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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8年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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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體育制度不斷在變化,各個地區每年的要求也不一樣,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西安市2018年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歡迎閲讀借鑑!

西安市2018年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西安市2018年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西安市2018年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情況尚未公佈,待公佈之後小編會第一時間更新,請參考往年的!

西安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試對象和考試報名

(一)考試對象

凡參加西安市2017年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育考試統一考試。

(二)考試報名

體育考試報名與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同步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在考生報名區縣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統一考試項目在網上報名過程中由考生自行選報,報名信息確認後,不得修改。

  西安市2017年會考體育:考務規定及要求

(一)考務機構

每個區縣設置唯一的一個考務機構,負責體育考試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

考務機構設主考1人,由區縣教育局分管局長擔任,副主考1-2人,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主任、副主任擔任。考務機構下設考評組、醫務安保組和信息管理組。

1.考評組職責:設定考試程序;按考試項目要求規範佈置考試場地、嚴格檢查考試器材及設施;對考評員進行合理的崗位分工和紮實的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各項目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考務問題;裁決和制止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考評組長由具有高級職稱的體育教師擔任。

考評組下設檢錄小組和考試小組,其職責分別為:

(1)檢錄小組:檢查考生着裝是否符合規定;督促考生做好準備活動;對待考考生按要求進行檢錄分組(分組必須按照每組同班級、同性別、同項目的原則進行);按工作流程將檢錄過的考生列隊帶入考試場地。

  會考體育考試統一考試考風考紀工作

一、考生違紀行為的認定及處理

(一)考生在體育考試統一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攜帶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進入考試場地的;

2.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的;

3.故意擾亂考試場所秩序的;

4.故意破壞考試場所設施設備的;

5.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7.未按照考試規定和考試要求進行考試的;

(二)考生違紀行為的處理

考生有上述1至6條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所有考試項目成績按零分計算。考生違反第7條者,所參加考試項目成績按零分計算。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應書面記錄考生違紀事實,並報市教育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