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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華浦江縣高中會考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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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招生政策一般是在會考結束之前公佈。大家先別太心急,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金華市2017年會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金華浦江縣高中會考錄取政策

  2017年金華浦江縣高中會考錄取政策

招生錄取形式

綜合考慮學生的整體素質和個體差異,積極探索優質高中定向錄取、優秀國中畢業生保送錄取、特長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段學校招生方法,積極推進新課程改革和學生素質全面發展。錄取形式為:

1.保送錄取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2017年浦江中學繼續實行自主招收“保送生”招生辦法,招收200名經國中學校選拔推薦的優秀國中畢業生。保送錄取在升學考試前完成,已被浦江中學錄取的保送生不再參加升學考試,其人數為升學考試成績優秀人數,成績以全縣升學考試前200名的平均分計入各校。保送錄取辦法由浦江中學制訂和實施。

2.特長錄取

發明創造、科學研究、體育、藝術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並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可推薦錄取進入高中段學校學習。

推薦錄取的條件為:

(1)國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獲個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含市佈局在本縣的重點項目);國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其以上體育比賽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

(2)國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藝術比賽獲個人前三名(或一等獎)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的考生;

(3)國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省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中國小電腦製作比賽、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全國中國小教育創新作品邀請賽省二等獎、市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類比賽獲獎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方有效,其中(3)條中兩人及以上的獲獎項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除符合以上三類特長生條件的考生之外,被確認為國家或省足球特色學校稱號的普通高中學校,還可以招收足球特長生,具體招生辦法由相關學校制定,經縣教育局批准後公佈並實施。

特長生招生在會考之後組織。特長錄取計劃浦江中學、浦江二中、浦江三中、中山中學各限招5名。符合特長錄取入學條件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填報特長生推薦入學申請表,經所在學校審核、公示,於5月12日前報招生辦,招生辦在5月19日前,將經審核符合推薦入學條件考生的《特長生推薦入學申請表》按考生志願給相關高中,高中學校根據學生升學考試成績、學校面試或專門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擇優錄取,其中升學考試成績所佔權重不低於30%。預錄取名單要在特長生畢業學校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天,經公示無異議後報招生辦審批。特長生錄取的實施辦法由各高中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報教育局審批。

3.綜合錄取

主要依據學生的升學考試成績、綜合素質等第認定的結果進行錄取。其中浦江中學綜合錄取139名新生。

4.定向錄取

為推進素質教育,有利因材施教,適當照顧教育基礎較薄弱的地區,浦江中學繼續實行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計劃300人。定向招生人數根據各國中的應屆升學考試報考人數、應屆升學考試成績優秀人數、應屆升學考試成績良好人數、應屆升學考試成績合格人數按1:3:3.5:2.5的比例分配給學校。應屆考生的20%為優秀,應屆考生的70%為良好,應屆考生的90%為合格。定向生的成績必須在升學考試名次600名(不含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內,如果未完成的招生指標數在8人以內(含8人)則從全縣未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超過8人,則超過的指標數在未完成定向招生的學校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隨遷子女和在外地就讀的浦江籍考生定向分數不得低於本縣國中學校最低定向分數線,未完成的招生指標數從全縣未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願安排入學。

政策性優惠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縣户籍考生,可以在升學考試成績基礎上加2至4分投檔。

(1)全面二孩政策放開之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雙農獨女户”家庭的考生加4分投檔;

(2)全面二孩政策放開之前,已施行絕育措施的“雙農二女户”家庭的考生加2分投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升學考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少數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3.因公犧牲公安幹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公安幹警子女,可以在升學考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4.軍人子女會考優待政策,按照《關於貫徹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金市教基[2015]27號)要求執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條中多款的,不能累計加分;同時符合多條的可累計加分,但以30分為限。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憑原始證件,經所在國中學校審核、公示後,由國中學校於5月19日前報教育局,由教育局統一審核,並報招生辦,不按時上報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高中錄取

1.錄取原則

(1)必須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願、適者錄取的原則。

(2)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在統一劃定的綜合素質評價最低要求和升學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錄取。

(3)浦江中學只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

(4)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的招生計劃不得突破。

(5)不得對同一考生進行重複錄取。

2.錄取操作規程

(1)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前置運用

①要求升入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評各項等第應達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②要求升入其他各重點普通高中、重點綜合高中指令性計劃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評各項等第應達到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③要求升入省級及省級以上重點職業高中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評各項等第應達到3P及以上。

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上述規定要求的,根據考生志願按升學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後置運用

升學考試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順序為:國中階段被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模範人物;國中階段獲縣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3)投檔比例

根據縣教育局確定的分數線和下達的招生計劃及考生填報的志願,按1∶1的比例給招生學校投檔。

(4)投檔原則

第一志願生源充足,且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的學校先投檔錄取。第一志願生源不足,且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低的學校後投檔錄取。

  2017年揭陽會考錄取加分政策公佈

在錄取照顧政策上,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時可分別按下列加分標準加分: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給予加30分;

作戰部隊、駐“二類地區”和“第三類島”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給予加20分;對考生家長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户口並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户口的純二女結紮户的女孩給予加3分。

  2017年宜賓會考錄取加分政策公佈

錄取照顧政策

1.身份類加分。

(1)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宜委發〔2006〕12號)文件精神,户籍在宜賓市內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一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加30分,報考其餘普通高中加70分。此類考生必須填寫《2017年宜賓市普通高中招生少數民族考生登記表》(見附件12),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市教育體育局。

(2)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此類考生報考市內普通高中學校加50分。此類考生必須填寫《2017年宜賓市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考生登記表》(見附件9),經縣(區)民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市教育體育局。

(3)見義勇為死亡或致1—4級殘疾人員子女。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綜治辦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3〕5號)文件精神,此類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加30分。填寫《宜賓市見義勇為死亡或致1—4級殘疾人員子女會考考生確認表》(見附件10),由縣(區)綜治委和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市教育體育局。

(4)現役軍人子女。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3〕376號)和宜賓軍分區政治部、宜賓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宜賓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政幹〔2013〕94號),此類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加20分。填寫《2017年宜賓市軍人子女考生登記表》(見附件11),由軍人所在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和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市教育體育局。

以上四類考生如屬雙重或多重身份的,按最高加分項錄取,不重複加分。

2.取消素質教育類加分。

市、縣(區)三好優幹、藝體特長生、科技類競賽等不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