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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古瓷器鑑定

造型的鑑定

景德鎮古瓷器鑑定

瓷器的鑑定,造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不同時代燒製的瓷器,有着不同的造型特徵。一般來説,元代瓷器的造型特點是古樸敦厚,胎質厚重,大型的器物較多。因為器型的厚重不易摔壞,器型的較大盛放的東西也多,這與元代貴族統治者為遊牧民族的習俗有關。明代瓷器的造型不如元代古樸,但靈巧秀美,線條流暢。這是因為明代陶車旋坯代替竹刀旋坯,工藝水平的提高,促進了瓷器外觀的精美,器型的繁多。清代瓷器的造型端莊精緻,雍容華麗。這是因為清代康、雍、乾三朝社會穩定,經濟繁榮,瓷器的造型也異常多姿多彩。不同的生活習俗,制瓷技藝的提高,社會的穩定繁榮,賦予了元、明、清這三個時代不同的造型藝術風格。

而同一種類型的瓷器,不同時代的造型也是各不相同的。如宋代習見的梅瓶,口孝短頸、肩豐、下腹斂收,器身挺拔修長,有一種古樸秀美之感。元代的梅瓶,短頸加高、喇叭形,肩部更為豐滿,體型變大。明代的梅瓶,口改為卷脣口,肩豐而斜,下身略胖。清代的梅瓶,口大頸直,肩豐略平,下腹又有所加粗,失去了線條美。又如宋代就有的玉壺春瓶,元代是頸部細長,整個器型較為瘦長,這與宋代造型秀美的風格相符,而與元代敦厚的造型風格相左。明代玉壺春瓶的腹部、頸部都比元代短一些,器型比例協調。清代玉壺春瓶,短頸、下腹圓,器型穩重豐滿。

2.紋飾的鑑定

瓷器的紋飾與造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有些紋飾還是某一時代所特有的裝飾,這也為瓷器的鑑定提供了依據。元代瓷器的紋飾是層次豐富,圖紋繁密,主題突出,並有主題紋飾和輔助紋飾之分;明代瓷器的紋飾趨向疏朗簡約;清代瓷器的紋飾工整精細。而元代所特有的紋飾是,牡丹花的葉肥大而規整,連花紋 葉呈規矩的葫蘆形,邊線不相連的變形蓮瓣,中莖滿色的蕉葉紋;明代所特有的紋飾是,洪武時的扁菊紋、正反兩個一組的回紋,正德時的阿拉伯文裝飾,嘉靖萬曆時的花組字、雲鶴;清代所特有的紋飾是,康熙時的雙犄牡丹、大篇詩詞文字裝飾,雍正時的過枝花,乾隆時的色地軋道裝飾等,都是各時代最具特色的裝飾。

有些紋飾雖歷代沿用為傳統紋樣,但也各具時代特色。任榮興在《彩瓷》一書中論為:“元代龍紋形體細長,矯健有力,多呈小頭,細頸,三、四爪露骨有力;明代永樂、宣德時的龍紋氣勢威武,頭部變大,龍嘴上翹如豬嘴,身軀粗壯,龍爪呈五爪風輪形,粗壯有力;成化、弘治、正德時的龍紋變得温順而無野性,龍身細長,雙目半視,短髯上飄,多見蓮塘行龍、穿花龍,成化時還有一種銜靈芝花式尾的香草龍,造型較為特殊。明代晚期嘉靖、萬曆時的龍紋比較簡單草率,鼻作如意頭狀,龍鱗作曲線三角形。清代的龍紋雄偉健碩,頭部描繪仔細繁複、人面化,身軀粗壯,雙角鋒利。”

3.胎釉的鑑定

由於產地的不同,時代的不同,制瓷用的胎和釉也各不相同,這是鑑定瓷器的又一種有效方法。元代瓷器的胎骨厚重,底足一般多露胎、粗糙,有粘砂現象及雜質點,並有旋削痕,底部能見“火石紅”。明代早期胎骨瓷化程度差,胎色白中含灰、含藍或含紅,見僵胎;中期胎骨白淨細膩,燒製緊密,瓷化程度好,已不見僵胎。清代胎土淘煉嚴格,胎體減薄,露胎處潔白細潤,不見“火石紅”,中後期的胎骨尚佳,以後漸粗鬆,手感較輕,修胎欠精。

元代瓷器釉層較薄,一般白中閃青。明代永樂瓷器釉麪肥潤,白中含青,宣德釉色少數瑩白,成化釉色潤若脂玉,表面平滑光致,含小而密集氣泡。清代康熙釉色有粉白和漿白兩種,粉白釉面硬度高,漿白釉面略疏鬆;晚期釉色大多數為細潤的'粉白色,有一部分為硬亮青色,釉胎結合緊密具有玉質感;乾隆釉色白中微青、氣泡細小,釉面光滑瑩亮。根據瓷器所繪的彩料不同,也可以鑑定瓷器的年代真偽。如明代永樂、宣德時的青花瓷器,使用進口的蘇泥渤青料繪畫,色澤濃豔,並有鐵鏽疤痕和暈散現象。成化、弘治、正德時的青花瓷器,使用國產平等青料(產於江西樂平),清新淡雅。嘉靖、萬曆時的青花瓷,用回青料,藍中泛紫。清代使用的國產浙料(產於浙江),上等品色澤青翠,次品泛藍灰色;國產明珠料(產於雲南),靛青,髮色有層次。又如釉裏紅,元代大多呈紅灰,甚至黑灰;明代呈寶石紅;清代呈色明豔。

4.款識的鑑定

款識是指瓷器上刻劃或書寫的文字,有年號款、堂名款、吉語款、警語款、陶工款、干支款、花樣款等。款識盛行於明清兩代,特別是官窯器,由於有專人負責寫款,都具有一定的風格特徵,也是鑑定瓷器的重要依據。元代款識較少,多短語、吉祥語。明代官窯款識特徵前人歸納為:永樂款少,宣德款多,成化款肥,弘治款秀,正德款恭,嘉靖款雜。清代順治、康熙時盛行楷書款,雍正時楷書款多於篆書款,乾隆時篆書款多於楷書款,嘉慶以後篆書款成主流,同治、光緒、宣統三朝又恢復楷書款。明清的年號款還有一定規律性,絕大部分的年號款都寫上國號和皇帝年號。如“大明宣德年制”、“大清康熙年制”等。清代年號款除六字兩行排列外,還出現了六字三行排列。

5.工藝的鑑定

明代立器都採用分段拉坯,然後再粘接而成。如洪武時期的器物從內壁觀察,可見底的周邊有接痕,是器底和器身分開製作,故器物有掉底現象。明代中期以後,採用腹部粘接,在腹部外壁可見兩道接痕。到了清代,由於修坯工藝的提高,立器分段拉坯粘接的痕跡不明顯,甚至看不出來。又如明代永樂、宣德時盤,圈足較矮,外牆內斂,裏牆外斜,足端呈稜角狀,如刀切一般,用手很難抓起;清代雍正時的仿品則圈足較高,足端滾圓的“泥鰍背”狀,用手較易抓起。

標籤:景德鎮 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