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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品味滿分作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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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品味滿分作文7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品味滿分作文七篇

品味滿分作文 篇1

樓主:各位帥哥靚妹們,在下今日又出糗了,當我漫步在樣園的林蔭大道,獨自一人孤獨惘悵之時,忽有一身影從眼前掠過,抬頭,一雙特步板鞋,一條嘻哈運動褲,一件寬鬆T恤衫外加一頭飄逸長髮,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嗎?於是我用光速飛奔到她身後,照準後腦勺就猛地把她的頭摁了下去,結果,那人一臉驚愕,轉過頭來,我被霹靂到了:認錯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樓跟貼:唉,沒辦法,現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個打扮,你這樣的“驚歷”我深有同感。現代人都愛追求時尚,看到哪個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熱褲,走在路上個個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劇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陳冠希的“豔照門”事件餘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門熱”,不管是娛樂圈的“魔術門”還是政治領域的“收錢門”,都產生了“蝴蝶效應”,除此之外,似乎給明星的粉絲團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熱門,比如李宇春的玉米們,張峻寧的檸檬們,韓庚的庚窩們等等,不勝枚舉啊……

二樓跟帖:樓上的,話不能這麼説,像我身邊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風,特立獨行的人,現代人是講究時尚,像現在我們説的“囧”字就引發了不少爭論,很多網絡語言也都風靡全球,當時尚成為一種潮流,我們也不能跟着別人亂鑽啊!王菲穿燈籠褲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媽們也不能覺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無顧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紀缺的是什麼?異類嗎?不,是創新,周杰倫一開唱,時尚風與傳統風相結合的熱潮便席捲而來,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種時尚,還有,劉謙也憑着自己不同於他人的魔術表演風格而引發了另一種時尚……

樓主回帖:多謝各位光顧,本主讀罷兩位高見,確是深有感觸,如今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美與醜、雅與俗、好與壞交錯雜陳。創新與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些時尚如過眼雲煙,有時時尚會沉澱為經典,像前幾日央視播出《傾城之戀》後又掀起一股張愛玲熱,如此可見,時間自會證明一切,在我看來,時尚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髮生變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方為“尚”!

品味滿分作文 篇2

時尚,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義o南唐後主李煜酷愛小腳,裹小腳成了當時女性的時尚,並一直延續到上世紀初;今天,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中,LV的包包、保時捷的跑車、一擲千金的燈紅酒綠成為了一種時尚o但這種時尚僅僅是由氫和氧兩種元素構成的新的物質而已,經不起人們的品味,虛華時尚的背後是更加空虛的心o真正的時尚應該猶如一壺上好的觀音,經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沖泡依然能夠沁人心扉,耐人品味o人世間,千變萬化而又亙古不變,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經得起品味的莫過於歷史了o王侯將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罷,在歷史的長河中不過是滄海一粟o時尚在變化着,不變的卻是歷史,品味歷史便是品味最長久的時尚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進哥薩克的故鄉,看一眼由因為不願意世界上再出現第二座類似建築而被沙皇挖掉雙眼的設計師設計出來的克里姆林宮,親吻一下半個世紀前把成千上萬優秀的俄羅斯兒女直接送上前線的紅場o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克里姆林宮美麗依然,紅場上似乎還回蕩着雄壯的《莫斯科保衞者之歌》,伏爾加河默默地記錄着這裏所發生的一切o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爾加河在向我們靜靜地訴説着拿破崙的大軍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嚴寒之下的;博克元帥又是如何從莫斯科退去的,雖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團軍羣已經看到了克里姆林宮的尖頂o她又在向我們訴説着蘇聯紅軍的19次斯大林突擊,從莫斯科到基輔,從華沙到維也納,從貝爾格萊德到柏林,一百萬的蘇聯紅軍長眠在了異國的土地上o一百萬優秀的蘇聯兒女帶來的是大片慘遭戰火蹂躪土地的解放,帶來的是紅場上19次的禮炮,帶來的是一個從戰火中重新站立氣啦的蘇聯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進古代巴比倫王國,走進號稱世界八大奇蹟之一的空中花園,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剛從河裏釣上來的魚,吃着巴格達盛產的椰棗,呼吸者從歷史深處刮來的風o雖然今天的伊拉克戰火不斷,雖然生活在厚重歷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為生存而掙扎着,雖然揮舞着軍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戰火中灰飛煙滅,但伊拉克人民的鮮血和淚水依然記錄着她的歷史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進耶路撒冷,看一眼這座誕生了世界兩大宗教的聖城o走進阿克薩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強大異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蘭世界齋月的肅穆o還要走進飽受苦難的猶太人心中的聖地——哭牆o感受能夠將全世界猶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夠在五次中東戰爭中都能反敗為勝的神奇力量,還要走進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猶太人的知恩圖報o耶路撒冷,猶如從歷史中走來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們在互相殘殺,留給後人的只有千年一歎o

歷史是永久的時尚,是最經得起品味的時尚,是亙古不變的時尚o我夢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羅河、泰姬陵、瑪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歷史,品味時尚o

品味滿分作文 篇3

在我每天上學的路上,都要經過幾家咖啡屋,看見那半閉着的門裏有着一座假山和優雅的環境使我再也忍不住了,並請求媽媽選個日子帶我去光顧一下.

我期盼已久的日子終於來到了,今天媽媽帶我來到了鼎鼎咖啡屋,門口的裝飾就吸引了我,只見"鼎鼎咖啡屋"這五個大字是用綠色的燈泡組成的.五個字的下方是幾幅咖啡,冰淇淋的圖片,我與媽媽進了咖啡屋.咖啡屋裏十分幽雅,我們找了個靠窗口的位置,因為這裏可以透過窗户看到外面的風景.我們點了一杯咖啡,冰淇淋和一袋爆米花.不一會兒咖啡上來了,我抿了一小口,呀!真苦,我第一次喝咖啡,才知道咖啡比我想象中的可口飲料難喝那麼多倍.可我又喝了起來,儘管有點苦,但我不怕,我多喝了幾口,咖啡也沒第一次那麼苦了,我漸漸習慣了那種苦味.我躺在沙發上閉上眼睛,喝了幾口咖啡,聽優美的鋼琴聲,心想:其實生活就像一杯苦咖啡,沒有華麗的外表,它只擁有種種困難和挫折有時會讓你覺得生活暗淡無光,不過單單擁有甜,一定也會索然無味.只要你耐心去體驗,你就能品味出它別樣的意藴,那樣,生活才會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怎麼樣?你要不要也來一杯苦咖啡.

品味滿分作文 篇4

當人們的血脈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飲料時,似乎再有哦沒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詩意地流淌的蹤跡。 當人們恣意地將頭髮燙染得捲曲蓬鬆,五彩斑斕時,似乎大家忘記了自己原本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的秀髮。 當人們開始將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體”、奇形怪狀時,似乎特立獨行成了時代的標籤。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漸漸讓步於時尚裝扮。 當人們以車代步,進入了電動馬達四輪的新紀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閒庭信步,邊走邊欣賞,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擁攬。似乎沒有人用腳步去丈量腳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與自然的厚實。 當人們用電郵、用短訊、用視頻支起了整個地球村,網住了這個偌大的城市,似乎人們丟失了驛寄梅花,魚傳尺素的期待與盼望。鴻雁飛過,絲毫沒有等待的不安與渴望。咫尺與天涯丟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別離般的重量。 當人們開始流行在飯店吃年夜飯,一家人聚在喧鬧的酒店大廳時,人們似乎沒有發現少了一份緊密,少了一份擁擠的温馨。沒有了忙忙碌碌的籌備,便少了互相幫上一手的暖暖之語。沒有了鍋碗瓢盆的鏗鏘交響,便聽了過年的“滋味”。只是吃頓飯,那還何需在外遠遊的人風塵僕僕地趕回嗎? 當人們在電視前津津有味地觀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選秀節目時,時尚的魔力將戲曲民樂從人們的耳朵裏驅逐出境。 當人們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誇虛假的“青春文學”時,海子的眼淚便成為他們炫耀自己“博學”的家珍。而那些關於生命與愛的性靈,便被巨大的商業浪潮湮沒在泛黃的紙上。 當人們再也沒有閲讀經典的習慣之時,這個由時尚照亮的世界是否會透徹明亮? 我們,義無反顧地沉浸在時尚的大潮中。 我們,也在義無反顧地遠離經典傳統之美為我們鋪設的沙岸。我們,只能無助地掙扎。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

品味滿分作文 篇5

時尚,我們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讓自己不落後時尚。讓自己有一個特點。可是,時尚真正的含義是什麼?是人們不想被別人看不起,被別人嘲笑,只是為了追上別人的步伐,學別人。這和跟屁蟲有什麼不同?

品味一下時尚,時尚有表面上的裝飾,有其他的裝飾,也有內心的不同,反正時尚就是與普通人不同。追求另類。這是為什麼?其實是為了與別人的步伐一致,和別人站在一起,不落後別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時尚的人稱作“不懂時尚的人”。正是人們害怕這個稱號,害怕落後社會,只好和他們一樣。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如此罷了!

我們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時尚?難道不追求不行嗎?我覺得追求時尚其實只是被時尚的開發者玩弄了。他們開發時尚其實是為了讓我們追隨他們,讓他們覺得我們很蠢。因為我們看到稀奇的東西就會去看看,一旦覺得好,便會想擁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這樣,也會忍不住去跟隨一下。最為時尚的開發者,他們便會覺得好笑,覺得光榮。因為他們覺得我們蠢,覺得自己是時尚的首領,很自豪。

為什麼我們要跟着別人?有着自己的特點不好嗎?追着別人,往往會丟失自己,丟失自己的人格,丟失自己擁有的特點,這樣,我們只是一個學別人的機器人。沒有任何特點。這樣,大家都是一樣的行動,一樣的想法,一樣的思維,全世界都一致的話,這還是高級動物的領土嗎?

作為地球上的高級動物,人類,我們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不能因為有人領導一羣人,而那個誘餌很新奇,很有誘惑力,就追隨他們。因為這樣,我們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級動物還要笨。我們也可以有自己的團隊,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團隊,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間。和自己一樣的人生存在一起。這樣,生活就有了意義,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們要有自己的思維,有自己得想法。我們不要因為人多就與他們一體。我們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則。只有自己選擇,才能生活。沒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見,你再厲害,也無用武之地。

追求時尚,應根據自己的喜好,不能因為人多就去追求。

品味滿分作文 篇6

“踢踢踏踏”的拖着一雙拖鞋,在陰暗的地下室中摸索着前進。握在手中的手電筒隨着我的步伐晃動着,低調的黃色的光,點亮小小的一片黑暗。另一隻手所觸及到的是還沒有貼上壁磚的牆。那種凹凸不平的感覺從手心慢慢傳入我的心底,牆的紋理似乎帶有絲滄桑之感,想極了我要找的那本書——《神話》。

已經記不清買書的時間了,卻還能想起這本書不是我買的,只是我爸看着不錯,便就付了錢。對於尋找它的目的,再也不會是當初的好奇。

閒暇時到書店看書,總能發現裏櫃的書櫃上擺放着各式各樣的書籍。顏色的統一和版式的相同總是讓我很驚訝:都是硃紅色的底襯,封面上印着三個或五個的燙金大字,彷彿是古代紅瓦樓房的構欄相刻,精美至極。只是可惜每本書都是被塑料書皮給包裹着,那些書裏洋溢着墨香的內容,也只有“書”自己知道……

家裏那本陳置的書是否也是如此?

為什麼我現在還是未見它的蹤影。

昨日,書店裏的那些精裝書少了一本,我的同學在班裏展示了它。從未曾改變過的硃紅色封面,燙金的大字號不掩蓋的展示着它的華麗光彩。

他驕傲的向其他同學炫耀着這本書,同學們望着書的那雙眼睛中流露出了嚮往和羨慕。

我瞥了一眼書名,也是《神話》。

在書店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望過這本書,天馬行空的幻想着它裏面所講述的內容是什麼?幻想它的編作者給它述寫了一個怎樣的故事?

人們把我們古代的神話故事比作一顆永恆不朽的星,一顆以千百萬古代勞動人民汗水凝聚而成的星。天真的想像與美好的希望在他們淳樸的筆下編織。

日日夜夜的思索化作心中不滅的筆,滴滴辛勤的汗水凝做張張紙業,以“淳樸”作為靈感的來源。

我喜歡書,書中的神話。

卻不喜歡多人獨捧一人式的張揚。

也許當你發現自己心中最真的那一面,不需要過多的修飾,你就有了屬於自己的“神話”。

神即是人。

只可惜,那本多年以前的書依舊沒有尋見,我關上了手電筒,走出了地下室。

品味滿分作文 篇7

米開朗琪羅窮盡一生的心血為人們奉獻出精美絕倫的作品,可是隻有他自己才清楚光榮背後的苦難。

為了與教皇尤利烏斯二世和睦相處,米開朗琪羅必須聽從他任意擺佈。尤里烏斯二世為了讚揚自己的豐功偉績,命完全不會銅鑄工藝的米開朗琪羅為他造一造一座巨型銅像。米開朗琪羅反抗無效,只好從頭學起。

為了工作,他住在一間環境很糟糕的小屋裏。屋子中只有一張牀,卻要容納四個人睡覺。禍不單行,信任的助手又偷盜自己的錢,米開朗琪羅與助手鬧翻了,把他們掃地出門。接着,那個銅鑄匠又暴露了自己的無用——他並不精通鑄銅。工程一次又一次失敗,米開朗琪羅的健康受到嚴重的損害。可他並沒有放棄,依然是夜以繼日地工作,自己獨自潛心研究。

終於辛苦的勞作完成了,尤里烏斯二世的銅像於1508年2月落成。可惜結局是可悲的:銅像在1511年2月毀於尤里烏斯二世的敵人之手,僅在教堂正門前立了四年。可米開朗琪羅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卻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羅曼羅蘭用他充滿激情的筆調帶我認識了一個除藝術大家身份之外的一個米開朗琪羅,我也會銘記他在困難面前的勝利者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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