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文學

有的愛情,只是習慣想念一個人而已散文

文學2.55W

有的愛情,只是習慣想念一個人而已

有的愛情,只是習慣想念一個人而已散文

吃着西瓜,小怡説起了她的初戀。

她的故事像極了偶像劇。

“從前有個傻姑娘暗戀她老爸鐵哥們的兒子,從國小三年級第一次見面開始……這個故事佔據了我目前為止一半的人生。”

三年級的時候,兩家人見面,爸爸和他最好的哥們,也是他的國中同學,兩人各攜家眷,去北京旅遊。那是小怡第一次見到他,他正在讀六年級。

兩家人吃飯的時候,大人們開玩笑説,小怡要不然以後就嫁到小哥哥家裏吧。

那次去了故宮,去了長城,去了頤和園。她還記得,故宮好大好大,她走着走着,耍賴不走了,他蹲下來,揹着她走。那時候,她又瘦又小,他又高又大。

從此以後,她記憶中一直保留着這個畫面。

接下來的幾年,小怡陸續從她爸爸那裏得知他在重點高中讀書,後來又考上了中國地質大學。

在大學聯考填志願的時候,她填了離他學校最近的大學,還選了他看好的專業。

“但我沒有選擇去他的學校,因為我不想傻傻地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而是希望保持距離,並讓自己變得足夠優秀,然後理所應當地站在他的身邊。”

大學聯考結束後的假期,她幻想過無數次和他重逢,還翻看了三年級時與他的合影。

上大學後,聽説人人網上根據名字就可以搜到那個人,她找到了他,加好友,留言是:你還記得我嗎?

煎熬地等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收到回覆:認錯人了吧?

當時她難過地想,思念了這麼多年的人,卻不記得自己了。

她不死心,回覆:你是××叔叔的兒子嗎?

傍晚時他回覆:哦哦,你是小怡吧?呵呵,我不知道是你。

就這一句話,她又快樂得飛了起來。

大一寒假,小怡去書店找了份兼職,推銷公務員考試課本。

“小小的私心,爸爸説過他在準備國考,我幻想着他來書店買資料時,與我不期而遇。”

一箇中午,她爸爸打來電話,説趁現在沒什麼繁忙的事,兩家人一起出去吃個飯。

她緊張起來,這是自三年級後第二次見他。

晚上到了飯店,他們一家三口已經到了,見到他的一瞬間,彷彿又回到了三年級的時候,他的模樣沒有多大變化,但要比之前高大多了。

這是她覺得最好的畫面了。

突然大人提議,説你倆這麼多年沒見面了,喝一杯吧。

她的心化成蜜,甜得不行。

端起酒杯,一激動,差點喝掉一整杯,就在她幹了一多半的時候,他在一旁拽她的胳膊,説:“半杯就好、半杯就好 。”

那一瞬間,她臉騰地紅了。

後來,他們有時上網聊天。小怡激動地説起在峨眉山夜宿佛寺,行走雲南貴州,可是發現他沒有迴應,因為他不喜歡旅行,不喜歡陌生的地方。

我的情緒慢慢地從三年級的童話世界迴歸到了現實,我暗戀十年的人,原來是一個我以他為原型幻想出來的對象。

“我喜歡他像大哥哥一樣對我的照顧,卻不瞭解他這十年裏的成長經歷,他的思考想法。迴歸現實我才發現,原來回憶裏的人是不能去見的,去見了回憶就沒了,友情也好,愛情也罷。”

喜歡他的第十年,小怡決定放棄。

小怡沒有像失戀一樣痛哭流涕,因為她本不曾戀過,只是心裏空落落的。

她拿出當年和他一起在北京照片給我看,照片裏,小小的她和她喜歡了十多年的他,很討喜。

我想起一首歌,是這樣唱的:也許喜歡懷念你,多於看見你。

也許,有的愛情,其實只是習慣想念一個人而已。

曾離愛情只有兩步之遙

她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己也會莫名其妙地笑,那一次坐在校車上,她一想到他中午給她講數學題,而自己故意裝作不會氣得他扶額的場景,就笑得像一個小傻子。

“誒!等一下!”這天放學,她立刻拉住閨蜜的手,“等一下嘛。”

“嗯?幹嗎?”

她靠近閨蜜的耳朵,紅着臉説了幾句話,然後閨蜜説:“對呀,喜歡就去追呀。”她捂住閨蜜的嘴,四處張望:“小點聲!小點聲。”閨蜜在她耳邊説:“我知道他這週末去哪玩,聽我同桌他們説的。你可以那個時候表白。”

她聽她説完,認真地點點頭,然後拉着閨蜜一起去花店訂了一些好看的花,一想象到他接受那一大捧花,然後温柔地對她一笑,她感覺自己整個人簡直要幸福得死掉了。

好不容易捱過了這麼多天,終於到了週末,她早上四點鐘就因為太興奮而起了牀,看着天邊逐漸被染上浪漫的緋色,天色逐漸亮起來的時候打通了閨蜜的電話,催她出發。

閨蜜為她用心打扮好,她緊緊握着閨蜜的手出門,淺淺的陽光鋪在寬闊的街道上,暖暖的。

越來越靠近那個籃球場,感覺自己的心臟嗵嗵嗵地跳了起來,而真正看見了自己男神和一羣男生在打籃球時,她差點就尖叫出聲,狠狠掐住閨蜜冤枉的胳膊,不斷搖晃。

“哎,你掐死我了!上啊!男神等着你呢!”閨蜜看着她,給她打氣。

她捧着一大束花,邁着最漂亮的步伐,翩翩走去,春風微拂,撩動髮絲。可是,當男神和同伴一起轉過身來的那一刻,她卻立刻失去了所有的言語,緊張之下,竟然把花狠狠扔到地上裏,緊接着,跑了!

閨蜜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恨鐵不成鋼地看着她越跑越遠。

第二天她撲進閨蜜懷裏,不斷地哀歎:“唉,那天我走了之後,他做了什麼沒有啊?”

“你還好意思説,你都把花扔到地上了,哪個男生也不可能主動承認啊,他們問我是給誰的,我覺得這件事情既然失敗了就別説,省得以後還有各種傳聞,然後他們就接着打球了。”

“啊?他真的沒有任何表情變化?”她皺着眉,看着閨蜜的臉,閨蜜也只能搖搖頭,“他還和那羣男生一起笑你呢。”

她低下了頭,甚至想,幸好自己跑掉了。看樣子他根本就不喜歡自己啊,難道留在原地,等他拒絕?而此時此刻,那個男孩子正抱着膝蓋坐在晨曦前,眼前不斷浮現着她的甜美笑容。

她昨天是將要表白的架勢,為什麼跑了?準備得真是用心,那個人,會是自己嗎?

一定不可能是自己吧,也就是平時教教數學題的普通朋友,何況他覺得她在自己的面前毫不掩飾不懂的東西,甚至故意裝作不會,而一個女生在喜歡的男生面前應該是極力表現的。這種想法出現在腦海裏,他歎了口氣。

此刻他的心裏空落落地疼,就像她扔掉花逃離的那一刻他感覺到的心痛一樣,只不過那時強忍着,表面波瀾不驚,和別人一樣笑她。

遠處,殘陽極快地沉了下去。而最後的最後,兩個人都會在路過彼此時遠遠地望對方一眼,覺得對面的人既然不喜歡自己,也不好意思説話,就當個朋友吧。其實,也不錯的,可以靜靜地看着對方笑,看着對方哭。

春天過了又來,青春卻一去不復返,他們永遠不會知道,在那段時光中,他差了一步,她差了一步,兩個人距離愛情其實只有兩步之遙。

但是,朦朧遺憾,本就是青春愛戀的底色吧。

掌握必殺技的人運氣都不會太壞

有許多教人如何贏得對方的戀愛祕籍,從約會的技巧到表白的方式,從必須掌握的小花招到撒嬌的時機,有人甚至推薦過一本巨厚的書——《魔鬼約會術》。但我每次看到這樣的文字便啞然失笑,就像武俠小説裏那些不入流的功夫,越是不入流,招數花式越多,越眼花繚亂,當然也越不堪一擊。反之,武林高手的武功招數必定簡單卻致命,越是頂尖高手,越是招式簡單,人家比拼的是內力。

愛情同樣如此,對待愛情,最笨的辦法是最好的辦法,老老實實承認自己的愛。當你真的愛上一個人,無條件地愛上一個人,不是因為一切外在的東西,只是因為他這個人的內在本質而愛他,你的心便是世上最寶貴的無價之寶,是愛情裏真正的必殺利器。

古龍的武俠小説《七種武器》裏説:真正能致人死命的武器不是殺人的兵器,而是微笑、希望、愛等這些生命的質素。

愛情裏讓人贏得對方的,也肯定不是那些若即若離,欲擒故縱,曖昧調情的計謀,只能是你最真的那顆心。

胡軍,因酒生愛,喝出幸福一生

在《爸爸去哪兒》第三季裏,對於節目裏五個可愛的萌娃,觀眾喜愛有加。師弟劉燁曾形容胡軍為“糙老爺們兒”。但是,在節目中胡軍與兒子康康的相處過程中,觀眾們這才發現,這位“硬漢”不僅硬氣而且細膩。而對於胡軍的老婆盧芳,觀眾更是羨慕。

説到胡軍與盧芳的認識,竟是因酒生愛。胡軍從中戲畢業後,被分配到北京人民藝術劇院,他跑了幾年龍套,才獲得了做男主角的機會。自己做了男主角,自然對跟自己配戲的女主角比較好奇,他私下裏打聽了一下,原來女主角是比他晚三屆的中戲師妹,叫盧芳。

有一天排練結束後,胡軍請盧芳吃飯。喜歡喝酒的胡軍忍不住了:“我想喝瓶啤酒,可以嗎?”盧芳大大咧咧地説:“喝吧,這有什麼呀!”胡軍要了一瓶冰鎮啤酒,喝到一半的時候,盧芳對他説:“我陪你喝,怎麼樣?”胡軍愣了一下,拿起杯子準備為她倒酒。盧芳説:“你喝你的,我再單獨要一瓶。”

就這樣,兩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起來。兩個小時過去了,胡軍去結賬時,發現兩人一共喝了16瓶啤酒。胡軍體會到了什麼叫酒逢知己千杯少。飯局結束,盧芳攔了一輛出租車回去了。

那個時候,盧芳還住在單位的宿舍裏,胡軍越想越擔心,一個醉酒的女孩子,大晚上的,太不安全,他迅速地攔了一輛出租車趕往盧芳的宿舍,敲開門,他發現盧芳正神情自若地坐在沙發上,邊織毛衣邊看電視。

此番之後,胡軍對盧芳真是刮目相看,淑雅又海量,真是一個“奇女子”。而盧芳對胡軍的好感也多了起來,她發現,這位師哥不僅表演厲害,看着是位粗獷的漢子,卻有着一顆細膩的心。

一來二去,兩顆心靠得更近。胡軍永遠記得盧芳第一次在宿舍給他做過橋米線的情景。雖然只是一道簡單的米線,準備工作卻如一場晚會般隆重:用瓦罐裝上雞湯,蓋上雞油,放到酒精爐上,桌上已經擺開了8個大盤,裏面分別是片得紙一般薄的豬肉、菜心、豬肝……中間的大海碗裏一碗白生生的米線。

這是胡軍第一次吃米線,他還沒有從視覺的震驚中反應過來,鼻子就嗅到了一種親切又陌生的酒香。盧芳竟然從牀底拖出了一個碩大的玻璃酒罐子,裏面泡着半罐色澤明黃的水果。盧芳説這裏面是雲南特產的`山梨,最適合用來泡烈酒,醉了也不上頭。

兩人就着一罐過橋米線,每人喝下了半斤多山梨酒。1999年年初,胡軍和盧芳去意大利參加電影節,路過羅馬廣場的時候,胡軍忽然跑去買了一束玫瑰,單膝跪地,像騎士一樣在眾目睽睽之下向盧芳求婚。廣場上的老外用最熱烈的掌聲喝彩,而盧芳趕緊答應下來,用她的話説:“當時就覺得太丟人了,就想着趕緊答應下來,讓他起來。”

結婚後,如果碰到問題,他們約定了一個最直接的解決辦法:有了矛盾要吵,過錯方也不必勉強地來説道歉,自己下廚房做上幾個菜,擺上一瓶酒,叫對方一起吃飯,心照不宣地將那些説起來有些慚愧的道歉話用酒代替。可偏偏在這樣的對酌中,道歉的話越發説得情深義重。酒杯一端,兩個人的話匣子都能很快打開,聊得無邊無際。到了最後,都完全偏離主題,猶如他們第一次喝酒吃飯,重新回到初戀的感覺。

我們都在愛着用最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學那會兒,認識一個走讀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節自習,她會騎着自行車回家,她的自行車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樓前的車棚裏,那時候一個哥們喜歡她,於是天天去扎車胎,每天她只好推着車回家,我哥們就一直陪她走,當然是那種偷偷的,看到媛媛上了樓回家,他便瘋跑回學校。

有一天,媛媛跑我們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問,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説,咱倆商議一件事兒唄,你能跟你哥們説聲別扎我車胎了嗎?關鍵是我沒錢補胎了。

我在教學樓的樓道里笑得人仰馬翻,我説,要是主胎不報廢,哪有備胎的份兒。

我之所以認識媛媛,因為那時候我們都是藝術生,我們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她跳她的天鵝湖,我讀我的席慕蓉。真正的革命友誼是建立在一起做壞事,一起翻牆去校外打枱球上,我請她吃加肉的麻辣燙,她給我帶她媽包的三鮮餡兒大包子。

我哥們王胖子這麼跟我説的,有時候,你喜歡一個人可能就是一瞬間被拿下,她的歲月靜好迎面襲來,你繳械投降,自此信誓旦旦非她不娶。

那天他推開舞蹈房的門,看到媛媛在壓腿,那一瞬間感覺“這個妹妹我好像在哪兒見過”。

也是從那一天起,媛媛的車開始每天漏氣,王胖子每天放情書氣球到徐媛媛她們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寫情詩放氣球,晚上扎車胎給車放氣,然後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瘋跑回學校,整個人幾乎魔怔了,堅持了一個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定義那段時光為愛情守恆定律,晚上放的氣白天再還給你,你失去的東西一定會在另一個空間加倍償還給你。

我想起王胖子寫過的一首情詩,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無法直視紅燒肉和冰激凌:

我有紅燒肉一盤,二樓食堂偏西北。

你願不願意拿你酒窩裏二兩小酒換?

我有冰激凌一支,操場西邊小賣部。

你願不願意拿夏天一場燥熱跟我換?

我有小命一條,你轉身回頭就看見。

你願不願意拿餘生多多賜教跟我換?

王胖子準備表白的時候,買了一把傘,然後就可勁地等下雨,他覺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絕了,大雨可以掩飾他的狼狽。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勁敵出現了,徐媛媛的身邊多了一位青梅竹馬,“郎騎竹馬來,繞樓弄青梅”,這樣的感情還了得?王胖子當然受不了,直接扛着傘,就衝進了陽光裏,衝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滿頭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問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開傘,説,你來人間一趟,你要看看太陽,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嚐嚐冰激凌和紅燒肉哦。

徐媛媛問,你確定紅燒肉和冰激凌一起會很好吃?

王胖子説,賊好吃,我帶你去嚐嚐!

就這樣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戀情的開始。

好景不長,那年夏天迎來了大學聯考,兩個人的三個志願填得一模一樣,徐媛媛被第一志願錄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願錄取,去了北京,從此,兩個人開始了異地戀。

兩個人總以為畢業後,可以在一起,就憑着這點念頭戀着。可是畢業的時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錯的工作。

五年異地戀,你説什麼感覺?大概只有一堆火車票最懂了,以前當學生的時候那些深夜的車次最懂,沒在深夜的火車上哭過,你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作孤獨。你説一個人吃火鍋孤獨,好歹有羊肉寬粉生菜魚丸陪着呢,你在火車上省一包泡麪的錢,只有肚子咕咕地叫替你吹着去見一個深愛的人的衝鋒號,愛不會讓一個人孤獨,胃空了那才叫孤獨。

後來王胖子想通了,辭職了,沒告訴媛媛,打算給她一個驚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車到站,王胖子開心地給媛媛打電話,我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告訴你,你要先聽哪一個?

媛媛説,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告訴你,你要先聽哪一個?

王胖子説,你先説。

媛媛説,你先説。

王胖子説,來車站接我吧,我辭職了。我覺得我這一輩子不能沒有你,以前是我傻,以為只要深愛,天南海北都是愛,現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邊那才叫愛,我們拼命地工作,不就是為了在一起嗎?

媛媛應該是哭了,她説,我在去北京的動車上,我也辭職了。

後來據王胖子説,在列車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這樣一段文字:

聽説成都火鍋鮮香辣爽,我想試試,聽説北京烤鴨酥香入骨,我想嚐嚐。你從陽光裏來,我到雨裏去,倘若翻山越嶺,你就是最美的風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別怕萬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願你十年後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湯,一生豁達有趣,做喜歡的事愛的人就在身邊。

你看,我們都在愛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盡運氣勇氣力氣,在所不惜。別嫌我愛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誰不是深一腳淺一腳走過來的?

你説,生活多簡單,80歲的時候躺在搖椅上聊聊18歲那年,你説,我愛你啊!我回答,嗯。説者無意,聽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輩子。

《小時代2》中簡溪寫給林蕭的離別信

給我親愛的老婆:

這是我最後一次這樣叫你了。其實從那天我去宮洺家找你,我看見你和他親吻的時候,我就知道,這樣的一天遲早會到來的,我不害怕,我只是捨不得。

這段時間,我過得不好。很多個晚上都睡不着。有時候我一個人出門喝酒,喝得難受,也哭了很多場。

那天在宮洺家樓下的小區裏,我看見你和那個外國男孩抱在一起,我覺得連呼吸都快要沒有力氣了。我不像你那樣看過那麼多書,我不知道用什麼修辭來描繪我當時的難過,我只覺得心好痛。

我就站在離你們不遠的地方,我看着他擁抱你的輪廓,在黑夜裏看起來不太清楚,還好,這樣看不清楚,也許我還沒那麼難受,我那個時候甚至自我催眠地把他想成了我自己。

我覺得我像靈魂出竅地在看着我們兩個擁抱的樣子。

去你公司的時候,我路過茶水間的時候,我也看到了你們。

我大概可以猜出來他是誰。我心裏很震驚。可是那完全比不上我心裏的痛。

我看着你撫摸他的眉毛,問他:“痛嗎?”

我當時站在玻璃窗外,內心在朝你吶喊:“那我呢?那我呢?你為什麼不問我一下,痛嗎?”

昨天晚上我整晚沒睡,我看着你熟睡的樣子,心裏很難受。我悄悄地起牀給你寫了這封信。我怕我看着你,就狠不下心離開你。你知道的,這麼多年,我一直拿你沒辦法。我受不了看你哭。你一哭我就想死。

林蕭,我就要走了。我真捨不得你。

你一定不要找我。

你一找我,我肯定就忍不住想要回到你身邊。

別折磨我了。

其實我知道,自己比不上他。他有錢,家世顯赫,外貌好看得不像真人。他對你也好,也善良。他是個好人。

我只是很不捨。我只是被回憶抓着,脱不了身。我有的時候也痛恨自己是如此平凡,我好想變得有錢,變得英俊,變得像大明星一樣呼風喚雨。那樣可能你就不會走。

我多想時光倒流,回到我們上大學的時候。我絕對不再放開你,讓你去選擇現在的生活。我多想和你只做一對平凡的小夫妻,一起結婚生子,經歷生老病死。

這些都是我的真心話。我不騙你。

留在這裏的衣服,就送給你吧,留個紀念。你放在我家的東西,我改天打包給你郵寄回來。我想離開上海暫時出去走一走。不要擔心我,我會回來的。

只是我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

希望你過得開心。過得幸福。

這輩子只愛過你一個人的簡溪

標籤:想念 散文 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