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文學

社會科學的理路讀書筆記

文學2.58W

什麼是科學,坦率地講,在閲讀黃光國先生的《社會科學的理路》一書前我從未思考過這一問題,更不曾知道這個問題竟曾如此深入地被眾多學者深入和系統地討論過。看完此書後我深深地感受到學術研究所需要的嚴謹和科學進步的得來不易。因為通過閲讀本書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一個在我們今天看來可能是眾所周知的科學原理,都是在學者們的深入思考和反覆檢驗後得出的。如今科學在社會發展中的至高無上的地位,是歷史上眾多學者以其嚴謹、求實、不計名利的風範通過對社會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所換來的,而如今的我,作為一個剛剛步入科學殿堂的初學者,更應該抱着一顆感恩的心來珍視這得來不易的學習環境,同時以一種傲然於世的歷史使命感將這一神聖的科學研究事業繼承下來併力求使其得以發展,以期在實現自我人生價值的同時對社會的發展能夠做出應有的貢獻。

社會科學的理路讀書筆記

什麼是科學?面對如此抽象又極具概括力的概念,想要正確地界定它是一個極度困難的命題,但是通過對本書的閲讀,我們知道每一個學者在試圖構建自己的科學哲學體系時,都試圖完成這一工作,並給予了眾多的解答。面對這一問題,我不僅想到老師在教學中經常提出的問題:什麼是法律?為什麼説法律是門科學?法律這樣規定的科學性何在?但是就如同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開篇就指出的那樣“關於人類社會的問題,極少像‘什麼是法律?’這個問題一樣,時許不斷的被問着,而最好的解決方針就是不要急着對‘什麼是法律?’這樣的問題給出答案”,通過對法律領域某些反覆出現的主題的研究,給出一般性的回答。在此,筆者試圖借用哈特先生的這一方法,從科學的功能為突破口加以分析,並試圖在此基礎上從一個側面來回答“什麼是科學”這一問題。

科學具有什麼功能呢?通過閲讀本書,在對眾多大家的觀點加以總結後,筆者認為科學有如下三個功能:

  第一,認識事物的功能。有關“認識”的觀點有很多,在此不做贅述,僅引用筆者深為贊同的皮亞傑關於認識的觀點加以説明。皮氏認為“認識是一種連續不斷的構建活動,源自主體與客體之間的交互作用。這種作用發生在主體和客體之間,既包含着主體,又包含着客體。”這一觀點中我們可以看出認識功能需要具備的要素。首先需要有認識主體,這一主體必須擁有認識的能力;其次需要有認識的客體,這一客體必須是客觀實在的事物,包括物和客觀存在的規律和聯繫,單個個體臆想中虛構的事物是無法被認識的,因為它既然不存在就無法完成認識中的交互作用;最後認識是一種交互作用,認識的成果——知識,正是認識主體在認識過程中與認識客體交互作用的產品。在科學的認識功能中,應特別強調認識能力這一問題,因為筆者認為認識的範圍以認識的能力為限,同樣科學所能合理發揮作用的範圍也以認識的能力為限,而歷史上很多學者試圖超越特定階段的認識能力的限度依自己的主觀臆想構建科學的全部內容的做法是必須加以批判的。承認認識能力的實在性和客觀有限性是本文的基礎,下文還將不斷提及到這方面的內容。

 第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這一能力中,既包括日常語言中的解決問題的意思,又包括對認識的檢驗這一功能。解決問題是社會對理論、人類對認識的客觀要求,這一功能是如此的直觀而又重要,它是人們接受科學的直接原因,亦是科學進步的直觀表現。勞丹在他的“研究傳統”理論中強調“科學進步的判準,既不是經驗主義的確證,也不是波普的可否證性,而是其解決問題的能力。科學的理性就在於以此作為判斷,做出最進步的理論選擇。”筆者認為這一標準即使不是最恰當的標準也一定是相當合適的標準,因為它簡約而又實際,突出了科學解決問題這一功能的重要性。

第三,能夠指導人們認識未知事物的能力。這一條是筆者將其單獨提出並重新陳述的。很多學者也曾指出科學具有預測或指導功能,並對其加以探討,但筆者對預測指導這一概括並不贊同。因為如果是對其後發生的相同問題的預測和指導,只是解決問題功能的必然成果,不應單獨列出,而超出認識能力的猜想更不是科學所具有的功能,這種猜想是認識的原始功能,不應被概括於科學之中。筆者在此想要表達的思想是:認識能力的歷史條件下的範圍,不但包括在該認識能力作用下人們已經認識到的客觀實在,還應包括該認識能力作用下能夠為人們所認識,但尚未被人們所認識到的範圍。科學研究,或者説常態的科學研究便是從已認識到的顯現中發現可以説明解釋該現象的科學理論,並在該理論下儘可能地擴充認識能力,將其儘量接近該實力條件下認識能力所能達到的最大極致,以認識到更多更全面的現象和事物。科學史上比較典型的例子是海王星的發現,這是牛頓經典力學理論的巨大輝煌之一。當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發現後,人們用其對新發現的天王星軌道加以運算,但是運算結果與實際的觀測有很大差距,一時之間舉世譁然,萬有引力定律受到了普遍的質疑。而法國數學家勒維烈則堅信萬有引力理論的正確,他相信是在天王星外還有另外一顆世人所未發現的星星造成了這一矛盾。1846年8月31日,他完成了對新行星軌道和大小的計算,並於當年的9月18日寫信給柏林天文台的天文學家加勒。信中説:“請您把你們的望遠鏡指向黃經326度處寶瓶座內的黃道的一點上,您就將在離此點約1度的區域內發現一個圓面明顯的新行星,它的亮度約近9等……”23日加勒收到該信後當晚便進行了觀測並在其所預言的位置發現了這顆星星。海王星這一“筆尖下”發現的星星使當時的科學界欣喜若狂,它的傳奇性發現更是牛頓的經典力學發展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筆者舉這一例子是想強調,從認識客體的角度上説,天王星和海王星的性質是相同的,都是太陽系內的行星之一,不同點僅僅在於是否被人們所認知。在當時人們的認識能力的限度內,我們可以用望遠鏡觀測到海王星卻一直沒有發現,直到萬有引力定律擦去了我們視野上的盲點我們才認識到它。這便是筆者所希望表述的科學所具有的第三個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對未知事物的認識過程中,隨着認識的不斷廣泛,被認識的事物的性質會發生變化,這是因為一個未知事物可能是通過其部分屬性與已認識事物具有相同屬性而被認識,但是其自身可能具有我們尚不能認識的更高的屬性,筆者將這通過相同性質傳遞過來的尚不能認識的新的需要被認識的事物稱為“新理論透出的曙光”,正是對這種曙光的追求使認識不斷深化,使認識能力不斷得到加強,科學得到進步。

之所以將科學分為這三個功能,主要的目的是:

 第一,可以更好地認識科學的作用。通過這種劃分我們可以看出科學的作用是分為嚴格的時間階段的,即首先認識已知事物,其次解決認識中的問題,最後擴充認識,在擴充中認識到新的需要認識的事物。

其表現形式如下:TàAàT’其中T代表對已知事物的認識,A代表對問題的解答(包括對理論的驗證),T’表示對未知事物的認識。需要特別指出的是,T和T’在認識上是不同的,這是因為T的認識客體是已知事物,這種已知表示為能夠被“看到”但是不能被“理解”,所以其需要被認識的是其表現下隱藏的更深層級的性質、規律等理性認識;T’的認識客體是未知事物,認識過程表現為從“未知”到“已知”,所以其要認識的是新事物的表面現象,更多的是感性認識。而將T’和T加以聯繫來完成這個科學功能的過程的,就是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需要。

第二,這種功能的劃分可以將科學和非科學區分開。與認識能力相適應的科學理論,可以很好的完成這三個功能,從而推動社會的進步,而非科學則不能,非科學一定會在實現功能途中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礙。比如歐洲中世紀的醫學,認為血液是由心臟製造的再流遍全身,由於當時的教會禁止解剖屍體,所以導致無法驗證。但是維薩里用解剖事實證明了這一理論的錯誤,這導致人們對血液在體內流動理論的重新思考,並最終發現了血液循環理論,此為非科學無法完成的解決問題階段中驗證功能的例證。再例如,如果認為是龍王主管降雨,那麼在旱災時,人們會尋求的解決方法便是去求雨,但無論人們獻上什麼貢品,也不會由此實現降雨的目的,此亦為非科學無法完成解決問題功能的例證。

 第三,這種功能的劃分可以將實際上存在的對科學的主張恰當的加以應用。比如説經驗主義在科學中的應用。我們可以看到法耶爾阿本德從理論的多元化角度出發,反對經驗主義,他認為經驗主義必然導致理論和方法論上的一元論,不利於我們對社會的多元認識和科學的發展。但是亨佩爾提出“科學的説明必須滿足兩個基本要求,及説明的相關性和可檢驗性”的正確性卻又是不言而喻的,如何解決這一矛盾呢?筆者認為亨佩爾的觀點已經從一個側面説出了經驗主義在解決問題功能中的重要性,所以應該在第二個階段中嚴格實施,而第一個階段則出於保護科學研究的開放性考慮則不必過多提出。同樣的,法耶爾阿本德支持科學實在論反對實證主義,從三功能分類的`角度來講也是將科學的不同功能混為一談,筆者認為在認識階段強調實在論,在解決問題階段強調實證論較為妥當,但也應該認識到“內在實在論”固守傳統認識範圍,對“感官無法經驗到的物質對象,也不存在”的觀點是典型的掩耳盜鈴,我們應該積極運用科學理論知識擴展我們的認識能力,以期更好地跟上科學前進的步伐,而不是拖科學的後腿才對。

面對“什麼是科學”這一問題我們還應該特別強調科學的一個特徵,這個特徵就是科學理論總是有其適用的範圍,這是由人們的認識能力不斷髮展這一客觀事實所決定的。承認科學的歷史侷限性這一特徵對正確認識科學、認識科學史都是異常重要的。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夠批判科學萬能論的錯誤主張——雖然這一理想是好的。也只有正確看待這一點才不會對科學喪失信心。筆者這裏再一次引用皮亞傑關於知識的看法:知識“是認識主體在認識過程中與認識客體相互作用的產物”。科學理論的進步是離不開主體認識能力提高這一條件的,只有二者良性互動才能促進知識的增長。很多學者都指出:今天我們肯定為基本之科學原理的許多想法,在歷史上都曾經被判定是荒謬的;而歷史上許多被當作最基本原理的東西,後來又證明是愚蠢的錯誤。面對這一事實我們應該怎麼看待科學?是認為科學也是一種不可捉摸的神祕主義產物?還是認為科學理論同樣是不可靠的呢?我們還能放心地運用科學理論來解決問題嗎?這些問題確實存在並且時常困擾着人們。筆者認為這種困惑產生的原因便是沒有正確的看待科學的歷史侷限性而對科學抱有過高的期待所致,當科學理論能夠解決一部分問題時我們便期望他能解決全部問題,當科學理論能認識一部分事物時我們便期望他能指導我們認識全部事物,正是這種過高的期待使理性的科學變成了“科學的暴政”,而當一個理論走下神壇時我們又顯出空虛和迷茫,所以承認並正確認識科學的歷史侷限性對我們如何健康看待科學有着重要而現實的意義。

以上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什麼是科學”這一問題所寫的。老師曾經在課堂上講過,討論問題應該首先從價值判斷入手,只有在同一價值取向的基礎上的討論才是有意義的,才能進行更深入的討論。所以筆者在本文一開始便對自己通過這次閲讀對“什麼是科學”的體會加以陳述,然後再對研究的方法的體會進行陳述。

通過對本書的閲讀,筆者在科學研究的方法上同樣獲益良多。其實以往在看書或者是寫論文時,筆者也有一些自己已經形成了的研究習慣,但是通過這次閲讀才發現,僅僅只有樸素的、自我摸索的方法是不夠的,所以筆者便試圖用書中告訴給我們的科學的方法完善自己平常的思考習慣,以期在今後的學習和研究中以更加嚴謹的精神投入其中。下面僅從筆者自己樸素的研究步驟出發,具體談談對科學的研究方法的感悟。

 第一,在界定研究範圍,明確其概念方面。在進行一項研究前,明確研究的範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範圍越明確,認識的作用就越顯著。而為了明確研究從概念入手又是我們一般認識的客觀要求也是科學研究的必要組成部分,這個概念就起着科學哲學中的“典範”或者“內核”的作用。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用語言界定概念是要冒風險的,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首先,當以哲學或者其他科學之名改變某一日常概念的內涵時,這一獨立出的概念往往也將哲學家與大眾相隔離,並且在科學的交流與大眾的理解間豎起了障礙,這一風險往往大於從事科學研究的學者在完善自身理論而下定義時所做的樂觀估計。筆者在此僅舉兩例加以説明。例如政治課上經常用到的“矛盾”一詞,大家都知道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矛盾”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其包含兩方面的內容——對立和統一,但是在日常生活用語中,人們對“矛盾”的理解多是來源於那個短小卻又意味深長的寓言故事,所以在日常的語言中人們使用“矛盾”一詞主要是指對立關係,而不曾在其中夾雜着統一的含義。這樣一個概念差異的影響是巨大的,它使我們在學習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解和運用“矛盾”時也多是從對立方面去理解甚至這樣去指導實踐,所帶來的危害後果是巨大而不堪回首的。再例如“抵押”一詞,法律上的“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特徵是要轉移擔保物的佔有,而在日常生活用語中“抵押”一詞則泛指所有物的擔保方式,一個沒有學過法律的普通人是不清楚“抵押”和“質押”的區別的,甚至都不知道“質押”一詞。這個概念上的不同在法律實踐中對於代理人和當事人之間的交流就構成了障礙,這一點筆者本科階段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時便深有感觸。

其次,明確概念後不但存在與日常用語交流出現障礙的風險,還存在在科學用語內部出現交流障礙的風險。這是因為當學者們用語言在科學上界定一個概念時所必然出現的“理論犧牲”所決定的。這種理論犧牲就在於為了使用明確限定詞,學者們往往會將本屬於該概念的內涵剝離出去或者吸收本來是否歸屬該概念尚屬爭議的內容。“硬核”是一個科學理論的基礎,但是在其本身就可能存在爭議的情況下,科學內部交流存在爭論就不足為奇了。

 第二,在研究分類方面。對研究內容加以分類是很常用的研究手段。記得本科時邏輯學老師在課上就曾經就分類中的兩分法這樣指出:兩分法是一種非常好的分類方法,它的作用就在於設定一個標準,然後把所有符合這個標準的放在一起進行研究,把所有不符合的歸為另一類置於一邊,這樣既方便明確研究目標又可以很方便的處理其他方面,這就是兩分法的作用(大意應該是這樣)。其實分類有很多方法,都起到很好的輔助説明作用,是科學研究中的必要手段。但是我們應該明確的是,面對同一範圍分類的角度不同分類的內容也不同。所以不能以一種分類方法絕對排斥另外一種分類方法。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理論還説明很多事物之間的相似性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有非常明確的本質特徵,而其間的聯繫又是多種多樣的,而且聯繫的方式又不是唯一的,維氏所説明的這種關係對平時採取一刀切的簡單分類有着更為深入的思考,值得深思。

第三,在分析問題的思考方面。明確了研究對象,對手頭已有的材料加以歸類整理後,便要開始分析思考問題了,在這裏筆者通過閲讀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首先是分析問題時要從結構入手。皮亞傑認為結構具有三項特性:整體性、轉換性和自身調整性,這就為我們分析問題提供了思考的角度。而且與列維不同,皮亞傑認為結構是“個體與環境互動後,經由‘反思和抽象’所提供的材料逐漸形成的”,而且經過結構分析可以使我們的思維變得更“深刻”、更“真實”。

其次是關於歸納法的態度。通過閲讀我們可以發現很多學者都認為歸納法並不能夠從理性的角度嚴謹地證明科學理論,但是筆者認為歸納法實際上是遵循着人類認識事物最樸素最基礎的規律的,沒有對認識事物經驗的歸納是不會有演繹的抽象能力的,甚至連數學、邏輯這些好多學者認為完全沒有經驗內容的科學,實際上也是從經驗中進行歸納並高度抽象出來的。這一點從數學中對數的認識從自然數、整數、有理數到實數的發展歷程就可以得到印證。而且如果説歸納不能產生出嚴謹的學術定理這也是片面的。科學史上“開普勒行星三定律”的發現就是歸納法的傑作。它正是開普勒在總結了有“星王”之稱的第谷留下來的大量而詳盡的天體觀測資料後,通過艱難的分析和整理後,發現了這三條藏在大量數據後的三條定律。這三條定律徹底推翻了基督教的神學宇宙觀,並且為牛頓的經典力學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由此可見歸納法不但可以得出嚴謹的科學理論,而且還是科學理論進行嚴密演繹的前提和必要條件,所以筆者認為科學的研究方法是不能夠排除歸納法的。

最後一點是邏輯的合理性的判斷。筆者在此想借用施利克的“客觀時間”的概念作為邏輯判斷的標準。施利克認為:“客觀時間”是指“可以作為概念之次序或構造的”。而邏輯是人們思考問題的方式,所以邏輯上的正確性就應該表現為順序的合理性,這種順序主要表現為因果關係。當邏輯順序合理即因果關係正確我們將得出邏輯正確的判斷,反之則將得出邏輯混亂的結論。

第四,在得出結論、建立自己的科學理論體系方面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使用不言而喻的公理做基礎,好於建立出虛擬的絕對概念。這是因為雖然任何公理也都有其適用範圍和條件,但是這也正是學者想要建立的科學理論所處的客觀條件,人們的認識能力本身就不是無限的。而虛擬出絕對的概念則往往是學者們試圖以自己的理論概括全部事實的“野心”所使然。而虛擬出絕對的概念往往是理論自身調整超出其能力以外事物時所表現出的不可調和的矛盾時不得已的產物。這種建立在“空中樓閣”的理論在現實中是相當容易被新的更具現實意義的理論所推翻的。

其次,對自己所得出的結論和建構的科學體系應該明確其適用範圍,這個適用範圍便是特定歷史條件下人們最大的認識能力,以便更好的發揮科學的第三個功能,順利地完成科學鏈條,推動科學向前發展。即使對範圍不能明確界定也不應得出“科學的盡頭”這一結論,這是對學者所必須嚴謹態度的要求。

最後,對異例、否證的態度。如果每一個學者都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只不過是人類科學史上的一個台階的話,那麼他就會對特定歷史條件下人們的認識能力有清醒的認識,也就不會對其學説、結論所不得不面對的異例、否證產生近乎偏執的牴觸態度了。誠然,筆者承認每一個科學理論和結論都是得來不易的,其中學者們在其中所做的付出也是讓人感動的,正是學者們不計名利追求真理的精神構建了科學前進的動力,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也應客觀地面對自己的理論會受到懷疑的事實,所以筆者認為一個負責任的學者應該積極地應對這些異例和否證。異例和否證的解決可以完善現存的理論,而不能解決的所起到的批判作用也是無需迴避的,這正是指向下一目的地的燈塔。

讀完此書,感觸良多。一方面是為大家們的理論所折服,另一方面則為他們追求真理的執着而感歎。這些人類歷史上的精英所放射出的精神,正是我們人類作為智慧生命所應當放射出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