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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衣服的作文500字4篇

作文2.36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敍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衣服的作文500字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衣服的作文500字4篇

衣服的作文500字 篇1

去爺爺家時,眼睛餘光偶然瞥到那個山坡,驚奇地發現,山坡的衣服,換了。

冬季時,它主要穿焦黃的褲子,深綠的帽子,棕黃色的棉衣,鞋子也呈灰白色,邋里邋遢的,像一個淘氣頑皮的熊孩子。山上長的也只是奼紫嫣紅中略帶焦黃的狼毒花和摸了會受傷的枯紫荊藤,和乾枯了的荊棘灌木。

對比冬季的蕭條,温柔的春天可不一樣了,狼毒花敗了,枯紫荊斷了,荊棘灌木還在,卻罩上了翠綠布幔子。青草彷彿是一夜間從地上冒出來的,蓬蓬勃勃,配上星星點點的鵝黃蒲公英與引人注目的虞美人,簡直就是度假勝地。

變化最大的還要數樹木了。橡樹幾個月前還滿身漆黑,本似許多張牙舞爪的黑怪物,現卻爆出了點點新綠的嫩芽。幾場春雨過去後,新芽便會長成隨風搖曳的嫩枝,它宛如一個個新生嬰兒,雨露便是天降的母乳。最難得的是,那個被我用鏽鋤頭劈得差不多活不成了的朽木樁,竟長出了一根淺綠的枝條!這不得不説是個大奇蹟。我請妹妹來看,她也驚歎道:“哇,這節快被你劈碎而且被白蟻啃的差不多的朽木,竟還頑強地長出一根嫩枝!太神奇了!”但最受我關注的,是那棵老枝虯髯的狐尾鬆。喏,就是在一塊石頭後的那棵,怕都已經一百多歲啦!新生與成熟的松針交替重疊着,有着非常強的層次感;深褐樹幹和稍淺的枝條,猶如老天龍,纏於枝幹。每逢雨後,它周圍總有許些煙霧,給它平添了幾分仙氣。

山坡的衣服,換得恰到好處,畢竟,這是希望的顏色。花草樹木,使山坡更加動人,也使春,變得更加生機勃勃!

衣服的作文500字 篇2

父愛如山,母愛如水。母愛易於言表,父愛深沉。

記得我上幼兒園的時候,爸爸生了一場大病,不僅把家裏的積蓄都花光,還欠了一大筆債。媽媽因照顧爸爸,工作也沒了,家裏斷了經濟來源,生活十分拮据。

爸爸出院後沒多久,快要過年了,不懂事的我看見其他小朋友都買了新衣服,便嚷着讓媽媽給我買。媽媽皺着眉頭,苦笑着説:好,媽媽給你買,過年時肯定會讓你穿上新衣服。”我聽後高興極了,蹦跳着出去玩了。

幾天後,媽媽笑眯眯地對我説:來,欣欣,試試你的新衣服。”我一聽説有新衣服穿,別提有多高興!啊!多麼漂亮的衣服!”眼前一片粉紅色。胸前配着鮮豔的圖案,而且還是裙襬式的。我迫不及待地讓媽媽給穿上新衣服,站在鏡子前照了又照。從鏡子中看到毛衣上繡着兩隻小兔子,其中一隻是灰白色的,兩隻眼睛亮閃閃的。趴在綠茵茵的草地上津津有味地吃着鮮紅水嫩的蘿蔔;另一隻是純白色的,兩隻耳朵直直地豎起來,好像十萬八千里外的聲音也要聽見,脖子伸得老長,向遠方望去,像是給吃蘿蔔的兔子放哨。

過了一會兒,身體虛弱的爸爸把我叫到他的病牀旁,語重心長地説:欣欣,你身上穿的這件衣服是你媽媽沒日沒夜,一針一線地給你織的。你媽媽為你付出的太多了,為我們這個家付出的太多了,你要聽媽媽的.話。”我回頭看着媽媽瘦弱的背影,熱淚不禁霸佔了整個眼眶。此時,我覺得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現在,那件毛衣雖然已經小了,不能穿了,但是我仍然把它當作寶貝似的珍藏起來,因為這件衣服承載着媽媽的愛。每當我看見它,眼前總會浮現出媽媽在昏暗的燈光下給我織毛衣的情景。

衣服的作文500字 篇3

在一個晚上,小兔子花花穿着媽媽給它買的睡衣睡着了。

突然,花花醒了,説:“是誰在喊我的名字?”“是我。穿在你身上的睡衣。”“你居然會説話!”“對!從現在起,我是你的小兵,你是我的主人。你有什麼願望我都可以幫你實現!”“不信。除非別讓我去東方紅上學。老師也會表揚我,又可以學到知識,在家不用做作業,又能被老師表揚!”“OK!”睡衣喊到,接着又喊魔語:“咕嚕咕嚕,尾巴動起來,魔鏡!”突然,花花的手直髮光,鏡子也出現了。“你到鏡子面前照照。”睡衣説。花花照了個可愛的樣子,不一會另一個花花跳出來了。睡衣説:“這個是代表你上學的機器,它所學的都會給你!我們進到鏡子世間吧!”

到了鏡子世間裏,哇,太美了!睡衣説:“你答應做我的主人了吧!”“好。”“那你籤你你的名字!”花花看都沒看就簽下了它的名字。

“哈哈!你被騙啦,我其實是隻怪獸,變成睡衣來來騙你,你只要答應並簽下名字當主人並實現了你的願望,那你的命就是我的啦!”睡衣説完就把魔鏡砸破走了。

與此同時,鏡子裏黑漆漆的,鮮花凋謝,枯枝敗葉。年輕可愛的花花一瞬間就變成了蒼老不堪的老太婆。“你····給··給··給我··回來!”老太婆結巴的嘶啞的大叫。可是誰能聽見!老太婆心想要是我不貪心就好!哎——!在牀上的機器人也變成老鼠跳走了。老太婆花花才6歲就變成100歲老死了。

它後悔也已經來不及了。

衣服的作文500字 篇4

乍一看這個題目,有點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我不懂什麼?為什麼不懂?在沉思,在搜索大腦中殘存的記憶。終於,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我挖掘到“時尚”這個名詞。

經過查字典得知,時尚就是在特定時段內率先由少數人實驗、預認為後來將為社會大眾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樣式。簡單地説,顧名思義,時尚就是“時間”與“崇尚”的相加。在這個極簡化的意義上,時尚就是短時間裏一些人所崇尚的生活。這種時尚涉及生活的各個方面,是一種大眾化的行為。

對於我們這些天天啃書本的人而言,為了能考上理想的高中甚至可以説考上大學的學生,時尚這個名詞本應八竿子打不着,但從今天看來,全然相反。學生都開始追求時尚,崇尚所謂的明星。 完全沒有自主性,也就是“隨大溜”在他們眼中,追求時尚是一門“藝術”。

而我認為,模仿,崇尚時尚只是一中盲目的追隨,而時尚的最高境界應該是從一撥一撥的時尚潮流中抽絲剝繭,取出它的本質和真義,來豐富自己的審美與品位。追求時尚不在於被動的追隨而在於理智而熟練的鞭策。

時尚是個包羅萬象的概念,它的觸角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們一直對它爭論不休。也有許多人意識到,人類對時尚的追求,促進了人類生活更加美好,無論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質上的。這也是對的。

不過一般來説,時尚應帶給人的是一種愉悦的心情和優雅、純粹與不凡感受,賦予人們不同的氣質和神韻,能體現不凡的生活品位,精緻、展露個性。

上面的內容應是我自己認為和總結的時尚,但是,在我寫這篇文章的同時,我是不是也不“時尚”,一點也沒有導出時尚的真正意義?我不得而知……

驀然回首,我還是不懂時尚……

標籤: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