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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教學工作實施細則

一、總則

常規教學工作實施細則

1、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在各學科教學中,教師要認真貫徹教學常規,深入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認真實施有關法規,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2、中國小教育是基礎教育。在實施素質教育中教師要把教書育人和諧統一起來,不僅要指導學生學習“雙基”、“發展智力”,而且要促進學生思想、意志、情感、品德、行為習慣的健康發展,着重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教學計劃、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幫助輔導、考查考試是教學過程的基本環節,須環環緊扣,環環落實,環環優化。

4、學科之間要統籌兼顧,相互滲透,注重學生知識與能力的基礎性、發展性和均衡性,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二、學科教學計劃

1、各學科教師必須在認真鑽研教學大綱、教材的基礎上認真制定學科教學計劃。

2、學科教學計劃內容一般要具備:

(1)學生基礎知識情況,能力及非智力因素的基本分析。

(2)對教材內容的分析及補充、增刪、改進意見。

(3)教學任務或目標。

(4)提高教學質量的具體措施。

(5)教學進度和活動安排。

(6)培優輔差名單。

(7)教學總結及反思的要求。

(8)教學資源的開發。

三、備課

1、任課教師開學前要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掌握教學要求,深鑽教材。

2、備課時教師要準確理解教材,不出知識性、思想性、科學性錯誤,並要注意相關知識的'銜接。

3、教案內容包括:

(1)教學內容(2)教學目的(3)重點難點(4)教具媒體(5)教學過程(6)作業佈置(7)板書設計(8)教後記

4、教案項目齊全,思路清晰,內容具體,教法科學,書寫工整。

5、備課時,既要尊重教參又要有自己的獨特見解,有創新意識,不沿襲舊教案,不照抄教參、教案。提倡採用電子備課。

6、備課要適當提前,以保證教者有反覆思考、精心設計的時間,語、數、外、理、化等學科提倡超前2一3節備課,其餘國小科提倡超前1一2節備課。

四、上課

1、課前,教師要做好充分準備,上課鈴響之前到達授課教室,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教室。課堂上要嚴格掌握時間,不拖堂,不連堂,不提前下課。

2、上課時,教師要精神飽滿,衣着整潔,舉止大方,不得坐着講課。

3、教學結構合理,密度節奏和教學方法適當,每堂課講授時間一般不能超過30分鐘,研究性課程的課堂應注意探索方法,教具學具使用合理,注意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

4、教師板書要規範,字跡要清楚,語言要清晰、簡潔,速度適中,深入淺出。

5、注意組織教學,不能放任學生,不能體罰學生,不能挖苦、諷刺學生,不能隨意調課,不準提前下課或拖堂。

6、任課教師要注意指導學生的坐姿、寫姿、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和學習習慣

五、批改作業

1、作業批改要及時、認真,不得發生只給分不批改,或既不給分又不批改,只寫一個“查”、“閲”的不負責現象。

2、一般不允許學生代替教師批閲作業,教改項目經批准後,可進行作業批改試驗。

3、學生作業中凡有錯處,教師要要求學生及時改正,並給復批,對典型錯題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教師要有記錄和彌補措施。

4、作業練習要按時完成規定篇數,一週內批改完畢,要有總批,適當的眉批,並有計劃地面批。

5、根據學生程度,分層次佈置作業,規定必做和選做內容,同科作業至少應有A、B兩個層次。

6、建立優秀作業貼堂表揚獎勵制度,每學期每班至少要有二次優秀作業貼堂。

六、幫助輔導

1、教師要主動幫助學生檢查,正視和反思自我,明瞭自己想要學習什麼和獲得什麼,幫助學生尋找、蒐集和利用學習資源,幫助學生設計。

2、教師上課時,輔導要注意面向全體兼顧兩頭。

3、教師應有計劃地指導學生的課外作業,解答學生自學或作業中的疑難問題。

4、教師在課外輔導時要注意因材施教,體現分層教學,使學生得到充分發展。

5、教師要做好本學科小組的組織和輔導工作,注意激發興趣,開闊視野,培養能力,發展特長,陶冶情操。

6、教師不要佔用課間操、眼保健操給學生補課或輔導,不佔用學生睡眠及用餐時間,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7、每位教師都要建立典型學生的成長記錄袋,及時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七、考查考試

1、檢查教學效果應採用考查、考試兩種形式。課堂提問,隨堂測驗,檢查作業,單元測驗,屬平時考查;期中、期末考試,各種會考屬考試。考查由科任教師組織,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要嚴格控制考查時量和考試次數。

2、期中、期末考試屬目標性考試,考試內容要以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為依據,控制在教材範圍內,適當出現一些拓展性、開放性試題。試題要注意“雙基”,體現能力,難易度適中。

3、考試除筆試外,英語要加強聽力考試,物理、化學、生物要進行實驗技能的考試。

4、考試應進行改革。

(l)考試要逐步運用“雙向細目表”命題;命題要求格式規範,無差錯,並暑名負責。

(2)可嘗試開卷和閉卷相結合的測試辦法;

(3)國中、高中可試行單科和綜合幾個學科出題的辦法;

(4)考試除筆試外,語文、外語要重視口語(聽力)考試,物理、化學、生物、綜合實踐要進行操作技能的考試(考核)。

(5)信息技術課可採用筆試、上機操作和評價學生作品等方式進行考查。

各科考後不準張榜公佈學生成績,不準按考試成績給班級和學生排名次。

5、期中、期末考試後,學科教師要進行全面質量分析,成文備案,書面質量分析一般包括:

(1)考試情況(2)試題分析(3)質量情況(4)改進教學的措施。

6、嚴肅考風,嚴禁弄虛作假。考試前要向學生進行考紀教育,嚴密組織命題、閲卷、登分等教務工作。考試中教師要嚴格監考,凡規定上報的成績不得弄虛作假,對違紀舞弊行為要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八、總結

1、教學人員,要及時對所負責的教學工作、教學活動及時評價,總結經驗,提倡教師寫教後反思,及時總結教學得失。

2、期末每人要上交本人負責的教學工作書面總結,書面總結力求詳細,重在經驗和教訓等體會啟示方面着筆,可以是學科教學論文,也可以是課堂教學實錄,教學反思,教學故事,教育教學活動設計方案及其它個案研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