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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項目簡述

中外合作辦學屬於公益性事業,是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上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項目簡述,歡迎大家參考!

上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項目簡述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申請須知

  一、申請範圍:

上海市行政區域內擬舉辦學歷和非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

  二、申請材料及要求:

1.中外合作辦學請示報告原件(一式兩份)。中外合作辦學請示報告應有上行文文號、聯繫人和聯繫人電話。教育部門所屬高校應直接向上海市教委提出申請,區縣教育局所屬各類教育機構,應經辦學所在地區縣教育局行文上報提出申請,非教育系統各級各類教育機構應經其系統主管單位來函提出申請。

2.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申請表。根據擬申請類別及申辦主體對象,下載對應的申請表,按照教育部的填寫指南及材料的目錄順序規定進行填寫和裝訂。

3.合作辦學機構的章程(僅限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章程內容應主要包括合作辦學機構名稱、辦學地址;辦學宗旨;辦學規模、層次、類別,投入資產數額、來源、性質,財務制度、理(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權限、任期、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和罷免、民主管理和監督形式、機構終止事由、程序和清算辦法、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由章程規定的事項。

4.合作協議(中外文本)。其內容主要包括中外合作機構名稱,辦學地址、中外合作辦學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合作內容和期限(應明確到年月日)、各方投入方式、數額及資金繳納期限、權利、義務、爭端解決辦法、適用法律等內容。協議應由中外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簽名及加蓋中外教育機構的公章。

5.相關證明。中外合作辦學者法人資格證明(中外方教育機構法人證書複印件或所在國相關法律文件複印件,和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出具的相關證明)、驗資證明(有捐贈、財產及資金投入的)、教師資格證明、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僅限機構)資格證明。

6.辦學評估報告。擬申報在滬合作辦學的外國教育機構如已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須提交經原審批機關或其委託中介機構的辦學評估報告, 或尚未經過評估的機構可暫用已開展合作的中方教育機構合作辦學情況總結等材料代替)。

7.證書。該項目擬頒發中外證書的實樣(外方證書應為填寫完整並簽字的本項目證書原件實樣;中方證書應為填寫完整的本項目證書原件或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8.擬設機構和項目可行性報告。

9.擬引進課程及其質量的學術評估意見。

上述申請材料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不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複印件9份,其內容與裝訂順序應一致, 另附mdb電子文本(教育部網站上下載)和word電子文本各1份。Word 電子文檔應包括申請表、合作協議(有外文的應同時提交)、章程(僅限機構)、教育教學情況,教學大綱和詳細培養方案。培養方案應包括課程類別和性質、課程名稱與安排、學分數、學時數、考核方式、授課方式、授課地點、選用教材、師資配備等內容。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

  注意事項:

1、所有外文材料須有中文翻譯件。

2、申請材料需按規定順序裝訂,並編制帶頁碼的目錄。有關順序如下:

(1)中外合作辦學請示報告(含可行性報告和引進課程及其質量的學術評估意見);

(2)機構或項目申請表格;

(3)機構章程;

(4)中外合作辦學中、外文協議;

(5)授權書(申請表和協議中外方簽字人不是法人的);

(6)中方合作辦學者法人資格證明(中國教育機構法人證書複印件);

(7)外方合作辦學者法人資格證明(外國教育機構法人證書複印件;或所在國相關法律文件複印件和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相關證明)

(8)驗資證明(有財產、資金投入的);

(9)捐贈協議及相關證明覆印件(有捐贈的);

(10)擬辦法的學歷、學位證書實樣(外方證書要求為填寫完整並簽字的本項目證書原件;中方證書要求為填寫完整的本項目證書原件或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11)詳細培養方案、教學大綱、師資配備、選用教材等;

(12)評估報告;

(13)電子文檔。

3、未列入以上目錄清單的材料只提供電子文檔,刻入光盤。

4、1份申報材料只能申報一箇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即一個專業)。

  三、申辦主體及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教育機構,應有相應的辦學資質、一定的連續辦學經驗和較高的辦學質量,且近兩年來沒有違規辦學和行政處罰記錄;

2.有正確的辦學宗旨;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熟悉業務的管理人員;

4.有合格的教師;

5.有符合辦學需要的教學場所、圖書和教學設備及生活設施等必要條件;

6.有必要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四、受理時間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規定,每年的受理時間分別為3月和9月。具體時間如下:

1、 3月第二週的星期三、四、五: 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4:30

2、 9月第二週的星期三、四、五: 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4:30

  五、受理地點:

上海市教育評估院 (陝西南路202號底樓)

  上海交通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一、 上海交通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情況簡介國際化辦學是上海交通大學的悠久傳統。學校充分發揮學院(系)作為國際化發展主體的積極性,大力支持和資助學院(系)與世界一流大學合作,積極探索多方位深層次的國際化合作辦學實踐,在引入國際優質教育資源上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根據目前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台統計,截至2014年9月,上海交通大學擁有3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6箇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校通過引入對上海乃至我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的學科和領域內的`先進辦學體制和辦學經驗,短期內迅速提高了學校的海外知名度,併為上海乃至中國經濟的發展培養了一批高層次、應用型的專業人才。二、 上海交通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案例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