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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考國家能源局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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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16年國家能源局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時間為2016年2月24日和25日。面試於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具體內容請看公告:

2016年國考國家能源局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公告

國家能源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國家能源局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專業科目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

請考生務必於24日14:00之前到達考試地點,逾期未到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地點

北京華濱國際大酒店B區5層名賢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4號,乘車路線:乘坐地鐵1號線E出口,4號線H出口)。

(三)考生攜帶材料

專業科目考試時,所有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等材料。

2、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繫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

2月25日(星期四)上午:報考0401001001 (綜合司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月25日(星期四)下午:報考0401002001(煤炭司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和0401002002(煤炭司開發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二)面試報到地點

北京華濱國際大酒店B區5層名賢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4號,乘車路線:乘坐地鐵1號線E出口,4號線H出口)。

(三)面試有關要求

1、參加面試考生,請攜帶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

2、面試於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請上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上午8:30、下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下午1: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後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和考察擬於3月中旬至4月底進行,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35%+專業科目考試成績×15%

  五、聯繫方式

010-63416320(電話) 010-66037578(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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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家能源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考試和麪試名單

國家能源局人事司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