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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的作文4篇(精選)

作文1.31W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可分為國小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習的作文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習的作文4篇(精選)

學習的作文 篇1

時光易逝,一眨眼國小六年的生活已成為歷史。升入中學後,新的問題時不時向我襲來,真是讓我煩不勝煩。

自上了國中以來,新加的主科英語等就像飢餓的猛虎向我撲來,異常猖獗。由於在國小我從來沒接觸過英語,所以上了中學以後英語一直是我的心腹巨患,如果要剷除就要全力去學,將大部分時間投入英語。

除了英語外,我的最大弱項當數生物了。不知為什麼我自幼就不喜歡生物,總覺得生物課無趣,而到了上數學課、歷史課時我卻精神抖擻,十分活躍。為此,在期會考時,我生物以54分的成績名列“前茅”,期末考試又以77分的成績成為了班中的“稀有物種”。

在期末考試中,雖然説我以絕對性優勢在數學、歷史的.考試中奪得雙百,但又因為英語、生物這兩門一下子拉掉了我50多分,所以在期末考中總成績不是很好。這一直都是我的煩惱。

小説《三國演義》是我最喜歡讀的書,這本書中有個叫袁紹的説:“吾北阻燕代,南據河渭,兼沙漠之眾,南向以爭天下。”就連袁紹這樣的無能之輩都知道要想前進,必須要安定後方的道理。而我每次考試都想得第一,而每次都是後院起火——英語、生物兩科的拉分,難道我連袁紹都不如?

我如同掉入了無底深淵,煩惱如巨石般壓在我身上,我越去頂,巨石則越重。我這是在空中頂石,在我腳下沒有支撐着我的地,這幾乎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有時我想過放棄,但放棄是那軟弱無能之輩所為,我決不放棄。

現在又是一個新學期,我對學習方法、學習時間進行了改革。漸漸地我發現了英語與生物的有趣之處,我相信不久我也將“後阻生物、英語,中穩政治、語文,以數學、歷史、地理爭第一。”

英語、生物給我帶來的煩惱不久將僅存於我的學習史上,我日後會自豪地對晚輩説:“我面對煩惱沒有放棄,因此奪取了無限輝煌。”

學習的作文 篇2

我看了雷鋒的故事,這本書後有發自內心的真實感受。

雷鋒出生於貧窮家庭,小小年紀父母去世,不得不寄人籬下。但他沒有悲觀,沒有失望,而是不斷進取,並且以滿腔熱忱幫助了無數需要幫助的人,他的感人事蹟傳遍了全國。

有一次,雷鋒外出,在瀋陽車站換車,出檢票口的時候,他發現一羣人圍着一個揹着小孩兒的中年婦女。原來這名婦女從遼寧去吉林看丈夫,一不小心把車票和錢都丟了,雷鋒連忙用自己的津貼費買了一張去吉林的火車票塞到大嫂手裏,大嫂眼含熱淚地問:“小兄弟,你叫什麼名字?住哪的?是哪個單位的?”雷鋒回答道:“我叫解放軍,家就住在中國。”

難怪俗話説:“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

雷鋒幫助別人,不求回報,永遠以一顆寬容博愛的心去接受一切,他做好事不留名,永遠以一個解放軍的要求來衡量自己的所作所為。

1962年8月15日,漸漸瀝瀝的小雨從未間斷,當雷鋒正聚精會神的指揮倒車時,卻因車身撞到了平日戰士們晾曬衣服的粗木樁,而導致木樁直接砸向了雷鋒的頭部,悲劇就此發生了。

雷鋒雖然離開了我們,但他無私奉獻,助人為樂的.精神永駐人們的心中。雷鋒這個名字已經成為中國家喻户曉的一個閃光點。偉大的雷鋒精神就像火炬一樣,照亮我們每個人,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長。

我們要像雷鋒那樣,樂於助人,堅持不懈。正如他自己所説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

學習的作文 篇3

親愛的小朋友們,恭喜你們選擇了《小馬俱樂部歷險記》這部佳作!

這本書既充滿了團結、友愛、勇敢、智慧、愛心、堅韌等正能量,又是通過愛馬、養馬、騎馬、人與馬的情感互動等一系列日常生活中的細節表現出來,而且是通過一個10歲女孩的眼睛與心靈的感知表現的,因而充滿純真自然又富有童趣。讀完此書,你們當然會學到大量的有關騎馬與馬兒的知識,瞭解澳大利亞國小生生活的一個側面,更能在不知不覺中磨鍊自己的性格,有利於健康成長。

對於那些熱愛文學、熱愛寫作的同學,從本書裏學到的會更多。日常生活常常是瑣屑而乏味的,寫日記怎麼才不淪為記流水賬,怎麼選取值得記錄的生活片段,才能把日常生活瑣事寫得活靈活現、妙趣橫生;日常生活中的“口水話”在本書中怎樣變成了文學語言;怎麼才能夠既要保持日記的真實性,又要具有文學性,具有藝術感染力——這些都很值得注意,值得熟讀深思、細心揣摩。

對於中學生來説,更是學習當代英語的鮮活教材,本書作者是世界級的教育工作者,因而該書是面向全世界的少年兒童的,青少年必定要學習書中的語言表達,所以該書的英語既生動活潑,又規範地道,所使用的語言口裏説出來沒人會笑你文縐縐的,寫成作文也沒人會説這是口水話。

國中生可以作為閲讀材料,鞏固所學的詞彙句型語法慣用法,最好是讀熟,書中的大量句子可以脱口而出;高中及大學低年級學生可以作為口語和寫作教材,先看看一段中文,然後試着口頭敍述或筆頭寫一下那個場景,最後看看作者是怎麼遣詞造句表現該場景的,還要揣摩作者為何要那樣寫。堅持一年,必然大有長進。

當然啦,本書也是初學翻譯者的實戰演練場,英譯漢、漢譯英都很好;戰爭是最好的軍校!堅持譯完全書試試?

本書的特色,既是原著英文版的特色,也是這部中文版的特色。

一、整體特色

本書特色若用一個詞概括,就是“真實自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真實自然的生活畫面;

2、點到即止的景物描寫;

3、曲折有致的故事敍述;

4、真切細緻的心理刻畫;

5、任情率真的人物個性;

6、樸實真摯的情感流露;

7、平實淡遠的鮮活口語。

8、渾然天成的整體效果。

本書是日記體小説,主人公是一個9——10歲的女孩,相當於我國3——4年級學生,她記下的是自己的心路歷程,因而其寫法“我手寫我口,我手寫我心”,心裏怎麼想、口裏怎麼説,下筆就怎麼寫,全書讀起來一點兒刻意為文或雕琢痕跡也沒有,描寫的環境、景物當然也是主人公眼裏所見之物,所見、所想、所寫都完全符合該年齡段一般兒童的心理認知與表達程度。寫景的“佳詞美句”也只有這麼一句:

太陽升起在水晶般清亮的湖水上面,湖水簡直就像是一面玻璃!

請停下來想一想,這裏的“玻璃”能改成“鏡子”嗎?為什麼?我們不是常常看見“水平如鏡”,“湖水就像一面鏡子”這樣的句子嗎?

這裏當然只能用“玻璃”而不用“鏡子”!一是因為這女孩“不愛紅裝愛馬裝”,她雖然也很愛美,還要給馬兒梳粧打扮,給馬兒穿新衣戴飾品,自己平時卻不愛梳粧打扮,極少用鏡子,當然就不容易想起“鏡子”;再説當時是一大早到的野外湖邊去騎馬,心情激動、驚喜痴迷,用“鏡子”與她的個性特徵與心理狀態都不合。二是因為鏡子與玻璃雖然都倒映着天光雲影,但湖水清澈透明,玻璃也是透明的,鏡子卻不透明不像湖水。

點到即止,恰到好處!若超過這個程度,那就顯得假了,恐怕就不像是國小生寫給自己看的日記了。

寫景雖簡,故事的敍述則是波瀾起伏,曲折有致,主人公的心情也是憂(連續大雨),悲(馬兒查理之死)——喜(救回了馬兒,天晴騎馬)——大喜(參加俱樂部訓練,得獎)——憂(自己的馬兒有病)——喜(找到了理想的新馬兒)——大喜或狂喜(大型馬術比賽得獎)——憂(新馬兒表現反常)——恐懼(新馬兒可能有嚴重問題,背後可能藏着重大的祕密,其結局只有死路一條,主人公或許再也騎不成馬兒了)!往往是一波剛平,另一波又起,吸引着讀者一口氣讀下去,而且因其敍述語言真切自然,讀者就像處於主人公的生活之中,隨着主人公的喜怒哀樂一步步走下去,根本不覺得是在讀小説。

主人公艾比純樸善良、任情率真,但並非任性妄為、我行我素,其實她很懂事,肯想辦法,與人為善,待人真誠、愛恨憂喜,毫不掩飾。

二、語言特色

本書的語言,清新鮮活、簡單平實(因為必須符合人物身份),屬於經過提煉的口語體,準確、鮮明、生動、簡潔,沒有生僻的詞語,也沒有長、難句,給人以真實自然的感覺,好像澳大利亞的兒童平時就是這麼説話的,其實當然不是。除了“pig root(尥蹶子)”這個詞語是澳大利亞英語中的方言,其他的詞句都是英語世界中通用的,而且用法都符合英語的語法規範(狄更斯、海明威等大師的作品中也有病句),相當於英語中的“普通話”,因而是學生的作文和口語中都可以用的。作者很注意行文的節奏,絕沒有單調、宂長乏味的.敍述或議論,都是點到即止,一筆帶過,又接着講故事,或是吐露心曲。用語雖然簡單,但那些騎馬時、尤其是比賽中的場面描寫依然扣人心絃,並且與主人公的心理刻畫交織於一體,讓讀者也身臨其境、感同身受,與主人公憂樂與共,悲喜同心,緊緊牽着讀者的心絃。

中文版完全體現上述特徵,用的是規範的現代漢語普通話,也只用了“尥蹶子”這麼一個方言詞,並且加了註釋,以防有些同學不懂該詞。

簡言之,其語言風格應為平實淡遠,渾然天成。

平實,平易實在,猶如我們日常中經常説的那些詞句。不僅沒有馬克?吐温那樣的誇張寫法,就連狄更斯那樣的誇張都沒有;淡遠,淡淡的清香悠遠綿長,令人回味,猶如一杯綠茶。沒有戰爭、驚險、犯罪小説裏那樣麻辣的重口味,主人公極度興奮時才用了下面這個最具“文學性”的句子:

湖水中騎馬飛奔是我這一生中最精彩的一幕!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出的精彩!!!

渾然天成,是指本書的詞句都很淺易平常,單個的詞句極難找到出彩的“佳詞美句”或“格言警句”,你也看不到作者用了什麼文學技巧,但是這些詞句都用得恰到好處,構成的整體效果便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使讀者不知不覺地走進主人公的內心世界,與她同呼吸,共命運,讚賞她,牽掛她。所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華麗從樸素中來”,“最高的技巧即無技巧”——説的就是這種情況吧?

梨子的滋味,吃了才知。讀書也一樣。

親愛的小朋友們,再次恭喜你們能讀到這樣的佳作。

學習的作文 篇4

從一年級開始,,我讀了《三字經》,其中《香九齡,能温席》的故事給我留下的印象最深!

黃香小時候,家中生活很艱苦。9歲時,母親就去世了。冬天的夜裏,天氣特別寒冷,在被窩裏躺半天仍是冰冷冰冷的',很難入睡。為了讓父親少挨冷受凍,黃香就走進父親的房裏,給她鋪好被,然後鑽進父親的被窩裏,用自己的體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窩之後,才招呼父親睡下。

看了這個故事,黃香的一片孝心,真是讓我非常的感動!想想自己,更是覺得慚愧!在我們眼裏,爸爸媽媽似乎只是給我們“服務”的:做飯、洗衣服、打掃衞生、輔導功課……而我們自己呢?只要享受就好,誰叫她們是父母呢?是啊,我們現在的生活條件,已經不需要我們再去為父母去“温席”,但我們是不是也有責任和義務去回報父母呢?在父母勞累的時候為他們端來一杯熱水;認真的完成每一件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其實,只要我們一個小小的舉動,一句輕輕的問候,我們的父母就心滿意足了。

黃香,你永遠是我學習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