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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走讀生安全承諾書

書信函2.43W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學校走讀生安全承諾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後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 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 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 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週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 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國小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為加強我校走讀生的管理,確保您子女的安全,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您簽定《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學校向每個學生提供了住宿條件,但學生申請走讀,家長必須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嚴格按照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及晚自習後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全部負責管理,實行按時接送制。學生放學後,進網吧、迪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全部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鬚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5、學校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上課後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承擔。

6、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於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於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繫,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此協議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在我校畢業之前有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家 長(簽字):

學 生(簽字):

2012年 2月 8 日

英才學校走讀生在校學習安全協議書

甲方:英才學校董事會

乙方:學生家長:

英才學校即城郊四中,是一所全封閉寄讀式公辦民助學校,為照顧周邊居民孩子就近讀書問題,招收了部分走讀學生。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協議書:

一、學校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條件,走讀生要辦理出入證,上下學必須佩戴出入證,憑出入證出入學校,出入證不得塗改轉借他人。

二、走讀生在校期間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教師員工,團結同學、愛護公物、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

三、不準將社會閒雜人員領入學校,在校在準打架、鬥毆、逃學上網,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學生有事不能到校者,由家長與班主任老師聯繫。

四、走讀生在校外的.一切行為,由家長監督,出現問題學校不負任何責任。學生以上學為名,中途逃學玩耍、上網、發生意外者由家長或家庭監護人負責。

五、入校學習,必須一次性-交清學費650元,如學生在校違規違紀,經多次教育不悔改者,經董事會、校委會研究給予退學,且校方不退學費。

六、家長要與老師、校方密切配合,加強交流,確保學生在校努力學習,完成學業,早日成才。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即日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走讀學生接送安全承諾書

甲方:曲屯鎮中心國小

乙方:走讀生家長

曲屯鎮中心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小,為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台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範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週一至週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為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並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信息,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願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國小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 另:每週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接送簽名處: 家長不接送簽名處:

2011年9月1日 2011年9月1日

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責任書:

1、若不在學校就餐和住宿的學生,可由家長與學校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2、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3、家長督促子女按時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跟老師聯繫。

4、教育子女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在樹下危險處避雨、雪、風。

5、暴風雨、暴風雪天氣的早、午、晚子女回家、來校,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6、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7、家長應主動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8、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①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②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③不打架、不罵人、不欺騙老師及其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真情;

④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9、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10、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1、走讀生放學回家和上學途中不許進入遊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營業性場所,途中不許打架鬥毆、抽煙喝酒、談情説愛,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一旦學校發現上述情況,則由家長每天接送學生上下學。

12、此責任書由家長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學校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走讀生基本信息: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在班級

家庭住址

家長姓名家庭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