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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會考體育項目不變特殊女生可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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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會考體育政策都有一部分考生不知道,這對他們的提前練習會有影響,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會考體育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重慶會考體育項目不變特殊女生可緩考

  重慶會考體育項目不變特殊女生可緩考

市教委昨日發佈通知稱,我市今年中招體育考試項目較去年沒有變化,仍為立定跳遠、擲實心球、25米×8往返跑(共200米)。通知規定,對考前突發傷病,包括女生例假而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可申請緩考。緩考應在考試日期後一週左右統一組織補考。

今年,中招體育考試仍以滿分5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三項考試滿分分別為:立定跳遠15分,擲實心球15分,25米×8往返跑20分。根據通知要求,體育考試為4月1日至4月30日,具體時間由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決定。

市教委表示,經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批准,學校將向考生收取每人12元(每項4元)的體育考務費,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超標準收費。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繳納考務費的學生,可以向當地教委提交相關證明申請免交。

體育考試是很人性化的。據瞭解,通知規定,對考前突發傷病,包括女生例假而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可由學校報當地主考官,經在場醫生核准,當地主考官簽字後可予以緩考。緩考應在考試日期後一週左右統一組織補考。

另外,對身患嚴重疾病及殘疾的學生,憑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院證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市中招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學校及考生家長簽署意見後,經學校報區縣(自治縣)中招體考小組批准後,可准許免試並按滿分的60%(30分)計入中招升學考試總分。

  合肥會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貫徹《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體育、增強青少年學生體質,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考試評價制度,促進學校體育工作科學化和規範化建設,發揮國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在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增強青少年學生體質中的積極導向作用,不斷提高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質量,引導青少年學生養成積極、科學鍛鍊身體的習慣,培養青少年學生良好的體育精神和意志品質。

二、體育考試範圍和對象

凡報考市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國中畢業生(含2009屆畢業生),均須參加國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三、體育考試項目、時間、地點和成績評定

(一)體育考試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頒佈實施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確定考試項目。體育考試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內容為基本內容。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設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跑。選考項目三項(①實心球;②立定跳遠;③跳繩),考生在報名時註明所選考的項目,三項選兩項(甲:實心球、立定跳遠;乙:實心球、跳繩;丙:立定跳遠、跳繩),項目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二)體育考試時間、地點

市區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2010年4月19日—4月22日。考試設4個考點,分別設在合肥一中(濱湖新校區)、合肥六中(原一中老校區)、合肥八中(政務新校區)和合肥十一中。

考生以學校為單位參加考試,半天內完成,具體時間以《考試秩序冊》為準。因天氣等原因無法如期進行考試,考試不順延,另行通知。

(三)體育考試的成績與評定

體育考試滿分為40分,必考項目20分,選考項目各10分,考試不設最低分數線,不進行緩考。

體育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總分,並設4個等級: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國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之一。

四、免考的規定

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須有殘疾證)或因傷病特別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疾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確定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應在報名時申請免試,學校審核後應將申請免試的學生名單在學校公示欄公示不少於3天,無異議後在考生報名的同時一併上報《2010年合肥市國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附件3),由市國中畢業考試暨高中階段招生領導小組審批,並做好複查的準備。

免試的證明材料進入考生升學檔案。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經審核屬實,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滿分計入考試總分;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或意外事故,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經審核屬實,被批准同意免考的學生,按體育考試總分的60%計分。

五、考試規則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規則

1、800米、1000米:在塑膠田徑跑道上進行,10-15人一組,站立式起跑(聽鳴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2、實心球:兩腳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連貫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雙腳不得移動,不能踩線。每名考生連續擲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投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3、立定跳遠:在沙坑或土質鬆軟的平地上進行,考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後緣至最近着地點後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跳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跳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4、跳繩:在平整、乾淨的場地進行。動作規格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週圈),計為一次。開始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跳繩,跳繩時絆腳(無論繩停在身後或身前),該次不計數外,可繼續進行,結束信號發出時立即停止。測試員報數並記錄考生在1分鐘內的跳繩次數。

(二)評分標準:見附件1。

六、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國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姜昌根朱志明王傑才謝克聯安嵐

成員:毛洪亮李志平沈昊李衞文劉鋼張承衝

程勇殷碩景王雪梅張德俊

七、有關要求

(一)各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要認真學習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明確該標準從身體形態、機能、素質和運動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定青少年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是促進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青少年學生積極進行自身鍛鍊的有效手段。要把體育考試與《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突出學校體育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促進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評價體系的建立。

(二)各國中畢業學校要高度重視國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成立由校領導、體育教師、教務人員、校醫、班主任等參加的迎考小組,認真學習研究相關文件、規則及《考生須知》(附件2),遵守各項培訓、考試時間,分工明確,職責到人。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及本校和學生的實際,指導好學生選項,做好家長來電來訪工作。科學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練習和訓練,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出現傷害事故。各學校要精心組織送考,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把關心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考生要按規定參加國中三年的常規體格檢查,對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特別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制度。

(四)各考點要成立體育考試考務工作機構,制定安全保障預案,確保體育考試考務、保衞人員、器材、場地佈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直系親屬參加體育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體育考試考務工作。

(五)三縣教育局應依據本工作方案,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組織好體育考試,並將體育考試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