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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暑假實踐報告

校園2.62W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參加了xx大學法學院組織的“法律鄉村行”社會實踐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羣眾,為他們答疑解惑,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此次社會實踐的實踐地是xx崇左市xx綏縣。在具體的活進行當中,小組成員選擇了在xx綏縣城以及岜盆鄉和渠離鎮等幾個有代表的鄉鎮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

法律暑假實踐報告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對法律在農村的宣傳狀況及其現實的實用性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依然可以在農村遇到不少關於法律的問題,其中很多正是我國普法特別是農村普法盲區。為此組員之間交換過意見,大家一致認為這就是農村普法調查的意義所在。在我國,人口占大多數的農民羣眾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數精通某一類法律知識的農民,卻是因為長期訴訟而不得不加以學習用以維護切身利益,這不能不説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和進步。在如今中國法制建設的大潮中,依法治國在農村彷彿還是空蕩蕩的口號。在此,我想有必要談談自己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問題,及所思所想,希望能為法制建設盡一點點微薄之力。

(一)實踐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就法律的實用性這一點來説,我所遇到的問題是什麼。在xx綏縣城發普法傳單時,我們分發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羣眾大多樂意接受新的知識併為親戚朋友傳遞法律知識。但我們同樣面臨着不解和拒絕,深層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實用性。例如,就婚姻法來説,有的羣眾認為自己已經結婚惑離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認為只有離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們牴觸我們的普法宣傳。從這個角度上來説,法律宣傳對農民羣眾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實用性的,以至他們不能真正瞭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就如上所説的婚姻法問題,很多農民羣眾或許就不瞭解家庭暴-力,不贍養父母,不撫養子女等行為是違法行為,從而導致家庭矛盾,威脅社會和諧的細胞。這種與農民羣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實用性宣傳的缺失惑缺乏,無疑是農村普法過程中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其次,是關於法律宣傳方面的問題。黃賭毒一直是我國打擊的重點,但我們在渠離鎮的集市上卻很容易的發現很多農民羣眾顯然沉迷於xx的現象,而且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締。這不由得讓我們產生疑慮和憂患,農民羣眾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爭的事實,但精神文明的滯後和法律意識的淡薄,無疑將衍生一系列農村問題,進而影響農村地區的穩定。同樣的情況我們在xx綏縣城也曾遇到過,一對夫婦向我們諮詢離婚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言語中透露,夫婦倆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卻因賭博導致感情破裂,最終走向婚姻的失敗。試想如果農村法律宣傳及時、到位,這種情況又如何會屢屢出現。

第三,是農民羣眾在看待法律的態度方面的問題。農村作為一個特定的區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條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潛規則。淳樸熱情卻又相對缺乏知識的農民羣眾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對他們有利或值得去幹,他們便會給以衷心的支持和擁戴。相反他們便會產生牴觸的情緒,並且在農民羣眾中擴散開來。這也許就是農村地區老大難問題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吧!在岜盆鄉,我們遇到一位前來諮詢的老大爺,向我們諮詢土地糾紛問題。看得出老大爺很無奈也很無助。老大爺似乎並不滿意我們給他解釋的法理知識,搖着頭説這就是中國社會的弊病所在,認為這應該就是官官相互的結果。在他看來自己翻閲了各種法律條文之後,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純屬無稽之談。看着老人家無助的眼神,聽着他對時效的問題的不解和追問,我們隱隱意識到老大爺對法律的信心幾乎已經喪失。交流的互動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們能幫他聯繫媒體曝光,或者幫他聯繫一下去高院上訪的事宜。從這個案例,我們不難看出農民羣眾最初都是很願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後放棄使用法律或是另闢蹊徑,是因為缺乏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應有的瞭解和掌握。最終導致了維權的積極性受挫,進而產生對法律的偏見。在農村潛規則催化下擴散開來,又往往是百害而無一利,積重難返。

第四,是千百年來農民羣眾的很多固有觀念與法制精神相悖。在xx綏的幾個鄉鎮中我都有做這樣一個調查,即女兒在親生父母家是否有財產繼承權的問題。在接受調查的中老年農民羣眾中,他們中的大多數認為女兒出嫁以後在孃家就不能再繼承遺產,除非家裏沒有兒子或者女兒在家招上門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數中青年農民羣眾認為女兒也應當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產生這樣一種現象的原因無疑是緣於千百年來農村地區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普遍問題,這也許只是三農問題中冰山的一隅。但卻是普法過程中所面臨的棘手問題。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始終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解決好農民羣眾的普法問題,是現代法制建設進程中的重大任務,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當務之急。

所以我們要對症下藥,探尋普法的新思路,以達到在農村地區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與所想

首先,要明確的是農村普法的原則,即為人民服務原則。堅持講求實際,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義。切實廣泛地開展與農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同時也要強化服務觀念,解決實際問題,努力使農村普法活動成為弘揚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羣眾的民心工程。從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讓他們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讓法律真正成為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其次,要進一步地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繼續開展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活動,及時有效地依法解決農村老大難等熱點難點問題,讓農民切身體驗到法制的實際效果。從而使農村地區的各項事業走上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廣大農民羣眾能夠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進一步激勵農民羣眾沿着法制建設的路線走下去,並積極參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步、健康發展。這樣有助於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利於建立普法工作的長效機制。

再次,要積極探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新思路,為農村地區普法行動開創新的局面。一,要從改變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觀念着手,使農民羣眾願意接受,樂於接受法律知識。在實際宣傳過程中應採取農民羣眾最喜聞樂見、最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緊緊地貼近廣大農民羣眾的物質文化需求和思維習慣,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增強法律意識,儘量使他們在寓教於樂中提高法制觀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時機,針對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宣傳法制應當避開農忙時節,並充分利用鄉村市集或農民羣眾返鄉賦閒這段時間進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從羣眾需要出發,服務農民,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這也是農村法制宣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後,要豐富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開創更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載體。在這一方面必須健全政府的服務職能,儘快將普法宣傳納入其公共服務職能當中去。同時也要將普法教育的內容與農村地區的最突出問題相聯繫相結合,例如農村土地徵用問題,土地承認承包糾紛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編寫適合農村地區農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法制宣傳資料,向這些地區免費發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縣等區域性的電視台、廣播站等載體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識。同時也可以組織專業文藝團體和普法志願者深入農村地區進行彙報演出,在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導向性的基礎上,使得農村地區形成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當然也應當鼓勵農民羣眾或是民間自覺自發的宣傳活動,畢竟他們是最瞭解農村地區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關鍵的提高農民羣眾的生活水平,俗話説“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就是這個道理。要增強農民羣眾的法律意識,改善他們的法制觀念就必須要有這樣一個內因在起作用。在這樣一個環節上,我們可以尋求的辦法有兩條。一是合理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即靠農村地區的企業就地轉移勞動力或是向發達的城市地區輸送。二是提高農民羣眾的勞動技能,為農民羣眾勤勞致富尋找新的出路。這就要求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夯實農村行政或自治組織的組織基礎和羣眾基礎。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有了這麼兩個手段,提高農民羣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點將農民羣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那麼我國農村地區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水平將再上一個新的台階。

(三)未來的展望

在社會實踐的日子裏,我發現農村地區法制宣傳面對着許多的困難,必須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做好“持久戰”的準備。

面對一些積重難返的問題,要有足夠的耐心,也要有改變現狀的決心,同樣要有把工作做好做長久的恆心。只有這樣一步一個腳印的踏實走下去農民羣眾才會心悦誠服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農村地區的法制建設才能舊貌換新顏;社會主義新農村才能擁有良好的法制環境。

同時我也在思索,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能為這些農民羣眾做些什麼有益的事,以發揮我們所知所學。實際上,我們當中有很多是來自農村地區,對這塊土地上的農民羣眾並不陌生。只不過我們對這塊土地上出現的問題缺乏瞭解和理性的分析,更不用説是能找出其根本原因並提出解決的方法。所以我們應當發揮自身的優勢,將經常性的“法律下鄉”活動繼續發展下去,為弱勢羣體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變“法律下鄉”為“法律常駐鄉”。另外,在鼓勵法學專業學生紮根基層,參與農村地區法制宣傳教育方面也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優惠。這樣才能建立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人才資源體系,並不斷延續下去,開創良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局面。

農村地區物質上是普遍落後的,精神文化水平也相對落後,面臨的問題還很多。但我們堅信在三農問題日益受到關注的今天,只要我們能切實轉變思維多真抓實幹,那麼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將不在是夢。而農村地區的法制建設也將蒸蒸日上邁上一個新台階,農民羣眾的民主法制精神也將有一個質的飛躍。

法律暑假實踐報告 [篇2]

學院:法學院 姓名:王璇子 暑期實踐報告

暑 期 社 會 實 踐 報 告 班級:1102班 學號:201130301219 1

一、實踐目的:

俗話説“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為了更好的理解和運用我在學校所學的法律知識,進一步發揮社會實踐活動在加強改進大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作用,我在暑假積極參加了社會實踐。結合自身的法學專業,我將實習地點選在本市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了為期三週的暑期社會實踐。在這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並且我對基層人民的法律問題、法律知識的匱乏和需求有了更加清楚的認識。

二、時間地點:

司法局148法律服務中心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和志願者,對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給予免費的法律幫助,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得以平等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法律援助中心,顧名思義是針對普通大眾的一個法律性質的援助,具體包括對民事、刑事甚至是行政案件方面提供法律幫助及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援助中心雖然是司法局裏一個不起眼的部門,但它作為實現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行為,在國家的司法體系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於宣傳依法治國政策、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也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三、實踐內容:

在我實習的三週內,法律援助中心接聽接待各類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其中民事案件68件、刑事案件17件。同時還開展了一次法律援助宣傳進社區活動,解答法律諮詢200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1000餘份。由於規定接受法律援助指派的人員必須是律師,所以我作為志願者大部分時候都是在接待室接聽諮詢電話,間或有上門諮詢的百姓,都要詳細的一一解答。我雖然不敢自稱是個優秀的學生,但畢竟已經接受了兩年的法學正規教育,且成績不差,可就是一個小小的諮詢電話很多時候我竟然答不上來!記得我接的第一個電話是説學車期滿駕校遲遲不安排考試,而且態度蠻橫不給正當理由,詢問該怎麼辦?我脱口而出:“你可以找駕校的上級部門投訴!或者去政府有關部門投訴!”這時諮詢人卻問:“駕校的上級部門是哪裏呢?有關部門又是哪裏呢?我們老百姓去政府大樓總吃閉門羹,我 暑期實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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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等着駕校安排考試吧。”掛了電話我感到面上一陣燥熱,內心尷尬不已,我的第一個諮詢電話就這樣無疾而終。後來我問來拿卷宗的律師,人家馬上説可以去交通局或者派出所的車管所投訴!這樣準確而且可實施性強!我深感課本上的知識是如此淺薄,實際操作起來那些教條概念顯得多麼蒼白無力!

後來我的指導老師傅律師有個聚眾鬥毆的案子開庭審理,便帶我一起參加。雖然之前我已經在卷宗中看到被告都是些農村出來剛剛成年的孩子,但到了庭審現場看到和我差不多大的少年個個面如土色,鐐銬沉重,我還是受到了極大的震顫。他們大多數都是因為缺乏相關的基本法律常識,礙着所謂的兄弟義氣,被-迫參加集體鬥毆。看着庭上這些本該和我一樣在大學裏享受無憂無慮學習生活的同齡人,我感到內心一陣酸楚。生活條件迫使他們過早進入複雜的社會,法律知識的缺乏又使他們身陷囹圄,不止從此與家人鐵窗相隔,哪怕以後出獄這段經歷也會給他們帶來許多負面影響。

雖然工作中有時會接到頑皮孩童打來的騷擾電話,有時則遭到諮詢者的不理解粗魯相向,但我認為這短短三週比學校學習更為充實,我可以和有着豐富辦案經驗的律師探討案件和問題,比起書本的被動接受要生動許多,而且印象深刻。

四、實踐結果:

在這次實踐中我不只積累了經驗,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法律援助中心實習中由於工作對象的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法律從業者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於胸。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

解決當事人的問題要以講解、幫助為主,這個過程需要極大的耐心,然而想到自己的幫助能使別人有所寬慰,能解決別人的困難,工作也會變得有意義起來。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並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於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我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梳理、合理的引用。對於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

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當然,我認為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達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後,尤其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德治”,號召全國人民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僅僅靠社會輿-論的譴責是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通過比社會輿-論更為強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規則、履行義務,並能夠強化這種履行義務遵守規則的法律意識,方可實現。一個簡單不起眼的法律援助中心,卻能切實解決那麼多基層羣眾的法律需求,幫助那麼多原本不懂法的百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在基層默默工作的法律機構,他們為這個社會所做的貢獻,正是 “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精神的導向標。

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的社會,必然需要有知法、懂法、維法、護-法的現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説,是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願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即便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法治發展,政府也是代表公民行使職責,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賴於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於我市乃至全國的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刻長遠的良好影響。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大學生磨練品格、增長才幹、實現全面發展的重要舞台,這更有助於即將走進社會的我們提早了解社會、適應社會。通過這次的社會實踐活動,我不僅發現自己學習的短處不足,而且對法律工作和法律現狀有了基本的認識。這在無形中使我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個正確的定位,增強了以後學習專業知識的方向性和自信心,使我也為以後踏入社會做了更好的準備,以後如果有機會,我會更加積極地參加這樣的活動。

實踐單位:駐馬店市“148”法律援助中心

2015年8月23日

附圖

法律暑假實踐報告 [篇3]

在理論學習結束之後,我進入社會進行社會實踐。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此次實踐,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踐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踐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踐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在實踐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踐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