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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

作文1.95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為記敍文、説明文、應用文、議論文。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

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1

今天我和媽媽一起去菜場買菜,菜場裏可真熱鬧,路的兩旁也都擺滿了小攤。各種叫賣聲此起彼伏。我好奇地東瞧西看,突然我的視線被路邊的一隻大公雞吸引住了。

這隻大公雞在陽光的照耀下可真漂亮啊:一身光滑透亮的羽毛,如同披上了一件五彩衣。火紅火紅的雞冠豎在頭頂上,像一團燃燒的火焰。橘黃色的小嘴巴,尖尖的。它雖然很美,可卻讓人感覺毫無生氣。原來它粗壯的雙腳被牢牢地粘在一塊板上,猶如分開的枝丫。在幾次努力振動着大扇子似的翅膀想掙脱卻徒勞後。大公雞無奈地耷拉下了腦袋,轉動着一雙圓溜溜的小眼睛,彷彿透露着無限委屈。

看到這裏,我忍不住問媽媽:“媽媽,那個人幹嘛把大公雞粘在板上呢,它多麼可憐啊!”

媽媽歎了口氣説:“他是為了推銷他的粘老鼠板。”哦,原來是這樣,望着旁邊那個賣粘鼠板的人講得眉飛色舞,唾沫橫飛,我卻非常討厭他。本來滅老鼠是應該人人提倡的。可是他為什麼要用這種形式來做廣告呢?難道非要犧牲大公雞的自由才能證明他的產品好嗎?要知道,大公雞也是有靈性的。如果讓他把自己的雙腳也牢牢粘在板上,讓他嚐嚐失去自由的滋味,他難道會好受嗎?一路上,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的腦海裏一直閃現着大公雞可憐的樣子,我彷彿聽見了它的吶喊聲:“人類啊,你們怎麼那麼殘忍,我們動物也是你們的'朋友啊!

我多麼希望能夠自由自在地走在陽光下,和我的家人們一起快樂地追逐嬉戲啊!”

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2

我有一個朋友叫朱哲倫,我一向來都非常信任他。

我聽他説:“梅城的四驅車馬達非常好,轉速快。”我心想:如果我的四驅車能向風一樣穿梭自如,那我就能從小店老闆領取一件獎品了。

我的心怪癢癢的,於是取出我的私房錢,當面給了他50圓錢,請他買一個最好的馬達。

過了兩個月以後,朱哲倫來到我家,給了我一個馬達,上面還有幾條刮裂的痕跡。他對我解釋説:“這是我給他刮裂的,因為這樣才能散熱。”我信以為真,還陪笑臉説:“謝謝你了。”

“這馬達好嗎?”朱哲倫問。

“只要你買的東西,肯定是好的。”我客氣地説。

朱哲倫狡猾地笑了,接着説:“那我幫你保管馬達保管了這嘛長時間,你是不是要給我保管費?!”

我想來想去,覺得很對,別人幫我買了馬達,又幫我保管了那麼長時間,的確應該給他一點錢。於是,我又給了朱哲倫20圓。他拿過錢就拍拍屁股走了。

過了幾天,我覺得車子裝上這個馬達跑得很慢,於是,我帶着朱哲倫給我的馬達,到馬達專賣店,找服務員問價格。

服務員看了看馬達果斷的説,“這是一個報廢的馬達,在我們店裏只賣兩圓錢。”我聽了這話差點栽了一個跟頭。我問服務員:“阿姨請……請仔細……仔細看看。”服務員又看了看説:“沒錯是2圓錢。”

我當時想:朱哲倫虧我還這麼信任你,你真是一個大騙子,你怎麼能這樣騙我……

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3

我有兩個姐姐,她們老是合夥欺負我。你看,在我姥姥過生日時,她們又拿我開玩笑了!

那天中午,吃晚飯之後,兩個姐姐叫我出去玩。我當然高興,便乖乖地跟她們走了。

我們玩的是捉迷藏,我來捉,她們藏。兩個姐姐藏到了一間空房子裏。裏面又暗又潮,還經常有老鼠出沒。他她們知道我不敢進,就故意藏到了裏面。可我呢?連找都沒找,直接回家了。我以為我把她們甩了,就非常高興。

誰知,我的一舉一動都被她們看的一清二楚。兩個姐姐就到門崗打電話,接電話的是大姨,她們説:“大姨,暢暢回家了沒有呀,我們説好了玩捉迷藏的,後來卻找不到她了,如果她在家就趕快讓她下來吧。”等我被大姨批評了一頓後,我低着頭下去了。

讓我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兩個姐姐竟然不在門崗,也不再樓下,整個小區空無一人,就連小花園裏的草叢中,我都找了,可不見半個人影。我知道,這次如果我再回去,姐姐又一次打來了電話,那我可就不光是挨一頓批評了,可能,全家人都會責怪我的。我在小區裏轉悠了約莫半個小時後,我也學姐姐往家裏打電話。可電話偏偏沒人接!我有冒着“生命危險”上了樓。

我剛一進門,姐姐又來電話了,我被嚇出了一身冷汗,大姨接完電話後氣得連話都説不出了。大姨一把抓住我的手,説:“這次我陪你一起下去,我倒要看看她們對你使了什麼‘花招’。”

我和大姨下去之後,姐姐們正好就在門崗,我這次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兩個姐姐裝着可憐的樣子向大姨訴苦。我一張嘴也説不過兩張嘴,無論我怎麼解釋大姨就是不相信我。

最後,我又被大家罰寫了一張檢查。天吶,這又不是我的錯,這檢查我怎麼寫呀!

一件氣憤的事國小作文4

從小到大,我遇到的事有很多。快樂的、難過的、高興的、委屈的……可讓我真正感到氣憤的事卻很少。慢慢地、仔細地回憶,猛然想起三年級發生的那件事讓我非常氣憤。記得那還是三年級上半學期,因為每週的座位要輪流調換,所以那周我和馬煜昕坐在了一起。平時我和他關係不錯,所以一直以來我們都是和睦相處。可那一天發生的事讓我們的關係有了變化。那是星期三下午的最後一節奧數課上,馬煜昕趁老師不注意,偷偷撿起了掉在地上的半截粉筆,藏進了自己的課桌裏。等到老師讓我們自習時,他又偷偷拿了出來,在老師的眼皮底下玩了起來。起先,只是捏在手裏,接着就在課桌裏磨了起來。本來這一點兒都不關我的事,可我是小幹部啊,怎麼能看着同桌不認真上課而不管呢?於是,我小聲地勸他:“馬煜昕,別玩了,認真上課。”可他根本不理我,還叫我別煩。我急了,拉了拉他的袖子,可他還是若無其事的玩着,還氣勢洶洶地對我説:“我幹什麼關你什麼事啊?”我對他説:“雖然你的奧數學得好,但也不能驕傲不聽課啊!

”馬煜昕聽了好像有點不高興了,於是拿了支鉛筆在我眼前晃來晃去,嘴裏還嘟囔着“你再煩,再煩,叫你煩……”我躲了又躲,閃了又閃,卻沒能躲過去。鉛筆從馬煜昕的手裏滑了過來,正好戳到了我的眉心……事後,我心想:我是一名班隊幹部,同學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我有責任、有義務幫助他。可是在馬煜昕這件事上我很氣憤,因為我非但沒能幫到他,自己還受了傷,我的眉心至今還留着一個鉛筆印記。我為自己沒能幫助到同學而感到氣憤。我希望馬煜昕能明白,我是真的想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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