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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代理會計工作總結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省財政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雲政發[2 0 0 4]9 3號)及《孟連縣人民政府加強和規範農村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意見》的批覆(孟政復[2 0 0 5]5 6號)的文件精神,我縣從2 0 0 5年就開始逐步清理規範全縣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同時積極探索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主要圍繞股份合作形式,開展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設置、股權界定、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並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利益共享、保護嚴格、流轉規範、管理有力’’的產權制度。現就加強和規範全縣農村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情況作如下工作:

村級代理會計工作總結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規範財務管理工作關係到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關係到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程,關係到農民羣眾的切身利益。是切實解決農村熱點、難點問題的根本途徑。針對我縣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孟連縣委、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撥付工作經費2萬元,得到了思茅市農經站、娜允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於2 0 0 5年8月在娜允鎮進行規範鄉村財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共抽工作人員4 1人,分別對娜允村委、芒弄村、芒掌村、景吭村及所轄4 3個村民小組開展了試點工作。

二、精心組織,有序推進

1.轉發了《雲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2.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出台了《孟連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和《孟連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及《孟連縣關於村內興辦集體公內事業籌資投勞管理暫行辦法》,《孟連縣關於規範村內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投勞管理的意見》。

3.明確改革目標和原則

改革目標是:對村、組集體資金和財務帳目進行“代管’’,實行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

改革原則是:堅持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集體帳目和資金全部委託代管的原則;堅持先審計後移交代管的原則;堅持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原則;堅持強化監督、優質服務的原則。按村、組分別設帳核算,資金不得互相拉用。

4.改革的具體做法

①對村、組集體資金實行了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進行了分離。即:村組集體資產一切賬目清理核查後全部移交鄉(鎮)農經站管理,從而村組有錢者不管錢,鄉(鎮)管錢者不用錢。

②村組不再設置存款賬户,不再配備專門的會計員,為保證村、組經濟業務的正常運行,村、組分別設立1名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組現金的收付、報賬和賬目公佈等工作。

③鄉(鎮)農經站實行持證上崗和會計委派制,業務上嚴格按會計制度操作,堅持強化監督、優質服務;堅持資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按村、組分設賬目,資產不得互相透支、挪用、借調和拉用。

④財務人員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認真審核,杜絕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作到帳帳、帳實、帳據、帳表、帳實五相符。

⑤對鄉(鎮)農經員、村組財務報賬員管理上,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虛作假,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⑥鄉(鎮)農經站必須自覺接受羣眾及成員代表大會和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的監督,虛心聽取來自各方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做到羣眾放心、幹部滿意。

⑦制定了備用金制度。即:村委會平時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 0 0 0元;村小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 0 0元。

⑧制定開支審批制度。即:村委會支出5 0 0元以下,由村委會主任審批,5 0 0元至l 0 0 0元由村委會集體討論通過,l 0 0 0元以上經村民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大會批准,報鄉(鎮)政府審批;村民小組支出在2 0 0元以下,由村民小組長審批,2 0 0元至5 0 0元報村委會主任審批,5 0 0元以上需村民大會討論,報村委會審批,1 0 0 0元以上報鄉(鎮)政府審批。

⑨村、組帳務實行“一季一公佈’’制度,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正確處理有關意見和建議。

三、措施有力,效果明顯

2 0 0 5年至2009在我縣推行的村級財務雙代管制度,一直得到了縣人民政府、縣委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得到了各鄉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通過村級財務雙代管,基本規範了我縣農村財務管理,結束了我縣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煙殼帳、白條帳、回憶帳的歷史,並且逐步走上了電算化。由於管理規範了,幹部清白了,羣眾也滿意了,這將對我縣農村經濟發展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截至2009年10月份,共推行“財務雙代管’’服務制度3 9個村委會、9 1個村民小組;代管固定資產3 9 8 4.7 1萬元;應收款(債權)由2005年的3 2 1萬元減少到3 0 5.5 6萬元,減少1 5.4 4萬元;應付款(債務)由2005年的1 2 4萬元減少到1 7.6 6萬元,減少1 0 6.3 4萬元;代管資金由2005年的2 7 7萬元增加到1469.68萬元。其中,代管村集體資金129.33萬元,代管村民小組集體資金1340.35萬元。

目前,我縣有2個鄉鎮實現了會計電算化管理,全縣配備代理服務機構工作人員15人。其中,有4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他都是財校或者財經類畢業的大中專生。

四、加強了農村審計

我縣在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的基礎上,加強了村、組幹部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農村“一事一議”審計,農業經濟承包合同等的審計,並將審計結果進行了公開。

五、充分發揮民主管理職能

規範“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工作流程,在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採用有效的原則憑證,説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並簽字蓋章,經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和村主任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方可入帳。讓民主理財小組參與到各項財務活動工作中,讓羣眾參與管理,參與決策,大大減少了羣眾的'各種猜疑。

六、提高財務公開質量

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普遍關心的財務活動,及時逐項逐筆進行公佈,對疑問及時給予解答,做到按月公開,公開形式以口頭公佈後,並在公開欄上進行張榜公開,公開內容包括收入及明細情況、支出及明細情況、固定資產情況等,還有各種大額舉債的使用和償還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重大事項都要進行公開。

七、定期或不定期對規範化管理財務的村、組進行檢查,瞭解情況及時幫助解決

主要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對“雙代管’’工作流程規範的檢查。對規範化管理村財務的娜允鎮向上級爭取立項配備了微機,加強了對農村財務管理人員和民主理財小組人員培訓。也逐步走上電算化管理,多渠道籌措解決部分辦公經費和辦公設備。

八、存在問題

1.隨着農村改革深入,集體收入來源和渠道減少了,發展壯大村、組集體經濟較為困難。

2.部分農業經濟合同未納入村、組集體經濟收入核算或備案,容易使部分村組以私人名義設立帳外帳。

3.目前鄉(鎮)農經站辦公設施相當滯後,農經員被有關部門借用較為頻繁,對農村財務管理的連續性勢必帶來很大影響。

4.有的地方領導重視不夠,遲遲尚未進行全面的財務清理,從而影響了“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的推行工作。

5.有的地方存在觀望態度,對“雙代管”制度不怎麼了解,甚至存在認識上誤區,認為實現“雙代管”後我們的錢就被拿走了,所以不大支持,做起工作困難較大 。

6.鄉(鎮)農經站大多數沒有專門電算化設施,辦公條件差等,工作效率較低。

7.有少數地方為了應付,存在形式,而自己村、組裏面還私下私設小金庫,從而給我們的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8.作為擔當農村財務雙代管職能的農經部門,沒有開展此項工作的專門工作經費,這是制約我縣全面規範農村財務管理的主要原因。

9.村、組報帳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務工補助及崗位津貼未能落到實處,對“雙代管”工作鞏固較難。

九、對進一步加強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工作建議

1.核定鄉(鎮)農經員,加大業務培訓力度,讓他們有更多時間、更多精力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和各項農經職責工作,切實解決農村的熱點問題。

2.建議加大全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電算化工作力度,使所有鄉(鎮)均能用上電腦和電算化軟件,提高農村財務管理

3.積極爭取農村財務管理的立項,用項目帶動各項農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