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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我作文500字

作文2.34W

恐怕我這一生最驕傲的時候就是5歲時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想想,“盧可”兩個字合起來不過10劃啊,當時還暗自竊喜了好久。後來外婆叫我寫媽媽的名字“乃儉”,我趴在桌上哇哇亂叫,誰發明的那麼難寫的字啊?!快到6歲的時候,我到表妹的幼兒園混了一天。有個面無表情的年輕老師教我們寫“鴨”字,害得我在2、3歲的弟弟妹妹們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我才剛剛會寫“盧可”兩個字,就讓我寫這種“天字”,老師你有沒有人性啊?

這樣的我作文500字

老師無語。

慢慢大了一點,記得學前班我的寫字作業從沒上過90分,最高的一次也就是89分,高興得我差點把本子毀容了。上了國小後,也不知受了什麼刺激,字也寫得不錯了,分數也可以了,老師表揚得也多了,老媽打得也少了(大概這就是原因吧)。

我很懶,但奇蹟的是我喜歡寫作。這是一項艱苦的工作,除非老師的話如一把尖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不得不寫的時候,我才會拿起筆桿子乖乖地寫上幾頁應付應付老師。通常我更喜歡用電腦輸入,但我總覺得開電腦太麻煩了,當然,打字更麻煩。我的腦中總是突然閃現很多靈感,但要知道,鋼筆上墨水多麻煩,找紙張多麻煩,打開電腦多麻煩,打字多麻煩!

看到數學題我就會打呵欠,這是眾多學生共同的生理反應。通常一道應用題超過5行,我就可以直接入睡了。但奇蹟總是發生在我身上,比如説參加數學競賽入圍拿獎之類的;偶爾看到數學題也會興奮,這是在看了N道5行以上羅嗦至及毫無深度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卻要寫很多字的應用題後突然看到一個判斷題的反應。

剛學葫蘆絲時,整天千篇一律地吹那幾首簡單曲子,想學《月光下的`鳳尾竹》卻死都學不會打音。某天,我的某根神經突然開竅,居然無意中吹出了打音,那個高興勁啊!一回到家我就一直吹,一直吹,不厭其煩地吹了一遍又一遍,吹得天昏地暗,天旋地轉,風起雲湧,日月無光……正吹在興頭上,老媽終於受不了了。“拜託你別吹了行嗎?!”

……

除了寫作,我還特喜歡英語。想想,一個人嘰裏呱啦地講一大堆別人聽不懂的話,那感覺該多好埃日記上再寫一大堆別人看不懂的密密麻麻的小字符,那個得意喲。重要的是,要是跟外國人講話,就能知道他有沒有罵我了。況且,死黨們都説我是典型的“崇洋媚外”,要學不好英語,我還怎麼“媚外”啊?

另外,我在此鄭重地宣佈,我喜歡唱歌。從民歌到流行歌,從兒歌到扭秧歌,無所不唱。就是有點五音不全,六音不正,不過這沒什麼,阿雅不也是五音不全麼?人家還出了一首風靡兩岸眾多小DD小MM的《銼冰進行曲》呢!

我喜歡往耳朵裏塞兩個小喇叭,不是為了趕什麼流行,只是覺得冬天戴這玩意兒挺不錯的,又能保暖,又能聽歌。所以我還是要聲明一下,我不時尚——在身上掛一大堆丁零當啷的小玩意兒能把我吵死;我不酷——夏天穿厚厚的襪子厚厚的球鞋能把我憋死;我很貪玩——在下雨天的時候總是用腳濺起一朵朵水花;我很無聊——看新聞聯播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説了半天,也沒談到我的長相,不談也罷,我本來就沒什麼特別的。從小就聽大人説女大十八變,直到現在才知道,原來不是每個人都會越變越漂亮的。我有着運動型的黝黑皮膚,卻戴着一副極不搭調的粉色眼鏡——老媽喜歡粉色,另外,我還有一點點嬰兒肥,不管怎麼打扮,都是一個樣。班上總是有打扮得清純可愛俏麗無比的女生,有時我也穿上一些看起來比較“時尚”的衣服,通常能換來一句比較禮貌的“家庭主婦”,這我已經滿足了,還好,沒有叫我“歐巴桑”。

排除掉在家不做家務頂撞父母酷愛看電視並希望以後的職業就是看電視外,我基本上算是個乖寶寶的,至少是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不隨地吐痰,不爬樹不搞破壞,不惹是生非,每天的作業都認真完成,大多數做值日都不偷懶,考試的時候眼睛都不敢往旁邊斜一下,哪怕看錶都不敢。

……我是個沒完沒了的人,鑑於手指抽蓄過度,就最後説一句吧:看了這篇文章,如果你還不喜歡我,那我不得不告訴你,你真是太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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