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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獎學金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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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的普通家庭來説,想要出國留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都知道出國留學的費用不低,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申請國家公費留學,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國家公費留學的獎金情況。希望能夠幫助大家,也希望大家喜歡。

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獎學金有多少

  國家對於公派留學各國學生的資助的標準

博士/碩士研究生

德國、荷蘭、比利時、奧地利、芬蘭、法國

1200歐元 約9000元RMB

丹麥 8500克朗 約8500RMB

挪威 9800克朗 約8000RMB

瑞典 12000克朗 約9300RMB

瑞士 1900瑞郎 約13000RMB

波蘭 800美元 約5500RMB

匈牙利 700美元 約4800RMB

美國(一類地區) 1700美元 約12000RMB

美國(二類地區) 1600美元 約11000RMB

美國(三類地區) 1300美元 約9000RMB

英國(倫敦地區) 1100英鎊 約10000RMB

英國(其他地區) 950英鎊 約8500RMB

澳大利亞 1700澳元 約8600RMB

新西蘭 1900新元 約9000RMB

日本 150000日元 約9000RMB

韓國 1300美元 約9000RMB

訪問學者

德國、荷蘭、比利時、奧地利、芬蘭、法國

1300歐元 約9800元RMB

丹麥 9500克朗 約9500RMB

挪威 11000克朗 約9000RMB

瑞典 13000克朗 約10000RMB

瑞士 2000瑞郎 約14000RMB

波蘭 950美元 約6500RMB

匈牙利 800美元 約5500RMB

美國(一類地區) 1800美元 約12500RMB

美國(二類地區) 1700美元 約12000RMB

美國(三類地區) 1400美元 約9700RMB

英國(倫敦地區) 1150英鎊 約10000RMB

英國(其他地區) 1000英鎊 約9000RMB

澳大利亞 1800澳元 約9100RMB

新西蘭 2000新元 約9500RMB

日本 160000日元 約9700RMB

韓國 1400美元 約9700RMB

  國家公派留學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

5.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

6.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

7.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

8.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具體以相關項目規定為準。

9.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週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看到上面的申請條件,除了自己要拿到學校錄取以外,最重要一點是要有推薦的資格。申請者需要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211工程”建設高校人員的申請由所在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受理; 在外留學人員的申請委託現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所在國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負責受理;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少量項目須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具體請查閲項目選派辦法。

6國家公派人員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學成後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服務期為兩年。

  國家公派留學選派人次分佈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9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0人,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9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8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2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33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國際組織實習項目、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 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為準。

申請、錄取的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佈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佈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佈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佈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①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佈錄取結果。

②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日-30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

9.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