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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例會制度範文

職場2.92W

為建立廉潔高效、實幹有序的行政工作機制,確保街道各項行政工作任務的完成,特建立本制度。

街道例會制度範文

一、行政主任例會

1、圍繞貫徹區政府工作部署及落實街道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研究確定各分管主任一個時期(月、季)的重點工作,確定工作完成的時限、推進的措施、達到的階段性目標或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2、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工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困難以及工作目標調整的情況,制定解決問題的補助措施。

3、彙報或提出貫徹市、區政府重要工作佈署的意見、辦法、方案,協調解決各分管主任工作配合問題;研究處理各分管主任工作運行中遇到的熱、難點問題、突發事件及完成區街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情況。

4、彙報各分管科室工作運行情況,包括科長、科員履行職責、工作效能、廉潔自律、遵紀守法、聯繫羣眾、工作績效等情況。

5、行政例會原則上半月例會一次,遇有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時間為每月1日、15日(逢雙休日、節假日特殊情況順延,由黨政辦提前通知);各行政主任參加例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所需研究的問題至少提出2套辦法以供領導決策參考。

行政主任例會確定的工作事項如無極特殊情況,必須強力推進,按期完成。

6、行政主任例會參加人員為各行政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關領導、行政辦主任,以及由街道主任臨時指定的機關工作人員。黨委書記列席會議。

7、會前行政主要領導與黨委主要領導溝通會議主要議題。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集思廣益,充分發表意見,形成會議決議後,任何個人無權改變決議的原則和立場。

二、行政科長例會

1、彙報上月份落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狀的進展情況,包括各項指標完成的程度,各項重點工作推進的速度,為做好採取了哪些措施,還有哪些困難和問題需要領導協助解決,完成工作目標還有哪些好的想法和措施。

2、彙報上月份行政例會確定的各項工作完成情況以及日常工作運行情況,有哪些工作取得了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市、區有關部門的肯定和表揚,有哪些先進典型和好的經驗做法;有哪項工作因主、客觀原因影響而被市、區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有哪項工作需要街道領導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必要的支持。

3、彙報在開展各項工作中發現和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及社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

4、彙報本科室自身建設的情況,包括遵守和執行考勤、衞生、財務、學習、會議等辦事處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科室內部工作關係、團結合作、爭創一流業績情況。協調和處理各社區和基層羣眾關係的情況,以及工作信息蒐集、交流、反饋的情況。

5、行政例會時間為每月28日,遇休息日或特殊情況順延,由行政辦事前通知。參加人員為具有行政職能的科室及部門的科長、負責人,各科室主管主任或領導以及由行政主任指定的參加會議的工作人員。

所有參加會議人員要安排好工作,按時到會,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得請假,行政科長例會的通知及會務由行政辦負責。各科室彙報材料以書面形式報行政辦彙總。

6、行政科長例會確定的工作事項,主管主任、各科科長、負責人必須協力完成,務期必達。

各科室對未按時完成的工作和未能完成的目標要作出書面説明並提出補救措施。

2015年5月25日

街道例會制度範文 [篇2]

為進一步促進街道黨工委會議的制度化、科學化和民主化,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議事範圍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並結合實際提出本街道三個文明建設的'目標、措施。

2、抓好經濟工作。研究和討論街道經濟建設方面的指導思想、規劃、目標和重要措施,解決關係本街道經濟工作全局的政策性、傾向性、突發性問題,大力發展街居經濟,積極搞好社區、村服務。

3、分析研究本街道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方面的情況和問題,提出加強黨的建設的意見,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4、根據幹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街道中層幹部的任免、推薦和獎懲,以及辦事處機關人員的調出、調入、調整和獎懲。

5、研究決定較大的財務開支及機關工作人員獎金、福利等事宜,討論本街道範圍內的重大問題並做出決定。

6、研究制定街道季度、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

7、負責審議街道行政以及街道紀工委提出的重大事項,定期聽取工作彙報。

8、研究街道工、青、婦、統-戰等方面的工作。

9、研究制定黨員發展計劃,確定發展對象,審批納新黨員。

10、研究全街道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

11、研究和決定本單位的其它重大問題,根據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二、組織與規定

1、黨工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由黨工委書記主持,書記有事長期外出或有緊急情況需召開會議書記不在時,可委託主任主持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

召開。

2、黨工委會議由黨工委成員參加,根據會議內容,可確定列席人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工委組成人員出席方可召開;研究人事問題時,必須有三人之二以上黨工委組成人員出席。

3、集體的決議一旦形成,黨工委委員個人無權改變黨工委會的集體決定,如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應在街道黨工委內部提出討論,在沒有重新做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決定違反的言論和行動。

4、黨工委委員個人無權決定由街道黨工委決定的重大問題。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做出決定時,事後要及時向黨工委彙報。屬於委員個人職責範圍內應當解決的問題,要積極主動,敢於負責,迅速處理。

5、黨工委會議所作決定的內容,與會人員必須嚴守祕密,不得向外泄漏,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黨工委做出的決定、決議,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科室和人員執行,由分管的黨工委成員負責檢查落實。

三、會議準備

1、會議議題事前由黨工委成員或各科室向黨政辦公室提出,各科室提出的議題,事前應徵得分管領導同意。

2、辦公室根據會議議事範圍將議題整理並交街道黨工委書記審定後,印發參會人員。

3、提交議題的人員要對研究的問題作認真準備,並對討論的議題提出兩個以上的建議方案。

四、議事原則

1、黨工委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定問題時與會同志應充分發表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委員應該服從多數人的意見,自覺維護、堅決貫徹集體的決議、決定。

2、黨工委會議在討論決定問題時,為保證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對少數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並准予保留;意見分歧較大的,除特殊情況外,不急於做

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下次會議再行決定。

五、議事要求

1、提出議題的人,事前應充分作好發言準備,有關問題還應提供必要的文字材料。

2、提出議題的分管領導發言應做到中心突出,觀點明確,簡明扼要,其他同志發表意見也應圍繞議題,表明自己的態度。

3、會議進行應按印發的議題依次進行,不得在討論某一議題過程中再加入與之無關的議題,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新提議題,不搞臨時動議。

六、議事紀律

1、黨政辦公室主任列席參加會議,並負責作好會議記錄,妥善保管會議記錄,未經書記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閲會議記錄,塗改和銷燬。

2、凡未經黨工委會議同意公佈的議定事項和會議討論的情況,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嚴格保密。

3、會議集體決定的事項,每個成員必須按照黨工委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並及時將落實情況向黨工委書記彙報,確保黨工委決定的貫徹落實。

七、出席或列席會議的同志,必須按時到會,彙報人向會議彙報情況時,應做到情況清楚,簡明扼要。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需保密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八、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檢查督辦工作由分管領導或黨政辦公室負責。會議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並及時將記錄整理,以紀要的形式打印分發給參會人員。

街道例會制度範文 [篇3]

為進一步促進街道辦事處主任辦公會議的制度化、科學化和民主化,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並研究具體貫徹措施,通報街道黨工委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

2、討論研究本街道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要工作。

3、研究街道下屬單位、科室的請示、報告等重要事項。

4、決定每階段辦事處工作計劃、任務,處理相關重要事宜。

5、討論和落實由街道黨工委決定需辦事處組織實施的有關工作,討論和落實街道人大工委提出的相關工作。

6、討論和改進街道辦事處機關在勤政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7、討論確定應由辦事處發佈的決定、制度、意見等。

8、辦事處重要工作的決策和操作程序。

二、會議要求

1、主任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主任、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關班子成員,根據會議需要,可邀請相關人員參加。

2、主任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議題事先告知各出席對象。

3、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主持召開,會議議題原則上由主任確定。

4、為了提高主任辦公會議的效率,各分管領導提請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內容,事先必須要有具體的方案。

5、需提交書記辦公會議或黨工委會討論研究的有關工作,各分管領導應先通過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6、主任辦公會議不能以黨政聯席會議或其它會議形式替代。

三、會議原則

1、需要彙報和討論的辦事處重要工作,必須逐級彙報,逐級討論。

2、上級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已做出的決定、規定、制度,必須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執行。

3、政府口重要工作必須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如遇跨條線的工作應由各分管副主任或相關人員在本着“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原則,內部協調或提交主任協調。

4、為了防止矛盾,減少工作被動,凡涉及全局性或面上工作的,在未經集體討論或決定之前,不能事先向外宣傳或透露。

5、重要工作一旦討論決定後,各分管領導和職能科室必須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工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抓工作推進,抓工作落實。

6、會議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並及時將記錄整理,以紀要的形式打印分發給參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