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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講座演講稿

演講稿3.12W

演講稿是為了在會議或重要活動上表達自己意見、看法或彙報思想工作情況而事先準備好的文稿。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使用上演講稿的情況與日俱增,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演講稿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制講座演講稿,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講座演講稿

法制講座演講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你們的知識和素質關係到國家的繁榮與穩定,更關係到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業。梁啟超曾在《少年中國説》中講到:“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希望你們從小立大志,下苦功,將來幹大事。鎮領導不僅時刻關心着同學們的學習情況,也時刻牽掛着同學們綜合素質的培養。今天,在鎮領導的精心組織和安排下,我們齊聚一堂,開展一次法制講座活動。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結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實踐,我認為開展這樣一個活動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時。希望通過今天的這個講座,讓同學們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從小樹立“學法、懂法、守法”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杜絕違法犯罪行為,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講三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在案犯總數中所佔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齡相對提前,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觀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相當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瞭解自己的行為性質及嚴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盜竊、搶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為是犯罪行為。這都是平時不學法、不懂法造成的惡果。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家長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作為學生,你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如果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比如: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路過的學生怎麼辦?如果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國小生應當學習哪些法律常識

作為在校學生,你們的年齡基本都介於8至13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是心理成長,變化、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正直的心態沿着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一步也許會貽誤終身。鑑於你們年齡還小,知識還不夠完備,只需要瞭解並掌握以下幾點與你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常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哪些保護。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14週歲為治安處罰年齡,也就是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以減免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三)、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羣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上方能騎自行車上路,18週歲至60週歲允許駕駛機動車輛。《通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學生乘車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頭部、手不要伸出車窗外;②上、下車不要擁擠;③不要強行搭乘機動車;④乘車時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2、學生行走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靠右側靠邊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遊戲、打球等;③橫穿公路時,要前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觀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④不要向過往車輛拋雜物……

最重要的還是需要同學們積極學習《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守則》,警惕學習生活中的不良行為,要從小做起,加強自身修養,用科學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做到明事理、辯是非,“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青少年學生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很大的力氣,因此,青少年學生就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遵守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不斷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學的學生,因父母離異無人管教學習成績越來越差,他就自暴自棄,成天泡在網吧裏上網玩遊戲,並結識了劉某等人,後與劉某等人一同去打架傷人,搶出租車司機,墜落的無法自拔,最後被關進臨牢,被判處七年徒刑。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脱或者進行正當防衞,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到時候後悔就晚了。

在學校,大家要多學習一些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都能正常運行。”

最後祝同學們學習進步,天天向上。祝老師們工作順利,萬事如意。祝領導們事業蒸蒸日上,前程似錦。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制講座演講稿 篇2

各位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以班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衞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了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樣區分打架還手和正當防衞?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雙方打了架,後動手的一方總説自己是在正當防衞,那麼,雙方打架後動手的一方其是正當防衞嗎?一般説來,打架後動手的一方不屬於正當防衞,這是因為正當防衞第一要件是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時,它包括有社會危害性的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對這些行為如果不採取防衞行為,停止侵害,將會對社會,人身等造成重大傷害。打架還手就不同了,甲動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最佳的解決方法是學生應及時報告老師,公民可以報警,沒有必要動手還擊,動手還擊引起互毆,不利於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所以兩人打架,不論何方被打致傷,還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當防衞。如何因還手打架而使事態惡化,不論是先動手造成的還是後動手造成的,對方都要負法律責任,但如果遭到對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動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兇器施暴,你就應儘快避開,脱離危險,並報告老師,但卻不可以正當防衞為藉口打人,把事情鬧大。

(六)、遇到什麼情況拔打110?

110系公安機關統一使用的報警電話,可以尋求警方的緊急救援,尤其是對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類電話時,要冷靜不要慌亂,最好用普通話,向值班民警説明發生了什麼案件以及案發時間,地點,當時的情況,,尤其是案發現場及犯罪分子逃離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類型號牌,便於公安機關調配警力,指揮較近的公安機關民警出警,及時處置。但要説明的是110是一個指揮機關,他不擔負出警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