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與規避風險
目前對於一級建造師除了特級企業要求50名外,其他等級企業新的資質要求還沒出來,一級企業那是一定需要的,按照目前已經通過的一級建造師數量和一級以上施工企業所需要的數量是供大於求,但是,因為規定只能註冊在一個單位,所以有相當一部份建造師因為其他執業資格已經註冊了,這樣一來就變成求大於供了
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觀點一
目前很多人討論關於建造師掛靠風險問題,但是能找到比較全面的説法其實並不多,一級建造師掛靠,如果只是將證書用來投標、辦施工資質或資質升級的話,幾乎沒有什麼風險。
如果掛靠單位只是為了辦施工資質或資質升級的話,一般來説主要是將建造師用來湊足規定人數的。至於存在的風險就是一旦有人舉報,説你不是在這個單位工作或這個單位沒有你這號人的話,那麼你的註冊證書可能就面臨收回和取消註冊資格的風險。然而,由於建造師掛靠這種事情全國到處都是,因此很少出現被舉報的現象......
投標的話,投標過程中,只是證明這個單位有這個人有這個證。當然,中標了,施工單位要求更換項目經理的話,風險由他們承擔。而一旦有人舉報説你不是在這個單位工作或這個單位沒有你這號人的話。他們就屬於騙標......有可能被廢標。事情再鬧大點才會殃及到你!這種現象在我國也很多,但是出事的很少......
掛證不掛章是現在最流行的做法。也對你最有利!因為施工單位用你做項目經理的話,需要你簽名蓋章的時候,必須你出面,這樣不可能瞞着你。你如果覺得該項目風險大,可能出質量安全事故的話,你可以拒絕!
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建造師掛靠在我國實屬違規操作,因此風險説起來是有的,關鍵看個人如何評估!
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觀點二
1、一級建造師費用全國各個省份不同的,這主要看企業需求量和建造師數量了,好像至少都在2萬以上的;
2、注意事項,主要有幾點吧
1、掛證不掛章 所謂掛證不掛章,就是隻把註冊建造師證掛出去,註冊章在自己手裏。這樣比較安全,註冊證掛到企業裏,企業只可以用來申請資質或者資質升級。並不能去接工程,接工程要用到註冊章;
2、掛項目什麼意思 掛項目就等於是掛章了,掛項目的話,你的註冊證和註冊章要放到你掛靠的企業裏,他們可以用你的註冊證及註冊章去投標,去接工程等,所以是有一定風險的,工程做的好還好,工程做的不好,出了事,建造師要負責任,當然高風險高回報,掛項目比只掛證費用至少高很多;
3、多久可以收到錢 要先註冊,然後去交資料,然後等公示......最快也要3-4個月,所以不能以為把證給企業立刻就能收到錢的,如果要提前一點,那就早一點把資料交上去嘍,不能整理資料用了一個月,那你至少都要5個月了,呵呵;
4、關於訂金 這個要看你如何談了,一般有訂金。
報酬一般包括基本金。和保證金。還有相關保險。跟上班的工資分類差不多。
5、關於扣證問題,和合同到期單位續聘不給錢的問題。
所謂扣證是事先商量好掛靠並交證給掛靠公司。公司上報等公示時會發生。比如説如果掛靠單位耍賴,扣證不給,所謂續聘是指合同到期後繼續聘用。但掛靠費不給 。
辦法:找信譽好的單位,掛證不掛章,這都要在合同裏説明 扣證就申請掛失,然後到原單位拿介紹信到人事拿補證即可 他手握的證件就失效,同時自己要登報聲明。並將登報聲明自留原件。以防不測。
建造師掛靠證書的風險就在於公司用你的名義去承接工程,如果工程沒事那雙方都萬事大吉,然而一旦這個工程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那麼你就是這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而且因為你只是掛靠,肯定涉及到不在現場這樣的問題,那麼這會加重處罰力度。
6、關於中介
個人見解不建議找中介。現在中介都是騙子。和小公司是一夥的。騙個證是個證,千萬不要把自己證書的複印件給對方。等證湊齊了就接工程。因為現在的證書註冊是不需要本人簽字和在場的。只要有證原件或複印件就行。到那時候你在註銷。再登報就麻煩了。
7、個人建議
現在網上大家都在炒做。其實掛靠價格遠沒有那麼高。20000-24000/年在中小城市一般是掛證+掛章的價格。如果你光掛證的話建議你不要要太多。如果要太多的話第一年會給你。第二年、第三年不一定給你。這時候正處於掛靠期(掛靠一般是三年),你想重新掛靠的話不大容易。按建設部要求你要轉註的話得有原單位證明。你會有很多麻煩。首先這個證明就很難開,三年之中後兩年錢一分沒有(無良建築公司)。
8、關於繼續培訓的問題和接工程到場問題。
在協議中要明確規定繼續培訓相關費用。以及接工程的到場費用。注意:接工程要自己的章,有法律責任。如果不想擔風險就在掛靠合同中説明。只做企業升級和保級之用。
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觀點三
風險一:安全風險。這是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一旦引發安全事故,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為現在工程實行的是項目經理終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現場,那麼有可能稀裏糊塗的就給別人背了黑鍋。不是危言聳聽,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的最終是妻離子散,償還終身。此其一,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風險二:證書風險。現在雖然註冊辦法沒有出台(建設部已於2007年4月10日公佈了《一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記者),但一般註冊制度應是兩至三年年檢一次,如果一旦出現違規現象,例如建設主管部門檢查項目經理不在現場,那麼就有可能影響年檢的通過。而且國家明令一證只得在一家單位註冊執業。
風險三:違約風險。由於與企業簽訂的掛靠協議本身是違反政府部門的規定的,因此應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此則企業出現任何違約行為(如不按協議約定支付掛靠費用,不按協議的範圍或超出協議的範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建造師作為個人本屬弱勢的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一項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如何規避:觀點一
如果確實要掛靠,建議大家尋找一家大的企業,其管理制度相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可滿足安全施工的需要,這類企業掛靠風險較小,但薪金較低,一般其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較好,完全可以利用其關係迴避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可能的違規現象,比如項目經理不在崗等,註冊或者繼續教育等操作麻煩會少一些。但更多的是小型企業,而且項目經理的需求量大,其掛靠費用相對較高,高回報意味着高風險,這類風險一般會大一點,因為小型企業一般投入安全生產的力度或者意識很難達到規範的要求,人員配備也不齊全,這個時候大家就要注意掛靠的技巧。
首先,不要隨便掛,要有選擇性的掛靠,就跟找自己的另一半一樣,認準了才行,在達成協議之前先要對其在業的口碑、業績及安全生產的投入作一些深入的瞭解,在項目管理之前要提出自己對於項目管理的.一些看法,比如人力資源的配備,安全資金的投入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去檢查一下,如果管理混亂或者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很大,可以提出解除協議,防患於未然。不管怎麼樣,不要為掛而掛,而要對於社會,對於企業,對於個人,對於業主都要負起責任來。
對於建造師掛靠的行為及其風險,記者專門採訪了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的周蘭萍律師,請其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剖析。
周律師認為:
其實,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對註冊建造師的執業紀律已經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和 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等行為均被規定為註冊建造師的禁止性行為。而早於二○○三年初施行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規定,註冊建造師因過錯發生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將由原註冊管理機構註銷註冊。可見,一旦註冊建造師違反執業紀律等相關規定,除可能被施以罰款等行政處罰外,情節嚴重的,其執業資格可能會被註銷。當然,觸犯刑律的,也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掛靠,為了點小錢,知其不可而為之(有網友稱之為對真正建造師的侮辱),起碼已經違背了一份應該擔當的職業道德,所以還望慎之。至於不可預知的掛靠風險,絕非個人意志能夠左右,望三思而後行。
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如何規避:觀點二
建議由“掛靠者”轉向“兼職者”
掛靠談的所謂“風險”問題,是在證書應用於工程上才成立的。
掛靠本身不是太大問題,關鍵在於你與企業簽訂的協議是如何規定的這方面的問題,如果企業只是用來做資質升級或年檢,那就不存在問題。
建議掛靠者和相關企業簽訂合同,證書和印章要由自己保管,如果使用必須經本人同意才行。
這樣就不是純粹的掛靠者,相當於一個“兼職者”,對要用到你們證件的工程進行一定的核查,這樣一來,劣質工程出現的機率會少一些,於國於民於自己都有好處。
風險和利潤是對兄弟,在經濟問題上是永遠都存在的,
其他方面不説,這隻説一級建造師的問題,我們要轉變觀念,要把傳統的觀念轉變為現代的觀念,
無論是掛靠,借用都是不合法的,受不到法律的保證,
所以我們要改變觀念,既然政策容許我們註冊到一個單位,那我們就從註冊方面着手。
因為《規定》裏面不單隻容許一級建造師擔任施工項目經理,還可以擔任其他職務,
具體見《規定》二十一條:註冊建造師可以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建設工程技術經濟諮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從風險角度,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比較大,因為目前工程質量是終身制,
所以聘請為施工項目負責人待遇也比較高,
其他管理服務或者諮詢服務的待遇就相對低些,待遇都是根據市場供求以及所應聘的城市而變化的。
如果不想承擔太大的風險,那就找一個單位註冊後只擔任顧問或者諮詢的職務,
特別適合那些不用固定上班時間的朋友,
如果想高待遇,那就找一個可以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單位,
如果是全職的,那工程質量自己心中有數,
不是全職的,這裏還是給個忠告,註冊證書和執業章一定得自己拿着,特別是執業章,
不要為了萬把塊錢連一輩子都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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