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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師: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因素分析法是指對可能導致風險發生的因素進行評價分析,從而確定風險發生概率大小的風險評估方法。本文內容闡述了建築火災風險評估在確定評估方法時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和基本流程。

消防工程師: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一、評估目的

按照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

所謂一般目的的評估是指建築的所有者、使用者自身出於提高建築消防安全程度的需要,採取建築火災風險評估方法,更為精細地管理建築消防安全問題。主要包括:①查找、分析和預測建築及其周圍環境存在的各種火災風險源,以及可能發生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並確定各風險因素的火災風險等級;②根據不同風險因素的風險等級,結合自身經濟和運營等的承受能力,提出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對策與措施,為建築的所有者、使用者提供參考依據,最大限度地消除或降低各項火災風險。

所謂特定目的的評估是指建築的所有者、使用者根據消防法規的要求必須進行的建築火災險評估。特定評估時,消防部門通常會提出一系列要求,有時也會制定參照的方法和標準。除了包含一般目的的評估內容外,對所有者、使用者的經濟和運營承受能力的判定需要與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協商。對於存在高風險的建築,消防主管部門有時可以根據情況採取停產、停業、停止運營等強制措施。

二、評估原則

在建立建築火災風險評估指標體系時,一般遵循如下原則:

1)科學性。

2)系統性。實際的分析對象往往是一個複雜系統,包括多個子系統,因此,需要對評估對象進行詳細的剖析,研究系統與子系統之間的相互關係,最大限度地識別被評估對象的所有風險,這樣才能評估出它們對系統影響的重要程度。

3)綜合性。系統的安全涉及人、建築、環境等多個方面,不同因素對安全的影響程度不同,因此,分析方法既要充分反映評估對象各方面的最重要功能,又要防止過分強調某個因素而導致系統失去平衡。風險評估應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情況,對於同類系統應採用一致的評估標準。

4)適用性。風險評估的方法要適合被評估建築的具體情況,並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三、評估內容

1)分析建築內可能存在的火災危險源,合理劃分評估單元,建立全面的評估指標體系。

2)對評估單元進行定性及定量分級,並結合專家意見建立權重系統。

3)對建築的火災風險做出客觀、公正的評估結論。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對策及規劃建議。

四、評估流程

(一)信息採集

在明確火災風險評估目的和內容的基礎上,收集與建築安全相關的各種資料,包括建築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消防設施、滅火與應急救援預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等。

(二)風險識別

開展火災風險評估,首要任務是要確定評估對象可能面臨的火災風險主要來自哪些方面,將這個查找風險來源的過程稱為火災風險識別。火災風險識別是開展火災風險評估工作所必需的基礎環節,只有充分、全面地把握評估對象所面臨的火災風險來源,才能完整、準確地對各類火災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判,進而採取有針對性的火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將評估對象的火災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通常認為,火災風險是火災概率與火災後果的綜合度量。因此,衡量火災風險的高低,不但要考慮起火的概率,而且要考慮火災所導致後果的嚴重程度。

1.影響火災發生的因素

可以説可燃物、助燃劑、火源、時間和空間是火災的五個要素。

消防工作的主要對象就是圍繞着這五個要素進行控制。控制可分為兩類:①對於存在生產生活用火的場所,即將火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控制的對象是時間和空間;②對於除此之外的任何場所,控制不發生燃燒,控制的對象是燃燒三要素,即控制這三要素同時出現的條件。

在非燃燒必要場所,除了生產用可燃物存放區域以外,可燃物貫穿於穿、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所以説是無法完全消除可燃物,只能是對可燃物進行控制。在這些可燃物之中,有些易於燃燒,有些難於燃燒。可燃物控制的目標就是將可燃物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包括可燃物的數量和存放場所,控制的重點是易燃物質。控制的.效果越好,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就越小,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的後果嚴重性就越低,火災風險也就越小。氧氣作為助燃劑,是真正的無所不在,所能控制的是可作為助燃劑的強氧化劑。火源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也是人們最容易控制的要素,因此火源控制也是火災控制的首要任務。在燃燒必要場所,只要火在預想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就不會發生火災。在時間和空間的控制中,也包含着對燃燒三要素的控制,它受燃燒三要素的影響。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燃燒三要素中,受人的主觀能動性影響最大的是火源。正如前所述,火災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也就是説,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總會有火源突破控制,導致火災的發生,例如雷電、地震、電氣設備故障以及人為縱火。

2.影響火災後果的因素

在發生火災之後,人們希望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併發出警報,以提示人員疏散,採取初步滅火措施,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對於規模相同的初起火災,其火災危險程度是相同的,但是由於後續步驟的不同,所存在的火災風險卻是不同的。

火災風險表達式中的後果,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通常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在物質着火後,不考慮各種消防力量的干預作用,只根據物質的物理性質和周邊環境條件(如通風狀況、燃料數量、環境温度、燃燒時間)等自然狀態下的發生、發展過程來確定火災產生的後果。

2)在物質着火後,考慮建築物內部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火隔煙等建築消防設施的功能,單位內部人員的消防意識、初期火災撲救能力、組織疏散能力以及單位內部可能擁有的消防隊伍的滅火救援能力,根據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來確定火災產生的後果。

3)在物質着火後,除了上述建築消防設施功能和單位相關人員能力之外,還考慮在初期火災撲救失敗之後,外部的消防力量(如消防部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等)進行干預,投入滅火救援工作,根據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來確定火災產生的後果。

3.措施有效性分析

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發生,通常都會按照法律法規採取一些消防安全措施。這些消防安全措施一般包括防火(防止火災發生、防止火災擴散)、滅火(初期火災撲救、專業隊伍撲救)和應急救援

(人員自救、專業隊伍救援)等。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性分析一般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1)防止火災發生。建築防火的首要因素是防止火源突破限制而引起火災。引起火災的原因主要包括電氣引起火災、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災、氣象因素引起火災、用火不慎引起火災、不安全吸煙引起火災、違章操作引起火災、人為縱火等。當建築中存在這些火災風險因素時,相應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需要進行詳細的分析。

(2)防止火災擴散。防止火災擴散的措施通常都包括在建築被動防火措施中,包括建築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防火分隔設施等是否滿足設計、使用要求。

(3)初期火災撲救。火災發生後,人們希望第一時間發現並及時撲滅火災。在有人在場的情況下,由於火災產生的煙氣人們一般能夠很快發現,正確地使用報警裝置和滅火器材將會發揮重要的作用。

對於一些特定的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探測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及防排煙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極大地影響着建築的消防安全。

(4)專業隊伍撲救。由於各種原因,有時無法及時將火災消滅在初期狀態,導致火災擴散蔓延,這時候就需要專業隊伍進行撲救。專業隊伍包括經過專業訓練的義務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和消防部隊。

建築物是否具有撲救條件以及專業隊伍距離建築的距離、隊伍的消防裝備、訓練情況、人員配備等因素都需要進行仔細的分析。

(5)緊急疏散逃生。安全疏散設施的目的主要是使人能從發生事故的建築物中迅速撤離到安全部位(室外或避難層、避難間等),及時轉移室內重要的物資和財產,同時儘可能減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也為消防人員提供有利的滅火救援條件等。因此,保證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建築物中的安全疏散設施,如樓梯、疏散走道和門等,是依據建築物的用途、人員的數量、建築物面積的大小以及人們在火災時的心理狀態等因素綜合考慮的,因此要確保這些疏散設施的完好、有效,保障建築物內人員和物資安全疏散,減少火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內容在內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等。

建築消防安全措施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上述內容只是一個簡要的介紹,在實際評估中,應根據建築的結構形式、使用功能等具體情況進行仔細的分析。

(三)評估指標體系建立

在火災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影響因素及其相互關係,選擇出主要因素,忽略次要因素,然後對各影響因素按照不同的層次進行分類,形成不同層次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築火災風險評估,一般分為二層或三層,每個層次的單元根據需要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因素,再從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火災危害等方面分析各因素的火災危險度,各個組成因素的危險度是進行系統危險分析的基礎,在此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的火災風險等級。

(四)風險分析與計算

根據不同層次評估指標的特性,選擇合理的評估方法,按照不同的風險因素確定風險概率,根據各風險因素對評估目標的影響程度進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計算,確定各風險因素的風險等級。

(五)風險等級判斷

在經過火災風險因素識別、建立指標體系、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性分析等幾個步驟之後,對於評估的建築是否安全,其安全性處於哪個層次,需要得出一個評估結論。根據選用的評估方法的不同,評估結果有的是局部的,有的是整體的,這需要根據評估的具體要求選取適用的評估方法。

(六)風險控制措施

經過評估之後,建築的總體評估結果可能屬於極高風險或高風險,也可能屬於中風險及以下。通常情況下極高風險和高風險超出了可接受的風險水平,需要採取一定風險控制措施,將建築的火災風險控制在所接受的風險水平以下。常用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風險消除、風險減少及風險轉移。

1.風險消除

消除能夠引起火災的要素,也是控制風險的最有效的方法。由於空氣無處不在,因此主要可行的措施是消除火源和可燃物。

2.風險減少

在建築的使用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需要在有可燃物的附近進行用火、電焊等存在引起火災可能性的情況,這時候既不能消除火源,也不能清除可燃物。為了減少火災風險,需要採取降低可燃物的存放數量或者安排適當的人員看管等措施。

3.風險轉移

與他人共同分擔可能面對的風險,對於建築物而言,風險轉移並不能消除或降低其面臨的風險,但是對於建築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通過風險轉移可以降低其面臨的風險。風險轉移主要通過建築保險來實現。

五、注意事項

(一)做好與現行技術規範的銜接

隨着建築的建設時間不同,其適用的設計規範也會有所不同,這使得在評估中經常會遇到一些老舊建築的指標參數與現行規範不一致的情況。如果按照建設時參照的技術規範,這些指標參數是滿足消防安全要求的。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許多規範會進行相應的修訂,如果參照現行規範,則有可能不滿足消防安全要求。當遇見這種情況時,應做好與現行技術規範的銜接,涉及的指標參數要參照現行的技術規範進行評估。

(二)確認特殊設計建築的邊界條件

一些建築由於規範未能完全涵蓋,或者由於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或者由於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導致不能完全按照現行規範進行建築消防設計,而是採用性能化消防設計的方法對這些建築進行特殊設計。按照相關參數進行性能化設計及專家論證後,可以認為這些建築滿足規範規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但是這種合規的特殊設計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即特殊設計時選用的參數始終保持與設計時的一致。如果建築在投入使用後其中的參數發生了變化,則會對該建築的消防安全造成不利影響。對這些建築進行評估時,要確認特殊設計的邊界條件是否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