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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合同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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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合同五篇

人力資源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1、 服務內容

乙方代理甲方員工招聘服務

2、 甲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 負責,提出招聘計劃。

(2)普通操作工人的招聘信息須分時段提供。

3、乙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負責協助客户制定招聘方案;

(2)具體執行招聘計劃,配合客户需求;

(3)宣傳資料設計製作;

(4)招聘廣告信息發佈、網站招聘信息發佈;

(5)人才的初選、初試包括:簡歷接收、簡歷篩選、搜索人才庫,遴選符合需求的人才接洽面試;

(6)乙方須全力加派人手負責甲方招聘。

4、甲方保證

(1)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或其他背景資料提供給他方,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指定乙方為福建省區域總代理公司,負責甲方的一線員工招聘,乙方需滿 足甲方的人員需求,保證生產。

5、乙方保證

(1)具有為第三方提供人才服務的有效營業執照及人才中介許可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保證不以甲方和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嚮應聘人員收取任何的費用,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責任,要求乙方 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按照甲方每月發佈之通知及具體要求發佈招募信息。乙方未接到甲方當月需求前不得進行招募活動,因發佈虛假信息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馬上 終止代理協議;

(4)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保證不將在甲方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作為搜尋的對象,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6、服務費用及付款條件

(1)方式: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6.5元/小時。

(2)離職員工的當月代理費收取方式:離職人員當月工作不滿一日的,甲方不支付薪資,第二日開始,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員工管理費 元每人每月,直至工作期滿。

(4)付款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後,甲方應在15天內付給乙方代理費。

(5) A、面試方法:乙方提前約定時間到甲方的指定地點面試;

B、上下班方面:

1)、食宿:

7、協議終止

(1)此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雙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協議。

8、知識產權及保密

(1)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本協議以外使用。

(2)本協議服務內容涉及一方業務機密部分,對方將自動遵循永久不透露原則負責保密。

9、爭議的解決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0、本合同附錄

附錄一:招聘通知書

本合同附錄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關通知書的傳真件、電子郵件均有效)

1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2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後,企業對勞動關係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並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瞭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於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幹突然離職等等,都屬於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後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籤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籤勞動合同,在員工不願與企業訂立勞動關係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於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於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於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並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税費)。企業的這種由於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麼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僱傭關係之日起,僱傭關係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着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於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複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採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儘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範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並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台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台賬來保證進行。台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台賬,社保台賬,休息休假台賬和人事管理台賬。只有規範這些台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籤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人力資源合同 篇3

(一)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二)訂立集體合同的內容通常情況下,集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條件標準部分

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等項條款。

2.一般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限,集體合同條款的解釋、變更、解除和終止等。

3.過渡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監督、檢查、爭議處理、違約責任等。

4.其他規定

通常作為勞動條件標準部的補充條款,規定在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間應當達到的具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人力資源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諮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雜的法定性的事務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就委託乙方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範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增加減少手續: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在從事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

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xxxxxx為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xx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發工資款以(支票,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後與每月xx日前將員工工資足額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後及時出具財務收據。如甲方要求提供税務發票,甲方按照票面總額的xx%支付税金。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xx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於每月xx日前隨同代發工資款一起以(支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後及時出具税務發票。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

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xx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或者代發工資款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xx%(年代理服務費金額&pide;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x人民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xxxx年xx月xx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xx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

合同期滿前xx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

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律師提示】方便甲方順利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