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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檢查工作方案

財務檢查是根據財務監督的總體要求,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公共組織對公共組織的賬務、實物及財務活動現場進行實地查看!今天小編為你整理了財務檢查工作方案,希望對你有用。

財務檢查工作方案

  財務檢查工作方案篇1

一、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方法

這次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召開的全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要求,適應國家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法》和財經法規的學習,認真檢查土地專項資金在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糾正管理中存在的徵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時和支出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國有土地資產的合法收益,推進資源管理向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轉變,促進國土資源管理和國土資源事業的健康發展。

這次專項資金財務檢查的原則和方法是:自查為主、抽查為輔,點面結合、突出重點,認真整改、區別對待,建章建制、規範管理。

(一)自查為主、抽查為輔。這次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採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進行,強調以自查為主,抽查為輔的原則。因此,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的基礎是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自查自糾;同時,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檢查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此次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由財務部門牽頭,相關業務部門、紀檢、監察和執法部門參加。

(二)點面結合、突出重點。這次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採取點面結合方式進行。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對所有土地專項資金包括土地資產收益(含土地基金收入)、專項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檢查的基礎上,做到重點突出。在收入檢查方面,要重點突出對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等專項收入(收益)的自查自糾工作;在支出檢查方面,要重點突出對土地專項資金使用的自查自糾工作;在管理制度檢查方面,要突出建立健全制度,以及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工作。同時,對在全國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中發現的與資金有關、尚未處理的問題也要作為檢查的重點認真檢查,並配合治理整頓辦公室進行整改,以促進檢查工作全面、有效進行,保質保量地完成。

(三)認真整改、區別對待。針對土地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立足於在查清底數、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要着重糾正土地專項資金徵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時和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同時,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採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實行自查從輕、被查從嚴的原則。對於自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凡是依法自查自糾的,可從輕處理,今後可不再作為問題提出;凡被查出的問題,包括通過上級抽查或羣眾舉報查出的問題,要依法從嚴處理:對在檢查過程中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

依法處理。

(四)建章建制、規範管理。開展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於通過檢查發現土地專項資金在徵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通過整改進一步建立健全與土地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章和制度,建立規範專項資金徵管,促進國土資源管理事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因此,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重視和加強與土地專項資金徵管有關的規章和制度建設。對按法律、法規規定該建立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辦法,要按規定認真研究,儘快制定、印發執行;對已經建立的,要在抓好貫徹、落實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和適應工作變化的要求做好完善和健全工作;特別是對檢查工作發現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分析和研究,儘快建立制度和辦法,予以解決和完善,以進一步規範土地專項資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二、檢查工作的範圍和主要內容

此次專項資金財務檢查的範圍是: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2015年各項土地收益、專項資金和土地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一)專項資金收入的種類。主要摸清本部門(單位)土地收益、土地專項收入和土地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種類;查清土地專項收入收費項目的確立、審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收費的範圍和標準是否依法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是否存在違規設立收費項目等問題。

(二)專項資金收入的徵收情況。主要是檢查各種專項資金收入的收取是否按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足額收取,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違規、越權減免專項資金收入,應徵未徵或少徵的問題;收取各項收費是否按規定使用合法的收費收據;收取的各項收費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户或國庫,是否存在違規設立收入過渡户和不按規定的時間繳交國庫(或財政專户)的問題,以及坐支、截留、挪用專項資金收入的問題。

(三)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主要是檢查專項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用途和支出範圍,專項資金項目支出預算的下達和資金的撥付是否及時,是否存在不按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使用專項資金,以及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

(四)專項資金管理情況。主要檢查各種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是否按規定建立,與土地專項資金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和辦法是否得到貫徹和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是否得到貫徹和執行等。

三、檢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這次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採取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自查自糾與上級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和自查階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部決定於9月17日召開全國國土資源財務管理工作會議,同時,部印發了《關於開展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方案》。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迅速組織制定本地區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方案,及時進行檢查工作的動員和部署。要按部《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方案》和本地區土地專項資金財務檢查工作方案規定的檢查內容、時限和要求,認真開展土地專項資金的自查工作。同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重視和加強對檢查工作的領導,成立主管廳長任組長,財務、規劃、耕保、土地利用、地籍、紀檢、監察、執法等部門參加的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得力人員成立專項資金財務檢查辦公室,具體負責檢查工作。

部將適時召開專門座談會、彙報會,抽查各地檢查工作的動員部署和自查情況。部還將印發與檢查工作有關的學習資料,供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學習、對照檢查和整改。

(二)整改和建章建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摸清土地專項資金基本情況、查清底數的基礎上,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按現行法律、法規、制度和辦法的`規定進行認真處理,按規定該取消的收費項目要堅決取消,該轉為中介收費的要堅決轉,該降低收費標準的要堅決降低;該糾正問題的要主動糾正;該立案查處的案件要立案查處。同時,做好建章建制工作。

部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檢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同時,要選擇一些大案要案認真查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已經依法嚴肅處理的,上級部門可以不再處理;對不主動依法處理的,上級部門要組織力量進行查處。

  財務檢查工作方案篇2

局機關各部門、局各直屬(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精神,繼續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制定的《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治金〔20XX〕2號)有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精神,繼續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治金〔20XX〕2號)意見和我局工作,20XX年繼續在局機關和局直屬(管)單位、局業務主管的社會團體、局直屬(管)單位管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國有企業)及社會團體範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同步開展財務檢查(包括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在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落實綜合治理、糾建並舉、注重預防的原則,繼續全面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鞏固專項治理成果,構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庫”及財務預算管理督導長效工作機制。

此次治理和檢查工作要全面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解決工作不重視、走過場問題,堅決掃除專項治理工作死角,徹底清理“小金庫”,強化整改落實,更加註重源頭防治;並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管理、銀行賬户監管、單位發票管理檢查和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規範津補貼和績效工資等財務相關工作。

各單位按照我局統一部署,12月底前完成這次專項治理檢查工作任務,以“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規範財務管理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二、組織領導

按照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的要求,我局繼續負責局機關、局直屬(管)單位、有關國有企業和社會團體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局直屬(管)單位負責其管理的國有企業、社會團體治理工作。

我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統一由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組長由衞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擔任;副組長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吳剛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為局人事教育司司長姜在暘、局直屬機關紀委書記李懷榮、局規劃財務司副司長武東;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規劃財務司預算財務處。

各單位要將已設立的“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領導小組和日常工作機構相關情況及本單位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於20XX年5月15日前上報我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重點

各單位要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特別是自查自糾“零申報”的單位,要認真組織複查。對於存在的問題要抓好整改落實,限期整改到位。各單位要注重總結專項治理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探索從源頭上根治“小金庫”的有效途徑。

四、時間步驟

我局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時間從本方案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結束,分為全面複查、督導抽查、整改落實、機制建設和總結驗收5個階段。

(一)全面複查(截至20XX年5月20日)

凡列入“小金庫”專項治理和財務重點檢查範圍的單位,都要認真組織複查,複查面必須達到100%。局機關和局直屬(管)單位的複查要結合2009年和2010年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回頭看”、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進行;有關國有企業、社會團體的複查要在2010年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開展“回頭看”。

各單位負責人對全面複查工作負完全責任,要在複查中落實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將複查情況在單位內部以會議傳達、張貼公告和內網公示等不同形式公示,承諾整改和完善長效機制時限,明確責任追究的規定,接受羣眾監督。統一樣式見附件1、附件2。

複查及重點抽查工作結束後,各單位要填列全面複查情況報告,同時填列《“小金庫”全面複查報告表》(見附件3)並附文字説明(含“小金庫”資金購買各類消費卡問題、以會議費和培訓費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問題、以假髮票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的重點説明)、《“小金庫”問題舉報核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逐級上報。上述材料必須於5月20日前報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逾期未報的視為全面複查“零申報”單位。

(二)督導抽查(截至20XX年7月20日)

我局將於20XX年5月至6月抽調專門力量組織開展對各單位複查情況的督導抽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也將於6—7月對我局納入治理範圍的單位進行抽查。

督導抽查過程中要認真梳理分析近年來治理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小金庫”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主要包括以假髮票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虛列會議費和培訓費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以資產出租和處置設立“小金庫”、虛列成本費用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購買消費卡等。

督導抽查工作重點關注範圍:

1.以前年度未接受過重點檢查的單位;

2.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出版社、報社、雜誌社和社會團體等與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有隸屬關係的單位;

3.管理鏈條較長、分支機構多的單位;

4.以前年度檢查發現財務管理問題較多和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

5.有羣眾舉報的單位;

6.20XX年以來自查自糾“零申報”,特別是複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單位。

督導抽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將從重、從嚴處理,並視情節和性質不同,進行公開曝光或內部通報。對複查不重視、走過場甚至失職瀆職的,嚴格執行問責制,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其重新複查,還將依據《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適用〈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紀發〔20XX〕20號)、監察部等4部門印發的《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

  財務檢查工作方案篇3

為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精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把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落實到財務管理工作中,進一步嚴格財務紀律,規範財務管理,提升財務質量,根據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制訂本次反“四風”財務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一、檢查範圍。

各鄉鎮教育總支、中國小、公辦幼兒園。時間20XX年度、20XX年度。

二、檢查內容。

(一)、學校公用經費撥付情況,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況。

(二)、學校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情況。

(三)、學校支出管理情況(重點檢查)。

1、亂髮亂補情況。有無亂髮福利,有無所發補助無事由無依據,有無平均發補助、份內工作發補助。

2、公務接待、用車情況。有無上下級非公宴請,有無超標準接待,有無工作日中餐飲酒,有無個人來客公款宴請,招待會議費用是否上升,招待有無菜單,是否用煙,公務用車費用是否上升。

3、違反財經紀律情況。有無白條支出,有無虛開發票、虛列支出,有無虛開發票套取資金設帳外帳、小金庫,大額支出是否規範(申報單、政府採購、通過決議、預算清單、合同、明細附件、驗收清單、決算書等)。

4、公款送禮情況。有無煙、酒、禮品、購物卡、土特產,有無擺花、擺水果、購茶葉、掛曆,有無領款單領款看望領導、看望單位外人員。

5、有無其他違反規定,違反紀律,不合程序,不合規定的支出。

三、檢查要求。

1、嚴謹細緻。要求檢查到每一張收支憑證,不能走馬觀花或抽樣檢查,要全面檢查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完整性。

2、突出重點。重點檢查違反“八項規定”,違反“四風”,違反“禁止違規發放津補貼”規定的支出。

3、全面反饋、認真整改。各檢查人員對不合規支出要指出、要記錄、要反饋;所查單位要做好整改。

4、規範提高。檢查結束後,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反思問題,從嚴規範。財會人員要嚴格把關,依法辦事,依規理財,提高財務管理能力與水平。

四、檢查安排。

1、本次檢查根據教育局的部署,由計劃財務股統一安排,組織鄉鎮教育總支會計共同檢查。檢查方式以交叉檢查為主,會議與檢查相結合,做到檢查與反饋同步,檢查與整改並重。

2、各鄉鎮教育總支會計要搞好工作安排,並準備好檢查有關工作資料。

3、檢查時間、鄉鎮、人員。

12月8日。永安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吳禕、劉昌大、曹安陸、張德深、餘學昭、夏小敏、黃志遠、章仁斌、陳金望、周琴、王祺。

12月9日。温泉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李丹、吳禕、徐青山、餘家德、陳宏鄂、李俊、商文靜、周順先、郭次兵、佘小琴、嚴正。

12月10日。雙溪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張德深、李俊、郭次兵、嚴正。

12月10日。橫溝教育。

檢查人員:李丹、李俊、曹安陸、佘小琴。

12月10日。賀勝教育。

檢查人員:吳禕、餘家德、陳金旺、周順先。

12月11日。特殊教育學校。

檢查人員:李丹、張德深、郭次兵。

12月11日。官埠教育。

檢查人員:吳禕、章仁斌、夏小敏、黃志遠、徐青山。

12月11日。向陽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李俊、曹安陸、佘小琴。

12月12日。高橋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餘家德、陳金旺、周順先。

12月12日。大幕教育。

檢查人員:吳禕、餘學昭、陳宏鄂、嚴正、王祺。

12月12日。浮山教育。

檢查人員:李丹、張德深、劉昌大、黃志遠。

12月15日。馬橋教育。

檢查人員:吳禕、章仁斌、夏小敏、黃志遠、徐青山。

12月15日。桂花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餘學昭、陳宏鄂、郭次兵。

12月16日。汀泗教育。

檢查人員:陳敏軒、章仁斌、夏小敏、黃志遠、徐青山。

12月16日。實驗中國小。

檢查人員:吳禕、李俊、夏小敏。

12月17日。鳳凰中學。

檢查人員:陳敏軒、餘學昭、嚴正。

12月17日。外國語實驗國小。

檢查人員:吳禕、陳金旺、周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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