃金起點。

學校(幼兒園)學生(幼兒)交通安全家長承諾書

作為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我理解學校及政府為保證學生交通安全所做工作的重要性,並深知自己負有確保就讀孩子交通安全的應盡責任。為此我承諾:

一、認真學習並教育就讀孩子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二、教育就讀孩子上下學途中步行時不追逐打鬧,不多人並行;不違章過馬路。

三、禁止未滿12週歲的就讀孩子騎自行車;禁止未滿16歲的就讀孩子騎電動自行車;禁止已滿12週歲的就讀孩子搭乘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禁止未滿12週歲的就讀孩子搭乘摩托車;禁止就讀孩子搭乘未成年人騎乘、駕駛的車輛。

四、禁止就讀孩子乘坐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往返學校。

五、經常瞭解和監督與本人就讀孩子相關車輛的守法運營情況。發現有酒駕、超載、超速行駛的,要求就讀孩子不上車或立即下車,並向政府相關部門舉報,同時向孩子就讀學校通報情況。

六、禁止就讀孩子乘坐無證、無牌、破損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船隻往返學校。

七、經常瞭解和監督與本人就讀孩子相關船隻的守法運營情況。發現有酒駕、超載、嚴重破損的,要求就讀孩子不上船或立即下船,並向政府相關部門舉報,同時向孩子就讀學校通報情況。

以上各項承諾,本人完全信守。若有違背而造成本人就讀子女在往返學校途中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本人及家庭保證不無理要求政府和學校承擔責任。

承諾人: 年級 班學生 家長 二○一一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