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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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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倡議書,通過倡議書倡議者可以更好地申明發布倡議的目的。為了讓您在寫倡議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1

廣大市民朋友們:

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碧水青山,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近年來,市、區兩級多措並舉、不遺餘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藍天常有”不再是夢。但春節期間,如果固守舊習,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就會造成新的大氣污染,引起環境質量惡化,讓多年的努力付之東流,這一定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我們決不能成為新的污染製造者。為落實市、區關於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保護大氣環境,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過一個綠色祥和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文明過節。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黨員幹部帶頭抵制。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親屬和身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3.中國小生積極倡議。廣大中國小生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春節期間不讓家長購買煙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説“不”。同時,積極主動做好家長和鄰居的工作,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爆竹。

4.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市直、中省駐平各單位,崆峒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以及各類學校要加強對廣大市民、中國小生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同時,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5.暢通舉報嚴格執法。對燃放、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勸阻、舉報,配合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共同堅決抵制,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市民朋友們,辭舊歲不需漫天煙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開。遠離煙花爆竹吧,讓我們的生活多一些綠色,讓美麗的崆峒少一縷塵埃。當你舉目一方藍天、遠眺一帶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會感謝現在自己所做的決定。我們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氣會更清新,天空會更蔚藍!

倡議人:

日期: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2

xx縣衞計系統全體幹部職工:

大家好!

20xx年春節即將來臨,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峯期將至。煙花爆竹燃放時將產生Pm10、Pm2.5等大量可吸入顆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加重霧霾天氣的'發生。產生的廢棄物不僅影響了市容環境,也增加了環衞工人的工作負擔。燃放煙花爆竹所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事故時有發生,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為了最大限度降低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使大家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節日,讓我們的天更藍,環境更美,空氣更清新,人民更健康,為此,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從自身做起,自覺做到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儘可能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少一份霾多一片藍,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

二、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向身邊親人、朋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阻親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引導他們文明過節,形成人人蔘與愛護環境的良好氛圍,自覺追求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

三、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模範遵守縣政府關於在主城區(東起義澠交界處以西、西起池底連霍高速以東、北起連霍調整以南、南起南澗河以北)絕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主動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自覺落實煙花爆竹管控工作。

為了我們嚮往的藍天,為了我們健康的身心,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傳遞環保正能量,在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攜手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為美好家園建設貢獻一份綿薄之力!

祝大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xx縣衞生計生委

  20xx年元月18日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3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污染、控制噪聲污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雲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温馨提示:恆大山水城小區內屬於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於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4

全市廣大團員青年朋友們:

入冬以來,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區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臨近春節,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會加劇霧霾天氣,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劇增加,給人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根據市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預防重污染天氣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為了共建我們的美麗家園,請全市廣大團員青年朋友積極響應號召,齊心協力,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春節期間告別煙花爆竹,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節。我們向全市廣大青年發出倡議:

希望廣大團員青年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在互聯網+時代,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使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臨汾。

希望廣大團員青年不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廣大青年要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抵制周邊人員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徹底消除健康隱患,使廣大市民能夠過一個健康祥和喜慶的春節。

希望廣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户端等新媒體傳播方式作為平台,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團員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羣眾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預防重污染天氣的正能量。

為了讓臨汾的水更清、天更藍,真誠希望廣大青年朋友們告別煙花爆竹,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愛護環境,文明過節。以實際行動保護環境、減少霧霾,為創建國家級環保模範城增光添彩,為建設富裕文明綠色幸福新臨汾做出積極貢獻!

春節將至,預祝大家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20xx年1月21日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5

廣大市民朋友們:

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的生活家園;碧水青,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近年,市、區兩級多措並舉、不遺餘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藍天常有”不再是夢。但春節期間,如果固守舊習,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就會造成新的大氣污染,引起環境質量惡化,讓多年的努力付之東流,這一定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我們決不能成為新的污染製造者。為落實市、區關於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保護大氣環境,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過一個綠色祥和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明過節。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黨員幹部帶頭抵制。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親屬和身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中國小生積極倡議。廣大中國小生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春節期間不讓家長購買煙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説“不”。同時,積極主動做好家長和鄰居的工作,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爆竹。

4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市直、中省駐平各單位,崆峒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以及各類學校要加強對廣大市民、中國小生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同時,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暢通舉報嚴格執法。對燃放、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勸阻、舉報,配合執法部門予以查處,共同堅決抵制,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市民朋友們,辭舊歲不需漫天煙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開。遠離煙花爆竹吧,讓我們的生活多一些綠色,讓美麗的崆峒少一縷塵埃。當你舉目一方藍天、遠眺一帶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會感謝現在自己所做的決定。我們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氣會更清新,天空會更蔚藍!

倡議人:

日期:

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6

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

為積極貫徹落實將於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着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現就做好帶頭執行我市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工作,市直機關工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向市直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和全市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婦女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爭當文明法治的“傳播者”。帶頭學習掌握《規定》具體內容和重要意義,通過微博、微信等各種途徑和多種方式,向家庭人員、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規定》內容,使禁放規定和要求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在全社會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共識,努力傳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爭當模範守法的“踐行者”。要大力弘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社會風尚,積極帶頭禁放煙花爆竹,主動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帶領身邊羣眾自覺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爭做禁放工作的示範者和實踐者,在市民中作身體力行、模範守法的表率。

三是積極選擇綠色環保節慶方式,爭當移風易俗的“先行者”。帶頭移風易俗,倡導選擇喜慶音樂、鮮花裝飾、低碳出遊等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冷煙花、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

四是踴躍參加平安志願服務行動,爭當城市安全的“守護者”。帶頭加入平安志願者隊伍,配合參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動,主動舉報違法銷售、儲運煙花爆竹的行為,做到源頭防範,杜絕違規燃放行為的發生,踴躍參與居民區守護、巡查工作,守衞城市安全、服務人民羣眾。

守護綠水青山,從我們大家每個人做起!

建設美麗詩城,從身邊每一件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