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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

校園1.04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蘇教督委辦函〔20xx〕8號)要求,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切實遏制校園欺凌之風,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嚴肅校紀校規,規範學生在校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黨委全體成員及各科室科長為成員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穩辦,主任由孫家峯兼任。各學校也要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機構,進一步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四、治理內容和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

(一)工作落實階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1.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行為規範養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紮實推進“法律進學校”工作,邀請公安、司法、法院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學校要加強學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德育教幹、安保人員、班主任、科任教師等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及時干預處置。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工作責任制,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二)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1.學校自查。各學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並於每月25日前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報教育局安穩辦131室陳欣同志。

2.縣級複查。縣教育局將採取督查組隨機抽查和責任督學逐校督查相結合方式,通過聽彙報、看台賬、查設施等形式,對全縣中國小校園欺凌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3.責任追究。縣教育局將校園欺凌治理作為長效機制一抓到底,對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期間學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實、職責不明、措施不力、問題不清、處置不當、影響惡劣等問題,視其情節或所承擔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2

為了貫徹姜堰區教育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生欺凌和暴力危機事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

組長:整體協調,監督實施。

副組長:制定計劃,監督落實。

錢斌:對師生宣傳和教育;

盧麗羣:制定應急預案和負責應急處置;

段其寧:對師生進行心理培訓和疏導;

年級組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調鎮、村、社區,並進行學生法制安全情況反饋等應急保護處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落實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開展有效工作。

二、開展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校園氛圍

(責任人:工會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班主任)

1.開展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學習。強化以生為本的.意識,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等“五個一”活動。

(1)邀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開展一次家訪活動,瞭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在家表現。

(3)進行一次校園矛盾排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校園矛盾排查,針對具體問題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4)進行一次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

(5)開好一次“我們是一家人”主題班會。

3.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工作:

(1)利用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升幹部教師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處理學生欺凌與暴力事件的專業能力,做到依法依規、合理有效的處理危機事件。

(2)創設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校園網、宣傳欄、課堂教學等途徑,積極宣傳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相關知識,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法律、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學生心理偏差

(1)每學期根據每班需要,為學生提供相應的心理課程。

(2)每月利用廣播、展板等方式,向學生宣傳人際交往的技巧和知識。

(3)每學期開展一次心理活動周,組織學生以照片、作文、圖畫、表演、遊戲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4)定期(開學初、學期中)對學生、家長、教師進行調查,準確掌握學生的心理動向。

(5)對人際交往出現問題的學生進行個體或小團體的心理輔導,並定期回訪。

三、建立預警機制,積極做好防控

(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全體教師、法制副校長)

1.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安全主任負責)

2.加強日常管理,進行有效預防。

(1)門衞: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2)安全主任、法制教員:落實日常值班和重點部位(大門口、樓道、廁所、飲水間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過學生微信羣和監控設備,對學生反常的輿情和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溝通順暢,信息聯動。門衞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長派出所。利用電話、微信等手段保證學生、家長、班主任、校長、的信息暢通。

5.排查建檔,定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開學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聯合排查。

四、處理流程通暢,合理果斷處置

(安全負責人、相關學校領導、心理教師、班主任)

1.信息報送。班主任或當事教師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德育處和校長,在第一時間上報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員要通報大倫鎮派出所。

2.處理過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負責與家長溝通解決。正確引導輿論導向,保護學生隱私。支部書記負責與媒體溝通,負責學校對外發布消息。

3.教育引導。由班主任、心理教師、心理專家聯合對當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儘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教育,聯合派出所、家長幫助其改過,使其心理水平恢復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導,預防為主。

2.全員參加,高度重視。

3.疏堵結合,不留死角。

4.信息暢通,處置合理。

通過宣傳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實施,營造友愛守法的良好育人環境,為“崇實”校園文化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3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國小生守則(20xx年修訂)》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20xx.4.10—20xx.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於4月14日前制定《海陽所鎮中心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乳山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瞭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佈舉報電話(國中xxxx;國小xxxx)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李校長協調(時間另定),邀請海陽所鎮派出所、海陽所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於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師李慶鎖,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組織相關的心理健康教師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並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彙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並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20xx.5.2—20xx.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此項工作於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4

為了杜絕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根據縣委、縣政府及教體局文件精神,經學校會議經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目的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紮實認真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責任分工

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各組織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負責校園欺凌事件接待及上報等工作,協調各處室校園欺凌事件工作。

教導處:負責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完善學生課堂教學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處:負責有針對性法制教育,加強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範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工作。

總務處:負責學校重點部位隱患排查及檢修,配齊配全安防設施,做好學校安全設施後勤保障工作。

少先隊組織:負責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和反校園欺凌宣傳工作。

班主任:負責組建班級安全委員會,充分調動班級安全委員的積極性,全面瞭解掌握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並對本班學生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3月—7月

1、加強宣傳教育。5月份,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開展以“反校園欺凌,建平安校園”為主題的專題教育。6月分三個專題,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讓學生知法懂法。組織教職工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班會、宣傳語、板報、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形成“反校園欺凌”震懾力。舉行主題班會,讓學生全面瞭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7月份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活動月。

2、完善制度機制。健全“反校園欺凌”管理體系,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利用心理諮詢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和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加強法治教育,結合實際把“反校園欺凌”教育立足於長期教育,逐步構建“反校園欺凌”教育與師德教育、學生德育教育結合起來,建立長效教育機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處理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聯動作用,注重心理諮詢工作正常開展,每一個班級設立學生安全委員會,班主任及時掌握情況。

3、搞好專項治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查處。

針對以下問題抓好專項治理:

1.叫同學侮辱性綽號,指責同學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同學進行重複性的人身攻擊。拳打腳踢、推撞絆倒、拉扯頭髮;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損壞同學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

4.傳播關於同學的消極謠言和閒話;

5.恐嚇、威迫同學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讓同學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7.分派結夥,孤立、排擠同學;

8.敲詐、強索同學金錢或物品。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

五、工作要求

1、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堅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則。對參與校園欺凌事件的學生,要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教懲相輔等原則,做到早發現、早佈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3、堅持預防為主各負其責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門衞處負責人對本校各室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切實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5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閩教督〔20xx〕7號)精神,決定在全縣中國小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 治理範圍

全縣中國小

三、組織領導

縣教育局成立中國小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四、職責分工

各股室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國小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負責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

職成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

綜合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範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有針對性的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

教育督導室: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

五、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工作推動階段(20xx年5月—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項教育,充分利用學校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教育陣地,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國小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守則》,加強中國小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着力加強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後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徵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的職責。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要加強心理干預,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要加強摸底排查,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幹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蒐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並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繫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繫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羣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後果,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校常規管理和校園平安建設等方面工作,切實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教育督室要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全程監督,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教育督導室報告。

6.組織實施。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落實。

第二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

1.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教育督導室。

2.縣級普查。教育督導室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縣中國小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20xx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室,做好迎接市級複查和省級專項治理督查工作。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6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皖辦發〔20xx〕16號)精神,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有效防治校園欺凌,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結合安徽省教育廳等11部門印發的《安徽省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早預防,積極營造校園欺凌防治氛圍

1.加強防治教育。學校每學期開學前向屬地教育部門報送本學期校園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計劃,學年至少開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學活動,讓學生直觀瞭解欺凌行為表現,並熟悉自我保護措施;將預防校園欺凌列入學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學計劃。

2.加強宣傳力度。定期開展“校園欺凌防治宣傳教育周”活動,通過法治副校長進校園、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黑板報、簽名活動、主題演講、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欄宣傳等形式,營造全員參與氛圍。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全省校園欺凌防治線上、線下知識答題活動,確保學生參與率100%。

3.加強三風建設。完善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機制,開展內容健康、形式多樣的校園活動,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提高校園整體文明程度。

4.加強隊伍建設。將防治校園欺凌納入師訓幹訓必須內容,提高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責任心和業務能力。按照規定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員,對行為有偏差、心理有障礙的學生及時給予關心和心理輔導。

5.加強普法教育。通過法治宣講進校園活動,藉助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平台,普及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知識,增強學生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

6.加強家校合作。健全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機制,主動加強與學生監護人的聯繫和溝通,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家訪、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指導學生的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和預防校園欺凌的相關知識。落實家長承諾制度,每學年組織家長、學生與學校簽訂防範校園欺凌承諾書。

二、早發現,健全校園欺凌防治制度機制

7.提前分析預判。各中國小校於開學前對校園欺凌進行分析研究,制定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的對策,借鑑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的成功經驗,動態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預案。

8.落實強制報告。學校教職工發現校園欺凌的,立即制止並向學校報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現校園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機關或者相關學校報告,不得瞞報私了。

9.凝聚攻堅合力。加強共青團、少先隊和學生會、班委會等建設,發揮其在預防校園欺凌工作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10.實行網格管理。推行學校信息員制度,建立班級、社團、宿舍、小組等學生安全信息員網格化制度,隨時蒐集、掌控情報信息,及時鎖定有欺凌傾向人員,實現早干預、早化解。

11.加強風險排查。中國小校定期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專項調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作出處理。班主任、輔導員深入細緻地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工作,重點關注家庭情況及生活環境比較特殊的學生,及時進行思想引導和法治教育。特殊羣體及個體學生,要“一班一人一檔”建立台賬。

12.暢通訴求渠道。學校在校園顯著位置公佈學校欺凌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姓名和聯繫電話,制定有獎舉報措施。建立校長“談心日”,每學期校級領導要定時開展談心活動,暢通學生傾訴渠道,對重點關注學生要個別約談。

13.強化三防建設。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國小校實現監控系統全覆蓋,完善帶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職工或者保安人員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校園欺凌行為。

14.規範宿舍管理。寄宿制學校建立校領導帶班、中層班子和教師值班制度。配備專職宿管人員加強學生宿舍管理,落實值班、巡查責任,發現欺凌現象,第一時間制止,第一時間報告。

三、早處置,完善依法依規依紀處置程序

15.壓實學校主體責任。各中國小校要成立欺凌處置工作委員會,對所發生的欺凌事件10日內完成調查、複查,提出處置意見,跟蹤、觀察涉事學生情緒,落實輿情管控措施,將調查結果書面通知學生監護人(家長),並向學校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涉法涉訴不宜由學校處置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按照法律程序辦理。

16.壓實涉事學生責任。將欺凌行為納入學生綜合評價。對義務教育階段有欺凌行為的學生,學校要視其情節輕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裏記錄,高中階段學校據此做好防範預案。強化懲戒,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訓誡教育,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7.壓實家長監護責任。學生的監護人(家長)加強家庭教育,引導學生形成健全人格。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其監護人(家長)配合學校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善後,不得教唆、縱容、包庇或者放任學生實施校園欺凌行為。

18.壓實社會協同責任。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高等學校、律師事務所、心理諮詢機構等單位和個人以志願服務等方式,對校園欺凌相關學生進行教育、行為矯治、心理輔導、家庭幫扶和救助等。

四、早善後,營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9.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教育部門牽頭,與共青團、網信、公安、司法、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聯動協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幫助學校解決實際問題。對極端惡劣校園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及專家參與的處置專班,進行現場處置指導。

20.強化輿論引導。各縣區教育部門、中國小校要積極開展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傳引導,把準懲惡揚善主基調,保證宣傳時效和質量,發揮社會輿論威懾力,形成社會人人關注的良好氛圍。要配合宣傳、網信等部門,及時迴應羣眾關切,消除公眾誤解或質疑,防止負面輿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對於造謠傳謠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門依法懲治。

21.強化救助措施。學校要做好對被欺凌學生及家長的撫慰和心理疏導干預,同時做好對被欺凌學生情況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學生生活特別困難的,學校及時啟動資助程序,嚴防衍生極端事件。

22.強化考核評價。將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納入學校綜合評價體系、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工作考評,評價結果作為校長和教職員工評先選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23.強化督導問責。學校是預防校園欺凌的責任主體,校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創建、綜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據。對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職責落實不到位、造成校園欺凌問題突出的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專項督導,並嚴肅追責問責。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7

為有效預防幼兒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幼兒園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鄭州市教育局轉發關於推進中國小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區教育局對開展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理念,通過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校園欺凌的規章制度,規範幼兒行為,強化校園及周邊治理,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辦公電話:

三、工作安排

1、完善制度職責:制定完善幼兒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幼兒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幼兒園欺凌的職責。

2、加強日常管理: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好班級、樓道、廁所、走廊等幼兒所有活動區域的排查,確保所有幼兒時刻在老師視線範圍內。

3、開展專題教育:各班級進行“防欺凌專題教育”,教育幼兒遇到欺凌大膽説“不”,並告訴老師和家長,教師針對孩子反映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欺凌事件發生。

4、開展家訪活動:各班有目的、有針對性的進行家訪,與個別幼兒家長進行單獨交流,家園合力。

5、開展主題班會:教育班級孩子,我們在一個幼兒園,在一個班級,是一家人,要相互愛護,互相幫助,不能傷害別人。幫助幼兒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6、加強預防工作:加強幼兒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幼兒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8

為進一步防範和遏制中國小生欺凌事件發生,切實保護中國小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園打造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現就深入開展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加強中國小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事件,指導各地進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織牢聯動網絡,健全長效機制,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門要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制、制度措施、隊伍建設、責任落實、宣傳引導、教育懲戒、條件保障等方面,對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開展全面排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學校要對全校學生開展全面梳理排查,與家長進行深入溝通交流,瞭解掌握學生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及時查找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二)及時消除隱患問題。對排查發現的苗頭跡象或隱患點,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與家長進行溝通,調查瞭解原因,採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並舉一反三,及時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防控化解風險、營造良好氛圍,切實防止學生欺凌事件發生。要對近年來發生過學生欺凌事件的學校和地區,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各地教育部門要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有關要求,指導學校進一步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情節輕微的,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學校可給予紀律處分,並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予以訓誡。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應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依法轉入專門學校就讀。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置。對遭受欺凌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相應的心理輔導。

(四)規範欺凌報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欺凌報告制度。學校全體教師、員工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都應主動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和家長要相互通知,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輿論高度關注、社會影響廣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時報送教育部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起因、過程、涉及人員等)和已採取的措施等。報告內容要準確、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要及時續報。

(五)切實加強教育引導。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結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思想狀況,加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傳解讀,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要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提高防治學生欺凌的意識和能力。要進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引導學生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實監護責任。要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網絡,自覺抵制不良網絡信息、影視節目、網絡遊戲等侵蝕影響。

(六)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發生學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認真反思,深入總結經驗教訓,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區要引以為鑑,警鐘長鳴,防患未然。各地都要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制訂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清單,明確省市縣各級各部門職責,壓實學校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進一步強化預防機制,制訂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繫、同學互助、緊急求救制度,積極探索在班級設置學生安全員,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和教育行政、學校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工作考評,作為評優評先先決條件。進一步健全問責機制,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進行督導檢查、通報約談,並向社會公開通報惡性欺凌事件處置情況。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組織實施

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部署摸底。各地進行全面部署,集中開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當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台賬,明確整改措施。20xx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針對摸排結果,對發現的問題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欺凌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20xx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階段,督導檢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各地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及時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作為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作為學生成長成才的底線要求,作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予以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強化協作。各地要在屬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與法院、檢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加強協同配合,健全部門聯動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積極構建綜合防治體系,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專項治理的重要舉措、工作進展,深入總結本地治理情況和典型工作經驗,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曝光。要引導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做好輿情引導,防止過度渲染細節,保護受害學生隱私,營造良好治理氛圍。

(四)開展督查,確保落實。各地教育督導機構要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範圍。要會同檢察、公安等相關部門對區域和學校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指導學校不斷改進防治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9

根據漢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漢教發〔20xx〕79號)文件精神,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國小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工作原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目標任務

加強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國小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提高中國小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國小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在本校內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不間斷在線巡查學校監控視頻等方式開展特殊時間、特殊人羣、特殊區域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全面摸排,將排查出的問題梳理彙總,建立台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3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堅持問題導向,綜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並嚴格落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履職盡責不到位現象,徹底消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體局和教育督導室將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對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和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長期)。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問題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注和關愛力度。要建立檔案,形成定期聯繫和幫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導的基礎上,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

四、重點內容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並把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二)認真開展法制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繫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要密切家校聯繫,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發生。

(三)紮實進行專題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體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認識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要大力開展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供理論支持。

(四)規範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幼兒園要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制度,並統籌學校安全工作,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後干預的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繫、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要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並加強管控,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各學校在節假日、課間休息及放學時段等教學管控空白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及定時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無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園。

(五)聯合校園周邊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主動聯繫當地公安派出所、鎮政府及黨委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防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時發現並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五、工作要求

成立佛坪縣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組 長:閆小民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副組長:段萬波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李 揚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長

袁曉強 佛坪縣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成 員:解樹明 夏 濤 喻成林 張小芬 張興明

何明翠 李天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安全股,由解樹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校園欺凌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並在佛坪縣網站向社會公佈校園防欺凌舉報電話和聯繫人。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聯繫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並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徹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幼兒園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並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台賬,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即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縣教體局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過書面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責任人責任追究。

縣教體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於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單位和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0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國小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真抓實幹,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範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繫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佈。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國小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國小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鬆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台;督促學校落實《中國小生守則(20xx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髮生在中國小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後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髮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後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複查程序,公佈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範有度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複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幹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範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羣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於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於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於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佈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1

針對我市夏縣校外無業青年毆打在校學生的事件,被媒體網絡廣泛傳播,造成了不良影響。按照王清憲市長:“校園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現象並非個別案件,並非個別學校,某種程度上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門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在全市以夏縣的這一事件為鑑,開展一次普遍的校園暴力整治活動,建設文明、温馨、和諧、向上的校園。”的批示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在全縣中國小開展校園暴力專項整治行動。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關於全國中國小、幼兒園開展“護校安園”的行動方案》和山西省有關學校安全工作規定為依據,緊緊圍繞維護教育系統穩定大局,推動平安教育、平安校園建設,在全縣積極開展校園暴力排查整治行動,強化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環境。

二、工作目標

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要求,通過集中整治各級各類學校安全隱患,杜絕校園暴力案件發生,形成“校內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我縣校園安全穩定。

三、主要任務

(一)排查校園內部安全隱患。教育科技局負責對學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檢查。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校園內部安全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從校長、副校長到教師的層層負責的安全責任體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學校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防範設施和應急處置機制落實情況等進行自查。尤其是國中、高中、職中、民辦學校要加強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守法意識;加強家校聯繫,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和行為取向;對違紀的、思想壓力大的、行為偏激的和與校外不良青年聯繫緊密的學生進行摸底排查,採取一對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時化解生生、師生之間的`矛盾和糾紛;加強放學時間段對校門口、宿舍樓內的管理,有效減少學生的聚集;嚴查嚴管校園的管制刀具、劇毒化學試劑,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各校要協同公安部門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和校園及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各類重點危險人員,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是否落實,校園及周邊警務室或包校責任民警的履行職責是否認真。

(三)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學校要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寄宿制中國小的門衞值班、值班巡邏、外來人員出入登記查驗、宿舍管理、領導帶班、學校崗位安全職責等制度是否落實,台賬是否完備,信息反饋是否及時。

四、實施步驟

此次校園暴力排查整治行動從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整治行動。

(一)排查摸底階段(5月20日-30日)

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本方案,圍繞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確定排查重點,逐個學校進行排查摸底,要結合《學生校園暴力情況調查問卷》,徹底摸清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隱患和問題,廣泛接受家長和羣眾反映的建議,要分類整理、登記造冊,建立台帳,並且上報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30日-6月15日)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學校負責校園內專項整治工作,做到有機構、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導學校整治工作落實。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綜治牽頭,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從快、從速、從嚴、從重打擊和整治。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結束後,各學校要及時總結並向教育科技局上報整治情況。市綜治、公安、教育將聯合對校園暴力整治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園暴力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督導檢查等工作。校園暴力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聯繫電話:。各級各類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方案,落實校園暴力專項整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新絳縣教育科技局校園暴力專項整治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級各類學校要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規定要求採取各項安全監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視、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和追責,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一票否決”,並在全縣通報。

(三)要嚴格信息發佈管控,防止產生負面效應。涉校涉園案事件發生後,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凡未經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泄漏相關涉校涉園和未成年人相關案件信息。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2

一、活動主題:

我將本次活動確定為“拒絕校園欺凌,構建和諧校園”。

二、活動背景及目的:

背景:媒體曝光的校園暴力事件主要有42起,其中國中生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33起,佔總數69%,國中成校園暴力事件高發階段。我校近期也出現了幾起學生打架鬥毆的事件。

目的:通過學習,使同學們明禮守法,更好地認識什麼是校園暴力,校園暴力的危害性,如何預防和抵制校園暴力,能與校園暴力做合理有效的鬥爭,正確處理生活中的各種矛盾衝突,防微杜漸。

三、活動準備:

教師準備,製作多媒體課件、並蒐集典型的校園暴力事例等。

四、活動過程:

(一)認識校園欺凌

1、部分學生對校園暴力這一詞語還很陌生,或理解不準,所以利用多媒體展示校園欺凌的定義,首先讓學生明確何為校園欺凌。

發生在學校校園內、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由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蓄意濫用語言、軀體力量、網絡、器械等,針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都算作校園暴力。其主要表現是身體強壯的學生欺負弱小的學生,令其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複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通常欺負者不覺得自己不對,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欺凌者。因此,惡性循環導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2、觀看校園暴力視頻,學生可以更直觀的感受校園暴力的惡劣性質,進而討論校園欺凌的危害,提出問題“校園欺凌有哪些危害?”

校園欺凌首先給受害者的身體帶來傷害;其次是更為嚴重的心理上的傷害,使受害者產生不安全感,產生恐懼和焦慮。

3、多媒體出示xx年上半年校園暴力事件,並讓學生結合生活實際,想一想,產生校園暴力的原因有哪些。學生會根據平時的生活實際,總結出一些原因。

1月9日,廣西賓陽縣國中女生打羣架,目擊者稱現場慘烈。

2月28日,雲南富寧縣一中學女生宿舍內遭圍毆辱拍照上傳空間。

4月9日,山東鄒城八年級女生宿舍內被毆打被逼下跪。

4月17日,北京105中學一女生遭輪番扇耳光。

4月17日,廣東汕頭多名青少年圍毆一名身着校服男生。

4月19日,湖北紅安00後為爭女朋友鬥毆,操板磚砸人手段兇殘。

4月30日,福建南安一七年級男生被同校學生及社會青年追打,捅傷。

5月12日,福建晉江學生校外打架一死兩傷。

5月19日,遼寧瀋陽寧官實驗學校籃球暴力事件。

6月16日,山東濟南一中學多名學生暴力毆打同校學生。

6月21日,湖南懷化一女生在校園遭8名學姐羣毆致耳膜穿孔。

6月26日,河南信陽數百中學生赤膊羣毆。

(二)抵制校園欺凌

此環節設置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分別是:

1、同學間發生矛盾時,作為當事人,我們應該如何解決?

2、矛盾一時難以解開,如何有效扼制校園欺凌的發生?

3、一旦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何應對?

這三個問題,分別是從學生間出現矛盾時、校園欺凌發生前、校園欺凌發生中三個不同階段提出的,能夠讓學生思考在不同情況下如何處理矛盾,並儘可能的避免校園暴力的發生,一旦發生校園欺凌,也能夠及時採取措施避免傷害。最後師生共同總結出避免校園欺凌的做法:

從受害者的角度想:不理睬;找老師;懂自救。

從施暴者的角度想:想後果;勿衝動;換位思考。

(三)校園欺凌案列分析

某中學一女生食堂打飯時,和另一名女生髮生口角,沒想到,竟遭到多名女生毒打,其中一位打人後,還做出勝利的手勢。根據以上案例,你認為應該採取哪些正確方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引案例能夠讓學生設身處地的思考如何保護自己,並引導學生回答:

1、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2、面對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要迅速而準確地作出判斷,然後機智勇敢靈活地與其鬥爭;

3、積極尋求家長、學校和社會的保護;

4、受到侵害時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5、瞭解校園投訴電話:88xx3122,報警電話110。

(四)總結

對本次活動進行總結,讓學生再一次認識到校園暴力的傷害性,讓學生明白暴力解決不了問題,只會造成惡果,於人於己都沒有好處,同學之間應該互相包容理解,發生矛盾時及時找老師解決,讓學生懂得從自身做起,拒絕暴力。

校園暴力是人際衝突的一個極端,對我們來説是雙重傷害,同時也體現出人際交往的問題。我們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應當互相幫助、互相諒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種子長不出和平的芽,暴力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讓我們一起大聲説“拒絕校園暴力”。這節課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向家長、老師請教自我保護的手段,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希望同學們儘量不看有暴力畫面的影視劇,不讀有暴力情節的書刊,不玩有暴力色彩的遊戲,不做有暴力傾向的人,讓我們拒絕暴力,做個健康陽光的學生。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3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印發 20xx年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xx〕40號)要求,有效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共建文明、和諧校園,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治理工作, 切實加強全區中國小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要通過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事件,織牢聯動網絡,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防範和遏制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全面建立地區、縣(市、區)、校三級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有效形成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範的工作局面,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工作任務

(一)堅持教育為先。各地各校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傳解讀,深入開展中國小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學生思想覺悟、道德水準和文明素養,培養學生良好行為習慣。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羣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的潛在意識。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培訓時機,將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納入培訓內容,提高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教師的工作能力。

(二)堅持預防為主。各地教育部門要對行政區內所有中國小校、各學校要對全校學生開展全面梳理排查,瞄準可能導致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採取必要的干預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要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實時掌握學生學習、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動態,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責任機制、預防機制、考評機制、問責機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堅持保護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報告制度,增強全區教師、員工責任感、使命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要積極開展心理疏導、交流談心、家庭走訪等工作,指導幫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切實保障學生合法權益。要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四)堅持法治為基。各地教育部門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完善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方案、預案,並指導學校定期開展演練,確保轄區內發生學生欺凌或校園暴力事件時能夠及時妥善處置。要依據《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有關要求,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 的原則,區分情節輕微、情節較重、涉嫌違法犯罪3個層級,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為,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三、組織實施

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部署摸底(20xx 年 3 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進行全面細化部署,集中開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當前工作底數,建立問題清單“一本賬”,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

(二)集中整治(20xx 年 6 月底前完成)

針對摸排出的問題隱患,積極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導檢查(20xx 年 7 月底前完成)

地區教育局將對各地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做好迎接國家、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抽查的準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各校要充分認清加強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開展治理行動作為當前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落實措施,確保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動,強化協作,明確任務分工,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抓好管轄範圍內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各學校要積極落實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職責,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務;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強指導幫帶,做好信息彙總、報送等工作;地區教育局將加強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跟進督辦落實整改。省教育廳將於 4月至5月份開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頭看”,對上一年度年發生過欺凌暴力和學生溺水事件的縣市區、學校開展專項督察,對發現的問題再提示、再通報,督促各地各校抓細抓實具體工作。

(三)查漏補缺,及時總結。要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和校 園暴力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啟示性、經驗性做法,形成長效機制;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環節,追溯問題深層次根源,汲取教訓,集智攻關,推動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正面引導,加強宣傳。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工作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與防治工作相關的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羣眾信息需求,暢通新聞媒體、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營造防治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良好氛圍。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4

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xx號)和《市教委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x教委辦〔20xx〕xx號)精神,依據《xx區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20xx年5月-7月。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於6月15日前制定《xx國小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德育處負責在6月20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德育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我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校園欺凌治理倡議書》和張寶增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和《市教委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津教委辦〔20xx〕64號)精神,依據《xx區教育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文件,瞭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時時警醒師生。

2.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6月20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學校將由張寶增小組協調(時間另定),邀請xx鎮派出所、xx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3-5年級開展法制教育。

4.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少先隊將組織所有少先隊員於6月27日進行“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簽名承諾活動。

5.學校德育處協調心理健康主管教師孫鵬麗,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並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德育處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學校由校安辦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彙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校園欺凌傷害又發生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20xx年9月-12月。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此項工作於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

2.區縣普查。我校將按照xx區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20xx年10月20日前將完成。

3.市級抽查。根據“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組織督查組對本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將於20xx年11月15日完成。

總之,我校將根據國務院、天津市、xx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5

為了認真落實山東省學生欺凌防治落實行動精神,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全面落實幼兒園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諧、平安的園所。根據教育局要求,結合幼兒園的實際,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完善安全管理機制,構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全面落實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成立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園長擔任總指揮,副園長任副組長、各年級組長、各班主班教師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具體落實。實行“層層把關,防範第一,定人定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細化分解,具體責任到人。各園區簽訂組織安全管理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範圍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園人人都有安全防範意識,人人都有監督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範措施,人人都是安全衞士。

2、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姜月芹

副組長:胡文靜

組員:各班班主任教師、保育老師及後勤行政人員。

3、組建幼兒園執勤崗。早晚各班輪流由家長自願組成執勤隊伍,幫助行政值班人員及保安進行安全防護及秩序疏通。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得力

1、取得轄區警方的支持。利用共建單位的有效資源,密切與幼兒周邊綜合治理警務室、派出所的聯繫,共同維護幼兒園內外的安全穩定。

2、發現幼兒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孩子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教育孩子發現了欺凌現象,應立即報告教師、保安,然後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3、加強幼兒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門衞值班制度,把好入口關,堅決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園門外,規範填好出入登記,落實來訪人員門房接待制度,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到其孩子所在班級老師處辦理交接手續等措施。嚴格落實幼兒接送制度、一日常規管理、保安巡查登記制度、行政值班巡視制度,特別關注重點時段(入園、離園和午休)和重點場所(拐角和僻靜處等)的安全防護措施。

4、強化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是全體教師共同的義務和責任。召開教師大會,組織安全培訓,告知全體教職工,一經發現暴力恐怖傾向,應第一時間向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緊急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和教育局安全保衞處報告。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暴力防控,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事件發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5、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幼兒園集中開展以幼兒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安全、法制專題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幼兒園開展法制教育。班級老師要對孩子進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幼兒園各園區主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幼兒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強化工作要求,制度落實到位

為確保防控工作萬無一失,幼兒園強化各部門各責任人工作要求,嚴格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

1、及時收集信息。各園區各部門要針對各自的的任務和特點,適時分析本園的安全形勢,重視問題苗頭,有針對性地化解各類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關愛特質學生,對於有心臟病、癲癇、哮喘、傷殘以及其他嚴重疾病或心理問題的,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跟蹤管理,及時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

2、暢通信息渠道。全體師生員一旦發現暴力恐慌苗頭,須及時向防控領導小組報告,杜絕隱情不報,截留信息的現象發生。

3、各方配合默契。當暴力恐怖現象發生後,各方須無條件快捷配合,把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擺在如何工作的首位,平息事態、穩定秩序,其他部門工作必須無條件服從,不許推諉、拖拉、扯皮,要第一時間到位、履責、防暴、維穩。

4、落實紀律責任。凡在處置暴力恐慌事件過程中,因工作延誤、失職、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產生嚴重失職瀆職行為者,按國家有關法規處置。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6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國小生校園欺凌,積極營造中國小生健康成長的環境,特制定此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5號)、《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xx〕27號),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護廣大中國小生的合法權益,防治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為廣大中國小生健康成長營造和諧、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全縣中國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國小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增強和提高中國小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國小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結束。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中國小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各項工作,並把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

(二)開展全面排查。各中國小校要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暢通反映渠道,及時蒐集線索,對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切實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國中、高中(中職)學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欺凌”舉報箱;要加強對校園周邊重點區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聯繫,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深入瞭解孩子表現情況,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共同防範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三)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日常管理。各中國小校要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繫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

(四)密切家校聯繫,加強家長監管監護責任。各中國小校要通過家長學校或家長會加強對學生家長的法制教育,強化家長對孩子的依法監護責任。要引導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約束孩子的不良行為,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後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教會孩子掌握自護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指導家長當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注重家風教育,加強對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養,教育孩子養成遵紀守法、善良友善、助人為樂的良好行為習慣,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引導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顆釦子”。要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儘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瞭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五)羣防羣治,齊抓共管。各中國小校要加大新形勢下校園欺凌羣防羣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範工作,及時發現並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把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及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並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徹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並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台賬,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既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

(四)按時上報材料。各學校於6月2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況報縣教育局教育督導科王浙丞處,並及時上報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活動圖片(3-5張)。縣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幼兒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方案範文(精選17篇)17

為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嚴防中國小生欺凌事件發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國小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國小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國小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機構

(名單見附件)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張峯擔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中國小生欺凌的界定

中國小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國小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

各校園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防範,將其作為安全工作、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校園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校的預防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及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繫、同學互助、緊急救助制度,全面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導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過思政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二是聘請法治副校長進行宣講,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利用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2.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會隊會、主題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3.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各校園要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分析學生的家庭特點、成長過程、行為表現、情緒變化等,及早研判學生欺凌發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對有不良傾向的特殊羣體學生建立完善“五檔一冊”,即:《學生家庭成長檔案》《學生日常行為觀察檔案》《學生正向引導檔案》《學生行為矯正檔案》《學生整體發展檔案》《學生“反欺凌”行為手冊》,並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對教職工和家長的培訓

1.加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引導。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委會、家長會、家校釘釘羣、致家長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導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使家長增強對學生欺凌危害性的認知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不能忽視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更不能縱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強家校溝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行家長參觀、接待活動,積極開展家訪等工作,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繫,增進雙方管教和輔導學生的方式、理念的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共同防止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

3.做好對教職工的培訓。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幹部專題培訓,組織教職工學習預案、處理學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範和巡查

1.加強安全防範。各校園要完善安全巡查機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特別是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易發場所如宿舍、校園角落、廁所及隱蔽場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別注意巡視、查鋪。要及時收繳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學生放學或就寢後下班,避免因學生脱離成人監管實施欺凌和暴力。

2.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關注校園周邊閒雜人員,防範街角少年拐帶、欺侮在校生,善於發現苗頭性問題。發現閒雜人員在校園周邊抽煙、無故逗留、穿奇裝異服等情況時,提醒學生不與他們交往,做好安全防範,並向當地公安、社區等部門和單位通報,由公安部門、社區協助防範。

3.建立健全學校保衞組織,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上課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對同意入校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主動保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部門的聯繫。

(六)拓寬學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過主題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學生講出自己實施、發現、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2.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通過問卷調查,無記名舉報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調查的頻次應每學期至少1次。

3.通過教師日常與學生交流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教師通過學生的異常行為發現欺凌和暴力線索。

4.通過在班級、宿舍設置學生安全員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

5.通過對校園內外的監控視頻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

6.通過培訓家長,由家長髮現欺凌和暴力行為,提供相應線索。

7.通過學校公示欄及顯著位置公佈學校救助或欺凌治理電話號碼,明確責任人,鼓勵學生提前反映情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欺凌事件情況。

8.通過查看、走訪周邊商户、學生反映等辦法瞭解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七)規範欺凌報告制度,依法依規處置

1.公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名稱:沁源縣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電話0355-7833086,接受媒體監督和羣眾舉報。

2.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l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3.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複查的,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4.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結情況,嚴肅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堅決杜絕學生欺凌輿情信息的發生。

6.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領導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對學校預防學生欺凌工作進行追蹤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縣教育督導室對各校預防和治理學生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不夠、組織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