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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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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責任制是指根據辦公室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明確規定其職責、權限,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準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希望大家喜歡!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精選17篇)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

1、負責全礦管理工作,對安全工作全面責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通報等。

3、負責對總公司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決定及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防範措施的貫徹執行。

4、負責組織落實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組織領導防洪、防毒、等工作。

5、負責每月召開一次礦務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建設、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6、負責審查各隊、科每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

7、負責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教訓,具體安排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並保證落實。

8、負責組織、領導全礦性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問題要組織有關副礦長及職能部門、生產單位、採取“三定”的辦法進行處理,逾期不解決要追查領導責任。

9、負責管理體制改革、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及調整工資等工作。

10、負責組織領導編制安全生產的年度計劃及長遠規劃,並組織實施。

11、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綜合素質,抓好工人的技術培訓。

12、親臨現場,組織領導事故搶救和追查分析處理工作。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2

第1條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2條及時向礦長提出設置安全管理部門(科室)、配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裝備的具體意見,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適應本煤礦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條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業務部門、人員的業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第4條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並對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5條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6條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第7條每旬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安全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

第8條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煤礦井下現場,及時組織煤礦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第9條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主導意見。

第10條及時監督煤礦進行“礦井災害預防和救災演習”、“反風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第11條審查、監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12條監督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13條負責監督對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進行的相關安全培訓教育、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時清退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14條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15條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3

第1條認真組織本煤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2條按有關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必須設立瓦斯治理機構和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建立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治理資金。

第3條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並嚴格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等,並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

第5條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各崗位工種操作規程,並做好宣傳貫徹、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

第6條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按照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相關的資金及時到位、使用適當。

第7條負責組織編制年度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第8條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

第9條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閲、簽字,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第10條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需求。

第11條每月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決策。

第12條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13條在本煤礦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條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5條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安排本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

第16條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第17條負責批准不能保證採煤工作面形成兩個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殘留煤柱開採的安全措施。

第18條負責批准水淹區域下采掘工程設計。

第19條負責批准“帶水壓開採”安全措施。

第20條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第21條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採,不得擅自提高開採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產。

第22條煤礦發生事故時,礦長要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第23條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4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掌握爆破器材的性能。

二、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監督涉爆人員以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爆破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四、經常檢查爆破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報告安全隱患;工作面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爆破作業。

五、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六、堅決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七、監督民用爆炸物品的領取、發放、清退等工作。每天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餘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

八、對民爆物品儲存庫進行安全檢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制止值守人員、保管人員的違章行為。

九、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5

1、認真執行國家關於煤炭稽查的`方針政策。

2、遵守集團公司、總公司關於煤炭稽查的有關規定。

3、稽查人員在稽查隊,發煤站的領導下,開展稽查工作。

4、嚴格監督檢查制止違規行為,防止犯罪發生,維護企業利益。

5、稽查人員每日對各工作點進行稽查,並對查出的問題如實彙報領導。

6、如實填寫日稽查台帳,對稽查出的問題要做到事實清楚,處理公正,彙報及時。

7、不得參與違法亂紀行為。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6

1、在公司的領導下負責對本公司礦山的全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與礦山外包開採隊的溝通與協調工作,監督、指導、糾正其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公司礦山設備(含礦山破碎設備)的管理,加強維護保養和維修管理工作,確保礦山的安全生產。

4、負責監督、檢查和糾正礦山生產工作中的相關安全問題。

(1)、監督、檢查外包開採隊是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否嚴格執行露天礦山相關規定和本公司關於礦山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監督、檢查外包開採隊是否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發現礦山生產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向外包開採隊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和督導承包方立即糾正錯誤。

(3)、監督外包開採隊是否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監督外包開採隊在安全技術措施和計劃方面的組織與落實情況,並協助外包開採隊做好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5)、深入採場,解決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出現設備和電路問題時,應及時安排公司機電維修工,對問題進行及時處理,保證礦山生產的有序進行。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與外包開採隊負責人溝通、協調或向公司彙報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6)、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採場的邊坡管理,督促開採隊做好邊坡檢測與整治,防止滑坡事故。

(7)、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採場的防洪與疏幹、排水及防火工作,做好水災、火災的預防與處理。

(8)、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礦山排土場管理和採場運輸系統的安全管理。

(9)、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檔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參與和協助組織、指揮事故搶救,並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

(10)、監督、督導、協助外包開採隊定期召開專業安全生產會議,全面分析礦山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1)、檢查、督促開採隊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督導礦山衞生保健制度的執行,並建立健全安全衞生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7

1、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督促檢查礦山工作人員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國家和四川省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2、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礦山工作人員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教育和指導礦山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3、參與編制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4、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

5、經常深入採場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有重大隱患的,安全員有權制止爆破作業;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礦長(礦山負責人)報告。

6、監督、協助和管理民爆公司運送爆破器材至礦山場地後的暫放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7、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8、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其作業,並立即報告班組長、開採隊負責人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止作業或緊急撤離。

9、隨時巡查礦山,經常檢查設備設施和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10、組織分析傷亡事故原因,採取積極的防範和應對措施。

11、參加本單位安全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提出改進措施及建議。

12、參加縣市級安全生產相關會議和培訓等,並在實際工作中落實,嚴格執行礦山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8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煤炭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二、檢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協助領導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並督促落實整改。

四、協助領導制定、修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五、負責召開安全例會,開展安全活動日、安全競賽等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六、制止“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對於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採取臨時處置措施。

七、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調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八、參加煤礦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範措施。

九、負責事故和“三違”情況的統計和上報。

十、法律、法規及煤礦企業規定的其他職責。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9

一、煤礦安檢員的地位和作用

1、地位煤礦安檢員是由各級安全第一責任者直接領導的,是安全檢查機構的執法者。安檢員的一言一行,好與壞對安全生產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其次安檢員又是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員;其三安檢員也是礦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保護神。因此,安檢員在煤礦安全生產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2、作用

(1)及早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為。

(2)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安全程度。

(3)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直接查找或通過分析判斷髮現管理缺陷)。

(4)發現潛在危險,制定防範措施

(5)及時發現並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6)結合實際,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煤礦安檢員的職責

(1)依照國家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等制度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2)檢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協助領導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登記、上報,並監督落實。

(4)協助領導制定修改安全管理制度

(5)負責組織安全例會,安全活動日,開展安全競賽和總結,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6)制止“三違”。

(7)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8)參與煤礦企業事業調查、分析、處理和提出防範措施。

(9)負責事故和“三違”統計、上報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煤礦安檢員的權利

(1)實地檢查權(隨時進入作業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2)詢問權。有權向受檢單位、領導、職工詢問安全情況。

(3)查閲資料權。有權查閲受檢單位有關安全資料。

(4)處置權。有權制止“三違”,關按有關規定有權給責任者一定的經濟處罰。

(5)上告權。對煤礦企業領導拒不接受正確意見,堅持違章作業,冒險生產者有權越級上告。

四、煤礦安檢員的義務

(1)安檢時出示證件,向被檢者證實自己身份。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業有關保密材料。

(4)為檢舉和舉報人員保密。

(5)不得利用職權牟取私利,要公正廉潔,克已奉公。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0

一、在安全礦長、安全科長領導下,搞好本礦質量驗收工作。

二、對工作必須認真負責,負責安全、質量和文明生產檢查工作。

三、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技術作業規程,嚴格執行施工標準,把好質量關,實現質量標準化。四、嚴格檢查驗收,每十天隊各區隊進行一一次質量大檢查,認真評比,嚴格評分,除按制度對包乾工資升降和罰款外,每次驗收結果要詳細製表存檔。

五、必須熟悉“作業規程”規定的各項質量要求。

六、必須嚴格執行驗收時間及次數,還必須不定期對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七、對各區隊不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或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權進行罰款或提出處理意見。

八、將每次質量驗收情況要實事求是的彙報各有關科室。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1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通風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風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2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生產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3

1.認真執行和模範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工人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領導本班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

2.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組織班組職業健康安全活動,開好班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會;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認真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經常檢查本班組作業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上報。

5.對新工人(包括調換工種的工人)進行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新工人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

6.支持、接受專職安全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及時組織貫徹落實。

7.領導並支持班組安全員開展日常工作,及時採納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動全班組職工共同搞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

8.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積極配合本工種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4

分管工作:

做為七一新發煤業井下膠帶運輸和軌道運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全公司井下皮帶運輸和軌道運輸安全工作。

監管工作:

負責本公司運輸設備安全運行的管理工作,保證正常運轉。保證做好各工作面運送、回拆材料任務和原煤運輸任務,協助機電礦長指導各科、隊運輸設備管理工作,並定期進行檢查、考核。負責做好皮帶運輸巷和軌道運輸巷的環境衞生工作。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全公司井下皮帶運輸和軌道運輸的設備安全和人員安全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公司運輸設備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應急預案,組織落實本公司運輸系統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措施和操作規程,完善圖紙、資料及運輸設備台賬等工作。

3、負責組織本公司運輸系統各類司機、操作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定專人建立培訓考核檔案。

4、帶領有關科室、隊組認真搞好防雷電、運輸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本公司的運輸設備做好年度、季度、月度和大、中、小檢修、技術鑑定和安裝驗收工作,對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存在隱患的設備,有權停止使用。對基建新安裝後移交的運輸設備要組織驗收和簽字,否則不準投產運行。

6、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督促落實好各科、隊、組及時召開運輸事故、隱患分析會,指派專人建立礦井運輸事故隱患檔案。

7、定期召開運輸安全工作會議,總結分析運輸安全運行情況,提出針對性措施,協助總工程師推廣運輸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

8、負責組織實施礦井運輸系統質量標準化工作,保證運輸設備達到標準,組織各隊每月不少於三次的運輸設備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發現的問題、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檢查結果存檔。

9、全面貫徹落實公司領導提出的“厲行節約,修舊利廢”的指示精神,組織全體運輸系統機電修工進行修舊利廢工作。

10、審核、制定運輸系統材料計劃,保證井下軌道運輸和膠帶運輸設備配品、備件保質保量滿足供給。

11、每月入井次數不少於20次,跟班作業不少於15班次。對檢查到的問題,積極主動地配合相關科、隊進行整改並落實到位。

12、堅決完成好公司領導和安全生產領導組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13、必須做到“一崗雙責”,在工作中嚴格貫徹落實張礦長 “操到心、下到功、負到責”的指示精神,以“鐵的手腕”抓好安全生產,全面開展運輸質量標準化建設,保證井下軌道運輸和膠帶運輸工作安全正常有序運行。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5

1、協助分公司領導,從事施工現場的生產管理,平衡協調各隊、組工種之間的作業關係。

2、準確掌握當日當班次的作業計劃與施工進度。

3、瞭解不同標高段位的巖石變化情況,依據實際監督和檢查循環作業中出現的問題,一般的就地解決,把握不準的彙報分公司領導,然後組織解決。

4、如實記載本班次調度日誌,包括各隊進度,作業人數,作業內容,工程質量及其它事宜。

5、籤批本班次的出勤報表與班中餐並詳細審查核實。

6、處理影響施工作業的相關問題,如風、水、電等,及時解決現場所發生的問題。

7、調度和指揮施工車輛與班車,簽發和下達發車命令、記錄和統計月度車輛使用情況,並向分管生產的助理彙報。

8、每個班次都要下井對井筒或巷道的施工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調整不正確作業方式、糾正違章操作。

9、遇到特殊情況及對彙報工地值班長和上級調度,可能的情況下,及時處理現場緊急事宜,如撤人、停電、搶險、救人等。

10、組織和參與本班次事故分析、調查、處理等工作。

11、按規定參加分公司組織的有關會議及活動。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6

1.負責生產調度指揮和上級通知、指示的接收下達工作,全面掌握全礦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完成情況,並負責第二天的生產預報工作;

2.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給礦領導及有關部門,調動一切力量組織搶救工作,並做好完整的事故和搶險救災記錄;

3.認真填寫生產調度牌版和圖表,並按原始記錄要求進行細緻記錄;

4.認真傳達貫徹礦領導及科領導對安全生產的指示,並及時向有關單位瞭解落實情況;

5.經常深入井下,熟悉生產情況,掌握現場生產條件,解決存在的問題,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對各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負責當班資料的整理及環境衞生工作;

7.完成主任和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煤礦安全礦長主要職責 篇17

1、負責“一通三防”信息調度工作。

2、經常深入井下現場瞭解通風系統、生產佈局、通風設施、防塵設施、局部通風、監測設備等情況。

3、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對本班出現的“一通三防”重大問題要及時如實迅速地彙報值班領導及礦調度並按指示及時貫徹,隨後及時通知其他科室領導及相關人員。

4、按照本班各隊組生產情況登記好上崗的瓦斯檢查員的姓名,工作地點和通風設施施工、防塵、注水、監測等人員的工作量和施工地點以及工作範圍和安全措施。

5、嚴格遵守瓦斯管理制度,按時接收,瓦斯超限時立即向值班科長和礦調度彙報,隨後及時通知其他科室領導及相關人員。

6、每班掌握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情況和負壓水柱變化情況。

7、掌握監視井下局部通風機風面運行情況,對無計劃停止運轉時,除及時將局部通風機停止時間、原因、停風后的瓦斯變化情況,處理結果及恢復運轉時檢查瓦斯濃度等情況要記錄清楚。

8、做好交接班記錄,本班的“一通三防”工作情況交接清楚並對遺留問題要重點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