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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水平測試承諾書

書信函2.62W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全省組織的國中水平測試,為了在考試中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考試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學業水平測試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中水平學業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生不得遲到、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四、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五、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及與考試無關資料等參加考試。

七、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八、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九、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十、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業水平考試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2012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在此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我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一、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

二、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能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進入考場,只能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獨立完成答卷,絕不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違紀者,監考老師會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等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在考試中一定誠實守信,認真履行考生義務。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填寫信息錯誤、字跡潦草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諾人:

年月日

迎高二學業水平數學測試承諾書

為了迎接高二學業水平數學測試考試,本人承諾從今天起做到如下幾點:

1、端正學習態度、克服懶惰思想;

2、認真高質量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3、上課認真聽講,積極思考;

4、不懂就問;

5、認真反思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及時地歸納總結整理。

承諾人:

日期:

文山州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文山州2015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我已閲讀了《雲南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守則》和《雲南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處理規定》。現鄭重承諾:願意在文化課和信息技術考試中,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老師的管理,誠信應考,不作弊、不違紀違,如有違反,願意按《雲南省普通中學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接受處理。

畢業學校: 班級: 學籍號: 姓名:

考生簽名:

注:此《承諾書》在發《准考證》時,以班級為單位須由考生本人簽名後交由所在學校保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