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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諫徵犬戎原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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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諫徵犬戎

祭公諫徵犬戎原文賞析

穆王將徵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衞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徵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闢,有攻伐之兵,有徵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

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徵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槨,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聽,遂徵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賞析:

在輔佐周穆王的過程中,祭國的祭公謀父提出了“以德治國”的政治主張。某年,周穆王要攻打一個叫犬戎的民族,祭公謀父勸説周穆王:聖明的君王是光大自己的德政,而不炫耀自己的武力,用武力征服別人,早晚會帶來嚴重後果的。周穆王不聽勸告,率兵攻打犬戎,儘管戰爭最後取勝,但周邊的少數民族再也不稱臣納貢。

“以德治國”是符合周先人的傳統的。《史記·周本紀》記述:

“古公亶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

這段故事是説: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稱為周朝的“太王”,是歷史上的著名賢王。

古公亶父原是一個小國豳國的國君。當時,西北邊地的戎狄進攻豳國,“欲得財物”。給了財物以後,他們還不滿足,又要再來進攻,欲得地與民。豳國百姓被激怒了,紛紛主張打仗。這時,古公説:“老百姓擁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護老百姓的福利。現在戎狄想來攻打我們的目地,是因為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這裏和在他那裏,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麼關係呢?現在老百姓們為了我個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殺死別人的父子的手段去達到我當君主的目地,這樣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我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因此,古公亶父只帶了近親私屬一羣人,學他的祖先不窋一樣,離開豳國,遷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

古公亶父的這個舉動被老百姓知道了,不僅原來豳地民眾扶老攜幼,離開戎狄而追到岐山來,照舊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鄰國,也久仰古公的仁義賢名,都來歸附於他。

所以,老子依據古公亶父的事蹟寫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爭”。象古公亶父那樣,他為了民眾遠離戰爭,不爭而退讓到可以不要國家豳,不戰而退從豳到了周原。他最終贏得了民眾的心,他最終不爭而成不戰而勝!

顯然,周穆王攻打一個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開始。左丘明的`《國語》從西周穆王寫起,大概是因為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個君王罷!

附加説明:京城五百里以內為邦內;離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國為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國為侯、衞;三千五百里到四千裏的國為蠻、夷;四千裏以外的國為戎、翟。甸服:為王朝服役,供應周王朝每天的宗廟祭祀;侯服:每年必須朝見周王朝,供應每月的祭祀;賓服:必須納貢供應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見一次;要(yāo)服:必須供應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見;荒服:每任國王必須朝見一次,表示臣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