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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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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崗位職責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定崗位職責有助於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那麼制定崗位職責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精選10篇)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1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安全生產“一盤棋”統籌安排。

2、擬定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對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督促有關部門、村(社區)及企業逐項落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要環節、重要時期要落實“一盯一”督促檢查責任,嚴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台帳、資料、記錄和數據統計,分析預測安全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信息和決策依據。按相關規定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和統計資料。

5、依據縣級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權限,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綜合執法,並定期報告執法情況;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域內單位發出的安全生產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違章、違法行為,應及時抄告或移交有處罰權的部門進行處罰,受理處罰的部門應將處罰情況書面反饋移交部門。

6、協助上級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組織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牽連組織制訂本級政府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和本行政區域內高危高風險行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 預案,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組織演練,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宣傳,開展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和羣眾的安全教育,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種作業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

9、指導管理村(社區)、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10、完成鎮黨委、政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市、縣安監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2

1、工作會議制度。鎮政府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會議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主題是通報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會議要作出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並由鎮安監站督促落實。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情況適時召開安全生產聯席會議。會議主題主要研究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成員單位提出的有關事項,研究相關工作措施。會議研究事項由鎮安監站督促落實。

2、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鎮政府對各村(社區)、各生產經營單位、各重點場所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礦山、渡口碼頭、車站、危化企業、加油(氣)站、重點消防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其他高危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以及節假日、重大活動等重要時期要建立常態檢查督促機構,落實督促檢查責任,責任到人到點,嚴防死守。鎮安全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檢查要認真執行行業安全標準,不留空檔,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並實行跟蹤監管,期滿複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市縣安監及有關部門。

3、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制度。鎮各部門、各行業和各單位要定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高危高風險行業建立事故隱患日查制度,其他行業至少每週進行一次事故隱患排查,並做好隱患排查登記,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誘發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對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分級,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和整改期限,實施事故隱患整治跟蹤。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高危企業進行登記建檔,並逐級上報,納入市、縣重大危險源、高危企業數據庫。對重大危險源實施責任監控,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4、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設項目,根據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三同時”審批手續,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嚴格農民新村、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安全管理。

5、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一)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是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二是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三是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四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是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是事故的簡要經過;四是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五是已經採取的措施;六是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報告後出現新的情況,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偽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武聖宮鎮安全事故報告電話:6953308

6、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制度。鎮政府值班室或安監站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規定向有關領導、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並分別情況進行處置。對輕重傷2人以下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原則上由鎮安監站按本級預案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對重傷3人以上、死亡1人、遇險3人以上重特大未遂事故及重特大事故險情,在按程序報告的同時,鎮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及相關處置工作。搶險救援過程中,組織人員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災難的發生。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保持社會穩定。搶險救援結束後,鎮政府要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災後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鎮政府實行每天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有安全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在節假日、汛期和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季節,有關部門應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

8、鎮領導聯繫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制度。鎮領導分別聯繫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和企業。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聯繫的重點單位和企業,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鎮領導開展安全檢查活動情況,每季度彙總上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9、安全信息及檔案管理制度。鎮安監站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台賬;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文件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

10、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事故行為。鎮安監站設立並公開舉報電話,併為舉報人保密。鎮政府應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11、縣級在鎮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製度。對行政區域內縣屬、市屬及中央在鎮企業建立定期聯繫制度,互通情況,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在應急救援、信息通報、社區安全、場地協作等方面保持緊密聯繫和協同行動。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3

1 總則

1.1 為規範安全監督處對工程建設過程進行安全的監督、管理行為,特制訂本標準。

1.2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監督處的職責範圍及其部門員工的崗位職責。

1.3 本標準適用於安全監督處及其員工。

2、部門職責

安全監督處是公司生產管理部的下屬專職管理部門,是公司對各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機構,其處室工作對生產管理部負責。

負責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採取有效途徑,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

負責傳達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等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指示。並組織編制、修訂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組織對各項目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檢修規程和運行規程、安全工作規程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參加生產管理例會,協調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調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安全問題與隱患,同時收集、彙總、分析相關安全生產的反饋信息。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體系,組織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實施安全生產自檢及考評。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性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相關安全生產指標進行分析上報。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組織相關檢查。 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提出事故處理的初步意見,並向公司領導報告。

參加施工圖紙會審,經常深入現場進行過程安全檢驗,及時發現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隱患,督促項目部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施行整改,對公司的安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1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性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並監督措施的執行。審查安全施工作業面,督促施工現場設置標誌,警示牌等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2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並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3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採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2.4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衞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2.5 對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衞生、環境衞生和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6 負責現場施工機械(機具)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7 負責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8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2.9 負責安全工器具的計劃、購置並監督定期試驗、鑑定工作。

2.10 負責制訂防暑降温措施並監督措施的執行。

2.11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各工地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各項目部進行安全建設。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貫徹落實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規定。

2.12 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2.13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2.14 做好工程安全生產台帳,監督各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2.15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安全監督處處長職責

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指示。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安全控制管理標準》,積極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對施工工程安全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3.2 負責本部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本部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

3.3 負責組織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程現場或機械設備上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出“安全監察隱患通知單”,責令限期整改或制訂整改計劃,並監督整改計劃的實施。負責組織抽查和複查,制定整改措施計劃,並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3.4 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向生產管理部等部門反饋安全信息。

3.5 參加開展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對各類新入公司人員要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後才能允許上崗。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做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3.6 負責監督檢查各項目部有關勞動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目部採取措施,改善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並監督各項目部防止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的落實情況,審查各項目部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並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7 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表揚和獎勵在質量控制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履行安全監察機構的職責,行使安監人員的權限,嚴厲處罰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者,對違章者實行動態管理。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並對其作出處罰。

3.8 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或事故,組織調查,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不斷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充分的否決權。

3.9 組織做好對施工現場用臨時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並對其加強管理實行現場監督。

3.10 做好施工現場機械設備、設施及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火災事故調查、分析、統計和上報。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檢查、維修、更換工作。

3.11 組織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通報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的通病,佈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各工地的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3.12 對施工現場的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衞生、環境衞生和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制訂防暑降温措施並監督措施的執行。

3.13 貫徹落實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各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鈎辦法的實施。

3.14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3.15 參加總工辦組織的對各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審查。負責其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6 參加生產管理部組織的績效考核,按要求定期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

3.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4.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體系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安全監督處處長和公司安全部門的領導下,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安全員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環境、職業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在業務上向公司負責。

4.2 按照安全檢驗評定標準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進行控制監督,遵守公司和項目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制度。負責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驗收工作。

4.3 負責辦理開工前安全監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制工程安全監督計劃,審批各項目部上報的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要點。負責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工程文明施工達標方案,監督實施文明施工達標方案。

4.4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法規和安全用電、防物體打擊、防墜落、防機傷、防中毒、防火災等常識的教育;負責落實特種工人培訓工作,監督持證上崗情況;組織做好新工人和新入場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並建立檔案記錄。

4.5 參加審批各項目部上報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向各項目部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負責對重要工程項目、特殊危險性作業制定專門安全管理的技術措施,並檢查貫徹實施。

4.6 參與階段性、季節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行使工地安全獎罰權;對事故隱患下發整改通知書,並監督實施整改,按時驗收。

4.7 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項目安全事故處理分析,督促和檢查安全問題的整改。負責安全目標及安全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督促防範措施的落實;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和參與事故的調查,不隱瞞事故情節,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

4.8 參加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與井字架、塔吊等設備安裝及臨時用電的驗收工作,不合格者不準投入使用。

4.9 按時作好各種安全統計報表和安全管理部門資料的歸檔整理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狀況並上報。

4.10 組織檢查評定各項目部的安全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是否達標,罰處現場違章行為,組織機械設備安全評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和處理辦法。

4.11 定期組織召開現場分析會及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分析所出現安全問題的原因,制定預控及整改及時反映施工安全問題,對違章作業有權停工、返工。組織開展安全競賽及獎罰活動。

4.12 隨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指導,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地下管道、腳手架安全、機械設施、電氣線路、倉儲防水、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和標準。如發現施工現場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實施並對改進後的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改進的,提出處置意見報項目負責人處理。對不符合安全規範施工的班組及個人進行安全教育、處罰,並及時責令整改。

4.13 負責現場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宣傳教育,提高項目人員的安全意識。

4.10 積極配合其它崗位的工作。

5、檢查與考核

5.1 對部門和部門經理職責履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由生產管理部經理負責,對員工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由部門經理負責。

5.2 考核採用日常工作考察,審查述職報告或工作總結、檢查歸檔資料等方法實施。

5.3 考核週期和時間由考核人確定,但對部門的考核每年至少一次。

5.4 對違反本標準規定的事項應予糾正,給企業或員工造成損害時對責任人按公司管理標準進行處罰。

6、歸檔材料

6.1 部門和員工的工作總結或報告

6.2 各期的考核記錄和結論

6.3 相關的安全檢查資料與整改報告等資料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廠長(公司經理)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本單位安全衞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和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衞生技術要求。

(4)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組織新入廠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7)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飲料的計劃採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檢查工作。

(8)負責生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9)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職工安全衞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5

1.承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制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發佈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配合、協調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査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査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9.依法監督檢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衞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11.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考前培訓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13.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職能。

14.承擔作業場所職業生監督檢査職能。

15.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承擔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前培訓的組織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能。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7.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鑑定和科技規劃;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18.依法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職工工傷保險、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工作。

19.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鄉鎮、教育、衞生、農機、機械、輕工、煙草、醫藥、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0.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監督、監測管理工作。

2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6

崗位職責:

1.參與擬訂北京分院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檢查機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參與組織北京分院安全工作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3.督促落實北京分院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4.督促或者參與北京分院消防疏散演練;

5.檢查北京分院各部門、各校區、住區、重點部位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督促受檢方拿出整改方案;

6.制止和糾正一切不利於安全工作的人和事;

7.督促落實各校區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8.建立並完善安全工作台賬,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檢查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檢查結果等情況。

任職要求:

1.消防兵,8年兵齡;

2.熟練電腦操作,能夠接受住校。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7

崗位職責:

1、制訂、健全市政與建安工程事業部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實施細則;

2、協助部門領導制訂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審定後組織貫徹落實;

3、負責彙總並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4、負責定期的安全檢查工作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部的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狀況,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以及生活與環境衞生,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6、參與施工組織設計、重大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審查,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

7、參加人身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和上報;

8、負責市政與建安工程事業部“三標”管理體系的審核工作及實施、運行中的持續改進工作;

9、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質量管理和環保監督檢查工作;

10、負責項目工程項目作業人員的證照管理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

2、技術員及以上職稱、安全員證(貴州省);

3、具有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熟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8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燃氣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用户室外架空管線、埋地管線、閥門井、調壓站(器)等燃氣設施的日常巡查、檢漏工作,確保上述設施不受損壞,無泄漏。

三、負責對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進行現場監管、協調、處理。

四、負責對各類用户室內燃氣設施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氣量稽查。

五、定期組織實施地下管網隱患排查及安全評價工作。

六、負責對公司生產運行各部門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處理,審查安全生產作業方案。

七、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天然氣安全知識,提高廣大市民安全意識,共同維護燃氣設施安全。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9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法規、標準。

二、對負責的受監工程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三、對轄區內的違規、違法建設工程巡檢發現後採取措施並寫出情況説明並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四、受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的辦理。

五、編制受監工程安全監督方案,並及時向建設各方主體進行監督計劃交底,並按照監督計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六、檢查督促指導施工企業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檢查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規程的執行。

七、參加定期安全大檢查和日常的抽巡檢工作,對受監工程實施差異化管理,但每個建設項目每月巡檢不應少於一次。對在建工程的階段性評價或安全評估進行抽查抽檢。

八、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簽發限時整改記錄單,施工單位自行整改落實建設、監理單位督促落實整改到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者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要求立即停止違章作業並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局部停工整改時,應報站長批准同意後實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

九、辨識受監工程重大危險源,督促其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監督需要專家論證的各專項方案。

十、負責對參建各方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對受監工程中有關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行為不履行或拒不整改的,提出不良行為記錄等相關處罰建議並上報領導。

十一、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彙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十二、組織或參與施工安全新技術、新經驗的推廣和應用。促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進步和科學化管理。

十三、組織或參與對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及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十五、工程竣工驗收前作好安全銷案及監督評價工作 十六、 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職責 篇10

為適應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發展需要,促進基層安全生產管理實現規範化,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在各部門設置兼職安全員,具體職責和考核辦法如下:

一、兼職安全員職責

1、 兼職安全員由所在部門領導,在公司質量安全部指導下開展日常基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負責所轄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人員進入生產現場服從兼職安全員的管理。

3、 每日對所轄區域(工作)進行安全巡視檢查不少於2次,並做好巡視檢查記錄。

4、 負責督促所轄區域班組(員工)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持“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我保護他人不受傷害),杜絕“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從源頭上控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5、 負責所轄區域班組成員及新錄用員工、調崗員工的部門級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所轄班組進行班前會、班後會和安全生產日活動;按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演練。

6、 負責督促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生產現場6S管理工作推進;檢查員工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用具;宣傳教育職工增強職業病預防意識。

7、 負責督促所轄區域班組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安全防火教育培訓,提高廣大職工臨災時搶險避險能力;參與公司開展的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8、 對發現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有逐級報告的義務;對發現的各種違章行為,有批評教育和對照《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做出相應處罰的權利;對所轄區域發生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負責;對所轄區域的安全設施、安全警示牌的完好、整潔負責。

9、 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所轄區域發生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自己對事故預防的措施和對相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0、 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活動。

11、 及時向所轄區域人員傳達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提示。

12、 對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工作表現優秀的班組或人員可以向質量安全部提出給予獎勵的權利。

二、檢查及考核辦法

1、 對基層兼職安全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在所在部門配合下,由質量安全部按考勤月具體實施。

2、 兼職安全員按月發放兼職安全員津貼,標準為每人300元/月。

3、 兼職安全員有下列情形的,按相關條款扣發或全部免發兼職安全員津貼:

(1)、無故不參加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會議的,每次扣發安全津貼100元。多次無故不參加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會議的,免除兼職安全員職務

(2)、所轄區域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含設備安全事故),免發當月全部津貼。

(3)、每月通過安全周檢和月檢由安全檢查組對兼職安全員所轄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評估打分,按百分制比例發放安全津貼;對不履行兼職安全員崗位職責的,免發當月全部津貼,情節嚴重的免去兼職安全員職務。

(4)、公司對兼職安全員的日常巡查記錄進行抽查,凡是記錄不齊全的扣發100元安全津貼,多次不做安全巡查記錄的免去兼職安全員職務。

(5)、對不按規定對入廠新員工、調崗員工進行上崗前安全培訓的兼職安全員,免發當月全部安全津貼。

(6)、公司安全檢查發現員工有違章行為的,在處罰違章員工的同時等額處罰或所轄區域的兼職安全員。

(7)、所轄區域安全警示牌缺失、懸掛不整、牌面不潔的,每處扣發津貼50元。

(8)、兼職安全員工作時間不佩戴標誌徽章的,每次扣發津貼20元。

(9)、兼職安全員有違章行為的給予加倍處罰。

4、質量安全部對兼職安全員逐人建檔,按月評分考核。對認真負責,大膽管理,成績明顯的兼職安全員,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給予特別獎勵。

5、兼職安全員津貼由質量安全部月底前按考核結果報綜合管理部隨工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