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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體五首·其四》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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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紹

《雜體五首·其四》賞析

作者是韋應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6卷第2首。

原文

雜體五首·其四

作者:唐·韋應物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鐸,能使大樂諧。

鏗鏘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一奏昇天階。

物情苟有合,莫問玉與泥。

《雜體五首·其四》註釋

①體質:人的氣質胸懷。

②賈(gǔ)人:商人。

③鐸:古樂器,形如大鈴。

④鏗鏘:樂聲。宮徵:樂音。古樂五聲音階稱宮、商、角、徵、羽,,略稱“宮徵”。

⑤和樂:和協的音樂。哀:指哀音。

⑥昭享:明享。

⑦天階;猶言天上

⑧物情:物理人情。

⑨苟:如果。有:助詞,無義。

⑩玉:比喻珍貴。泥:比喻微賤。

作者介紹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衞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遊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後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

韋應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後人每以“王孟韋柳”並稱。其詩以寫田園風物著名,詩風恬淡高遠,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繁體對照

雜體五首·其四

作者:唐·韋應物

同聲自相應,體質不必齊。

誰知賈人鐸,能使大樂諧。

鏗鏘發宮徵,和樂變其哀。

人神既昭享,鳳鳥亦下來。

豈非至賤物,壹奏昇天階。

物情苟有合,莫問玉與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