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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崗位職責

職場1.33W

1税收管理員崗位職責

税收管理的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税收法律、法規和各項税收政策,開展納税服務,為納税人提供税法諮詢和辦税輔導;督促納税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納税、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憑證管理。

2.調查核實分管納税人税務登記事項的真實性;掌握納税人合併、分立、破產等信息;瞭解納税人外出經營、註銷、停業等情況;掌握納税人户籍變化的其他情況;調查核實納税人納税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税申請,下同)事項和其他核定、認定事項的真實性;瞭解掌握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的基本情況。

3.對分管納税人進行税款催報催繳;掌握納税人的欠税情況和欠税納税人的資產處理等情況;對納税人使用發票的情況進行日常管理和檢查,對各類異常發票進行實地核查;督促納税人按照税務機關的要求安裝、使用税控裝置。

4.對分管納税人開展納税評估,綜合運用各類信息資料和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查找異常,篩選重點評估分析對象;對納税人納税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出初步判斷;根據評估分析發現的問題,約談納税人,進行實地調查;對納税人違反税收管理規定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納税資料“一户式”存儲的管理要求,及時採集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建立所管納税人檔案,對納税人信息資料及時進行整理、更新和存儲,實行信息共享。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税收管理員崗位職責

税收管理員是基層税務機關及其税源管理部門中負責分片、分類管理税源,負有管户責任的工作人員。

一、負責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的税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税諮詢輔導工作。

二、負責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的户籍管理。

(一)新辦税務登記事項的調查及税種鑑定;

(二)變更税務登記事項的調查;

(三)申請認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調查;

(四)註銷税務登記事項的調查;

(五)納税人停業、歇業、復業的調查;

(六)對納税人户籍的巡查、漏徵漏管户的清理,以及非正常户的處理。

三、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申報納税情況進行核實和監督管理;對納税人逾期申報,欠繳、查補税款以及滯納金、税收罰款的催報催繳;配合税收保全和税收強制措施的實施。

四、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異常申報情況的調查核實。

五、負責對分管區域內實行定期定額和核定徵收納税人定額核定、應税所得率等徵收方式核定或調整的調查核實以及有關通知的送達。

六、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糾正處理意見的提出和税務處理文書的送達。

七、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的納税申報方式、延期申報、延期繳税、申請減免税、税前扣除項目、申請退税的調查核實。

八、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納税情況及相關涉税事宜的日常監督檢查。

九、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發票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等情況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税控裝置的推廣應用和日常管理。

十一、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設置帳簿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納税人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處理方法備案的管理;對會計制度與税收差異建立台賬進行管理。

十二、負責對分管區域內代徵税款的單位和人員資格的調查核實與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納税信用等級評定的調查核實。

十四、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的納税評估或審核評税工作。

十五、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其他涉税事宜的調查核實工作。

(一)對納税人申請自印發票的調查;

(二)對納税人申請外出經營活動的調查;

(三)對外埠納税人銷售貨物報驗登記的審查、使用經營地發票的初審及發票的繳銷;

(四)對納税人申請領購發票種類、數量、版面的初審;

(五)對納税人申請開具《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的`調查核實;

(六)對納税人發生丟失、被盜發票和税控裝置,以及遺失税務登記證件的調查核實;

(七)對有合併、分立、破產、欠繳税款等情形的納税人或其法人代表出境事宜的調查核實。

十六、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年度徵管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保管和歸檔。

十七、負責對分管區域內納税人税源的監控管理,掌握税源變化情況,調查核實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情況,做好税源動態分析,定期編報税源分析和預測報告。

3税收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宣傳貫徹税收法律、法規和各項税收政策,開展納税服務,為納税人提供税法諮詢和辦税輔導。

二、調查核實分管納税人税務登記事項的真實性;掌握納税人合併、分立、破產等信息;瞭解納税人外出經營、註銷、停業等情況;瞭解掌握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的基本情況;加強納税人的户籍管理,掌握納税人户籍變化的其他情況。

三、督促納税人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憑證 管理。

四、對納税人各種核定事項、認定事項、減免緩抵退税申請和税收政策方面事項進行初審並調查核實真實性,規範使用相關税務文書,按規程對需送達的文書進行送達;對日常税源管理過程中發現納税人符合條件或不符合條件和條件發生改變享受税收優惠政策或相應資格、權限的,應負責向政策管理部門相關崗位提供相關處理意見或建議及有關證據資料。

五、督促納税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納税,調查核實納税人納税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税申請,下同)事項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六、對分管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工作的實施。

七、掌握納税人的欠税情況和欠税納税人的資產處理等情況;對有合併、分立、破產、欠繳税款等情形的納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出境事宜進行調查核實。

八、對納税人使用發票的情況(發票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進行日常管理和檢查。

九、 對分管納税人開展納税評估,實施時嚴格按照納税評估有關工作要求開展。綜合運用各類信息資料和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查找異常,篩選重點評估分析對象;對納税人納税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做出初步判斷;根據評估分析發現的問題,約談納税人,進行實地調查;對納税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反饋,為稽查部門選案提供案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十、加強税源監控,對分管納税人税源進行監控管理,掌握税源變化情況,瞭解掌握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的基本情況,做好税源動態分析,定期編報税源分析和預測報告,確定重點税源監控對象並開展對重點税源企業的日常管理,及時發現税收徵管上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提出加強徵管、堵塞漏洞的對策。

十一、對納税人違反税收管理規定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並將税務處理文書送達。

十二、 按照納税資料“一户式”存儲的管理要求,及時採集納税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建立所管納税人檔案,對納税人的信息和税收徵管資料及時進行歸集、整理、更新、保管、歸檔和存儲,實行信息共享。嚴格按照《清遠市國家税務局税收徵管資料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完善所管納税人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三、 税收管理員發現所管納税人有下列行為的,應提出糾正處理意見,並且除要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門提出管理建議外也可向相關部門提出管理建議:

十四、税收管理員發現所管納税人有下列行為,應提出工作建議並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門移交税務稽查部門處理:

十五、受理其他部門移送的當場處罰範圍外的違法違章線索,並負責調查;負責由各崗位傳遞的應由税收管理員進行責令限期改正處理的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