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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國考中國科協面試確認和資格複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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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協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資格複審公告

2016國考中國科協面試確認和資格複審公告

中國科協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首批面試人員名單和調劑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佈。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16年1月20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

2.郵件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中國科協××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註明: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註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於1月20日17時前傳真至010-80115555-549608或發送掃描件至。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資格複審

請考生於1月21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複印件(所寄複印件不予退還)郵寄到我單位(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3號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電話010-68526151,郵編100863)接受資格複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複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複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3),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繫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覆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複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複印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複印件。

  三、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面試時間初步定於2016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和麪試方式另行公告。

聯繫方式: 010-68526151(電話)

010-80115555-549608(傳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3號(郵編1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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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中國科協考試錄用公務員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2.2016年中國科協考試錄用公務員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2016年中國科協考試錄用公務員待業證明(樣式)

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