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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就業援助政策

職場3.07W

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特困失業人員、低保家庭以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刑釋解教人員等實施就業援助,對自願申請登記的援助對象分類登記,建立工作台帳,實施“一對一”就業服務幫扶。實施再就業援助項目,應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關於就業援助政策

(一)宣傳到位。 藉助社區的露天宣傳板和入户宣傳等多形式大力宣傳就業援助政策,使轄區內每一位援助對象都及時瞭解就業援助服務內容和相關政策。

(二)登記到位。轄區內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都能夠進行登記認定,每一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都能夠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登記台賬做到基本住處完整清楚,就業狀況和就業需求記錄準確。

(三)家訪到位。對轄區內確定的所有援助對象進行家訪,瞭解其就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情況,提供針對幫扶和援助。

(四)幫扶到位。

1、多數未就業的困難人員能夠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靈活就業等方式實現就業,活動期間未能就業的,登記造冊並納入當地後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2、應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難人員能夠享受到以社保補貼為重點的就業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能夠享受到殘疾人就業税收優惠政策和養老保險補貼政策等殘疾人專項就業扶持政策。

3、每一個零就業家庭中基本實現至少一人就業,活動期間沒有落實就業崗位的,登記造冊並納入到當地後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4、建立4050就業困難人員台賬,每月至少與“4050”就業困難人員聯繫1次,隨時掌握“4050”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動態,幫助“4050”就業困難人員分析困難原因,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設計就業援助方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培訓及崗位信息提供、就業後跟蹤指導等服務,促進“4050”就業困難人員儘快實現就業。

5、開闢就業服務熱線。勞動保障站在本社區公佈一條就業服務熱線電話,隨時解答“4050”就業困難人員遇到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提供政策諮詢,就業崗位,培訓項目等信息服務。

關於就業援助政策 [篇2]

一、認定條件和程序

(一)認定條件:

“零就業家庭”是指家庭成員具有我市城鎮户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無一人就業的困難家庭。

(二)認定程序:

1、符合條件的家庭,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證、失業證等有效證明向户籍所在社區(居委會)或提出申請,填寫《零就業家庭情況登記及認定表》(一式三份)。

2、社區(居委會)勞動保障所(站)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初步認定,對認為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公開。

3、鄉、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根據村、社區(居委會)報送的資料對申請家庭進行審核

二、幫扶措施

(一)全市所有城鎮要在2017年7月31日前,對已經產生的零就業家庭,通過多種途徑,確保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對2017年8月1日以後新產生的零就業家庭,通過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等辦法,實現24小時內託底安置就業,基本解決城鎮零就業家庭問題。

(二)準確掌握零就業家庭基本情況,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基礎台賬和各種檔案,做到家庭情況清、失業原因清、擇業願望清、技能水平清、就業去向清。

(三)實行零就業家庭實名制動態管理,精心組織實施專業化和個性悔的就業援助,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建立“出現一户,認定一户,幫扶一户,穩定一户”的就業援助工作機制,努力使零就業家庭獲得更具有針對性性的重點幫扶以實現及時就業,確保已就業的援助對象切實享受政策扶持以實現穩定就業。

(四)對零就業家庭實施崗位援助。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等辦法,託底安置零就業家庭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就業。結合我市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拓展崗位範圍,擴大崗位規模,完善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制度;鼓勵企業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有關部門及時兑現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五)、户籍關係在XX城鎮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並登記失業的,可享受各

項現行就業扶持政策。

(六)、實行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相結合的就業援助政策,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就業或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可將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給。

(七)、用於社區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金向零就業家庭就業傾斜,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從事微利項目、靈活就業的,應在現有政策範圍內提高就業援助金支付標準。

(八)、對符合就業條件、户籍關係不在城鎮、但在城鎮生活5年以上且有長期暫住證、有就業願望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應幫助其實現就業,並按照農民工轉移就業有關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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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援助 就業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