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8年註冊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整理好一些重點只是考點,這樣才方便進行復習工作,以下是小編跟大家分享2018年註冊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2018年註冊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1.一般認為,合同的形式可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產生依據劃分,合同形式可分為[法定形式]、[約定形式].

4.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當事人約定採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為原則的。

6.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採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則的理由是:[合同本質對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場經濟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國際公約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電子技術對合同形式的影響].

8.合同的形式是當事人意思的[載體].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務完成後由於發包人拖欠工程款而發生糾紛,但雙方一直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應當認定該合同[已經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體現是[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

11.合同的首要條款是[標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數量主要體現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對於強制性的標準,當事人必須執行,合同約定的質量[不得低於該強制性標準].

14.在合同中,當事人沒有約定質量標準,如果沒有國家標準,則依[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則依[地方標準]執行;沒有地方標準,壩0依[企業標準]執行。

15.建設工程中的質量標準大多是[強制性的質量標準].

16.確定合同當事人是否適當履行合同的依據是[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17.合同當事人希望通過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則必須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因為仲裁是以[自願]為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