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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考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面試考生材料審核通知

公務員1.6W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材料審核的通知

2016年國考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面試考生材料審核通知

目前,我委2016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名單已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佈。根據國家2016年度公務員招考工作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於2016年1月28日17:00前,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郵件標題格式為“考生×××確認參加黃委×××××職位面試”,如“考生張三確認參加黃委新鄉河務局財務科財務管理職位面試”;

郵件正文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手機或固定電話等信息,聯繫電話與考生報名時的聯繫電話不一致的須註明。

2、考生如自願放棄面試資格,應於2016年1月28日17:00前電話聯繫我單位,並將《放棄面試聲明書》(樣本見附件2)等書面材料掃描為JPG電子版,發送郵件至郵箱。

  二、資格複審材料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要求貼好照片(與報考時照片一致),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4、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5、職位要求的外語計算機等級等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如職位無特殊要求可不必提供。

6、除以上材料外,考生按照身份不同,還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成績單複印件、學生證複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證明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同意報考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人員,需提供待業證明或未就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複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覆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郵寄材料有關要求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016年1月28日前(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將以上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達的不予接收。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路11號,黃委人事勞動局公務員處收,郵編450003。信封上請註明“公務員面試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説明已收到。

聯繫電話:0371-66020761、66021861。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資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並將有關情況報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2、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複核。

3、我委2016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考試時間初步確定在2016年2月25日至27日之間,面試地點初步確定在河南省鄭州市。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2016年2月15日前後發佈的面試公告為準。請參加面試的考生近期務必保持手機和電話暢通,聯繫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

點擊下載>>>

1、面試確認名單

2、放棄面試聲明書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