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校園

數學教學分享:什麼樣的內容不適合用“讀報式”

校園2.21W

編者按:一般人的學習的基本方式,我初步分了五大類:讀報式、任務式、情境式(體驗式)、自學式、命題式。

數學教學分享:什麼樣的內容不適合用“讀報式”

“讀報式”就是看到標題,提出問題,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然後進行分享。由於這一種方式最易操作,又好理解,受到大家的歡迎和喜愛。但也有老師不管什麼樣的內容都想用這樣的方式,自然會遇上很多問題。這需要弄清,什麼樣的內容不適合用“讀報式”?

1.非學科性的標題不適合用此法。

有的課文內容的標題沒有學科性的特點,如數學教材中的“小貓釣魚”“運白菜”,這些標題是情境標題。如果讓學生根據題目提出問題就會遠離學科內容。

2.文不對題的文章不適合此法。

一般來説,語文課,都可以根據文章的標題提出問題,但也有特例,如“驚弓之鳥”,根據這個標題提出問題,並不一定是好的方法。從這篇文章的題目看,這是寫鳥的,但看一看文章,我們會發現,這文章並不是寫“鳥”的,而是寫人的,文章第一句就是“更羸是著名的射箭能手”,而整篇文章正是圍繞着“能手”來寫的。

3. 內容概念多,且從題目中不能覆蓋所有知識點的課不適合此方法。

有的課內容多,知識點多且散,不適合此法。如“三角形的.特性”一課,三角形的概念、高、底、三角形的表示,三角形的穩定性等知識點,而“三角形的特性”這個標題無法覆蓋高、底、表示法這些知識點,讓學生根據題目提問題,他們當然想不全。

4. 題目本身是“非重要概念”的不適合此方法。

如,數學中的“方程”一課。出示“方程”兩字,學生必然會問“什麼是方程”,而這個概念的定義在現階段人們給它的定義還是從形式上的描述性定義,並沒有能揭示出方程的本質。張奠宙先生、劉堅教授都在嘗試給出方程的定義,但教材還沒有修改。學生關注“什麼是方程”並通過教材中的定義,對理解方程不但不能正確理解,還有可能僅停留於形式。這麼多年來一直有老師問X=1是不是方程,便是一例。

對於“組合圖形的面積”一課,這個題目雖然是數學標題,但我並不建議初嘗分享式教學的老師用“讀報式”讓學生根據題目提出問題。學生首先想到的是“什麼是組合

積?”而僅僅停留在這個問題的表面,對這一節課的教學目標是無補的。這個問題要經過多步思考,才會對教學目標有用,且能給我們以很好的啟發。請看鞍山吳雪坤老師的追問:組合圖形是怎麼組合的?既然是組合的,我們應當是可以拆分的?那麼,這個組合圖形又可以怎樣拆分呢?這就又有了一個問題,放手讓學生根據題目提問題,可能就發現不了“題目本身藴含解決問題的金鑰匙”,如何彌補這一缺憾。有的老師在學生分享完解決問題的方法後給出提示,有的老師在課尾告之説:“上一屆學生”由題目發現了這個金鑰匙……等等。大家不妨借鑑。


【本文作者:任景業。(公眾號:分享式教學-任景業)】

本文為原創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標籤:讀報 教學 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