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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圍護工程監理質量控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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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圍護工程的施工大致分成11個階段,因此,項目監理部的控制工作的開展將圍繞這11個方面展開。那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坑圍護工程監理質量控制要點,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基坑圍護工程監理質量控制要點

  1 工程概況

蘇地2009-B-1號地塊(華豪國際商城)工程位於蘇州市平江新城萬達廣場西側,其中地下兩層建築面積6 381.78 m2。基坑開挖深度為11 m。本工程地處市中心區域,東側為人民路有蘇州地鐵二號線通過,周圍環境複雜,管線繁多。其中地下負一層與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貫通,西面為平門唐河,距離基坑西側8 m~12 m。

  2 基坑圍護方案

本工程基坑圍護結構方案採用鋼筋網噴面+鑽孔灌注樁+SMW工法樁+φ850三軸攪拌樁止水帷幕+高壓旋噴樁+二道鋼筋混凝土支撐體系型式。

  3 監理控制的主要內容

基坑圍護工程的施工大致分成11個階段,因此,項目監理部的控制工作的開展將圍繞這11個方面展開。控制的主要內容分別為:(1)立柱樁、圍護鑽孔灌注樁、φ850三軸攪拌樁止水帷幕、工法樁、管井施工;(2)土方開挖及第一道混凝土支撐、圈樑、編網護坡施工;(3)土方開挖及第二道混凝土支撐、圍檀施工;(4)土方開挖至坑底;(5)清底後及時鋪設混凝土墊層,且延伸至圍護樁邊,澆築混凝土底板及底板傳力帶;(6)坑中土方開挖;(7)待底板及底板傳力帶達到設計強度的80%後,拆除第二道支撐;(8)施工地下二層牆、柱和地下一層樓板;(9)待地下一層樓板及傳力帶達到設計強度的80%後,拆除第一道支撐;(10)繼續施工地下主體結構,待地下結構全部施工完成後,回填土方;(11)基坑的監測、運行巡視。另外,經過監理項目部評估分析,因工程的負一層與已建好的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的貫通,確保原結構的安全及成品保護,也是控制的重點內容。因此,項目監理部對於工程質量的監控要點必須包括上述各個方面。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監理規範、相關法規,結合工程實際組織編寫監理規劃及細則,對基坑圍護施工及運行進行了事先控制、主要材料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

3.1 事先控制

(1)熟悉鑽孔灌注樁、SMW工法樁、三軸攪拌樁止水帷幕等分項的設計技術要求和施工圖,結合以往類似工程的經驗,有針對性地學習設計文件、規範、規程、合同、建設管理文件中對各分項工程的有關質量要求,做到熟練掌握。

(2)瞭解周邊管線及建築物情況,包括熟悉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房出入口的主體結構;瞭解自來水管、煤氣管線位置等埋深走向情況。

(3)協調基坑圍護施工單位、監測單位、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房設計單位的關係,協調統一後由基坑圍護施工單位編制基坑圍護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按照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專家論證,基坑圍護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施工方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通過後方可施工。

(4)根據基坑圍護施工圖、有關規範、規程及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經總監審核並組織實施。

(5)根據具體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分項、施工階段的變形縫等進行檢驗批劃分,並與施工單位劃分情況相一致。

(6)審核施工單位開工前的前期資料,特別是施工方案中專家論證意見的採納情況;審查監測、水下混凝土供應商等分包單位的資質資料。

(7)檢查圍護施工場地情況,要求清除施工場地圍護範圍內的雜物、修整地表、達到施工場地無積水。

(8)複測基準線、軸線、水準基點:根據軸線定位點,測放基坑開挖基線和設置基坑觀測點,並對基坑觀測點進行初始讀數的測定,保存好原始數據;檢查鑽孔灌注樁、SMW工法樁、三軸攪拌樁止水帷幕孔位放樣等工作。

(9)施工設備、機具進場安裝:圍護施工成套設備、機具安裝完畢後,進行調試和試運轉,確認其符合設計要求,且儀表靈敏、準確,設備、機具完好的證明文件(合格證)齊全,其中,注漿泵的流量計必須出據經法定單位鑑定的資料。

(10)根據工程的實際,項目監理部明確監理人員之間的交接班內容,如交班時正在成孔、注漿和噴射混凝土的狀況等及下一班需要引起的注意事項。

(11)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要求施工單位編制詳細的材料設備進場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審核通過後實施,並隨時根據施工進度作相應的調整。

(12)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後,總監組織檢查施工單位填報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TJ1.3),根據檢查情況做出檢查結論。

3.2 主要材料控制

(1)鋼筋:鋼筋的級別和規格應符合設計規定,若需鋼筋替換代用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進場鋼筋質保資料應齊全,每捆(盤)鋼筋應有標牌,進場時按品種、牌號、爐罐(批)號、規格,分批進行檢查驗收,符合要求的同意進場;按規定監理見證員進行見證取樣進行復試,未經複試或複試不合格的鋼筋嚴禁使用。

(2)水泥:水泥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進場水泥應具備出廠質量證明書(合格證)及出廠檢驗報告等資料,並接規定監理見證人員進行見證取樣進行復試。未經複試或複試不合格的水泥嚴禁使用。

(3)審核水下混凝土供應商進場資料,具備出廠質量證明書(合格書)、出廠檢驗報告等資料,齊全合格同意進場;並按規定監理見證員進行見證取樣,測試塌落度,合格後才能使用。

(4)現場製作的格構柱(31根)材料、進場的鋼管、角鋼的規格、型號、焊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具備出廠質量證明書(合格證)及出廠檢驗報告;現場加工的格構柱必須逐根檢查量測登記,做好記錄。

3.3 事中控制

由於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與工程地下負一層的東側貫通,整個基坑圍護在此無法閉合,在此上方採用高壓旋噴樁的控制辦法。經過分析結合實際經驗,考慮此處滲水的可能性較大以及出入口整體的有上浮與下沉可能,因此,此處的施工被列為監理事中控制的重點。其他鑽孔灌注樁的成孔、SMW工法樁的施工、Ф850三軸攪拌樁施工、高壓旋噴樁施工、二道鋼筋混凝土支撐體系施工、施工降排水、挖土、漿液拌制:注漿:鋼筋網片綁紮鋼筋籠的製作、噴射混凝土面層施工、基坑工程監測是本工程的事中控制內容。

3.3.1 鑽孔灌注樁的施工

鑽孔灌注樁的施工大部分是在水下進行的,其施工過程無法觀察,成樁後也不能進行開挖驗收,施工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將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甚至給投資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的`社會影響。因此,在施工過程中,項目監理部應認真檢查基坑圍護施工方案實施情況,在施工技術措施上落實情況,密切注意抓好施工過程中每一個環節的質量,力爭將隱患消除在成樁之前。

(1)按設計要求檢查校對施工方在作業面上定出孔位的標記和編號是否正確;孔位的允許偏差是否在設計要求的範圍內;終孔深度複測,現場監理待鑽機上鑽桿餘尺達到孔深後,要親自進行復測,並根據鑽具總長計算孔深,符合要求後,方可同意終孔。

(2)控制隔孔施工程序。由於鑽孔混凝土灌注樁是先成孔,然後在孔內成樁,周圍土移向樁身土體對樁產生動壓力。尤其是在成樁初始,樁身混凝土的強度很低,且混凝土灌注樁的成孔是依靠泥漿來平衡的,故現場監理應檢查該項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對防止坍孔和縮徑是一項穩妥的控制方法。

(3)確保樁身成孔垂直精度,這是灌注樁順利施工的一個重要條件,否則,鋼筋籠和導管將無法沉放。為了保證成孔垂直精度滿足設計要求,要求施工單位採取擴大樁機支承面積使樁機穩固,現場監理經常校核鑽架及鑽桿的垂直度,並於成孔後下放鋼筋前作井徑、井斜超聲波測試。

(4)確保樁位、樁頂標高和成孔深度。在護筒定位後現場監理人員及時複核護筒的位置,嚴格控制護筒中心與樁位中心線偏差不大於50mm,並認真檢查回填土是否密實,以防鑽孔過程中發生漏漿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自然地坪的標高會發生一些變化,為準確地控制鑽孔深度,在樁架就位後及時複核底樑的水平和樁具的總長度並作好記錄,以便在成孔後根據鑽桿在鑽機上的留出長度來校驗成孔達到深度。雖然鑽桿到達的深度已反映了成孔深度,但是,如在第一次清孔時泥漿比重控制不當,或在提鑽具時碰撞了孔壁,就可能會發生坍孔、沉渣過厚等現象,這將給第二次清孔帶來很大的困難,有的甚至通過第二次清孔也無法清除坍落的沉渣。因此,在提出鑽具後現場監理用測繩複核成孔深度,如測繩的測深比鑽桿的鑽探小,就要重新下鑽桿復鑽並清孔。為提高測繩的測量精度,在使用前要預濕後重新標定,並在使用中經常複核。為有效地防止塌孔、縮徑及樁孔偏斜等現象,除了在複核鑽具長度時注意檢查鑽桿是否彎曲外,還根據不同土層情況對比地質資料,隨時調整鑽進速度,並描繪出鑽進成孔時間曲線。鑽頭直徑的大小將直接影響孔徑的大小,在施工過程中現場監理要經常複核鑽頭直徑,如發現其磨損超過10mm就要及時調換鑽頭。

(5)清孔的主要目的是清除孔底沉渣,而孔底沉渣則是影響灌注樁承載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本工程依靠鑽機的泥漿循環系統,採用換漿法徹底清孔。在清孔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隨時測定進出漿口的指標,達到要求後,拆除鑽桿安裝鋼筋籠、導管,進行二次清孔,終孔後現場監理應對孔的垂直度、孔深、沉澱厚度進行檢測。

3.3.2 φ850三軸攪拌樁止水帷幕施工

本工程採用ZKD85-3型三軸攪拌機施工。

(1)測量放線,開挖導溝,根據業主提供的座標基準點,按照圖紙尺寸放線,監理複核後,開挖導溝,測放深攪樁施工基坑內邊線,嚴格按控制線施工。

(2)檢查複核樁機、樁架的走向,查看鑽孔深度、速度,檢查水泥漿液攪拌操作規範、水灰比。

(3)開鑽前檢查樁平穩性、固定是否端正、樁架是否垂直,並用儀器檢測樁機的水平度、樁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根據確定的水泥漿配合比,做好水泥漿的檢測,嚴格控制水灰比、攪拌時間、漿液質量,注漿時控制注漿壓力和注漿速度。

(5)嚴格控制鑽管下鑽、提升的速度,若出現注漿孔堵或斷漿現象,要求施工單位及時停泵,排除故障。若停機超過3 h,為防止漿液硬結堵管,先拆卸輸漿管,清理暢通,施工過程中防止斷樁、空樁;保證樁底,樁頂質量,當灰漿達到出漿口,應噴漿攪拌“座底”30 s,使灰漿完全達到底(頂)端。

(6)監控施工連續性,嚴禁鑽桿下鑽、提升中途進行換崗接班,建立交接班記錄,保證樁之間有效搭接。

(7)若因地下障礙或停電等特殊情況或施工的不連續性形成冷接頭,要準確記錄產生原因,在相應位置做好標識,做好數據記錄,以便進行相應的補救措施。

3.3.3 高壓旋噴樁施工

本工程在蘇州地鐵二號線地鐵萬達廣場站出入口處採用三重管高壓旋噴樁,作為鑽孔灌注樁與三軸攪拌樁接頭處的止水帷幕,擬用三重管高壓旋噴樁作為止水帷幕以達到其止水的效果。

(1)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必須控制以下的參數,作好相應的記錄。對射水壓力控制在:28~32MPa、流量控制在:80 L/min~120 L/min;、噴嘴個數:2個;、注漿壓力控制在:0.5 MPa~1.0 MPa、氣流壓力控制在:0.3~0.5MPa;提管速度控制在:60 mm/min~150 mm/min,一般120 mm/min、旋噴轉速控制在:10 r/min~15 r/min;水泥漿液水灰比:暫按1∶1,樁體平均水泥用量450 kg/m、孔位誤差小於50 mm、孔深誤差小於100 mm,垂直度偏差小於1%、具體的施工參數,應根據現場試樁後由有關人員商議調整。

(2)按圖紙要求確定樁位時,應力求準確,並進行復核,樁位打入木樁或短鋼筋作標記。

(3)鑽機安裝後必須穩固周正,安置在標定的樁位上,使鑽頭中心對準樁中心,在鑽進過程中,現場監理經檢查發現孔斜如果過大,應及時通知施工方調整樁機水平度及鑽桿垂直度。

(4)完成後將鑽機移走,換用旋噴樁機。安置樁機在已成孔樁位上,使鑽頭中心對準孔位中心,現場監理應對施工的樁位偏差進行檢查,對樁位偏差不得超過30 mm,確保最終樁位偏差不大於50 mm,用水平尺調整樁機水平及注漿管垂直度,確保成樁重直度不大於1%。

(5)下噴射管前,現場監理與施工人員應參與在地面的試噴,以檢查各項技術參數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6)檢查漿液配製的水灰比:擬用1∶1的水灰比用灰漿攪拌機拌制水泥漿液。

(7)確認注漿管下置至設計深度後,啟動高壓水射流泵、注漿泵和空壓機進行旋噴作業。在注漿過程中,要求施工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水泥漿的水灰比和流量、高壓泵壓力和鑽桿的提升速度及迴轉速度等施工參數,並及時作好現場施工記錄。

(8)本工程採用自流回灌,回填灌漿的控制:在噴射結束後,水泥漿不斷析水固結,漿面隨之下降,現場監理應要求施工人員及時向孔內補充水泥漿液直至液麪不再下降為止。噴射施工完畢後,要求施工人員將注漿管等機具設備用清水沖洗乾淨,管內不得殘存水泥漿。

3.3.4 筋籠製作質量和吊放

(1)鋼筋的質量要求應符合GB13013、GB13014 的規定及相應的標準規定。

(2)檢查焊條的型號是否與主體鋼材強度相適應,並應符合現行相應標準的規定。

(3)鋼筋籠應採用環形模製作,檢查鋼筋籠的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由於本工程的鋼筋籠是分段製作,分段製作的鋼筋籠,其接頭應採用焊接,現場監理檢查鋼筋接頭的焊接是否遵守《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03)的規定。在驗收中還要特別注意鋼筋籠吊環長度能否使鋼筋準確地吊放在設計標高上,以確保鋼筋的埋入標高滿足設計要求。檢查分段製作的鋼筋籠保護墊塊的數量。

(5)鋼筋籠在起吊、運輸和安裝中應採防止變形,現場監理檢查起吊點是否設在加強筋部位,就位後立即固定。

(6)在鋼筋籠吊放過程中,現場監理應逐節驗收鋼筋籠的連接焊縫質量,對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焊縫、焊口則要進行補焊。同時,要注意鋼筋籠能否順利下放,沉放時不能碰撞孔壁;當吊放受阻時,不能加壓強行下放,因為這將會造成坍孔、鋼筋籠變形等現象,應停止吊放並尋找原因,如因鋼筋籠沒有垂直吊放而造成的,應提出後重新垂直吊放;如果是成孔偏斜而造成的,則要求進行復鑽糾偏,並在重新驗收成孔質量後再吊放鋼筋籠。鋼筋籠接長時要加快焊接時間,儘可能縮短沉放時間。

3.3.5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鑽孔灌注樁施工質量監理監控的關鍵環節是水下混凝土施工,它深埋在地下,隱蔽性強,稍疏忽大意很容易造成質量問題。因此,在澆灌水下混凝土前必須做好各項準備,總監理工程師應安排好監理員進行全過程旁站。

(1)鋼筋籠吊裝完畢,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必須立即澆灌水下混凝土以防塌孔。

(2)混凝土澆注前要確定配合比,強度等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並要有良好的和易性,坍落度宜控制在設計要求的範圍內。

(3)監理旁站人員應根據樁徑與混凝土量進行核定澆築時間。混凝土澆灌的中間過程應是邊澆搗邊提管邊拆管,必須保證混凝土的高度能埋住導管。拆管前須用測繩測定混凝土面的高度,導管內混凝土宜保持在500px--750px,不能空管,防止進入泥沙造成缺陷。過多的混凝土會影響灌注速度或造成塞管,過少則易造成浮漿、夾泥或斷樁。

(4)混凝土應連續灌注,混凝土灌注的充盈係數一般不得小於1.05。

3.3.6 鋼筋網噴面

(1)筋網片採用綁紮,並按設計規定的保護層厚度要求牢固固定在邊壁上,使之在混凝土噴射下不應出現振動。

(2)為確保施工時噴射混凝土厚度達到規定厚度,應在邊壁面上垂直打入短的鋼筋段作標誌。

(3)在鋼筋部位先噴填鋼筋後方,然後噴填鋼筋前方,防止在鋼筋背面出現空隙。

(4)在進行下段噴射混凝土作業時,仔細清除預留施工縫接合面上的浮漿層和鬆散碎屑,並噴水使其潮濕。

(5)每天噴射混凝土至少留取一組(每組3塊)試件,試件製作時必須見證。

(6)噴面結束後,現場監理要親自檢測噴射混凝土的厚度:若厚度不夠,要求施工單位噴至設計要求的厚度,才允許停止噴射。

3.3.7 施工期間降水的控制

本工程基坑採用基坑內管井降水系統,項目監理部首先審核降水平面佈置圖測方出每個管井準確位置,避開樑及主要結構的位置。在管井施工過程中,按照鑽孔、清孔換漿、井管安裝、洗井的工藝進行驗收。項目監理部根據監測單位每天提供的監測報告,分析水位下降的趨勢與流量變化,根據實際抽水情況,研究分析降水的可靠程度,並提出調整措施。查明抽水過程中的不正常狀況及其產生的原因,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排除並做好記錄。

3.3.8 挖 土

(1)要求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地下管線分佈情況、水準點、標高和軸線進行復檢,複核無誤後才可進行施工。

(2)監督施工單位切實按設計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開挖方案進行開挖,大型土方機械開挖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並及時運出卸於棄土地。

(3)現場監理旁站人員應注意基坑土體的變化,加強土體變形監測。對由於開挖土方而對工程四周建築物及地表地貌所引起的變異要加強觀測和作好相應的預防措施。

(4)基坑開挖到接近設計標高時,是現場監理旁站人員的工作重點。做好地基土結構保護工作,減少對地基土的擾動,如使用機械挖土,應要求施工單位在設計標高以上保留300~500mm厚土層用人工挖掘修整。

(5)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核定達到設計標高後,最後的預留厚度應在基礎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6)深基坑開挖後,現場監理人員應注意觀測基坑底面回彈隆起的情況並在監理日記中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向有關單位反映。

3.3.9 基坑工程的監測

本工程的基坑監測根據蘇州市相關部門的要求委託第三方監測並對其設計與監測方案組織專家論證。根據基坑圍護工程設計、監測方案的要求,本工程主要監測的內容:基坑圍護結構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以及現場巡視。經過分析評估監測重點是周圍環境特別是東側的人民路萬達廣場段的變化、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結構上下浮動情況以及滲漏情況(因基坑圍護在此沒有形成閉合,採用高壓旋噴樁圍護)、基坑本身的變形動態數據。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部位的滲漏情況是基坑監測的重中之重。為此,項目監理部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向施工、設計單位提出突發事件預案建議,確保基坑安全。根據監測報告得出動態數據控制施工進程、控制管井降水的頻率。當出現報警值時,要求監測單位加密監測頻率,採取技術應急措施,調整施工進程節拍。每天現場監理人員對基坑結構成型質量、基坑周邊土體有無沉陷、基坑周邊土體有無裂縫及滑移、止水帷幕有無滲漏現象等。對現場巡視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現異常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當施工到基礎承台時,現場監理人員巡視發現,在蘇州地鐵二號線萬達站出入口結構底板處有水滲漏,影響到了正常施工。項目監理部根據事先制定的突發事件預案,建議施工單位在結構底板處採用斜向注漿的辦法控制滲漏,使得滲漏得到有效控制,保證了正常施工。

3.4 事後控制

整理收集監理過程中形成的各類報審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本分項工程的評定驗收;檢查施工方的資料完整性:整理項目監理部的巡視、旁站記錄、實測記錄;做好基坑圍護的監理細則、監理日誌、月報、安全月報,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監理工程師通知回覆單,監理工作聯繫單等一系列資料的歸檔。

  4 結 語

通過本工程的基坑圍護施工監理可以總結如下幾點。

(1)在基坑圍護設計階段一定要對地質情況和周邊環境有深入細緻的瞭解,以便設計方案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專家論證,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完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

(2)在施工時,現場監理人員以及施工項目部加強巡視管理,要有相應的制度制約,要密切觀察天氣、基坑結構、周邊環境的情況,做到隱患早發現,及時處理。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時,應重點審核各種不利因素考慮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情況,編制突發事件預案的可行性,做到有備無患;項目監理部應當安排經驗相對豐富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單獨編制基坑圍護監理細則,細則中應對基坑的安全進行評估,應制定基坑圍護工程的重大危險源、基坑薄弱部位監理內容;對重大危險源、基坑薄弱進行分析評估,向設計、施工單位提出預案建議。

(4)在施工時,項目監理總工程師要做到:協調好設計單位、基坑圍護單位、基坑監測單位的關係及施工順序;加強項目部監理人員的旁站管理,工作的側重點放在對監理的重點、難點監管上。

(5)由於地質條件、載荷條件、材料性質、地下構築物的受力狀態和力學機理、施工條件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複雜性,很難單純從理論上計算出和靠經驗預測工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因此,項目監理總工程師應充分重視基坑的監測工作,它是對基坑圍護施工質量及安全性用相對精確數值解釋表達的一種定量方法和有效手段,是對工程設計經驗安全係數的動態詮釋,是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的必要條件。

(6)施工結束後,項目監理總工程師應組織項目部全體監理人員認真總結基坑圍護的整個過程中的經驗與不足,特別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的方法,為今後類似基坑圍護工程,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