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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在公司是怎樣工作的

設立法律顧問,加強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經營的深層次的原因和必要性。這就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當前,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國家頭等大事,各行各業都在為此進行改革其次,法律顧問的概念和責任及社會功能。

企業法律顧問在公司是怎樣工作的

  一、公司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

  公司法律顧問的工作可能包括以下內容中的數項或全部: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業務合同,同時逐步漸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應企業要求還可以參與相關談判、磋商;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根據企業員工的具體情況及需要,為企業員工進行培訓,講授法律知識,提高素質;

4.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進行交涉;

5.接受企業委託,辦理重大的非日常性事宜如:企業改制、重組、上市;公司合併、分立、清算;公司股份增發、配股;公司專項對外投資、融資事項;制訂公司管理層或員工持股方案;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是不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後,上述工作都不會再收費了?

不是。以上各項工作內容中,1至4項是正常包括在法律顧問年費當中的,5至6項如果沒有特殊約定,不包括在正常法律顧問費中,如需律師提供幫助,應另行簽訂協議支付費用,當然對自己的顧問單位,律師報價會有一定幅度的優惠。

  二、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週安排一定時間到企業現場辦公,解決相關問題;

2.在現場辦公以外的時間,諮詢、審查合同等日常事務,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溝通;

3.遇到緊急情況時,企業可以隨時聯繫律師,雙方到企業、律師所或其以它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業到仲裁機關、法院或其它場所代理企業處理相關事務。

版權聲明:轉載請註明作者:楊文戰律師,並注:實用法律常識

  三、如何確定法律顧問費數額?

法律顧問費一般是按年收取,每年費用從數萬到十幾萬、幾十萬都是有可能的。

其標準取決於工作內容難度、工作量緊密聯繫的。工作的難度越大、專業要求越高、工作量越多,相應的顧問費數額也就越高。

比如前面提到的律師每月或每週安排多少時間到企業現場辦公,就是工作量大小需求的一個體現。

企業的規模、註冊資金、業務量、業務額,也都或多或少和律師的工作量有關。

企業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與律師協商具體的顧問費用,在雙方初次合作階段,一般會根據企業的規模和工作特點估計一個適中的顧問費,在雙方經過一年的合作後,如雙方互相認可,在下一個顧問期時可能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增加或減少費用。

  四、與法律顧問合作的過程中企業需要注意的問題

  1.企業要有專人負責與律師協調溝通。

律師並不是企業的內部人員,所以在與企業溝通方面專人聯繫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今天是企業中這個人與律師聯繫,明天是另一個人與律師溝通,就可能會產生溝通不暢和障礙,還可能由於不熟悉產生誤會。所以在一個企業中固定與律師溝通的最好只是一兩個人。

  2.注意選擇合適的方式與律師溝通。

前面分析過,律師和公司之間有多種溝通方式。企業要根據事情的緊急程度、重要程度、難易程度來選擇合適的方式。

不一定每件事都要與律師見面處理,因為每一次見面雙方都要安排固定的時間,因路途原因還要增加時間成本,一旦發生堵車等意外,雙方都要浪費更多的.時間。而為公司服務所付出的時間成本,屬於律師計算工作量的重要因素,會影響顧問費的數額。

通常簡單的諮詢或審核合同,通過電話、郵件方式是可以解決的。需要面談的,非緊急情況,可雙方約好時間進行溝通。

當然,這麼説不代表律師不願意到企業去,只是強調一個效率的問題,任何一方都希望合作是長期的,所以都要儘量去理解對方,爭取最好的合作效果。

有的公司僅僅是為了讓律師看一份文件,要律師臨時到企業去取,而律師到公司後與此事有關的人也不在,只是通過行政人員轉交文件。既然沒有什麼必需當面溝通的內容,一個特快專遞就可以當天送到解決,雙方都可以不浪費時間,而這家公司所採取的方法顯然是不合適的。

  3.在發生訴訟時,雙方要協調配合。

首先,企業要把所有情況全部如實告訴律師,包括有利和不利的。

如果對律師刻意隱瞞對自己不利的情況,可能造成在訴訟過程中律師缺乏對事情的瞭解,有些本來可能克服的問題最終發生了,畢竟對方不會替你隱瞞。

要記住你的律師是一定會為你爭取利益的,提前告訴律師全部情況,有不利的情況律師也會考慮是否有補救的辦法,或者有什麼對應的措施。就算無法克服,至少也能給你一個客觀的評估和分析。

其次,根據律師的需要安排熟悉具體業務的人與律師共同出庭。

企業在交易中可能很多不規範的地方,單憑合同、相關書面業務手續還不能做到讓法官和律師對全部交易有清楚的認識,對方在法庭上也隨時可能提出一些律師之前不瞭解的情況。

如果案情比較複雜,有熟悉業務情況業務人員參與,可以隨時與律師溝通。另外,庭審中可能涉及調解等內容,有公司工作人員在場能直接瞭解庭審情況,不但方便,而且也可能避免與律師產生誤會的可能性。

當然,公司人員出庭所起的最重要的作用只是在必要的時候補充一些事實,在法庭上一定要記住在法律方面律師才是專業人士,千萬不要自以為是亂髮表意見,甚至指揮律師,有時候亂説的一句話可能真的會改變整個案子的結果。

對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和方式、特徵有所瞭解,能爭取最好的合作效果,讓法律顧問對企業發揮最大的作用。以上所列舉的只是楊文戰律師根據本人日常經驗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內容,不同的企業、不同的企業管理人員、不同的律師都可能會有自己的一些獨特的特徵,這就需要雙方在實際工作中協調、磨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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