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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證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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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有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很是熟悉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擬證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離職證明【精】

員工離職證明1

趙曉清,身份證號:46523xxx,自20xx年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xx年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明帆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2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於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4

xxx,身份證號碼為:xxxx;與我公司於X年X月X日簽訂了勞動合同,崗位為駕駛員,期限為X年。經過協商,解除該勞動合同,解除日期為X年X月X日。在我單位工作期限為X年X月。

現與我丹東結清所有工資、獎金、社保、加班費及其他費用,無任何爭議,特此證明!

員工離職證明5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6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於我單位工作,在此 期間無不良表現, 因XX原因辭職, 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7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職務,由於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8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年x月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年x月x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茲證明xxxx(身份證:xxxxxxxxxxxx)自20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年xxxx月xxxx日在我司擔任xxxx部門xx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經個人申請准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0

茲證明xxx,性別:xx,身份證號:xxxxxxxxx,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司xxxx職務;

該同仁因個人原因離職,自20xx年xx月xx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甲方: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身份證號: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職務),於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茲證明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_____ 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茲有同志於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合同到期與蓋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xx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被辭退,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15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07月31日

標籤:離職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